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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採問卷訪談法進行調查,選擇問卷訪談的原因如下:

一、本研究意圖對特需照顧獨居資深榮民的生活狀況及需求進行較完整的瞭解,故必須 與獨居資深榮民作面對面的接觸,採訪談方式較能親身實地去收集獨居資深榮民個 人的生活狀況。

二、考量資深獨居榮民大部份來自大陸各省,鄉音較重,且聽力及自我表達能力較差,

不易以電話訪問方式實施,如以郵寄方式問卷,則考量老年人對自填問卷的合作度 不高且答題的錯誤機率大,所以在提高有效樣本數、及增加資料信效度的考量下,

認為採問卷訪視較為恰當,

三、因為屬遍訪性質,在訪談員較無經驗的情況下,採取結構性訪談,而非開放式訪談,

以方便問卷的執行。

問卷本身由研究者依照顧服務獨居資深榮民實務經驗,參考楊培珊(1999:143-

188)台北市獨居老人生活暨需求概況調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997) 老年榮民狀況調查、台灣省政府社會處(1998)台灣省獨居老人生活狀況及對社會福利需 求調查所使用問卷調查表設計,問卷共分六大部份:

一、基本資料:

包括性別、年齡、籍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婚姻狀況、子女數、住屋狀況、

住屋型態、退休前的工作、經濟來源、是否為列冊之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大陸 地區親屬及返鄉探親記錄等。

二、身體健康狀況:

(一)疾病及醫療行為:包括是否有病痛或罹患疾病(需說明病名),是否領有殘障手 冊(需說明障礙別),及是否必須固定至醫院看病、復健、或拿藥,如果是,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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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問頻率、哪家醫院、交通工具、及認為交通方便與否。

(二)生理功能:八項日常生活活動功能及九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操作化為:

1.可自行處理;2.部份需要協助;3.完全需要協助。視力是否清晰(一眼或兩 眼),聽力是否清晰(一耳或兩耳),表達能力(完全表達、部分表達、不能表達),

及和人講話有無困難等。

(三)心理功能:包括認知功能三題(說出家中地址、知道去公園或醫院診所的路、計 算數目)、記憶功能三題(早餐吃什麼、出生年月日、健保卡或身份證的位置)、

及精神狀況三題(目前生活是否滿意、是否常覺得輕鬆愉快、是否覺得生活過得 有意義?)。

三、社會接觸:

(一)人際互動的頻率:與子女、與鄰居、與親戚、與朋友、與其他人互動的頻率(操 作化為:1.常常聯絡,每週一次或以上;2.偶而聯絡,一或兩個月一次;3.從 未聯絡;4.其他)。

(二)社會支持狀況(是否有人可陪伴聊天、是否有人提供金錢或實物協助、是否有 人提供資訊或經驗、是否有人幫忙生活照顧等)。

(三)遇到困難時,找誰幫忙(自己想辦法、找家人、親戚、找朋友、鄰居、宗教或 民間社團、地方政府、榮民服務處、其他)。

(四)目前參加的社團活動,包括志願服務、老人杜團、長青學苑、社區活動、政治 活動、宗教活動、都沒有、其他活動。

四、日常生活及休閒:

(一)每天睡覺的感覺(操作化為:1.睡得很好,很少夜間醒來;2.有時睡不好;3.

經常睡不好;4.需要藥物才能入睡;5.其他)。

(二)常作那些運動:包括散步、體操、慢跑、爬山、球類、拳術、跳舞、都沒有、

其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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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經常作那些休閒活動:包括看電視、聽音樂、串門子、聊天、閱讀書報、雜誌、

下棋、打牌、宗教聚會、看藝文表演、電影、飼養小動物、栽種花草、 歌唱、

唱戲、書法、繪畫、散步、逛街、其他等

(四)對目前日常生活(休閒生活、財務狀況、社交生活、生命財產安全)滿意程度,

操作化為:1.非常滿意;2.滿意;3.普通;4.不滿意;5.非常不滿意)。

五、居住安養:

(一)獨居原因:未婚、與子女不合、子女在大陸、子女於外地工作、唸書、子女服 刑、子女死亡、喜歡獨居、及其他。

(二)認為最理想的居住方式:包括固定與某些子女同住、固定與某些子女隔鄰而居、

至子女家中輪住、僅與配偶同住、獨居、與親戚朋友同住、居住榮民之家、居 住公立安養機構、居住私立安養機構、居住老人公寓、居住寺廟、教堂、其他 等。

(三)目前居住房子所有權來源(包括:1.繼承或贈與;2.自購或自建;3.租借;4.

配住眷舍;5.自建違建;6.其他等)及居住面積。

(四)對目前居住環境的滿意程度(操作化為:1.非常滿意;2.滿意;3.普通;4.不 滿意;5.非常不滿意)。

(五)進住榮家或自費安養中心意願(操作化為:1.願意;2.不願意)並述明原因。

六、服務需求與使用現況:

(一)詢問最近一年內是否曾經到榮民服務處要求服務,如不曾要求服務則探求原 因,包括:沒有服務需求、不知道有那些服務項目、不知道服務處的地址、電 話、認為沒有實際的服務效果、其他等。

(二)最近一年內曾經到榮民服務處要求服務者,探求對服務項目包括:就業協助、

協助就醫、辦理就養、證件申請、權益維護、法律咨詢、給與發放、糾紛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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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急難救助、善後處理、其他等十二項滿意程度(操作化為:1.非常 滿意;2.滿意;3.普通;4.不滿意;5.非常不滿意)。

(三)最常到那家榮民醫院要求服務,探求對服務項目包括:醫療技術、醫療設備、

行政效率、服務態度滿意程度(操作化為:1.非常滿意;2.滿意;3.普通;4.

不滿意;5.非常不滿意)。

(四)使用資源的現況及需求:詢問受訪者,是否已接受服務及未接受的原因。

1.醫療服務:定期健康檢查、醫療咨詢服務。

2.居家看護項目:包括服藥安全、代讀書報、個人衛生處理、洗澡、梳洗、大小 便失禁處理、換洗衣服床單、陪同就醫等八項。

3.生活上的協助:包括吃飯、上廁所、家事服務、陪同外出、理財、購物、準備 膳食、洗衣、打電話、交通服務、心理協談、臨托服務、日間照顧、機構安養、

文康休閒、房屋修繕補助、中低收入戶補助、醫療輔助器材補助、殘障補助、

外籍幫傭申請、醫療補助、關懷訪視、電話問安、緊急呼叫器等二十四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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