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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一般可分計質研究法與計量研究法。計量研究法的主要目的在於預 測及概化,亦即根據目前的結論或是過往歷史推斷未來之趨勢、或透過抽樣調查 之方式,回推母體事實;而計質研究法的主要目的,則在於深入了解事情或現象 發生背後的原因或動機。

為探討夥伴關係之於鮮乳供應鏈之重要性,乃以計質研究法對個案公司營業 所現場作業員、業務代表以及高階管理階層作深度訪談,了解夥伴關係之建立對 於互動模式之影響,透過關係改善互動加深對雙方帶來之效益。本研究主要採取 個案研究法,以個案訪談為主,另外於個案公司中從旁觀察並實地參訪作業流程,

圖 3-2 本研究之步驟圖 資料來源 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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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做為研究資料之輔助。

一、個案研究法

個案研究法是一種進行社會研究之研究策略,Yin(1993)將個案研究之技術 定義如下:「個案研究是一個實證,其重點在於研究現實生活情境之現象,頇運用

多重證據加以佐證」。希望透過觀察以瞭解特定背景中一些動態的事件(Eisenhardt,

1989),並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事物為研究對象,追溯其操作上的聯結,以回答

「如何」與「為什麼」的問題(Yin, 2003)。)

個案研究會使用多種取得相關資料之方法,如直接觀察、紀錄、深度訪談。

個案研究的本質傾向於敘述決策:為什麼他們會被採用、如何來執行、以及會有 什麼樣的結果(Schramm, 1971)。

Alavi 和 Carlson(1992)則指出,個案研究首重於觀察,是在自然實際的環 境下從事研究,並可有多種的資料蒐集方法,且研究模式中的自變數與應變數及 衡量方法尚未完全確定,因此可被歸屬為探索性研究。而 Stake(1995)認為個 案是一個有界限的封閉系統(a bounded system),它指的是一個界線明確的對 象而非泛指某種過程。

Crewswell(1998)對個案研究下的定義為:質的個案研究法是經過一段時 間仔細且深度的蒐集在個案脈絡(context)中多重來源的資料,以針對一個或多 個個案進行「有限度系統」(bounded system)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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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案研究之優缺點

個案研究的優點有三點(黃俊英,1999):

(一)推論是從整個情境或實體研究中獲得,並非僅從一個或若干層面研究 中獲得,推論之應用度整體性較佳。

(二)個案研究是對一真實事件或情境描述,而統計研究只是真實情況的抽 象概念,若單從統計數字表現推論,容易忽略背後真正原因。

(三)因為研究者與受訪者長時間且密切的共處,通常可以發展出融洽的關 係,以及可利用非正式化問答,因此可獲得較可靠的資料(黃俊英,

1999)。

個案研究雖有上述各種好處,但個案研究在一般性(Generalation)、正確 性、客觀性、嚴謹性及各種偏誤(Bias)上也常遭到批評,其缺點有三(謝至恩,

2004)。

(一)大部分研究多以回朔方式進行,常會發生遺忘、扭曲及失真的現象。

(二)受訪者對於成功事件多半持正面評述,對於失敗案例多不願意承認,

或容易避重就輕。

(三)個案研究也有不適當解釋風險及無法隨機化的缺點。

(四)抽樣訪談是否具代表性,而不是極端特例。

三、採取單一個案研究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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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研究深度,單一個案研究在對個案的資料蒐集、分析與訪談上較 多重個案研究有深度。Creswell(1998)認為不採行多重個案的原因 在於研究深度的取捨,若進行愈多個案分析時,每個個案分析的深度 必定會受到影響,故採取單一個案研究法。

(二)採行多重個案研究時,往往容易忽略少見個案、關鍵性個案與揭露式 個案之個別差異,需要投入更大量的資源與時間才能探究個別差異。

(三) 因此個案為一關鍵性個案,且可用以測詴已建立之理論(Yin,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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