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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地區以華語為第二語言學習者之漢字習得

第三章 以華語為第二語言學習者之漢字習得

第一節 華語地區以華語為第二語言學習者之漢字習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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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華語地區以華語為第二語言學習者之漢字習得

由於漢字一直存在「三多三難」的問題,即字多難記,形多難寫,音多難讀 等原因(謝錫金,2008)。為了掃除漢字多且難的困難,筆者認為必須先針對漢 字習得的數量做出規範,使漢字習得數量有一定的限制與終點。對於中文母語者 來說,習得漢字的字量究竟為何才能達到熟練使用中文的最低標準?周有光

(1980)提出漢字覆蓋率的研究,現由下表來分析探討:

表3-1:周有光(1992)漢字覆蓋率總表

字種數 增加字數 合計字數 覆蓋率% 欠缺%

1000 - 1000 90% 10%

1000 1400 2400 99% 1%

2400 1400 3800 99.9% 0.1%

3800 1400 5200 99.99% 0.01%

5200 1400 6600 99.999% 0.001%

資料來源:周有光(1992),中國語文縱橫談(頁 156)。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本表中最高頻的 1000 字其覆蓋率約為 90%,以後每增加 1400 字大約提高 覆蓋率十分之一,周有光將之稱為「漢字效用遞減率」,並認為「比較常用的 3800 個字占出現總字次的 99.9%,而此後增加的 2800 個字只佔 0.1%。這是一 條可供選擇的『常用字』和『非常用字』的界線」(周有光,1984)。

將其標準再往下降低,最高頻600字的覆蓋率約為80%(王鐵琨,2008)。

若從具體字數來看,倘若閱讀一部100000字的小說,覆蓋率90%意指在這部小說 中不識得字數有10000字;覆蓋率99%意指不識得1000字;99.9%則有100字看不 懂。若是一頁A4大小的紙張上印滿中文字,大約800字左右,覆蓋率90%意指在 這頁文字中不識得字數有80字;覆蓋率99%意指不識得8字;99.9%則有0.8字看 不懂。觀察其覆蓋率似乎相去不遠,或認為達90%覆蓋率已經相當高,但實際計 算下來,不識得的字數差距甚大。若一部100000字的小說有10000字看不懂的話,

將會嚴重影響閱讀效果。因此應考慮字頻、覆蓋率與閱讀能力的關係。

John De Francis(1984)認為中文的語言與文字為兩種不同的系統,且因數 量龐大,其複雜性與不規則性效率低而且難掌握,對識字有負面的影響。在John De Francis 眼中,漢字成為中文母語者第二種語言,數量龐大且不規則。對於以 華語為第二語言學習者來說難度豈不更高?

因此須對以華語為第二語言學習者應習得之漢字界定出範圍來,原因有二:

漢字數量龐大,連母語者亦未必能盡數習得,何況是第二語言學習者?其次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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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溝通時未必盡數使用所有漢字,而是集中在常用字上。本文第二章已經討論過 針對以漢字為第一語言學習者已經制定出了共同的標準。其一為兩岸三地義務教 育的漢字習得要求:如中國大陸2011 年《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香港 2008

《中國語文科學習綱要》、台灣2011 年《九年一貫語文領域課程綱要》等。其二 為漢字文化圈的漢字習得要求:如日本文部省中、小學《國語學習指導要領》、

韓國2011 年最新頒定之《教育過程說明手冊》等。

觀察當前語言教學訂定共同的標準成為了當前的趨勢,如美國的《21 世紀 外語學習標準》(Standards for Foreign Language Learning in the 21st

Century, 1996)、加拿大《語言等級標準》(CLB, Canadian Language Benchmarks, 2000)、

歐洲的《語言共同參考架構:學習、教學、評估》 (CEFR, 2001)等皆對語言學

習提出統一的標準。由於漢字相對於拼音文字的特殊性,且因應這些語言標準的 提出,再加上針對以漢字為第一語言學習者也制定出了共同的標準,以華語為第 二語言教學也應該建立起有效的標準,使教學者與學習者皆有依循的對象。

本論文第二章探討第一語言之漢字習得時,對於漢字母語學童之習得字數已 有所討論,中文母語者小學六年約應習得2500-3000 字,至中學共九年間約已習 得常用字數,90日韓等漢字母語者習得字數僅約為半數。91至於當前以華語為第 二語言學習者的漢字習得現況究竟為何?與第一語言學習者之間有何差異呢?

便是本章所要探討的重點。

要找到學習的難點,必須逆流而上,從學習者的角度出發。在此之前,第一 語言的漢字習得與第二語言的漢字習得過程究竟有何異同?當前對外漢字教學 主要相關研究多集中在漢字本體與漢字教學方面,相較之下關於漢字習得的研究 較為有限。除此之外,前人漢字習得相關研究中多為單一背景學習者,對於不同 背景的學習者以及與第一語言為漢字之學習者之關連性較少提及。

因此本章便分就華語地區與非華語地區來探討,並從對外漢字教學的現況、

漢字指導法與習得效果幾點作一深入討論,以期與第一語言之漢字習得研究結果 作一分析比較。

一、中國大陸的現況

(一)漢字習得要求

中國大陸近年來陸續提出了對外漢語教學的最高指導原則,其中國家對外漢

90 根據本論文第二章的研究結果,兩岸在九年義務教育應習得之漢字字數規定為:中國大陸 3500 字,台灣3500-4500 字。

91 日本九年義務教育中應習得之漢字約為常用漢字 1945 字,韓國中學六年則約為 1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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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辦最新公佈的(2008)《國際漢語教學通用課程大綱》共分為五級,漢字、

詞語的教學目標是習得800個漢字、1500個詞語。與《漢語水平等級標準與語法 等級大綱》不同的是,前者以溝通為目的,最終目標為養成學習者的語言綜合能 力,該能力由語言知識、語言技能、策略及文化意識四方面構成。其中關於漢字 習得的目標及內容如下:

(1) 在語言知識方面:

共分為「語音」、「字詞」、「語法」、「功能」、「話題」及「語篇」六項,其中

「字詞」具體地對於漢字習得提出要求與標準。其目標描述相當具體:

表3-4:中國大陸《國際漢語教學通用課程大綱》漢字習得要求表

等級 漢字習得要求

一級

1. 掌握150左右常用漢字,做到聽、說、讀、寫四會。

2. 開始識別最基本的組字成分/部件或漢字的偏旁部首 3. 了解漢字的基本筆畫、筆順。

4. 初步了解漢語中字與詞的關係。

5. 初步掌握300個與日常生活、學校生活有關的最基本詞彙。

二級 1. 掌握300個左右的常用漢字,做到聽、說、讀、寫四會。

2. 初步辨別字音、字形、字義。

3. 了解漢字與詞的關係。

4. 學習約600個左右與日常生活、學校生活有關的基本詞彙。

三級 1. 掌握 450個左右常用漢字,做到聽、說、讀、寫四會。

2. 了解組字成份/部件/漢字的偏旁部首。

3. 進一步辨識字音、字形、字義。

4. 能基本正確理解話語中的詞彙意義。

5. 能得體地運用學過的詞彙進行表達。

6. 學會約900個左右與日常生活、學習、工作有關的詞語。

四級 1. 掌握600個左右常用漢字,做到聽、說、讀、寫四會。

2. 了解一些複雜的漢字結構規則。

3. 基本具備辨別字形、辨識字音、理解字義的能力。

4. 能簡單了解漢語詞語的結構規律。

5. 學會擴展使用約1200個左右與社會、生活、工作、學習等相關的常用詞語。

五級 1. 掌握800個左右常用漢字,做到聽、說、讀、寫四會。

2. 基本掌握漢字的構形規律。

3. 音、形、義運用基本正確。

4. 在自己熟悉的範圍內,能選擇合適的詞語進行交流或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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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了解漢語詞彙的辭意變化及日常生活中新出現的詞彙,能使用約1500個左右的常 用詞語。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自《國際漢語教學通用課程大綱》,頁3-30。

除了對於漢字習得字量有明確的要求之外,對於漢字能力也有所描述。如基 本筆畫、筆順的掌握,對於部件、部首、結構的了解,對於漢字形、音、義的辨 識與運用以及字詞關係等。

(2)在單項技能方面:

單項技能的目標描述分為聽、說、讀、寫四個項目,其中對於識字的要求:

一級「讀」的目標為「能識別拼音和課堂所教授的的最基本的漢字、詞語、數字、

個人信息等」92;二級「讀」的目標為「能認讀規定的基本漢字,掌握基本筆畫 和筆順」93。基本目標與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如識別與個人及日常生活密切相關 的簡短信息、基本看懂一般社交場合中最常見的問候語和感謝語、大體理解日常 生活中最常見的字詞和數字、借助圖片等大體理解最常見的明顯的指示語或標 誌、大體看懂簡單的便條、通知或表格等。

對於識字的要求大體上按部就班、由小而大,從部件、偏旁及部首起,進而 要求了解漢字形、音、義,更進一步理解字與詞之間的關係。94

對於寫字的要求:一級「寫」的目標為「能模仿寫出課堂所教授規定的基本 漢字,書寫基本正確,能用拼音寫出簡單的詞句」,二級「寫」的目標為「能默 寫規定的基本漢字,掌握筆畫和筆順,能寫出一些自己造的句子」。亦與日常生 活息息相關,如填寫最基本的個人信息,如姓名、國籍,書寫學過得最簡單的日 常生活用語和日期、時間、數字,正確書寫社交場合中的簡單用語,如賀卡上的 祝福語等。

對於寫字的要求大致上強調筆畫、筆順的重要性,足見其為寫字的基本要 求。由抄寫而至默寫循序漸進。三級以上的讀寫目標便不僅止於字的單位,而以 讀寫詞語、句子、篇章為目標。95

由於該大綱為通用課程大綱,所設定的適用對象包括教學者與學習者、各種 年齡、在校學習者與社會學習者、有無漢字背景的學習者。因此對於漢字習得的 要求便與母語者有所區別,最為顯著的是在字數的要求方面,雖然分為一級到五 級,但最高的五級要求僅為掌握800個漢字。

92《國際漢語教學通用課程大綱》,頁5。

93《國際漢語教學通用課程大綱》,頁10。

94 參見《國際漢語教學通用課程大綱》三級以上的目標描述。

95 同上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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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大綱相較於《漢語水平詞彙與漢字等級大綱》,可說是最基本的要求。

且趙金銘(1989)提出以華語為第二語言的漢字習得最基本的字數為1000字,周 有光(1992)認為「與其學多而不能用,不如學少而能用」。因此,《漢語水平詞 彙與漢字等級大綱》甲級字與《國際漢語教學通用課程大綱》五級漢字習得目標 均為800字,可視為以華語為第二語言學習者在初級階段漢字習得字數的基本要 求。

這 800 個字的習得重點在於聽、說、讀、寫四會,所有應習得之漢字聽、說、

這 800 個字的習得重點在於聽、說、讀、寫四會,所有應習得之漢字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