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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工具編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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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六節 研究工具編製

一 、 問 卷 編 製

本 問 卷 係 以 問 卷 調 查 方 式 實 施 , 研 究 工 具 為 「 臺 中 縣 未 設 泳 池 國 民 小 學 辦 理 校 外 游 泳 教 學 活 動 現 況 及 風 險 研 究 問 卷

」。 本 問 卷 之 形 成 , 是 透 過 文 獻 探 討 、 專 家 意 見 , 經 預 試 、 統 計 分 析 等 過 程 。 預 試 問 卷 回 收 後 以 項 目 分 析 、 因 素 分 析 及 信 度 考 驗 分 析 確 定 題 目 之 效 度 及 信 度 。

問 卷 設 計 分 三 個 部 份 , 第 一 部 份 為 人 口 及 地 區 變 項 。 第 二 部 份 現 況 調 查 以 勾 選 次 數 量 化 統 計 。 第 三 部 份 風 險 認 知 採 李 克 特 ( L i k e r t ) 五 點 量 表 予 以 計 分 ( 吳 明 隆 , 2 0 0 0 ), 以 非 常 不 同 意 、 不 同 意 、 無 意 見 、 同 意 、 非 常 同 意 等 五 個 選 項 , 相 對 計 分 方 式 為 1 分 、 2 分 、 3 分 、 4 分 、 5 分 。 它 雖 然 屬 於 名 義 變 項 , 但 多 假 定 具 有 真 正 等 距 變 項 的 性 質 , 才 能 進 行 資 料 分 析 統 計 與 歸 納 結 論 ( B r y m a n & C r a m e r , 1 9 9 7 )。

二 、 預 試 問 卷

本 研 究 依 據 研 究 目 的 , 蒐 集 相 關 文 獻 後 , 編 製 預 試 問 卷 , 命 名 為 「 未 設 泳 池 國 民 小 學 辦 理 校 外 游 泳 教 學 活 動 現 況 及 風 險 研 究 問 卷 」。 本 問 卷 量 表 包 括 三 部 份 。 第 一 部 份 為 「 基 本 資

料 」 包 括 個 人 背 景 及 地 區 變 項 ; 第 二 部 份 為 「 未 設 泳 池 國 民 小 學 辦 理 校 外 游 泳 教 學 活 動 現 況 」 調 查 問 卷 , 以 描 述 性 統 計 呈 現 實 施 現 況 及 未 實 施 原 因 分 析 ; 第 三 部 份 為 「 未 設 泳 池 國 民 小 學 辦 理 校 外 游 泳 教 學 風 險 認 知 研 究 」 問 卷 , 探 討 風 險 認 知 差 異 情 形 。 依 研 究 需 求 , 分 為 黃 卷 ( 由 承 辦 主 任 填 寫 , 含 第 一 、 二 、 三 部 份 )、 白 卷( 由 組 長 及 體 育 教 師 填 寫 , 含 第 一 、 三 部 份 )。 詳 如 附 錄 十 五 。

( 一 ) 預 試 程 序 1 . 預 試 對 象 :

本 預 試 問 卷 以 隨 機 抽 樣 臺 中 市 十 五 所 、 彰 化 縣 三 所 、 南 投 縣 一 所 、 雲 林 縣 一 所 共 二 十 所 未 設 泳 池 國 民 小 學 之 承 辦 主 任 、 組 長 及 體 育 教 師 為 施 測 對 象 。 預 試 問 卷 共 發 出 1 8 0 份 , 回 收 1 5 2 份 , 有 效 問 卷 為 1 5 0 份 , 回 收 率 為 8 3 . 3 3 % 。

2 . 預 試 問 卷 調 查 程 序 :

於 2 0 0 6 年 3 月 1 3 日 以 郵 寄 方 式 發 出 , 且 於 2 0 0 6 年 4 月 1 5 日 全 數 收 回 完 畢 。

3 . 資 料 處 理 程 序 :

使 用 S P S S f o r w i n d o w s 1 0 . 0 之 套 裝 軟 體 程 式 ,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

( 二 ) 效 度 分 析

本 問 卷 以 內 容 效 度 ( c o n t e n t v a l i d i t y ) 及 建 構 效 度 ( c o n s t r u c t v a l i d i t y ) 建 立 問 卷 效 度 。

1 . 內 容 效 度 :

以 正 式 書 函 函 請 專 家 學 者 進 行 「 問 卷 專 家 效 度 審 查 」,

本 研 究 邀 請 運 動 休 閒 學 者 專 家 2 位 、 政 府 相 關 機 構 專 家 2 位 、 學 校 體 育 專 家 7 位 , 共 1 1 位 專 家 ( 附 錄 十 ) 進 行 問 卷 初 稿 之 評

定 。

2 . 建 構 效 度 :

預 試 後 回 收 之 問 卷 以 項 目 分 析 刪 除 鑑 別 力 不 足 的 題 目 、 内 部 一 致 性 分 析 刪 除 信 度 未 達 . 7 以 上 的 題 目 , 再 進 行 因 素 分 析 來 建 構 效 度 , 刪 除 因 素 負 荷 量 未 達 . 5 以 上 或 一 個 題 目 的 因 素 負 荷 量 同 時 在 2 個 構 面 大 於 . 5 的 題 目 ( 張 紹 勳 , 2 0 0 1 ), 並 抽 取 共 同 因 素 命 名 之 。 本 研 究 參 考 吳 明 隆 ( 2 0 0 0 ) 所 建 議 量 表 編 製 建 構 的 流 程 , 進 行 量 表 題 目 之 篩 選 與 信 、 效 度 建 構 工 作 , 如 圖 3 - 6 - 1 。

三 、 預 試 問 卷 資 料 處 理 ( 一 ) 預 試 問 卷 編 製

本 研 究 根 據 研 究 目 的 及 文 獻 探 討 的 結 果 彙 整 出 學 校 辦 理 校 外 游 泳 教 學 活 動 之 風 險 因 素 , 並 參 考 徐 德 俊 ( 2 0 0 3 ) 所 編 訂 之 「 體 育 活 動 風 險 認 知 問 卷 調 查 表 」 及 陳 武 聰 ( 2 0 0 3 ) 所 編 訂 之 「 屏 東 縣 國 民 小 學 實 施 游 泳 教 學 之 調 查 研 究 問 卷 」 編 製 完 成 「 臺 中 縣 未 設 泳 池 國 民 小 學 辦 理 校 外 游 泳 教 學 活 動 現 況 及 風 險 研 究 問 卷 」 之 設 計 。 經 專 家 意 見 修 改 後 完 成 預 試 量 表 5 1 題 。

( 二 ) 填 答 及 計 分 方 式

本 研 究 問 卷 共 分 為 三 部 份 。 第 一 部 份 為 「 基 本 資 料 」 , 由 填 答 者 依 個 人 性 別 、 年 齡 、 學 歷 、 畢 業 科 系 、 服 務 年 資 、 婚 姻 狀 況 、 擔 任 職 務 、 學 校 名 稱 、 學 校 地 區 、 學 校 規 模 等 依 序 填 答 ; 第 二 部 份 為 「 臺 中 縣 未 設 泳 池 國 民 小 學 辦 理 校 外 游 泳 教 學 活 動 現 況 」 調 查 , 由 填 答 者 依 學 校 實 際 狀 況 填 答 之 ; 第 三 部 份 為 「 臺 中 縣 未 設 泳 池 國 民 小 學 辦 理 校 外 游 泳 教 學 活 動 風 險 認 知 」 調 查 , 採 用 採 用 李 克 特 ( L i k e r t ) 五 點 量 表 ,

由 填 答 者 對 學 校 辦 理 校 外 游 泳 教 學 活 動 之 風 險 因 素 , 依 個 人 看 法 從 反 應 尺 度 1 - 5 ( 1 : 非 常 不 同 意 ; 2 : 不 同 意 ; 3 : 無 意 見

; 4 : 同 意 ; 5 : 非 常 同 意 ) 填 答 一 個 適 當 的 選 項 。

圖 3 - 6 - 1 問 卷 編 製 建 構 流 程 圖

( 三 ) 建 構 效 度

1 . 量 表 題 目 適 切 性 評 估 - 項 目 分 析 理 論 基 礎 或 研 究 目 的

編 擬 或 修 訂 量 表 初 稿

選 取 受 試 者 預 試

項 目 分 析

因 素 分 析

因 素 命 名

專 家 效 度 檢 驗

信 度 分 析

建 構 效 度

正 式 量 表

正 式 施 測

建 構 信 度

( 1 ) 極 端 組 比 較 法 ( 內 部 一 致 效 標 法 )

內 部 一 致 性 效 標 法 是 將 所 有 受 試 者 的 得 分 總 和 依 高 低 順 序 排 序 , 然 後 得 分 較 高 之 2 7 % 為 高 分 組 , 得 分 較 低 的 2 7 % 為 低 分 組 , 再 以 高 分 組 受 試 者 在 某 一 題 得 分 之 平 均 數 , 減 去 低 分 組 受 試 者 在 某 一 題 得 分 之 平 均 數 , 其 差 即 代 表 該 題 的 鑑 別 力 ( d i s c r i m i n a t o r y p o w e r ) , 最 後 依 據 鑑 別 力 數 值 求 出 各 題 的 決 斷 值 ( C R , c r i t i c a l r a t i o ) , 並 將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的 題 項 刪 除 ( 吳 明 隆 , 2 0 0 0 ) 。 通 常 C R 值 大 者 且 達 顯 著 水 準 時 , 即 表 示 該 題 能 鑑 別 不 同 受 試 者 的 反 應 程 度 , 此 即 選 題 依 據 , 反 之 應 予 刪 除 。 經 過 獨 立 樣 本 t 考 驗 後 , 本 量 表 5 1 題 之 決 斷 值 皆 達 顯 著 水 準 , 詳 細 數 據 如 附 錄 十 一 所 示 。

( 2 ) 題 項 與 總 分 相 關 法

至 於 相 關 分 析 技 術 是 項 目 分 析 最 常 使 用 的 判 準 。 最 簡 單 的 相 關 分 析 法 係 計 算 每 一 個 項 目 與 總 分 的 簡 單 積 差 相 關 係 數

, 一 般 的 要 求 在 . 3 以 上 , 且 達 顯 著 水 準 時 方 可 採 用 ( 邱 皓 政

, 2 0 0 2 ) 。 經 檢 定 未 達 相 關 的 有 1 題 , 詳 細 結 果 如 附 錄 十 一 所 示 。

( 3 ) 同 質 性 檢 驗 - 信 度 檢 驗

信 度 代 表 量 表 的 一 致 性 或 穩 定 性 。 如 果 題 項 刪 除 後 的 整 體 量 表 信 度 係 數 比 原 來 的 信 度 係 數 高 出 許 多 , 代 表 該 題 與 其 它 題 項 同 質 性 不 高 , 可 考 慮 予 以 刪 除 ( 吳 明 隆 , 2 0 0 6 ) 。 相 關 係 數 詳 細 數 據 如 表 附 錄 十 一 所 示 。

( 4 ) 同 質 性 檢 驗 - 共 同 性 及 因 素 負 荷 量

共 同 性 表 示 題 項 能 解 釋 共 同 特 質 或 屬 性 的 變 異 量 。 數 值 愈 高 , 表 示 能 測 量 到 的 程 度 愈 多 。 而 因 素 負 荷 量 則 表 示 題 項 與 因 素 的 關 係 程 度 ( 吳 明 隆 , 2 0 0 6 ) 。 當 因 素 設 定 為 一 個

主 成 份 時 , 可 檢 視 各 題 目 是 否 具 有 一 定 水 準 的 負 荷 量 。 一 般 而 言 , 因 素 負 荷 量 小 於 . 3 者 應 於 予 刪 除 ( 邱 皓 政 , 2 0 0 2 ) 。 本 預 試 量 表 因 素 負 荷 量 小 於 . 3 者 有 1 題 , 詳 細 數 據 如 附 錄 十 一 所 示 。

( 5 ) 綜 合 判 斷

項 目 分 析 在 經 過 以 上 六 項 指 標 的 數 據 加 以 研 判 後 , 在 預 試 結 果 刪 除 第 4 8 題 ( 相 關 係 數 、 共 同 性 及 因 素 負 荷 量 均 偏 低 ) 以 進 行 因 素 分 析 。

2 . 量 表 之 建 構 效 度 - 因 素 分 析

在 因 素 分 析 中 , 以 主 成 份 法 抽 取 共 同 因 素 , 選 取 特 徵 值 大 於 1 . 0 以 上 的 共 同 因 素 , 以 最 大 變 異 法 進 行 正 交 轉 軸 處 理 , 求 取 求 取 各 項 目 之 因 素 結 構 矩 陣 , 刪 除 因 素 負 荷 量 未 達 . 5 以 上 及 同 時 橫 跨 兩 個 因 素 的 題 目 ( 張 紹 勳 , 2 0 0 1 ) , 以 進 行 因 素 命 名 。 在 保 留 符 合 條 件 的 題 目 後 , 反 覆 進 行 直 到 每 題 均 呈 現 因 素 負 荷 量 大 於 . 5 而 不 同 時 橫 跨 兩 個 因 素 以 上 的 狀 態 。 整 理 如 表 3 - 6 - 1 。

表 3 - 6 - 1 因 素 成 份 分 析 摘 要 表

因 素 分 析 刪 除 條 件 刪 除 題 號

因 素 負 荷 量 小 於 . 5 者 1 5 、 2 0 、 4 4 、 5 1 、 3 9、 3 8、 1 1、 1 0、 8 第 一 次 刪 題

因 素 負 荷 量 同 時 在 兩 個 因 素 中 大 於 . 5 者

因 素 負 荷 量 小 於 . 5 者 9 、 1 4 第 二 次 刪 題 因 素 負 荷 量 同 時 在 兩 個 因

素 中 大 於 . 5 者

本 研 究 經 兩 次 刪 題 後 , K M O 取 樣 適 切 性 量 數 為 . 9 3 , 依

因素陡坡圖

其 結 果 說 明 如 下 :

第 一 個 構 面 包 含 1 、 2 、 3 、 4 、 5 、 6 、 7 、 1 3 、 1 6 等 9 個 題 項 , 命 名 為 「 風 險 管 理 」, 因 素 負 荷 量 介 於 . 5 2 7 ~ . 7 4 7 之 間 , 特 徵 值 為 6 . 4 5 4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1 6 . 5 4 8 % 。

第 二 個 構 面 包 含 1 7 、 1 8 、 1 9 、 2 1 、 2 2 、 2 3 、 2 4 等 7 個 題 項

, 命 名 為 「 泳 池 設 施 」, 因 素 負 荷 量 介 於 . 5 3 2 ~ . 8 2 8 之 間 , 特 徵 值 為 5 . 3 1 9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1 3 . 6 3 8 % 。

第 三 個 構 面 包 含 2 8 、 2 9 、 3 0 、 3 1 、 3 2 、 3 3 、 3 4 、 3 5 等 8 個 題 項 , 命 名 為 「 泳 池 安 全 管 理 」, 因 素 負 荷 量 介 於 . 5 6 0 ~ . 7 2 5 之 間 , 特 徵 值 為 5 . 0 9 5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1 3 . 0 6 3 % 。

第 四 個 構 面 包 含 4 1、 4 2、 4 3、 4 5、 4 6 等 5 個 題 項 , 命 名 為

「 活 動 契 約 」,因 素 負 荷 量 介 於 . 5 5 4 ~ . 8 0 4 之 間,特 徵 值 為 4 . 4 9 1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1 1 . 5 1 6 % 。

第 五 個 構 面 包 含 1 2 、 2 5 、 2 6 、 2 7 、 4 0 等 5 個 題 項 , 命 名 為

「 游 泳 教 學 」, 因 素 負 荷 量 介 於 . 5 5 0 ~ . 6 3 1 之 間 , 特 徵 值 為 3 . 2 7 9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8 . 4 0 8 % 。

第 六 個 構 面 包 含 4 7 、 4 9 、 5 0 等 3 個 題 項 , 命 名 為 「 契 約 法 律 責 任 」, 因 素 負 荷 量 介 於 . 5 5 1 ~ . 6 5 8 之 間 , 特 徵 值 為 2 . 5 9 2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6 . 6 4 6 % 。

第 七 個 構 面 包 含 3 6 、 3 7 等 2 個 題 項 , 命 名 為 「 風 險 轉 移 」

, 因 素 負 荷 量 介 於 . 5 2 0 ~ . 8 8 3 之 間 , 特 徵 值 為 1 . 5 4 6 , 解 釋 變 異 量 為 3 . 9 6 4 % 。

其 因 素 特 徵 值 、 解 釋 變 異 量 、 因 素 負 荷 量 整 理 如 表 3 - 6 - 3

、 附 錄 十 二 所 示 。

表 3 - 6 - 3 因 素 成 份 分 析 轉 軸 後 的 成 份 矩 陣 表

之 間 的 一 致 性 程 度 較 為 嚴 謹 , 如 果 內 在 信 度 α 係 數 在 . 8 以 上 ( B r y m a n & C r a m e r , 1 9 9 7 ) , 表 示 量 表 有 高 的 信 度 。 總 量 表 之 α 值 為 . 9 7 , 高 於 . 8 以 上 , 顯 示 本 量 表 之 內 部 一 致 性 相 當 高

, 且 具 有 非 常 好 之 信 度 , 分 析 結 果 如 表 3 - 6 - 4 所 示 。

表 3 - 6 - 4 信 度 分 析 摘 要 表

構 面 別 構 面 名 稱 題 號 C r o n b a c h ’ s α 係 數 一 風 險 管 理 1 、 2 、 3 、 4 、 5 、

6 、 7 、 1 3 、 1 6 .9 2 二 泳 池 設 施 1 7、 1 8、 1 9、 2 1 、

2 2 、 2 3 、 2 4 .9 2 三 泳 池 安 全 管 理 2 8、 2 9、 3 0、 3 1 、

3 2 、 3 3 、 3 4 、 3 5 .9 3 四 活 動 契 約 4 1、 4 2、 4 3、 4 5 、

4 6 .9 2

五 游 泳 教 學 1 2、 2 5、 2 6、 2 7 、

4 0 .9 1

六 契 約 法 律 責 任 4 7 、 4 9 、 5 0 .7 7 七 風 險 轉 移 3 6 、 3 7 .6 7

總 量 表 共 3 9 題 項 . 9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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