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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壹、 、 、 、研究場域與其人文地理背景分析 研究場域與其人文地理背景分析 研究場域與其人文地理背景分析 研究場域與其人文地理背景分析: :

本研究的資料來自為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委託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王 麗 容 教 授 所 主 持 「 社 會 工 作 介 入 災 變 工 作 模 式 之 研 究 」 ( 計 畫 進 行 期 間 : 2010.07~2012.12,原來是兩年,但是因為王教授到牛津大學研究訪問延期半年)部 分調查結果。

由於莫拉克風災受災範圍廣大,又考量災難發生至今已三年,是為重建後期,

部分受災戶已重回家園、遷居或另行租屋等,行蹤較難掌握,在考量進入研究場 域的可行性以及資料可得性之後,決定以生活重建中心所服務之鄉鎮進行問卷調 查,在徵求同意之後,本研究以屏東縣牡丹鄉、高雄縣桃源鄉、屏東縣泰武鄉、

臺東縣大武鄉、達仁鄉、金峰鄉嘉蘭村為研究場域。

一、研究場域基本資料介紹和受災狀況簡述:

(一) 台東縣大武鄉:

1. 人口地理背景:

本鄉位居台東縣南端,東濱太平洋,西南與達仁鄉毗鄰,北鄰太麻里鄉,

背靠中央山脈,山多平原少。本鄉所轄之區有大竹、大鳥、大武、尚武、南 興等五個村。有閩、客、外省籍族群及排灣族的原住民,人口大約 7900 餘 人,族群多元,主要經濟型態為農業。

2. 受災情形:

莫拉克風災使得區域內的不是淹大水就是斷橋斷路,再者就是被土石流 吞沒家園,其中最嚴重的大鳥部落被淹沒 6 戶,後續增為 14 戶,大竹村富 山部落則是全村淹沒,淹沒 40 戶。曾經大武中繼屋、永久屋共計 45 戶。

臺東大武鄉大竹村富山部落是八八風災後第一個接受被「劃定特定區 域」危險不堪居住的村落,需要集體遷村重建的部落。富山部落遷村處位於 大武市區的舊大武國小校址,其永久屋由中和市公所捐款,由世界展望會興 建,當地村民參與以工代賑,共同興建的新家,全部卅一戶的永久屋在 99 年 7 月 4 日舉行落成典禮,但後續仍須要面臨從山上搬遷到市區的生活適應

與部落文化傳承問題(莫拉克資訊網,2010)。

(二) 高雄市桃源區 1. 人口地理背景:

本區位於高雄市東北端,東鄰花蓮、台東兩縣,南接茂林區,西與六龜、

甲仙及那瑪夏區毗鄰,北與嘉義縣阿里山鄉及南投縣為鄰。本區共 8 里 14 部落,人口數將近五千人,為高雄市範圍最大之原民區,主要族群以布農族 82.7%、南鄒族 5.5%,其餘為漢族及少數排灣族等其他原住民族;其產業以 各部落分布位置分別不同農特產發展(高雄市桃源區公所,2012)。

2. 受災情形:

莫拉克颱風橫掃桃源鄉,致使桃源區超過一半地區受創,也造成南橫公 路山區部分中斷,使得仰賴南橫公路維繫的產業農耕、觀光大受影響,除了 生計、產業陷入困境,連醫療、教育、基本民生生活也受到衝擊。山區土石 流淹沒民宅,使許多民眾無家可歸,截至 2009 年 8 月 31 日統計房屋毀損 137 戶。

2012 年 4 月 21 日桃源區樂樂段基地永久屋完工,安置桃源區勤和部落 18 戶布農族人。由於勤和部落居民紛紛被分散安置杉林大愛村與樂樂段永 久屋,少數留在原部落,未來居民也將面臨生活適應以及維持布農族傳統文 化與部落完整的挑戰(莫拉克資訊網,2012)。

(三) 屏東縣泰武鄉 1. 人口地理背景:

泰武鄉位於東港溪上游及瓦魯斯溪之間和中央山脈西側,為典型的山地 鄉,屏東縣泰武鄉共有 6 個村(泰武村、佳興村、佳平村、平和村、武潭村、

萬安村),3 個部落(安平、達里、馬仕),均屬於排灣族,人口約 5165 人,

信仰以天主教居多,鄉內共 25 間立案工作室(屏東縣泰武鄉公所,2012)。

2. 受災情形:

莫拉克風災受災地區集中於泰武村。八八水災後,泰武鄉多數房屋全 毀,泰武部落,靠族人墓園附近,家戶牆龜裂、道路路基掏空、小學變危地,

路斷了、水源地坍塌,導致族人計 157 戶、500 位居民失去家園,並且被堪 定為「安全堪慮區域」。該村於災前為 157 戶,災後戶數增為 230 戶,計 869 人。

風災發生後縣府考量部落族人安全,部分村民遷住至由中華民國紅十字 會總會於潮州鎮忠誠安置中心設立組合屋,其餘住戶,或以依親方式、或在 外租屋或原已購屋居住鄰近鄉鎮及原部落居住為主。泰武國小學校方面則搬 至鄰近部落(佳興村),由紅十字會及國際扶輪社援建「希望校區」校舍提供 學童有完善的教室及設備。明基友達公司亦將於永久屋協助興建永久校區 (莫拉克資訊網,2011)。

泰武鄉吾拉魯茲部落永久屋於 100 年 8 月 15 日落成,永久屋座落在萬 巒鄉新赤農場,開發總面積約 10.08 公頃,由紅十字會援建 118 戶,主要安 置泰武村民(莫拉克資訊網,2011)。

(四) 屏東縣牡丹鄉 1. 人口地理背景:

屏東縣牡丹鄉位於屏東縣東南方,接中央山脈末段,東依太平洋、西接 車城鄉、南鄰滿州鄉、北與獅子鄉及台東縣達仁鄉接壤。共有六個村,包含 旭海、東源、高士、牡丹、四林、石門村,總人數近五千人,族群以排灣族 居多,為最南端的原住民鄉。目前以農業經營佔多數,惟鄉內青壯人口外流 情形嚴重,以致生產力減弱。除農業外,勞動力多投注於林產漁牧及運輸設 備等相關工作(屏東縣牡丹鄉鄉公所,2012)。

2. 受災情況:

莫拉克風災造成牡丹鄉民眾生命財產眾多損失,受創較嚴重的尤以石門 村、高士村第 6~7 鄰住家為重,部份住家地層下陷坍方或住家鄰近山壁土石 滑動而成為受災區域。高士村第 6~7 鄰共 18 戶受災村民災後被安置於村內 原有幼稚園及舊分駐所宿舍;石門村中間路部落以 199 線道路為界,靠山一 側畫定為特定區域,居民己於 2010 年 11 月 28 日被安排入住世界展望會承 造的永久屋,共 45 戶,並以當地地名「普力姆 puljimu」作為新部落(莫拉 克資訊網,2011)。

而在高士村的部分,牡丹鄉高士第一期永久屋已於 2012 年 1 月 19 日入 住,安置 22 戶民眾,同年 7 月 30 日入住的第二期永久屋,則另外安置 22 戶(莫拉克資訊網,2012)。

(五) 臺東縣金峰鄉嘉蘭村:

1. 人口地理背景:

金峰鄉位於台東縣西南方,東鄰太麻里,西與屏東縣霧台、瑪家泰武等 鄉毗連,南接達仁鄉,北與卑南鄉之知本溪為天然界線,本鄉地處中央山脈 大武尖峰山麓,鄉內多峭壁斷崖,山坡地多於平地,因此本鄉發展重心偏於 右半部。鄉內共轄五個村-嘉蘭、正興、新興、賓茂、歷坵等村,全鄉總人 數約 3 千餘人,排灣族人口數佔 80%,其次為屏東遷至本鄉之魯凱族佔 10%。嘉蘭村是金峰鄉最大的村落,當地原住民以排灣族及魯凱族為主,約 1344 人,是人口眾多且人口結構完整的大型社區,與台灣其它原住民社區 相比,嘉蘭村的青年到中壯年人口相對充足(金峰鄉鄉公所,2012)。

2. 受災情形:

莫拉克風災受災戶數達 66 戶(全毀 60 戶,半毀 6 戶,尚未包括危機戶),

山地區拉冷冷地區亦受災嚴重,另外公路坍方、太麻里溪中游河堤溢頂、沖 毀、橋樑受損,全村因為水災的肆虐而滿目瘡痍。災後部落居民多數安置在 正興村的介達國小緊急安置中心,部落族人以在介達國小籌組嘉蘭部落自救 會,進行災後重建工作,嘉蘭第 2 基地永久屋於 2010 年 10 月 31 日完工,

2011 年 1 月 29 日入住 15 戶,嘉蘭第 1 基地永久屋於 4 月 14 日落成。

二、研究對象:

本研究調查對象為屏東縣牡丹鄉、屏東縣泰武鄉、高雄縣桃源區、臺東縣 大武鄉、臺東縣達仁鄉、臺東縣金峰鄉嘉蘭村之莫拉克颱風之二十歲以上災民。

貳 貳 貳

貳、 、 、 、樣本來源 樣本來源 樣本來源 樣本來源

牡丹鄉、桃源區、泰武鄉、大武鄉、達仁鄉五個鄉村,因原本地理因素,各 村里之間族群、文化、人口數差異分明,再加上本研究調查時間點已為重建後期,

災後許多居民到外地居住,有籍在人不在的現象發生,造成樣本的不確定性。另 外,以上五個鄉村的各村里受災情況不同,這次莫拉克颱風所造成的災害集中在 部分村里,若調查全部村里,將無法調查到真正的受災情況,故本研究僅著眼於 真正有災情的村里(詳如表 3-2.1),並對 20 歲以上且實際居住在表列村里的災民進 行訪問調查。

本研究在經費和時間許可範圍,預定樣本數為 250 人,採用分層抽樣(stratified sampling),以村里為層(stratum),以人為抽樣單位,列出真正受災各村里中 20 歲 以上且實際居住在該受災區的人數,再依照等比例抽樣方式(probability proportional to size, pps),使各層抽出樣本數所占全部樣本數的比例,與每一層個體數占全部個 體數的比率相同,因此大武鄉須訪問 76 人、達仁鄉 33 人、桃源區 79 人、牡丹 46 人、泰武 16 人(詳如表 3-2.1),訪問時由訪員在重建中心、永久屋等地找到符合受 訪條件的災民進行訪問。

然而,因為大武鄉和達仁鄉實際調查時,受限於幅員遼闊,受訪者有其忙碌 之事,調查完成不易,最終僅回收完整問卷 74 份。另外,因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 委託「社會工作介入災變工作模式之研究」之第一期研究主軸為嘉蘭村,故又調 查了嘉蘭村,回收了 29 份問卷。目的想了解該村曾經是資源優先區是否調適是和 恢復狀況比較好。

截至 101 年 4 月底調查結束,本研究共回收了 245 份有效問卷,大武鄉 74 份、

桃源區 80 份、泰武鄉 16 份、牡丹鄉 46 份、嘉蘭村 29 份。

表表

剩下 193 份樣本。

另外,在家務分工以及家庭決策的資料分析上,原本考量到本研究樣本多數 為原住民族,原住民族的家庭多重視族人的共同決策,故將題目選項設計為 4 分 量表,1 為「全家人一起負責(決定)」、2 為「大部分由先生負責(決定)」、3 為「由 夫妻兩人共同負責(決定)」、4 為「大部分由太太負責(決定)」、0 為「不適用」。然 而,本研究還是欲聚焦在夫妻之間的分工與決策方式,故在資料處理上,決定將 家務分工以及家庭決策量表選填「全家人一起負責(決定)」計分為 1 的選項,與計 分為 0「不適用」的選項合併,再將兩個量表的選項重新編碼為 1「大部分由先生 負責(決定)」、2「由夫妻兩人共同負責(決定)」、3「大部分由太太負責(決定)」,然 後再檢視量表填答情況,刪除填答完整性未達一半的問卷,最後剩下 156 份問卷,

並以此 156 份問卷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