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的研究方法與設計
第一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的研究目的是希望藉由描述自己的宗教信仰,瞭解宗教 信仰對自身的生命所產生的影響和意義,因此對於宗教信仰的定調 就是在追求和挖掘個體在參與真光,自身與神聖對象相遇後所產生 的感覺、行動和所獲得的宗教信仰,重視以及所談即的都是最直接和 貼近自身的個人經驗。而能完成此份研究目的最佳的研究方法就是 運用敘說探究來進行文本的研究和分析,敘說探究對於主觀經驗的 重視,以及關注經驗意義的開採,即符合本研究所欲達成的目的,透 過對於經驗的重述和再現後的敘說故事,作為理解自身宗教信仰和 行動,並從中探究其所產生的生命意義。
本研究所採用的是敘說探究中是一種「自我生命史敘說」的方法,
我不再只扮演如同電影裡的「導演」或「攝影師」,拍攝和編排所獲 得的研究資料和文本,而是同時擔任了「演出者」的角色,這樣的研 究方法可以使得「我」(研究者本身)客體化,使自己跳離原有的框 架和視野,透過自我對話和書寫經驗的過程,重新建構和認識「我」
這個客體(鈕文英,2012)。
我選擇運用敘說探究這種說「故事」的研究方法進行研究的另一 個目的,是希望透過自身的生命故事與他人分享和被看見,Annette Simmons(2008)認為「故事是讓別人站在你的立場思考的最佳方法」, 故事可以幫助人們看清楚他們未能了解的事物,帶領他們從另外的
觀點進行觀看、分析、感受和體會,將平時隱藏在內心無意識的選擇 和未經過驗證的論點,進入他人有意識的體認中的好方法,一個好的 故事,可以啟動讀者不同的觀點,並激發自我的反省,所以當讀者閱 讀一篇敘說探究的文章的時候,就能觸動讀者的心靈,並且讓讀者了 解當時敘說者採取某種行動的情境脈絡,進而讓讀者與自身的生命 經驗進行對話,因此,我希望藉由自我敘說的方式讓自身的生命故事 和宗教信仰得以發聲,並且讓讀者能藉由我的故事彼此產生聯結和 共鳴,觸及彼此的生命經驗和生命中的宗教信仰。
貳、什麼是敘說呢?
在近幾年來,「敘說探究」逐漸成為在社會科學界受到重視的研 究方法之一,「敘說」不只是單純的「說故事」,而是逐漸成為學術 研究的一個新的典範,進而也促成了「敘說轉向」(narrative turn)
的興起(Czarniawska, 2004)。從牛頓啟蒙運動以來,重視自然科學 的「實證主義」為研究典範的主流,也因此人文社會科學的研究也 常以這種「實證主義」式的思維來對於「人」進行探究,強調客觀 的觀察,重視可量化的統計資料和數字,以及可以驗證的「真理」, 對於「人」根本隱喻的假設就如同「機械」般視為可預測、可操控 和可驗證的,希望謀求最「客觀」的事實,但這樣的研究典範有其 一定的局限和限制,而且對於複雜的人文社會,藉由這種假設驗證 的科學方法是否真能提供出「客觀」的事實,這也是值得討論和探 究,因此,「敘說探究」也就提供了另一條不同的途徑,以及提供我 們另一種不同的「視框」來觀看這個世界。
敘說探究擁有質性研究的特性,即是從微觀的層面對於個別事 物進行細緻和動態的描述和分析,其方法上承認人類經驗的「主觀
這些經驗中建構出意義,也因此,敘說探究不再重視所獲得的研究 資料的客觀性,而是著眼於經驗意義的開採(蔡敦浩、劉育忠,2010)。 敘說探究所關注的經驗意義的開採,是藉由「故事」的形式,對於 過去經驗的一種再呈現(representations),它將情節當成工具,並藉 由時間軸的脈絡將生命中的各個事件串連成一個完整的故事,告訴 我們當時的生命情境中發生了什麼事情,並將事件展露出一種現於 眼前的即時感(劉育忠,2011)。Riessman(1993)認為敘說的研究 過程可以藉由五種不同的層級將個體的經驗再呈現,透過這五種層 級方法來再現個體的主觀經驗,依順序分別是關注經驗(attending to expericnce)、訴說經驗(telling expericnce)、轉錄經驗(transcribing expericnce)、分析經驗(representations expericnce)和閱讀經驗
(reading expericnce),藉由這樣的歷程,我可以將所遇見到的經驗 再現(representations)出來。因此,敘說探究不只是將聽到或敘說 的故事和對話單純當成社會事實,而是當成一種經驗的再現(劉育 忠,2011),敘說這種將經驗再現的研究方法也就是將故事本身作為 研究的對象,更確切的說敘說探究就是將敘說作為研究問題進行剖 析,並將經驗再現後的敘說故事作為理解研究參與者的生命經驗和 行動的方法,從這之中探究其的意義(鈕文英,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