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研究架構、設計與實施程序 一、研究架構
圖 3-1.1、 研究架構 孕期飲食
母親懷孕期間攝取食物之蛋白質種類及量化
各餐次動、植蛋白質食物比例
新生兒體型 出生體重、身長
頭圍、胸圍 嬰兒重量指數(PI)
其他因素 年齡 社經地位 孕期活動量
母親
孕期體重增加量 評估方法
24 小時飲食回憶
個人飲食頻率
二、研究設計與實施程序
第二節 研究對象與研究工具 一、 研究對象
1. 民 91 世代
本研究室成員陳姮霏、羅巧珍於民國 91 年 10 月~民國 91 年 12 月 期間至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門診招募符合招募條件之孕婦,表 3-2.1 為 招募條件,最終收集 149 位願意參與研究之孕婦資料,孕期及產後則持 續進行母親及其子女的家庭與飲食生活狀況追蹤。流失受試者主要原因 多為失聯、工作、生活繁忙、配合意願不高等,表 3-2.2 為後續追蹤情形 與流失狀況。
表 3-2.1、民 91 世代受試者招募條件
招 募 條 件 1.己確定懷孕且懷孕週數在 20 週以內的孕婦。
2.年齡在 20 歲以上。
3.為中華民國國民或在台灣地區已居住 10 年以上,並打算在台灣生產。
4.身體無任何的重大疾病,但輕微的甲狀腺機能異常、糖尿病、高血壓 孕婦是可以進入本研究的。
表 3-2.2、民 91 世代受試者產前產後追蹤情行與流失狀況
時間 流失原因 流失人數 實際完成人數
產前 於臺北市立婦幼醫院招募 --- 149 位
產後
流產 4
132 位
失去聯絡 2
主動要求退出(配合度不佳) 3
2. 民 98 世代(北區)
二、 研究工具
主要利用本研究室研發之問卷作為研究工具,民 91 及民 98 兩世 代所使用的孕產期問卷,包含孕婦基本資料、24 小時飲食回憶問卷和 健康狀況家庭生活及個人飲食頻率問卷(B 問卷),新生兒之體位資料 則使用新生兒健康狀況問卷(A 問卷),共 4 種問卷作為主要研究資料 收集來源,其他資料則包含例行產檢記錄及追蹤過程登記表。除孕婦基 本資料為受試者自填,其餘問卷皆為受訓良好之訪員以面訪或電話訪 問方式完成問卷填答,每份問卷完成所需時間約歷時 30~40 分鐘,各 問卷詳細內容見下方文字說明。
一、 孕婦基本資料(見附錄三)
為招收懷孕受試者時,請受試者填寫之表單。問卷內容包含受訪日 期、姓名、生日、電話、居住地點、工作地點、職位、教育程度、族群 背景、婚齡、配偶基本資料、家庭總月收入、基本測量(身高、目前體 重、未懷孕時最低及最高體重、未懷孕胸罩及褲裙尺寸、罩杯大小)及 懷孕歷史(此胎懷孕前避孕方式、目前懷孕週數、初次月經年齡、總懷 孕次數及不包含此胎的子女個數)。
二、 24 小時飲食回憶問卷(見附錄四)
回憶受訪日期前 1 天從醒來到就寢期間內的飲食內容。問卷內容包 含回憶日期、餐次、時間、食物來源、食物名稱、份量及烹調法。
三、 健康狀況家庭生活及個人飲食頻率問卷(B 問卷)(見附錄五)
健康狀況家庭生活及個人飲食頻率問卷 B 問卷為回想懷孕全期,基 本資料記錄包含受訪日期、姓名、懷孕週數及身體測量值(身高、體重、
胸圍、腰圍、臀圍、中臂圍及三頭肌皮脂厚度),內容分為個人飲食頻 率問卷、健康狀況及個人生活習慣三部份。個人飲食頻率問卷部份請受 試者回想各餐次(早餐、午餐、午點、晚餐及宵夜)172 項食物攝取的頻
率為何? (從未、1 次/月、2~3 次/月、1 次/週、2~3 次/週、4~6 次/週、
1 次/天及大於 1 次/天);健康狀況部份則是回想期間是否有不適症狀
(頭暈、食欲不振、便秘、憂鬱;心情不好、焦慮;感覺壓力大、噁心、
嘔吐、心灼熱感、甲狀腺疾病、高血壓、糖尿病及自行舉例其他症狀)
及持續的時間(星期或月);個人生活習慣部份為詢問受試者期間內有 無抽菸習慣、飲酒習慣,若有則其頻率為何?酒類則再進一步詢問最常飲 用的三種酒類為何?
四、 新生兒健康狀況問卷(A 問卷)(見附錄七)
為新生兒出生 1 個月內訪問,內容分為新生兒基本資料、新生兒健 康狀況及新生兒的照顧三部份。新生兒基本資料包含姓名、性別、出生 日期、生產方式(自然生產、產鉗、真空吸引、剖腹產及其他方式)、
出生體位(體重、身長、頭圍及胸圍);新生兒健康狀況包含檢查日期、
年齡、身體測量(體重、身長、頭圍及胸圍);新生兒的照顧包含新生 兒哺餵方式(母乳、配方奶粉、混合哺餵及其他方式)及主要照顧者。
第三節 資料收集與訪員訓練 一、 資料收集
本研究所分析之民 91 及民 98(北區)兩世代孕婦及新生兒資料,
所收集的問卷次數及實施問卷種類相似,共同包含:1 份孕婦基本資 料、1 份回憶全孕期的健康狀況家庭生活及個人飲食頻率問卷及 1 份 新生兒健康狀況問卷(A 問卷),不同在於 24 小時飲食回憶問卷實 施的次數略有不同,孕期階段民 91 世代總共實施 7 次,而民 98 世代 則為 5 次。
研究同意書、孕婦基本資料為收案面談時交與受試者,受試者填 寫完畢研究同意書及孕婦基本資料後交回訪視人員;健康狀況家庭生 活及個人飲食頻率問卷為訪員面對面訪問受試者;24 小時飲食回憶 及新生兒健康狀況問卷(A 問卷)為電話訪問受試者。孕期階段及產 後第一個月問卷實施詳情,民 91 世代見表 3.1,民 98 世代見表 3-3.2。
二、 訪員訓練
招募受試者前,編寫問卷之研究人員會對訪員進行為期 2 週的 訪員訓練,訓練內容包含熟悉問卷內容、訪談流程、了解食物類別 和份量及訪問技巧的教授,每份問卷皆編寫有訪員手冊,以供訪員 可隨時參閱。在訪問過程中有任何問題也需隨時對研究者回報,定 期與訪員討論訪問相關事項,以補足訪員訓練時尚有遺漏之內容。
表 3-3.1、民 91 世代問卷實施流程及訪問方式
問卷實施時間 問卷名稱 訪問方式
孕
期
0~16 週
研究同意書
孕婦基本資料
一週飲食及活動頻率問卷+24 小時飲食回憶(1)
自填 自填 電訪
17~20 週 一週飲食及活動頻率問卷+24 小時飲食回憶(2) 電訪
21~24 週 一週飲食及活動頻率問卷+24 小時飲食回憶(3) 電訪
25~28 週 一週飲食及活動頻率問卷+24 小時飲食回憶(4) 電訪
29~32 週 一週飲食及活動頻率問卷+24 小時飲食回憶(5) 電訪
33~36 週 一週飲食及活動頻率問卷+24 小時飲食回憶(6) 電訪
36 週~生產 健康狀況家庭生活及個人飲食頻率問卷(B 問卷)
一週飲食及活動頻率問卷+24 小時飲食回憶(7)
面對面訪問 郵寄 產
後 1 個月 新生兒健康狀況問卷(問卷 A) 電訪
表 3-3.2、民 98 世代問卷實施流程及訪問方式
問卷實施時間 問卷名稱 訪問方式
孕
期
0~12 週 研究同意書
孕婦基本資料
自填 自填
13~16 週 孕婦 24 小時飲食回憶及活動量問卷(1) 電訪
17~20 週 孕婦 24 小時飲食回憶及活動量問卷(2) 電訪
25~28 週 孕婦 24 小時飲食回憶及活動量問卷(3) 電訪
29~32 週 孕婦 24 小時飲食回憶及活動量問卷(4) 電訪
36 週~生產 健康狀況家庭生活及個人飲食頻率問卷(B 問卷)
孕婦 24 小時飲食回憶及活動量問卷(5)
面對面訪問 電訪 產
後 1 個月 受試者同意書(新生兒)
新生兒健康狀況問卷(問卷 A) 電訪
第四節 資料處理與統計分析 一、 資料處理
1. 非飲食資料
(1)孕婦基本資料、體位測量及例行產檢資料
將問卷中的資料編碼為不同變項,並以 Excel 程式彙整受試者資 料後,選擇欲分析之變項資料匯入 SPSS 22.0 進行統計分析處理。
(2)家庭背景資料
沿用研究室陳姮霏(民 93)之家庭社經背景之分類計算方法,將 受試者及其配偶之職業做類別區分(學生-0、無工作者-1、家管-2、農 漁畜牧業-3、藍領階級-4、服務業-5、資本服務業-6、白領階級-7、軍公 教員警-8、資本白領階級-9),並依照下方公式計算出個人社經地位數 值,並依所得數值大小畫分為低、中、高三個社經地位等級,個人社經 地位歸類及計分方式如表 3-4.1 所示。
個人社經地位數值 = 職業類別 × 2 + 受教育時間(年)
表 3-4.1、個人社經地位歸類及計分方式
社經地位數值 ≥19 20~29 ≤30 個人社經地位分類 低社經地位 中社經地位 高社經地位
個人社經地位得分 1 2 3
而家庭之社經地位程度則是將受試者與其配偶的個人社經地位分 數相加總,得分≤ 3 分者為低家庭社經地位,得分等於 4 分者為中家 庭社經地位,得分 5 分者為中高家庭社經地位,而 6 分為高家庭社經 地位。
(3)孕期活動量
民 91 世代受試者資料延用本研究室陳姮霏(民 93)之活動量分 級方法,計算職業活動量加上孕期活動指標所得的結果做為孕期活動 量。職業活動量分級方式如表 3-4.2 所示:
表 3-4.2、孕期職業活動量分級方式
由健康狀況家庭生活及個人飲食頻率問卷(B 問卷)所記錄之運 動情形,將不同運動種類分類為低、中、高三個等級的活動量,運動 種類得分之歸類方式如表 3-4.3 所示,而孕期活動指標之計算方法如 下方公式:
表 3-4.3 孕期運動種類得分之歸類方式
孕期活動指標=運動種類得分×每週運動頻率(次)×每次運動時間(分)
7
分別計算完職業活動量及孕期活動指標後,將兩者數值相加總即 為孕期活動量,得分判斷標準:1 分為低孕期活動量;2~3 分為中孕 期活動量;≥4 分者為高孕期活動量。
職業類別 得分 職業活動量
學生、白領階級、資本白領階級 1 低 家管、服務業、資本服務、軍公教員警 2 中
藍領階級 3 高
運動種類 得分 運動活動量
散步、爬樓梯、太極引導、搖呼拉圈 1 低 爬山、踩腳踏車、打桌球、有氧舞蹈 2 中
游泳 3 高
民 98 世代孕期活動量計算方式與民 91 世代稍有不同,其採用衛 福部公布之 IPAQ 台灣活動量調查問卷(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民 96),
其活動量計算方式入下:
分別計算在過去一週中從事費力、中等費力、走路及久坐的時間。
分別計算在過去一週中從事費力、中等費力、走路及久坐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