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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以自編的結構式問卷作為調查工具,問卷編製過程如下:

(一)深度訪談

為了解主要決策家屬的一些看法與意見,本研究在2005 年 4 月~

6 月,於臺北市某醫學中心急診加護病房,以深度訪談訪問已轉至院外 呼吸照護病房病患的主要決策家屬共3 位,每次訪談時間約 60~90 分 鐘,訪談過程製作成會談實錄,用以瞭解決策家屬面對選擇呼吸照護 病房時,較重視的選擇機構因素及相關影響因素。研究者依受訪者回 答的結果,加以處理分析,以作為編製結構式問卷的參考。

經由深度訪談發現決策家屬考慮至該呼吸照護病房的選擇機構因 素,包括希望有安養院和加護病房設置、一位護理人員照護多少病患、

看護國籍、轉介人員服務態度、是否具備洗腎設備、訪客規定上,儘 可能彈性以利探訪方便等。

(二)座談會

於 2005 年 7 月~8 月邀請臺北市與臺北縣地區級醫院附設呼吸照 護病房的醫療部主任、護理部主任、護理長、督導長與個案管理師進 行小型會談,召開3 次座談會,每次座談時間約為 15~30 分鐘,用以 暸解決策家屬進行選擇機構時,較重視的部份與看法。

經由座談會發現:有些決策家屬會去比價錢、甚至會選擇照護費 用最低的一家、會關心會客時間是否有彈性,方便他們可隨時來探病、

會問有沒有營養師為病患個別需要作專業調配、是否有單人床、護理 佐理員國籍方面等。

(三)擬定問卷初稿

依據主要決策家屬的深度訪談、機構相關人員座談會,以及參考 國內外文獻,進行問卷研擬。

二、問卷內容

本研究以自擬結構式問卷(附錄二),對決策家屬進行資料收集。

問卷內容包含呼吸器依賴病患(以下簡稱病患)與決策家屬特質、訊息 來源與選擇機構因素、滿意度四個層面,以下分別敘述之:

(一)病患特質

乃指病患的性別、年齡、保險、社會福利補助、診斷、轉入前意 識情形、日常生活功能與是否接受氣切及洗腎等。

(二)決策家屬特質

「決策家屬」乃指病患轉院至呼吸照護病房時,選擇醫院的最後決 定權落在誰身上。決策家屬特質可分為前置因素(包括與病患關係、性 別、年齡、婚姻、教育、職業、宗教等變項)、使能因素(包括決策家 屬的家庭收入與交通工具)、健康需要因素(對病患治療的期望)與訊 息來源因素(包括訊息來源及足夠程度)四個構面。

(三)選擇機構因素

主要是選擇呼吸照護病房的各項因素,並將各項因素切割為五個 構面,包括硬體規劃(建築外觀、病房環境、儀器設備、床位等級、

探病環境)、作業服務(可提供復健治療、科別完整可供會診、可提供 洗腎設備、可提供加護設備服務或轉介、可提供安養照護服務或轉介、

訪客彈性)、專業服務(醫術、醫德、醫師服務態度、醫師巡視病房次 數、護理人員技術、護理人員服務態度、呼吸治療師技術、呼吸治療 師服務態度、營養師專業調配、照護人力、轉介人員服務態度、看護 國籍)、價格因素(照護費用)、方便性(交通便利性、停車狀況、離 家距離)等。由決策家屬依照選擇機構時所會考慮哪些因素的重視度 來勾選,計分方式為「非常重視」5 分、「重視」4 分、「普通」3 分、「不 重視」2 分、「非常不重視」1 分。

(四)滿意度

為暸解呼吸照護病患接受該呼吸照護病房各項醫療服務後,其決 策家屬的滿意度情形,包括硬體規劃(建築外觀、病房環境、儀器設 備、床位等級、探病環境)、作業服務(可提供復健治療、科別完整可 供會診、可提供洗腎設備、可提供加護設備服務或轉介、可提供安養

照護服務或轉介、訪客彈性)、專業服務(醫術、醫德、醫師服務態度、

醫師巡視病房次數、護理人員技術、護理人員服務態度、呼吸治療師 技術、呼吸治療師服務態度、營養師專業調配、照護人力、轉介人員 服務態度、看護國籍)、價格因素(照護費用)、方便性(交通便利性、

停車狀況、離家距離)及整體滿意度等。由決策家屬依照呼吸照護病 房提供服務後的滿意度程度來勾選,計分方式為「非常滿意」5 分、「滿 意」4 分、「普通」3 分、「不滿意」2 分、「非常不滿意」1 分。由於部 份病患可能不須要接受復健治療、他科會診、洗腎治療、加護設備服 務或轉介、安養照護服務或轉介,故在該題項另有不適用欄處供決策 家屬勾選。

三、專家效度考驗

本研究工具在效度檢定上採用專家內容效度鑑定,於結構式問卷初 稿完成後,為確定問卷內容的適切性,於2006 年 6 月期間,懇請呼吸照 護、長期照護、醫院管理等相關領域的專家八位(附錄三),對問卷初稿 進行內容效度的評估,以內容效度指標檢測(Content Validity Index, CVI),包含題目與整體的合適性、文辭清晰性及適切性等方面。採用Likert 四點記分來評定問卷的每題題目,評值標準如下:

4 分代表此項目極適當,不需修改且為不可省略的題目。

3 分代表此項目適當仍可保留,但需作小部分的修改。

2 分代表此項目不適當,考慮刪除或作大幅度修改。

1 分代表此項目極不適當,應予以刪除。

每題題目並附有建議欄,請專家填寫意見,並彙集專家意見後,進 行修改,再與指導教授討論後,完成問卷內容效度,使每部份題目內容 效度CVI 得分大於 .88 分以上(如附錄四)。另參考專家建議,增加的題

目有:決策家屬與病患的關係,經濟因素的保險、社會福利補助,健康 需要因素的病患轉入前的活動情形,選擇機構因素的呼吸治療師技術與 服務態度、提供舒適溫馨的探病環境及可提供復健治療等題項。為確保 問卷品質,施測前就問卷初稿的內容、用語和相關呼吸照護機構的醫師 及護理人員進行面談,以提高問卷的適用性。另外研究計畫審查委員建 議在正式研究時,應加入選擇機構因素時最主要的訊息來源、訊息來源 的足夠程度及對呼吸照護病房整體滿意度三題,以及刪去病患轉入呼吸 照護病房前的活動情形一題。

第五節 倫理考量

本研究在研究進行前,先經由行政聯繫向機構負責人說明研究之目 的、對象、進行方式,機構有權拒絕參加,且不受到威脅,經同意後再 進行施測。本研究為尊重受訪者權益,維護人性尊嚴與公平原則,已通 過臺大醫院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如附錄五),另請同意參與研究的決 策家屬填寫同意書(如附錄六),問卷採不計名方式編碼,所有回覆的問 卷由研究者親自輸入,資料庫僅記錄機構與受訪者代碼。為保密所得的 問卷資料,研究過程中資料將放置於研究者個人上鎖的櫃子,且待研究 結束後二年內銷毀資料,以維護受試者隱私權。

第六節 研究步驟

本研究分為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前驅測試,目的在檢定研究工 具的信度,並預估結構式問卷填答時間與進行研究時可能的困難,第二 階段為正式研究。

一、前驅測試(Pilot Study)

於 2006 年 7 月 10 日至 95 年 8 月 9 日,以大臺北地區呼吸照護病 房(排除正式調查樣本醫院後,隨機選取臺北市中山醫院、宏恩醫院;

台北縣中祥醫院、永和復康醫院與板英醫院呼吸照護病房的決策家 屬),進住未滿一年的呼吸器依賴病患的決策家屬,共 60 位進行預試。

研究生先經由行政聯繫取得該機構負責人同意後,再向單位護理長 說明研究目的,另請單位護理人員或轉介專員轉告決策家屬並取得同 意,約定時間填寫問卷,家屬填答約需費時10 分鐘。

本研究問卷經前驅測試後,以Cronbach's Alpha(α)檢測其內在一 致性。本研究問卷(有效樣本60 份)的信度分析結果,在重視度構面上 的一致性α 為 .938,而在滿意度構面上的一致性 α 為 .909。

專家建議於問卷表中加入「病患轉入前的活動情形(柯氏量表)」,

經由前驅測試結果得知,家屬填寫的結果與研究者自病歷中抄錄病患的 日常生活功能(巴氏量表)相對照,二者無法相呼應;另外「病患轉入 前的意識情形」多數家屬表示難以分清等級,故以昏迷指數(Glasgow Coma Score, GCS)取代;另外應加入整體滿意度一題,以暸解整體滿意 度與選擇機構因素的相關性,以上三項將在正式研究的問卷中修正。

二、製作研究操作手冊:為使收案工作標準化,本研究製作操作手 冊,如附錄七。

三、正式研究

本研究於2006 年 9 月 15 日至 10 月 31 日進行正式調查。原抽樣 20 家醫院總床數 938 床,調查期間實際住院 814 床(佔床率為 86.8%);

因住院一年以下病患只有 380 床(一年以下病患佔實際住院總床數的 46.7%),而 60 位家屬在調查期間未來機構,故實際發出問卷 320 份,

回收302 份,問卷回收率 94.4 %,扣除無效問卷 14 份,實得問卷共 288 份。

在正式研究前,先經由電話聯繫取得呼吸照護病房負責人同意後,

再發文給欲調查的機構。研究生再向單位護理長報告研究目的,先請單 位護理人員轉告符合選樣決策家屬並取得同意,約定時間填寫問卷。

在取得該機構及病患決策家屬的同意,並填寫同意書後,由機構護 理長或呼吸治療師向決策家屬說明研究目的,再由受試者填寫問卷。填 寫過程中,如遇到決策家屬為不識字或視力不良者,機構護理長或呼吸 治療師則依照字面敘述,不給予暗示與解釋。

第七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一、基本資料各變項的編碼方式與意義:

本研究基本資料各變項的編碼方式與意義,如表二。

表二

表二(續)

表二(續)

二、統計分析:

將有效問卷進行資料的除錯與譯碼,以 SPSS(Statistical Package

將有效問卷進行資料的除錯與譯碼,以 SPSS(Statistical Pack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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