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四節 研究工具
為達成研究目的,研究者參考國內外學者對於父職參與及親子關 係之相關研究,編擬問卷以蒐集資料。問卷包括「背景資料」、 「父 職參與量表」、「親子關係量表」三部份,以下分別說明之:
壹、 背景資料
「背景資料」包括個人背景變項、配偶背景變項及子女背景變項 共三部份:「個人背景變項」包含教育程度、大陸工作資歷;「配偶背 景變項」包含配偶國籍、配偶工作狀況;「子女背景變項」包含子女 在學情形、家庭發展階段、子女數、親子聯繫互動頻率。
一、個人背景變項
(一)教育程度
包括「國小以下」、「國中(初中)」、「高中(高職)」、「大學(專 科/技術學院)」、「研究所以上」。進行多元迴歸時,將「國小以下」、
「國中(初中)」、「高中(高職)」合併為「高中職以下」,並將教育程 度處理成虛擬變項,以「研究所以上」為參照組。
(二)大陸工作資歷
本研究以連續變項測量父親在大陸工作資歷,以足年為計算。
二、配偶背景變項
(一)配偶國籍
本研究將配偶國及分類為「台灣」、「中國大陸」、「其他」。進行 多元迴歸時,將「中國大陸」以及「其他」之樣本合併為「其他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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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為「中華民國籍」,並將配偶國籍處理成虛擬變項,以「中華 民國籍」為參照組。
(二)配偶工作狀況
本研究將配偶就業狀況分類為「無」、「有,從事兼職」、「有,從 事正職」。進行多元迴歸時,將「無」以及「有,從事兼職」之樣本合 併為「無全職工作」,「有,從事正職」為「有全職工作」,並將配偶工 作狀況處理成虛擬變項,以「有全職工作」為參照組。
三、子女背景變項
(一)子女就學情形
本研究對象需符合「請問您目前是否有正在就學的孩子」,因此 藉由研究對象填答「否」者予以剔除,針對填答「是」者進行研究分 析。
(二)家庭發展階段
本研究先以連續變項詢問其「長子女年齡」,再根據 Duvall (1977) 以最大子女年齡為基礎分類成「家有學齡前子女階段」、「家有學齡 子女階段」、「家有青少年子女階段」、「子女準備離家階段」四個 家庭發展階段。進行多元迴歸時,將家庭發展階段處理成虛擬變項,
以「子女準備離家階段」為參照組。
(三)子女數
本研究以連續變項測量子女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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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網路社群(Facebook 等)、視訊(Skype 等)、手機通訊軟體
(WeChat、LINE)等)」,選項包括「幾乎每天」、「每週數次」、「每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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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父職參與量表
由於研究樣本收集不易,為了不減少正式研究之樣本數量,本研 究僅以專家效度與驗證性因素分析檢驗父職參與量表之效度,而不進 行量表之預試。
一、原始量表
(一)量表內容
本研究採用 Hawkins 等人(2002) 的「父職參與普查」( The Inventory of Father Involvement,簡稱 IFI 量表)。該量表能一併測量 父職參與中的認知層面、情感層面、道德層面以及直接或間接的行為 層面,並且適用於不同婚姻情況以及子女在幼兒至青少年階段的父親。
符合本研究目的,故使用之。IFI 量表原來有長短兩個版本,長版量 表共有 35 題,短版量表共有 26 題,然而 Hawkins 等人發現:短版 IFI 量表的適配度優於長版 IFI 量表,GIF 值達.917,即使減少題項的 三個因素仍保留相當的內部一致性,並且因吳明隆與涂金堂(2010)
提出量表堪用的程度其 Cronbach α 值應至少大於.7,而該量表的 Cronbach α 值達.94,因此本研究參考短版 IFI 量表並翻譯為中文作為 父職參與的測量工具。
Hawkins 等人在發展 IFI 量表時透過結構方程式進行因素分析,
共歸納出九個因素,此模型中的九個因素又能表明父親參與的一個單 一、全局的因素(a single global factor of father involvement),故本研 究之「父職參與量表」共有 26 個題項、九個分量表:「管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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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鼓勵」、「支持母親」、「生活供應」、「時間與交談」、「讚美與情 感」、「發展才能與關心未來」、「閱讀與作業指導」以及「生活關注」
(如表 3-4-2)。
表 3-4-2
父職參與原始量表之架構
量表面向 翻譯說明 題號
Discipline and Teaching Responsibility 管教責任 1、2、3
School Encouragement 學業鼓勵 4、5、6
Mother Support 支持母親 7、8、9
Providing 生活供應 10、11、12
Time and Talking Together 時間與交談 13、14 Praise and Affection 讚美與情感 15、16、17 Developing Talents and Future Concerns 發展才能與關心未來 18、19、20 Reading and Homework Support 閱讀與作業指導 21、22、23
Attentiveness 生活關注 24、25、26
(二)計分方式
原 IFI 量表的計分方式為 Likert 七點量表計分,根據每題敘述回 應表現「非常不好」、「很不好」、「不好」、「普通」、「好」、「很好」、
「非常好」,計 0 分至 6 分。然而在考量華人環境因素的前提下,若讓 受訪者自評表現好壞(how good a job)易產生道德價值判斷,影響受 訪者回答真實情形的意願,因此本研究將計分方式修改成為 Likert 五 點量表,根據每題敘述回答過去一年參與頻率「未曾如此」、「不常如 此」、「偶爾如此」、「經常如此」、「總是如此」,計 1 分至 5 分,計分 各分量表的分數愈高,表示個人對此父職參與面向的程度愈高;整體 分數愈高,即表示個人對整體之父職參與程度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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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量表效度與信度 1. 專家效度
在內容效度方面,本研究邀請國內在父職與親子研究領域之學者,
協助建立本量表之內容效度。請專家委員針對量表初稿原文翻譯中文 之語句措辭的流暢性、適切性以及易於理解的程度提出修正建議,加 以審查其表面效度,並進一步檢視各題項是否符合所屬之分量表的內 涵,以建立本量表的內容效度。
2. 建構效度(construct validity)
根據 Hawkins 等人透過結構方程式進行因素分析,共歸納出九個 因素,其因素負荷量(λ 值)介於.69 至.94 之間,而各題項之因素負 荷量介於.53 至.86 之間(見表 3-4-3)。
IFI 量表的建構效度,Hawkins 等人透過 IFI 量表的中的九個因素 與其他問卷所包含相關的概念與進行相關考驗,結果發現在九個因素 相關模型中的八個因素與被預測概念的關聯獲得支持,唯「學業鼓勵
(School Encouragement)」在相關預測模型上明顯較弱。
另外,Hawkins 等人透過一系列的獨立樣本 T 檢定比較完整婚姻 的家庭以及分居或離婚的家庭在 IFI 量表各因素上的差異,並假設與 孩子非同住的父親在花時間陪伴孩子、留意孩子日常瑣事、與母親建 立好的共親職關係、經濟提供、讀故事給孩子聽以及管教孩子層面上 在填答時不會高於與孩子同住的父親。研究結果發現在留意孩子日常 瑣事、經濟提供、與母親建立好的共親職關係上有支持假設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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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關注 .94
參與孩子所參加的活動(運動、學校、才藝活動) .56 照顧您的孩子的基本需求或活動(餵食、接送) .63 知道您的孩子跟朋友去了哪裡,在做什麼 .70 註:λ = 因素負荷量
資料來源:“The Inventory of Father Involvement: A pilot study of a new measure of father involvement” by A. J. Hawkins, K. P. Bradford, R. Palkovitz, S. L. Christiansen, R.
D. Day, & V. R. A. Call, 2002, The Journal of Men's Studies, 10(2), 183-196.
3. 內部一致性(internal consistency)信度
根據 Hawkins 等人發展的短版 IFI 量表所測量的內部一致性,得 總量表Cronbach α 值為.94,其分量表的 Cronbach α 值如下:「管教 責任」.85、「學業鼓勵」.82、「支持母親」.87、「生活供應」.69、「時 間與交談」.80、「讚美與情感」.79、「發展才能與關心未來」.75、「閱 讀與作業指導」.83 以及「生活關注」.69。根據吳明隆及涂金堂(2010)
的說法,總量表的Cronbach α 值最好在.80 以上,故本研究之父職參 與量表,信度可謂良好。
二、正式量表
(一)量表效度
本研究於「父職參與量表」正式問卷回收後先進行第一次驗證性 因素分析,檢驗量表之建構效度並根據題項適切性評估刪題,經調整 後再進行第二次驗證性因素分析。結果如下:
1. 第一次驗證性因素分析
在第一次驗證性因素分析中,正式量表 KMO 值為.882,Bartlett 球形檢定的χ2值為 2883.495,自由度 325,達顯著,表示適合進行因 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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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驗證性因素分析將因子數目固定為 9 個,以主軸法之「直 接斜交法(direct oblimin)」進行斜交轉軸,分析結果發現九個因素共 可解釋「父職參與」62.627%的變異量,各因素特徵值如下:「管教 責任」.926、「學業鼓勵」1.885、「支持母親」1.025、「生活供應」
1.463、「時間與交談」9.023、「讚美與情感」.795、「發展才能與關 心未來」1.356、「閱讀作業與指導」.853、「生活關注」2.136。根據 陳正昌等人(2011)的解釋,特徵值小於 1 為不該萃取之因素,然而 本研究「管教責任」、「讚美與情感」、「閱讀作業與指導」與「生 活關注」四個因素的特徵值尚接近 1,因素各自的概念分別與原 IFI 量表概念接近,並且在四個因素中的題項之因素負荷量皆大於.3,因 此本研究仍採納此四因素。
進一步觀察原 IFI 量表的各題項在驗證性因素分析中的因素負荷 量,發現正式量表中,「學業鼓勵」、「支持母親」、「生活供應」、
「時間與交談」、「生活關注」分量表內的各題項最大因素負荷量的 分佈與原 IFI 量表相同。然而其他四個分量表的題項最大因素負荷量 的分佈與原 IFI 量表有所差異,以下依各分量表說明:
(1) 在原 IFI 量表之「管教責任」分量表中,「管教您的孩子」及「為 您的孩子訂立行為準則」兩個題項在驗證性因素分析的最高因素 負荷量並未落在當中,進一步了解發現「管教您的孩子」一題於「管 教責任」的因素負荷量小於.3,且在原 IFI 量表中此題於該分量表 中的因素負荷量(λ)為三題之中最低 (.76),基於以上原因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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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刪除該題;而「為您的孩子訂立行為準則」一題於「管教責任」
仍有大於.3 的因素負荷量 (.341),因此本研究擬保留該題項。
(2) 在原 IFI 量表之「讚美與情感」分量表中,「告訴您的孩子『我 愛你』」題項在驗證性因素分析的最高因素負荷量並未落在當中,
進一步了解發現其於「讚美與情感」的因素負荷量小於.3,且在原 IFI 量表中此題於該分量表中的因素負荷量(λ)為三題之中最低 (.59),基於以上原因本研究擬刪除該題。
(3) 在原 IFI 量表之「發展才能與關心未來」分量表中,「鼓勵您的 孩子發展自己的才能」題項在驗證性因素分析的最高因素負荷量 並未落在當中,進一步了解發現其於「發展才能與關心未來」的因 素負荷量小於.3,且在原 IFI 量表中此題於該分量表中的因素負荷 量(λ)為三題之中最低 (.53),基於以上原因本研究擬刪除該題。
(4) 在原 IFI 量表之「閱讀與作業指導」分量表中,「鼓勵您的孩子
(4) 在原 IFI 量表之「閱讀與作業指導」分量表中,「鼓勵您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