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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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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工具分別為測度日文會話表達能力的「日文會話能力評分規準」,以 及評估日文會話理解能力的「日文會話理解能力 Can-do 自我評量表(口說)」。

有關研究工具之內涵分述如下:

一、日文會話表達能力評分規準

本研究所採用之「日文會話表達能力評分規準」是一套用於建立日文會話評 分的評量規準,亦即將一段表現描述以量化分數的方式表示,以評估學生特定作 業或表現的程度。如表 3-2 所示,由學者專家或授課教師先擬定明確目標,使學 生明確知道參與課程的學習之後所需要達到的程度,使學生得以藉由量表知悉學 習成果,亦可提供教師作為教學成效之參考以及改善之依據。

日本國際文化交流財團所開發的會話能力評量規準主要為針對中文及韓文 學習者自評的工具,然而不同的語言教學不僅難以其他外國語之相同目標進行授 課,且以單一外國語的授課方式作為其他外國語的授課方式亦欠缺具體性。此外,

由於目前各國高中的授課堂數、學分數或學習進度均不相同,若為開發一套統一 的評量標準實有困難。

根據現行《普通高級中學選修科目「第二外國語」課程綱要》(下稱高中第 二外語課綱)所羅列之課程目標,前三項均指示培養學生學習第二外國語之興趣 與基本能力,以及增進學生對國際事務或他國文化、社會之理解,以強化學生兼 容並蓄的世界觀進而反思本國文化。此外,高中第二外語課綱中實施要點亦說明 學習評量之方式宜採符合課程目標、教學內容、核心能力之多樣化方式進行。因 此,本教學實驗中所實施的語言課程雖不同於其他外國語,但以具公信力之評分 規準作為評量方式則可克服上述統一評量標準之困難。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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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研究即採用表 3-2 之評量規準進行實驗研究,並將其中所含之「文 法」、「語彙」、「發音」、「談話程度」及「流暢度」等五個項目分別配置評量比例,

其依序為「文法」占 30%、「語彙」占 20%、「發音」占 20%、「談話程度」及「流 暢度」各占 15%,共計 100%作為考核之依據;而程度之依據則以三種等第,分 數範圍分別為 90 分~81 分、80 分~71 分及 70 分~61 分作為受試者個別之分數。

二、日文會話理解能力評分規準

東京外國語大學留學生日本語教育中心專門提供來自海外留學生日語學習 課程,根據該中心官網表示 Can-do 評量表係為共通教育評價(共通教育評価),

而 AJ Can-do 評量表全稱為「JLPTUFS 學術性日語 Can-do 列表」(JLPTUFS ア カデミック日本語 Can-do リスト)【JLPTUFS Academic 日本語 Can-do List】,是 根據在大學或社會、日常生活的場合使用日文進行必要之溝通,將日語能力由初 級至上級的 8 個階段,依技能區分為「讀解」、「聽解」、「文章表達」、「口頭表達」

之 4 項技能,以日文將能夠做什麼以「能夠~」的句子表示而列舉製成量表。

Can-do 目標 課題或任務 題目或範例

初級 1

可以簡 單地說 出 自己 的 出身或專業、興趣等關於 極度切身的事物。

關於極度切身的表達 自我介紹、

每日生活、

我的國家的介紹、

我喜歡的東西

(2/24-3/10)

第二階段

(3/17-4/28)

第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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