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研究對象背景因素、社會心理因素對運動行為之預測力 67
為探討研究對象的背景因素、社會心理因素對運動行為的預測 力,進行複迴歸分析(Multiple Regression Analysis),以進一步了解背 景因素、社會心理因素對運動行為是否有顯著的解釋力。進行複迴 歸分析時,依研究架構將所有自變項全部投入,包括「性別」、「年 齡」、「婚姻狀態」、「自覺健康狀況」、「運動自我效能」、「運動社會 支持」、「自覺運動利益」、「自覺運動障礙」、「運動享樂感」,依變項 為「運動行為」。其中,「性別」、「婚姻狀態」、「參與運動社團經 驗」為類別變項,須先轉化為虛擬變項(dummy variable)。其虛擬轉 換過程如下:
性別:以女性為參照組,建立一虛擬變項為「男性」(即男性為 1;
女性為 0)。
婚姻狀況:以未婚為參照組,建立一虛擬變項為「已婚」(即已婚為 1;未婚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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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運動社團經驗:以無參與運動社團經驗為參照組,建立一虛擬 變項為「有參與運動社團經驗」(即有參與運動社團經驗者為 1;無參與運動社團經驗為 0)。
執行複迴歸分析前,為減少迴歸係數估計之誤差,並了解預測 變項是否有共線性問題,以容忍度(Tolerance values)或變異膨脹係數 (Variance Inflation Factor, VIF)進行共線性檢驗。由表 4-14 可知,本 研究各預測變項之變異膨脹係數未大於 10,容忍度的值在 0-1 之 間,表示無共線性現象,可進行複迴歸分析。
由表 4-15 可知,研究對象的背景因素、社會心理因素可有效預 測其運動行為(
R
2=.453,F(12/367)=30.53,P<.001),並可解釋運動行為 總變異量的 45.3%,其中性別(β=0.09,t=2.25,P<.05)、參與運動 社團經驗(β=0.12,t=2.59,P<.05)、運動自我效能(β=0.49,t=7.26,P<.001)、運動享樂感(β=0.17,t=2.58,P<.05)為主要的預
測變項,並以「運動自我效能」最具影響力。研究結果顯示,研究 對象是男性、有參與運動社團經驗者、運動自我效能越高者、運動 享樂感越好者,其運動行為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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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討論
本節將上述研究與相關文獻進行討論,唯針對國中教師運動行 為的研究不多,主要以研究對象同為教師者來做討論,以下分別敘 述之。
一、運動行為的現況
本研究有運動行為者佔 81.3%,但大多數人並未達規律運動標
準。在有運動行為的研究對象當中,每週運動頻率達 3 次以上的有 134 位,佔了 35.3%,而且,又符合規律運動行為標準:運動行為在 每週 3 次,每次 30 分鐘以上,並達到呼吸喘且流汗程度者,有 129 人,即有規律運動者佔 33.9%,約為總研究對象的三分之ㄧ。此結 果與國內類似研究結果相近。牛玉珍(1997)針對大學教師的研究,
發現有規律運動者佔 30.7%、鍾東蓉(2000)針對高中導師的研究,發 現有規律運動者佔 37%、戴良全(2002)針對國小教師的研究,發現 有規律運動者佔 24%、吳合進(2010)針對高中老師的研究,發現有 規律運動者佔 33.1 %、洪詩婷(2011)針對高中教師的研究,發現有 規律運動者佔 35.8 %。綜合來說,台灣的教師中,約有三分之ㄧ有 從事規律運動行為的習慣,稍優於教育部體育署在 2013 年公佈的國 人規律運動人口比率(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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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背景因素與運動行為之關係
本研究發現,在背景因素中,包含性別、年齡、婚姻狀態、自 覺健康狀況、參與運動社團經驗,其中「性別」、「自覺健康狀況」、
「參與運動社團經驗」在統計上達到顯著差異,即性別、自覺健康 狀況、參與運動社團經驗與運動行為有關。
就性別而言,男性教師從事運動行為的比率高於女性教師,此 研究結果與國內針對性別與運動行為的研究結果相符,表示男性在 從事運動行為的比率上,是優於女性的。(行政院體委會,2012;鐘 東蓉 2000;許泰彰,2000;季力康、許哲彰 2005;洪詩婷 2011)。
就年齡而言,本研究結果顯示不同年齡在運動行為上並無顯著 差異,與吳合進(2010)針對高中教師的研究結果相符。
有關婚姻狀態與運動行為,本研究結果未達顯著差異,亦即已 婚與未婚組的研究對象,兩者之運動行為並無顯著差異。此結果與 鍾東蓉(2000)、吳合進(2010)、洪詩婷(2011)針對高中教師運動行為 之研究結果相符。
在自覺健康狀況的部分,本研究得知自覺健康狀況「好」者,
其運動行為顯著較自覺健康狀況「不好」者及自覺健康狀況「普 通」者為佳,且自覺健康狀況愈好者,愈會從事運動行為。此結果 與呂昌明、卓俊辰、黃松元(2002)、徐志輝(2004)、高毓秀(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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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箱與徐志輝(2003)、林思嫺 (2005)、洪詩婷(2011)之研究結果 相符。
本研究亦發現,是否參與運動社團經驗,與其運動行為有顯 著差異,其中有參與運動社團經驗者的運動行為較無參與運動社 團經驗者佳。此結果與Dishman, Sallis, and Orenstein(1985)、王瑞霞 (1994)、牛玉珍(1997)、鍾東蓉(2000)研究結果相符。
三、社會心理因素與運動行為之關係
本研究發現,研究對象的運動自我效能與運動行為之間呈顯著 正相關,顯示運動自我效能越高者,其運動行為也越佳。此結果與 Sallis 等人(1992)、牛玉珍(1997)、鍾東蓉(2000)、戴良全(2002)之研 究結果相符。且運動社會支持與運動行為之間呈顯著正相關,表示 運動社會支持越多,研究對象越可能去從事運動行為。此結果與 Sallis 等人(1992)、鍾東蓉(2000)、戴良全(2002)、洪詩婷(2011)之研 究結果相符。
在自覺運動利益與障礙的部分,本研究發現,研究對象的自覺 運動利益與運動行為之間呈顯著正相關,顯示自覺運動利益越高 者,從事運動行為的可能性也越高。此結果與李思招(1999)、鍾東 蓉(2000)、曲天尚等人(2009)之研究結果相符。然而,研究對象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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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運動利益與運動行為之間呈顯著負相關,顯示自覺運動障礙越高 者,從事運動行為的可能性越低。此結果與李思招(1999)、鍾東蓉 (2000)、曲天尚等人(2009)之研究結果相符。
本研究亦發現,研究對象的自覺運動利益與運動行為之間呈顯 著負相關,顯示運動享樂感越高者,從事運動行為的可能性越高。
此結果與鍾東蓉(2000)、張少熙(2002)、陳美昭、賴香如(2006)、溫 密欣(2008)、洪詩婷(2011)之研究結果相符。
四、背景因素、社會心理因素對運動行為之預測力
研究結果發現,研究對象的背景因素、社會心理因素可解釋運 動行為總變異量的 45.3%。而性別、參與運動社團經驗、運動自我 效能、運動享樂感皆具影響力。其中,以社會心理因素中的「運動 自我效能」對運動行為最具影響力,此結果與牛玉珍(1997)、鍾東 蓉(2000)、許泰彰(2000)、戴良全(2002)、洪詩婷(2011)之研究結果相 符,即以運動研究而言,運動自我效能是最具影響力的因子,可以 有效預測運動行為。由此可推論,若能提升研究對象的運動自我效 能,將有助於從事運動行為;而欲增進研究對象之運動行為,則應 先重視運動自我效能對研究對象的影響。
研究顯示,性別對於運動行為而言,可有效預測運動行為,且 男性教師的運動行為比女性教師好。此結果與戴良全(2002)、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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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及許哲彰(2005)、林子淳及郭富舜(2009)、鐘東蓉(1990)、吳合進 (2010)針對國內教師的研究結果相符。由此可推論,若要鼓勵教師 從事運動行為,在設計運動方案時,因為男性教師的運動行為較 佳,所以更應注重女性教師的需求,提高她們從事運動的意願,才 能有效推廣運動行為。
在參與運動社團經驗方面,本研究結果發現,可由參與運動社 團經驗,來有效地預測運動行為。此結果和 Dishman, Sallis, and Orenstein (1985)、王瑞霞(1994)、牛玉珍(1997)、李思招(1999)的研 究結果相符。由此可推論,若要提升運動行為,可鼓勵教師多參與 運動社團,也許可以將在校內參與運動社團的時間,納入研習時 數,或是用經費補助校內運動社團的成立等,吸引教師參與運動社 團,以保持良好的運動行為。
在本研究結果中,運動享樂感亦是預測運動行為的重要變項,
此結果和 Kilpatrick, Hebert, and Bartholomew(2005)、何佩玲(2005)、
陳美昭、賴香如(2006)、張淑華(2008)、溫密欣(2008) 研究結果相 符。由此可推論,若想提升運動行為,要讓運動者在從事運動行為 時,能感受到愉悅、欣喜、快樂等正向感受,進而喜歡並享受運動 所帶來的美好經驗。一旦有運動享樂感,將可讓人繼續從事運動行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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