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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背景因素與運動行為的關係

本研究整理相關文獻後,將背景因素歸納為性別、年齡、婚姻 狀態、自覺健康狀況、參與運動社團經驗,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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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性別

黃淑貞、劉翠薇、洪文綺(2002)研究指出,預測運動習慣的 社會人口學變項中最重要的是性別,男性較常運動。性別對於運動 行為及運動參與情形的影響,國內學者的研究結果指出,女性的運 動行為明顯低於男生(呂昌明,李明憲,楊啟賢,1997;黃淑貞、劉 翠薇、洪文綺,2002;劉坤宏,2003)。針對教師所做的研究結果如 下述:國小教師在運動行為上,男性顯著優於女性(戴良全,

2002;季力康、許哲彰,2005;林子淳、郭富舜,2009)。鐘東蓉 (1990)針對高中導師運動行為之調查研究指出,男性從事運動行為 的比率及總運動量較高。吳合進(2010)針對台南市高中教師運動 行為調查結果也指出,男性教師運動行為顯著高於女性教師運動行 為。但牛玉珍(1997)調查 195 位大學教師的規律運動行為,結果 顯示男女教師在規律運動行為上,並沒有顯著差異。有關性別對教 師運動行為的影響,有待進一步探討,故本研究加入此變項探討 之。

二、年齡

有關年齡與運動行為相關的文獻甚多,且大多指出年齡與運動 有相關(高毓秀、黃奕清,2000;李素箱,2005)。研究顯示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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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齡群上,研究對象每週運動頻率、運動時間、運動強度等運動 行為有顯著差異。黃婉茹(2003)針對女性公務人員的研究,年齡 範圍由 20 至 63 歲,以 30 至 39 歲年齡群,從事運動行為比率最 高,佔 43.3%,其次是 40 至 49 歲年齡群佔 39.2%。其研究結果並 指出,年齡與運動階段呈中度以上的關聯,意即年齡越大,從事運 動行為的比率較高。

針對教師所做的研究結果如下述:江衍偉(2004)針對國小女 教師的研究發現,以 30 至 39 歲年齡群,從事運動行為比率最高,

佔 35.2%,其次是 40 至 49 歲年齡群佔 30.3%,意即年齡越大從事 規律運動的比率較大。陳嘉成(2004)針對國小女教師的研究亦發 現,年齡以 30 至 39 歲年齡群,從事運動行為比率最高,佔 44%最 高,其次是 40 至 49 歲年齡群佔 26%。可得知女性在職場中,年齡 在 30 至 39 歲之間,有較高的運動行為,且年齡越大,從事運動的 比率較大。由上述了解年齡是影響運動行為的要素之一,故本研究 加入此變項探討之。

三、婚姻狀態

張彩秀(1995)針對 40 歲以上民眾為對象的研究指出:未婚者 從事規律性運動比率(48%)高於離婚分居(36%)及已婚(35%)。李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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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均安、季隆安(1995)針對台灣地區成人健康行為研究顯示:婚 姻狀態是從不運動者的相關因素。

而黃婉茹(2003)針對女性公務人員的研究顯示:婚姻狀況與 運動階段無顯著差異。陳嘉成(2004)針對國小女教師的研究顯 示:婚姻狀況與運動階段無顯著差異。林子淳、郭富舜(2008)針 對國小教師健康促進生活型態的研究顯示:國小教師的運動表現於不 同的婚姻狀態中,並無顯著差異。許志賢、黃于庭、鄭志成

(2009)發現:教師在參與運動型的休閒活動上,不同婚姻狀況無 顯著差異。針對上述,婚姻狀況與運動階段差異情形無一致性,所 以本研究加入婚姻狀態此變項探討之。

四、自覺健康狀況

Rudy(1989)研究指出有運動者,其自覺健康狀況良好,而有 疾病者,則較少有運動行為。但Fuchs, Health, and Wheeler.(1992)

的研究則顯示有疾病者的運動量高於無疾病者。王瑞霞(1994)研 究指出自覺健康狀況較同年齡好者,其運動的比率較高。張彩秀

(1995)研究指出,從事運動的國人比無運動者有較佳的自覺健康 狀況;蔡美月(1996)發現60歲以上的民眾,自覺健康狀況較佳者 其運動行為亦較佳。但郭青萍(1992)研究卻指出「運動休閒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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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得分」與健康狀態、慢性病種類無關。綜合上述文獻,自覺健康 狀況與運動行為之間的相關性,尚有待進一步的探討,所以本研究 加入婚姻狀況此變項探討之。

五、參與運動社團經驗

Dishman, Sallis, and Orenstein(1985)研究指出,在年輕時期曾 從事兩項或兩項以上運動者,約有三分之二的人在成年期是運動活 躍者,且其參與激烈運動情形是未參加者的 2∼3 倍,此外,年輕時 的運動情形,與成年期參加有組織之運動團體呈正相關,且對成年 期的運動情形之影響較其他因素強烈。王瑞霞(1994)以 65∼94 歲 老年人為對象,發現年輕時即有運動習慣者,參與運動的比率較 高。李思招(1999)發現,參與運動社團經驗,可有效預測護理學 院學生運動行為。牛玉珍(1997)發現,大學教師自覺過去學生時 代體育課經驗對目前運動行為有影響者,其從事運動行為的可能性 較高。

但在 Van Mechelen and Kemper(1995)對 13-25 歲年輕人的前 瞻性追蹤研究發現,在過去 15 年間,參與運動社團的經驗與目前的 運動行為並沒有顯著相關,研究者認為可能因為年輕時代所從事的 運動項目難以應用於成年期所致。由大部分的文獻可看出,參與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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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社團經驗對成年後運動行為的影響尚未有定見,尤其橫斷性研究 與前瞻性研究之結果差異甚大,值得進一步的探討,所以本研究加 入參與運動社團經驗此變項探討之。

綜合以上文獻可知,性別、年齡、婚姻狀態、自覺健康狀況、

參與運動社團經驗,皆為背景因素的要素。本研究將以此五項要素 來做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