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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依前述德菲術的運用,必須廣納與指標內涵有關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因此,

本研究採立意取樣法針對所指的利害關係人,包括專家學者、教育行政人員、國 民小學校長及國民小學主任、教師等為彙整意見之利害關係人寄發模糊德菲術調 查問卷,據以整合其看法。依據Reza&Vassilis(1988)之觀點,德菲術的樣本 以 10 至 15 個參與意見者即已足夠,而本研究所選定意見參與者,包括專家學者 5 人、教育行政人員 2 人、國民小學校長 4 人、國民小學主任、教師 4 人共計 15 人,已符合德菲術之最低要求的人數。

一、樣本的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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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第一、二階段所調查之利害關係人(專家)計有四類,分別參與評定

「國民小學學校行銷可用指標」初稿內涵的使用性與判斷其相對權重;其次第三 階段「國民小學學校行銷指標實例應用」之模糊綜合評判,則選取學校規模、地 理環境、家長社經背景相似之三所學校,由該地區主管教育機關教育局副局長、

督學及國小退休資深校長(曾任三所受評學校中一至二所學校校長及擔任另一至 二所學校志工,對該評價學校狀況有深切了解)進行模糊綜合評價。上述樣本之 選取,依其背景變項之不同,分別說明其選取與徵求的過程如下:

(一) 利害關係人之選取

本研究第一、二階段所調查之利害關係人(專家)計有四類,分別參與評定

「國民小學學校行銷可用指標」初稿內涵的使用性與判斷其相對權重,樣本之選 取,依其背景變項之不同,分別說明其選取與徵求的過程如下:

1.專家學者

參與評定本研究「國民小學學校行銷指標」可用指標與權重體系意見的教育 專家學者敦請指導教授具函推薦。本研究聘具教育專家學者共計 5 人,以大學教 授對學校行銷有專長者為原則。

2.教育行政人員

參與評定本研究「國民小學學校行銷指標」可用指標與權重體系意見的教育 行政人員,係由研究者與指導教授研研究討論後,從負責地方教育行政機關中選 取,以具有對國民教育經驗背景或對國民小學業務熟悉者為原則。本研究選取的 教育行政人員背景之教育行政人員計 2 名。

3.國民小學校長

本研究參與評定「國民小學學校行銷指標」可用指標與權重體系意見的國民 小學校長,由北、中、南、東各選取 1 名,由縣市教育局(處)長推薦或選取對 學校行銷推動績優學校校長共計 4 名。

4.國民小學主任或教師

本研究參與評定「國民小學學校行銷指標」可用指標與權重體系意見的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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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主任、教師,由北、中、南、東各選 1 名,由對參與本研究之校長推薦,再 由研究者具函徵求支持同意,共計參與本研究的國民小學主任或教師共 4 名。

(二)受評價學校之選取

本研究第三階段「國民小學學校行銷指標實例應用」之模糊綜合評判,則選 取學校規模、地理環境、家長社經背景相似之三所學校(三所學校皆係化名), 由該地區主管教育機關教育局副局長、督學及國小退休資深校長(曾任三所受評 學校中一至二所學校校長及擔任另一至二所學校志工,對該評價學校狀況有深切 了解)進行模糊綜合評價,其選取學校狀況分述如下:

1.台中市北區自立國民小學

學校位居台中市北區靠近南屯區,學校規模 34 班,屬於中型仁類學校;

民國 81 年新遷現校址,至今約 20 年校史,鄰近學校多且校舍新穎,規模皆 中型以上,競爭較激烈;學生家長社經地位中等,家長重視教育。

2.台中市北屯區自強國民小學

學校位居台中市北屯區靠近原台中縣,學校規模 61 班,屬於中型的仁類 學校;民國 93 年創校,至今約 9 年校史,校舍新穎,鄰近學校多,規模皆中 型以上,是為抒解鄰近國小擴校壓力而興建;學生家長社經地位中等,家長 非常重視教育。

3.台中市北屯區自信國民小學;

學校位居台中市北屯區為原台中市最北邊學校,學校規模 38 班,屬於 中型的仁類學校;民國 50 年創校,至今約 51 年校史,鄰近學校多,規模皆 中型以上;學生家長社經水準中等,家長樂於參與學校活動。

二、樣本基本資料分析

本研究第一階段可用指標調查及第二階段相對權重參與評定之利害關係人 之背景資料擬計 15 名,其基本資料如表 3-1。本研究之基本資料以四個背景變 項分類,分別是職務背景、性別、年齡、及服務年資。又本研究為配合研究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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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需要,其研究結果以職務背景變項作為統計分析之主變項,其背景變項資料作 為參考變項。

表 3-1

本研究可用指標調查及相對權重參與評定之利害關係人背景資料

類 別 組 別 人 數 百 分 比 職務背景 大學教授 5 33%

教育行政人員 2 13%

國民小學校長 4 27%

國民小學主任、教師 4 27%

合 計 1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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