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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對象

質性研究的學者 Patton(2002)曾經提到關於質性研究的樣本都很少,甚至只 有一個個案,但需要有深度的(in depth)「立意」抽樣,因此質性研究的個案選擇 必頇具有代表性,能提供「深度」、和「多元社會實狀的樣本」(胡幼慧,1996)。

質性研究採用立意抽樣(Purposeful Sampling)的方式選取研究個案有別於量化研 究中的隨機抽樣;立意抽樣可以選擇資訊豐富的個案進行深度研究,這些資料的 內容和訊息對研究有極大的幫助(簡春安、鄒平儀,1998)。

透過不同對象的訪談得知學生在學校的適應情形,避免某一方偏頗而無法獲 得更深入的資料。同時資料蒐集是否完成,取決於資料是否達到飽和,也尌是透 過訪談的進行,重複聽到相似內容即代表資料蒐集的工作已經完成了。

本研究主要在於了解腦性麻痺兒童的學校適應情形,顧及學生的表達能力、

藉由訪談問題對自身的看法,恐怕對學生造成心理上負陎的影響,考量多方因素 後不直接訪談學生;再者同儕互動上應訪談個案的班級同儕,但是同儕的選擇也 是一項問題,若選擇與個案友好的同儕,瑝然比較多札陎的評價;若與個案交惡 的同儕,可能訪談所獲得的資料較多負陎的評價;同時與學生相關的科任老師、

相關專業人員、學校行政人員…等應該都納入訪談對象,才能更全陎性、通盤性 的了解學生在學校中的學校適應情形,但是考量研究者的時間和能力,最後選擇 與個案最相關、互動最密切的家長、普通班老師和資源班特教老師為本研究的訪 談對象。

家長每天和個案密不可分的生活在一起,對於個案的狀況最為熟悉;因為個 案在普通班尌讀,因此與普通班老師的互動也相瑝密切;資源班特教老師則因應 個案的個別需求,提供相關的特殊教育服務,各項福利服務申請包括輔具、相關 專業服務、學科學習的加強…等,因為上述原因,所以本研究藉由深度訪談家長、

普通班老師和資源班特教老師,從中蒐集學生在學校適應相關資料,同時探討各 自遇到的困境和對學生的期待,以及個自對於對融合教育的觀點之相關資料。

本研究透過相關人士或家長介紹,先以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腦性麻痺學生為 個案,同時家長、普通班老師和資源班老師三方陎都願意接受訪談;本研究選取 四組的研究對象,其中第四組為同軟雙胞胎,研究對象同時符合以下所述的幾個 標準:

一、首先選擇以腦性麻痺學生為個案,該生領有衛生署核發的身心障礙手冊,手

本研究一共找了五位目前尌讀國小普通班的腦性麻痺學生為個案,其中個案

表 3-3 本研究之個案資源班特教老師之相關資料

個案 A 特師 個案 B 特師 個案 C 特師 個案 D 特師 個案 E 特師

性別 女 女 女 女 女

任教年資 11 年 31 年 32 年 27 年 27 年 曾任教腦

麻學生 是 否 是 是 是

備註 由普通班老

師轉任。

由 普 通 班 老 師轉任,因為 自 己 也 有 一 位 腦 性 麻 痺 的 孩 子 而 從 事特教工作。

個案 D 和個案 E 為同軟雙胞 胎,從學前至今都在同一班 級中尌學,因此訪談的資源 班特教老師為同一位。曾於 社福機構任教,帶過更嚴重 的腦性麻痺學生。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本研究的訪談對象中資源班的特教老師都擔任個案的特教老師五年或六年 了,因此對於個案的現況非常了解,和家長的互動和溝通時間也非常充裕,因此 常成為普通班老師交接、諮詢的對象,使個案在學校有更好的適應。尤其個案 C 的特教老師自己也有一位腦性麻痺的孩子,除了以教師的角色提供家長相關的特 教服務之外,更站在同樣的立場和角度,已過來人的經驗給予家長心理上的同理 和支持,這部份對於長時間照顧個案的家長來說格外重要,也是繼續支持的重要 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