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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圈漢字母語者之漢字習得

第二章 第一語言學習者之漢字習得

第二節 漢字圈漢字母語者之漢字習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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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的查閱字典能力。中國大陸則不提六書,亦少有其他輔助方法。僅第一、二 階段培養查閱字典的能力。

因此,兩岸在小學階段對學生的基本要求是,學生至少應認識 2500 個漢字。

要能讀準字音,認清字形結構及筆順,了解字義,並能正確地書寫、運用。

3.在拼音及注音符號的定位方面:

對於拼音和注音符號的定位問題,兩岸皆認為僅為輔助識字以及正音的工 具,不能代替識字。中國大陸《2011 新課標》指出「漢語拼音要儘可能有趣味 性,宜多採用活動合遊戲的形式,應與學說普通話、識字教學相結合,注意漢語 拼音在現實生活中的運用」;41台灣《2011 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亦指出「宜以兒 童日常生活經驗為中心,配合語言情境,提供完整情境之插圖,引導學生由說話 進入符號學習」42。兩岸對於拼音及注音符號的教學皆以配合學童生活環境為主 要方式。台灣更在教學原則中明確指出注音的地位與作用:「第一階段為輔助識 字,須全部注音。第二階段為輔助學習,各冊教材僅於生難字詞、歧音異義之字 詞注音。第三階段注音符號應用於認識文言生詞,及辨析音義關係」43。香港「普 通話」一科「譯寫」44的學習目標清楚地標示「培養運用漢語拼音或注音符號的 能力,以提高自學能力」。45

兩岸對於第一階段的大量識字乃希望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字音、字義與字形之 間的聯繫問題。學習者識字的目的是漢字本身,應該緊緊圍繞著漢字,盡可能地 消除其他干擾因素。因此不應過於強調拼音的作用。漢字與拼音文字畢竟存在著 巨大的差異,漢字所承載的資訊遠遠多於拼音或注音符號。在識字的過程中,如 果只能識得字音,無疑是所偏廢,亦即未能獲得漢字形、音、義的全面資訊。

第二節 漢字圈漢字母語者之漢字習得

周有光(1988)認為從漢字圈國家的發展歷史來看,其語言借用漢字書寫本 國語言需經過四個階段:學習階段、借用階段、仿造階段及創造階段。而這四個 演變階段也可以理解為不同的語言調適策略。然而,這些地區經過各個發展階段 後發展出漢字及拼音符號兩種文字系統。張學謙(2000)提出漢字及拼音文字可

41 《2011 新課標》,頁 21。

42 《2011 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頁 34。

43 《2011 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頁 49。

44 香港普通話一科分為聆聽、說話、閱讀、譯寫四個學習目標。

45 《香港普通話科課程標準》,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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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組合出三種書面系統:完全使用漢字(如中文)、完全使用非漢字的拼音文字

(如越南的字喃Quoc Ngu 及北韓的諺文)及混合這兩種文字的書面語(日文及 韓文)。

本論文在此章將探討漢字圈漢字母語者之漢字習得,此處排除完全使用拼音 文字之越南及北韓,集中探討使用漢字的日本及韓國。46

一、日本的現況

(一)漢字習得要求

限制漢字字數是日本語言文字改革的重點之一,其限制漢字的方法是制定政 府機關及一般社會使用的漢字表。在過去的五十多年來,漢字表經過多次的修 改:1942 年《標準漢字表》收錄 2669 個漢字,1946 年《當用漢字表》收錄 1850 個漢字,1981 年《常用漢字表》則有 1945 個漢字。常用漢字對於日本國民現實 生活中經常使用的漢字提出了大致的標準。但是,《常用漢字表》並沒有強制性,

漢字的使用還是有彈性應用的空間(Seeley, 1991)。漢字限制的數量雖然有時增 加有時減少,但整體來說有減少漢字使用的趨勢。日本官方規定的《常用漢字表》

是「表達法令、公文、報紙、雜誌、廣播及一般日常生活用語中的標準常用漢字」

47,並提供一般民眾使用漢字的依據。不在《常用漢字表》的詞彙,建議以假名 書寫。

要討論日本漢字習得要求,便需分析文部省中、小學《國語學習指導要領》、

《學習指導計畫》及《學習指導計畫解說》。以下便分別討論小學及中學兩階段:

1. 小學漢字習得要求:

根據文部省小學《學習指導要領》,小學國語分為「A 話すこと・聞くこと

(說話和聽力)」,「B 書くこと(書寫)」及「C 読むこと(閱讀)」四大內 容。關於漢字教學的具體內容主要列於「伝統的な言語文化と国語の特質に関す る事項」之「文字に関する事項」項(「傳統語言文化與國語特質相關事項」之

「文字相關事項」)中,包括識字和寫字兩方面。各學年的具體事項記載如下:

46 Chen(1994)認為拼音文字在漢字文化圈有四種功能:(1)作漢字注音的符號(2)漢字的 補助文字(3)和漢字平等的並行文字(4)脫離漢字變成取代式的獨立文字。因此,越南文、北 韓之韓文為Chen 所討論之(4),亦即完全使用拼音文字,故不在本文探討範圍中。

47 余煥睿:〈日本漢字政策的演變〉《世界華文教學研討會論文集》,1990 年,頁 31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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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的讀寫為各學科之學習基礎,第一學年在漢字旁全部標注平假名,片假名則使 用在擬聲語及擬態語,外國地名、人名及外來語等等。為了順利閱讀,提高學生 的閱讀興趣與成就,因此在漢字旁加註平假名或使用片假名」。48與中文母語者 之拼音、注音對於漢字的字音有輔助作用相同,意在鼓勵學生大量識字、大量閱 讀。「因此習得漢字分配表的漢字時應一併習得音讀與訓讀。並需培養漢字的興 趣與字形意識。除單獨識字外,漢字在文章中的閱讀極為重要,必須反覆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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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第1學年選取之80個漢字,「第1學年80個漢字中多為象形文、指事文,

漢字字形結合具體事物的指導,漢字為表意文字意識,提高對漢字的興趣」。50此 處提及先選取象形文與指事文作為第1學年的學習重點,與中國傳統識字教學有 異曲同工之妙。清.王筠《教童子法》、《文字蒙求》便已提出相同見解。51 B. 第3-4學年:

識字要求與前一階段相同,均先要求能識字,次一學年要求能寫字。並使漢 字書寫、漢字使用成為習慣。在此,更進一步習得漢字偏旁、組成的相關知識,

且能了解漢字的結構。「並且能自行使用字典查新字」,52鼓勵學生養成獨立查找 新學漢字的能力與習慣。

除了漢字習得之外,在此一階段為了因應日常生活中多媒體運用之需要,電 腦使用機會增加,「ローマ字」(羅馬字)對兒童來說變得十分重要。因此人名、

地名等專有名詞的羅馬字皆須習得。53 C.第5-6學年:

識字要求與前一階段相同,均先要求能識字,次一學年要求能寫字。更進一 步瞭解假名與漢字的由來與特性,並能「瞭解表音假名與表意漢字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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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為了減輕學童負擔,該學年以前及以後的學年均需指導該學年應學之 漢字,足見日本漢字教育漢字覆現率。考慮到減輕學童負擔與增加閱讀漢字的機 會、提高閱讀興趣,該學年應習得以外的漢字則附以假名。如「自転車」的「自」

為第2 學年出現之漢字,「転」為第 3 學年出現之漢字,「車」為第 1 學年出現 之漢字。因此當第2 學年出現「自転車」一詞彙時,「転」一漢字旁附以假名。

48 小學《國語指導要領解說》,頁 56-57。

49 小學《國語指導要領解說》,頁 56-57。

50 小學《國語指導要領解說》,頁 56-57。

51 參見本文第二章第一節之論述。

52 小學《國語指導要領解說》,頁 88-89。

53 小學《國語指導要領解說》,頁 88-89。

54 小學《新學習指導要領解說》,頁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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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此外,「漢字配當表」以標準字體呈現漢字,並以1981 年頒行之《常用漢字表》

中的字體為基準。

(2)在寫字方面:

關於文字事項與「B 書寫」領域的指導密切相關,文字書寫的基礎由「姿勢」、

「握筆方式」、「筆畫到文字的書寫方式」、「筆順」等開始,到「字群書寫方式」

的指導,乃至於「因應目的的書寫方式」等系統性地指導。培養日常生活及學習 活動中活用的的書寫能力是重要的。56

A.第 1-2 學年:

由於寫字習得必須花費相當的時間,因此「這兩年間要確實書寫漢字,第2 學年著重書寫態度的養成」。57且第一階段著重於基本書寫能力的養成,包括正 確書寫漢字的筆畫、筆順,以及正確的姿勢。

在正確書寫方面,「字の形」指的是漢字的輪廓,認真書寫包括從起筆到收 筆。筆畫包括橫、豎、撇、捺、折、曲、勾、點等。而筆順的三原則為「由上到 下」、「由左到右」、「由橫到直」。58

在《解說》中更清楚寫明握筆方式與身體姿勢,足見此乃奠定漢字書寫基礎 的重要階段。

B.第3-4學年:

第一階段要求筆畫、筆順的正確書寫,此一階段則擴大到對漢字結構與組成 的要求。第一階段習得筆畫、筆順等基礎知識,此階段則較多結構複雜的漢字,

重視漢字左右、上下、內外的關係。而且從單獨漢字的書寫到要求漢字群的書寫 排列。並習得漢字與假名書寫時的大小排列。開始使用毛筆書寫,注重運筆。59 C.第 5-6 學年:

第二階段書寫漢字與假名時,漢字大,假名小,此階段則再擴大到和文字與 紙張的大小排列等空間關係。並且能夠使用不同的書寫工具,包括毛筆的書寫,

注意筆尖與筆畫之間的關係。能選擇適合的書寫工具並活用之,如鉛筆、鋼筆、

55 小學《新學習指導要領解說》,頁 131-132。

56 小學《新學習指導要領解說》,頁 56。

57 小學《新學習指導要領解說》,頁 56-57。

58 小學《新學習指導要領解說》,頁 57-59。

59 小學《新學習指導要領解說》,頁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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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筆與毛筆,並能使用毛筆書寫,意識到筆尖與筆畫的關係。

開始意識到書寫時的速度,但未做具體的要求,僅認為是中學書寫速度要求 的過渡。於寫字方面提出每學年均指導硬筆書寫,毛筆字於第3 學年始行之。毛 筆字的書寫以硬筆字的書寫為基礎而指導,注重文字的正確、整齊,各學年配以 30 節課(每節課 45 分鐘)。解說中明確指出文字相關事項之指導與「B 書寫領 域」的指導密切相關,學童從小學入學開始學習文字(包括假名與漢字)。書寫

開始意識到書寫時的速度,但未做具體的要求,僅認為是中學書寫速度要求 的過渡。於寫字方面提出每學年均指導硬筆書寫,毛筆字於第3 學年始行之。毛 筆字的書寫以硬筆字的書寫為基礎而指導,注重文字的正確、整齊,各學年配以 30 節課(每節課 45 分鐘)。解說中明確指出文字相關事項之指導與「B 書寫領 域」的指導密切相關,學童從小學入學開始學習文字(包括假名與漢字)。書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