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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建議與限制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與限制

以下針對本研究的變項、工具、及未來研究分別提出建議與限制。

一、針對研究變項的相關建議與限制

本研究結果顯示,動機干擾的分數平均普遍偏低,研究者認為這與華人文化有關,因為華人對 於高度社會期許的目標,常會考慮到自我所擔任之社會角色固有的本份,與連帶而生的責任和義務,

而學業是被華人傳統社會高度期許的角色任務(Chen, Wang, Wei, Fwu, & Hwang, 2009)。故對華人大 學生來說,在追求學業成就時,個人的學習動機,不僅源自於對學業興趣與效能感,更重要的是,

亦與個人對學生角色義務的認同有關(陳舜文、魏嘉瑩,2013;何希慧、彭耀平,2016),且當個人愈 認同學生角色的義務與責任,其愈可能勉強努力投入與學習相關的活動,而不論個人對整體學習經 驗的滿意程度(陳舜文、魏嘉瑩,2013)。而 Chen、Teo 與 Zhou(2016)針對台灣大學生進行研究,亦 指出對重視休閒和社交活動的個人,在休閒與學習的衝突中決定學習後,在學習期間傾向經驗較高 動機干擾;然而在決定休閒後,在休閒期間卻不一定保證經驗較低的動機干擾。可見儘管個人重視 休閒,但因對學生角色的認同,亦會受到社會規範而自我要求兼顧到自己的學業義務與責任。因此 研究者認為,本研究的動機干擾分數偏低,其中很大的理由是受到儒家士大夫觀念的長期浸潤與華 人對學生角色的認同有關,即參與者對文化中學生角色定義的認同,使個人不論是否知覺已選擇選

項是最有吸引力的決定,皆會傾向努力投入,尤其學習環境符合期待時,更激勵個人不因一時的放 棄選項吸引力降低,而放棄已選擇課程的學習。另一方面,也由於個人對學生角色的自我規範,可 能會影響填答心向,即沒有經歷選課後悔經驗的大學生(本研究參與者有近三分之二尚未經歷選課後 悔經驗),在回答動機干擾量表時,因沒有實際體驗,會從善如流,易依循以往文化合模的社會期許 態度(學生角色義務)作答,而忽略正向吸引之放棄選項的個人影響,從而使對動機干擾的評估與其他 變項的關係失真,因此建議在未來研究時,宜謹慎將「角色認同」或「社會期許」變項納入考量,

以客觀釐清選課後悔、之後因應與動機干擾的關係。

二、針對研究工具的相關建議與限制

在研究工具和操作的部分,本研究雖然為橫斷性研究設計,但其中情境以想像因果的方式進行,

以盡可能的檢視變項彼此間的關係,但仍須進一步確認因果關係。另外,為了更精確測量,以及增 加參與者的作答意願,在研究工具和操作上,需要進行改善,說明如下:(1)在選課後悔誘發情境的 設計上,原先研究者將「自己在 A、B 課程中做決策」做為自我責任的誘發,但在大學生參與者回 饋的意見中,有人認為選課像賭博,而這可能代表提供的情境,’讓人感覺較少的自我控制,因此在 本研究的想像情境描述上,要強調更多「自己做決策的過程」的文字描述,一方面使參與者較易進 入想像情境,另一方面誘發更多個人知覺對 A、B 課程選項間決策的責任,以致更符合誘發後悔感 受的情境,因此未來在研究情境前面可以修改成「鑒於寒暑假進入尾聲,你必須為了下學期的課程 進行選課,於是摩拳擦掌坐在電腦前面進行搜尋與決策,終於在眾多課程中,選出數個想參與的課 程。A、B 都是你想上的課程,但你發現它們上課時間重疊,因此你必須從中擇一,你覺得很難抉擇,

因為兩者都很吸引你,而這個決定對你而言是重要的,經過一番掙扎,你選擇了 A 課程…」。(2)在 後悔因應的部分,因為研究假設為個人傾向採用尋求利益的認知重新評估愈高,在已選擇課程進行 期間感受到的動機干擾愈低,因此相關的題項應更符合利益尋找的行為因應而非行為結果,如原先 題項「我覺得這次發生的事件,讓我更知道什麼是我要的課程」,應該改成「我會提醒自己,藉由 這次發生的事件,讓我更知道什麼是我要的課程」會較好。此外,在社會支持量表部分,由於 Doeglas 等人(1996)研究顯示,社會支持的主觀滿意度比實際獲得的社會支持更能預測身心健康;Sylaska 與 Edwards(2014)整合過去暴力受害者的相關研究亦指出,當個人尋求建議時,給予合適務實的建議對

其有幫助,但如果在不必要的情況下提供建議,反而弄巧成拙,會使受害者受挫,並證明其失去能 力,因此未來研究要將量表題目修改得更適當,如詢問對個人是否有實質的助益,或適切滿足其需 求,以了解個人是否確實獲得有效的社會支持。再者,訊息性支持的題目並非明確呈現建設性的具 體內容,故無法確定他人給予的建議及策略為何,日後可以修正更具體,如清晰說明個人知覺獲得 何種特定策略訊息內容,以更可了解其在後悔與動機干擾間扮演之角色。(3)為了確保參與者理解研 究情境並在其規範下填答,應設立相關問題檢查。例如:請參與者評估,在上述場景中(或實際),「A、

B 課程間是否僅能擇一?」;「A、B 課程間的抉擇重要嗎?」(是或否) ;「未得知 B 選項前,所 選的課程經驗符合期待嗎?」(是或否);「有選擇到最想要的課程嗎?」(是或否)。

三、針對未來研究的延伸與建議

關於未來研究的部分,由於本研究的假設情境是「已選擇選項符合期待,但還有更好的後悔情 境」,而過去文獻顯示,後悔在不符合期待時,感受較大(Liao et al., 2016; Tsiros, & Mittal, 2000),且 Engelschalk、Steuer 與 Dresel(2016)指出,當個人知覺活動主觀任務值較低時,其較不可能努力調節 動機,以確保任務成功完成,因此研究者認為,這是導致本研究後悔和動機干擾平均分數不高的原 因。建議未來可以進一步探討,已選擇選項不符合期待的背景中,相關變項之間的變化,可能結果 會有所不同,除了擴展研究的豐富性之外,在實務上亦可協助個人提升學習品質。

此外,在調適後悔情緒後,持續接收到放棄課程之資訊不是不可能的事,由於本研究僅顯示利 益尋找的認知重新評估與動機干擾間的關係,並未探討它的影響持續力。然而先前研究顯示,採用 認知重新評估策略,不只當下可降低負面感受,且日後誘發負向情緒情境再次出現時亦有效用 (Pasupathi et al., 2017; Nils & Rime, 2012),因此可延伸確認利益尋找認知重新評估,是否亦可減少吸 引人之放棄選項接觸頻率的影響,而更有利於實務之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