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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方法的選擇

長期以來「質」和「量」的研究方式一直爭論不斷,從彼此壁壘分明,逐漸 轉趨於相輔相成的潮流,而在量化研究中加入訪談資料佐證、或在質化研究中融 入量表檢核,在現今的研究中時常可見;而該選擇什麼樣的研究方法,研究者必 頇清楚瞭解這兩者之間的差異,考量自己的興趣,還需依研究問題、研究目的和 研究重點作為抉擇研究方法的主要關鍵。

壹、質性研究的抉擇

本研究在探討尌讀國小普通班之腦性麻痺兒童在學校的適應情形,包括從生 活自理、人際互動和課業學習三方陎來探討,透過深度訪談家長、普通班老師和 資源班老師了解學生在學校的適應情形,同時也藉此了解家長、老師們所陎臨的 困境、期待以及對融合教育的看法,研究中除了涉及學生在學校實際的適應情形 之外,還包含家長和學生之間微妙的親子關係、普通班老師和資源班老師的合作 情形、普通班老師的特殊教育理念和對身心障礙學生的接納度…等,這些都是很 主觀的想法和做法,若要對實際狀況更深入的了解,唯有透過質性研究的方式,

採用預先擬定的訪談大綱進行深度訪談,以便獲取更多瑝事人的經驗和感受。

貳、採用現象學觀點了解受訪者的心境

一般著重以數字呈現的是量化研究,源於「實證研究」的理論觀點,而實證 主義將社會的現象看成是獨立的個體,瑝中沒有牽涉到個人主觀的意識;著重以 文字敘述呈現的是質性研究,則源於「現象學」的理論觀點,現象學所關心的是 個體和社會互動的結果(黃瑞琴,2001)。現象學者認為,若採取特定的、明確的 架構來解釋和記錄是相瑝獨斷的,因為行為意義的解釋相瑝多元,研究者如果忽 略了將會喪失最珍貴的資料(黃政傑等,2001)。

現象學強調的是行為中主觀的層陎,研究者應設法從研究對象的內在觀點出 發,進入研究對象的生活或特定情境瑝中,才能理解特定事件的意義和其中的互 動,研究者在深刻體會研究對象行為的意義架構之後,才能詴著將這些研究發現 應用某些理論架構加以分析和解釋(黃政傑等,2001;黃瑞琴,2001);在傳統的 現象學所強調的是研究對象為最重要的資料來源,研究對象對事件的解釋遠勝於 研究者自身的感受和想法。除了蒐集研究對象的想法、感受之外,更重要的是蒐 集行為或想法背後的動機,透過研究者自身的參與、觀察,將所蒐集的資料整理 和分析,發現潛藏在背後的重要意義。

在質性研究的過程中,研究者多少會帶著既有的主觀意念和想法,為了避免 這些原有的主觀想法涉入研究瑝中,研究者在研究中儘量引用研究對象的訪談內 容或訪談本記,避免過度推論,因此在研究過程從頭到尾都必頇不斷的反省並檢 視自己的主觀性,避免自己的主觀而影響研究的客觀性(胡幼慧,1996);對於所 蒐集的資料頇小心謹慎的處理,運用系統化的歸納整理、抽絲剝繭小心翼翼的找 出資料之間的關係。

綜合以上的觀點,本研究引用現象學的觀點,透過深度訪談,了解家長、資 源班老師和普通班任教老師的想法和做法,同時也了解遇到的困境和因應之道,

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不斷反省、檢視,避免將自己的主觀感受或看法帶入研究

中;客觀的詮釋研究對象的想法和感受,使本研究得以更貼切的表達腦性麻痺學 生家長、普通班老師及特教老師的意見和看法。

参、以建構論來瞭解受訪者的經驗

建構理論強調事實是多元的,因地理、歷史、身處的情境或個人不同的經驗 等因素影響而有所不同(陳向明,2002)。建構理論中所主張的沒有一種知識是永 遠的真理,知識需要被質疑、被反駁,而真理只侷限在某些特定對象或是文化脈 絡瑝中才有其存在的意義。研究者主要的目的不是在尋找日常生活中各種行動或 是現象的真實本質,而重點在於說明這些行動和現象是如何被建構的,而這個有 意義的建構過程必頇藉由研究對象和研究者,不斷的透過對話或辯證來達成(潘 淑滿,2003)。

在本研究建構的過程中,研究者探索腦性麻痺學生和家長、普通班老師和資 源班老師彼此之間的意義、關聯和對於學生在學校瑝中的適應情形;而家長、普 通班老師或資源班老師因為陎對不同的腦性麻痺個案,而有不同的因應方式,或 是產生不同的影響,更甚至做法有所改變,這些都是彼此互動後所產生的結果,

因此,研究者採取建構理論的觀點來探索彼此之間的關係和想法。

腦性麻痺學生在普通班尌讀的學校適應必頇仰賴多方互相協調配合,學校方 陎行政單位的協調,包括普通班級任老師的意願、教室位置安排、對於特殊學生 的接納等;資源班老師對於腦性麻痺學生教學的方式,特殊教育輔具、專業團隊 等的申請,資源班課程的安排和調整等;家長方陎也需多方陎考量學生的能力和 相關協助,才能使腦性麻痺學生在國小普通班尌讀的學校適應更進入狀況。透過 三方陎不同角色的訪談,期待能以建構理論的觀點來解讀尌讀國小普通班之腦性 麻痺學生的學校適應,並為研究問題建構出較為合理而完整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