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方法

壹、評量之設計 一、評量方法

本技術報告中所實施之排球發球表現實作評量,採技能實作表現測驗方式,

模擬排球正式比賽情境進行,設立一位裁判(第一裁判)及四位司線員,以提 高裁判判決及評分結果之公平性。並遵照排球正式比賽之規則,於評量進行中,

若有任何裁判爭議,則參照正式比賽做法以第一裁判之判決為最終結果。其中,

擔任裁判者即為評量實施班級之體育教師。

二、評量題目

接受評量的學生循正式比賽之規則,於裁判每鳴ㄧ聲發球哨後,始以執行 一次發球動作。每位學生依序先執行排球低手發球五次後,再執行排球高手發 球五次,共計發球十次。

三、評量能力指標

參照教育部於民國 98 年所訂定之國民中小學生運動能力指標,本技術報 告研究者整理了排球發球技能評量試題與評量能力指標之對照表如下表 1-1 所 示:

表1-1

排球發球技能評量試題與評量能力指標 評量試題名稱 評量能力指標 排球低手發球

五次。

(1)能做出低手發球的預備動作。

(2)能做出低手發球的擊球動作。

(3)能低手發球過網且無造成低手發球犯規(低手發球成功)。 排球高手發球

五次。

(1)能做出高手發球的預備動作。

(2)能做出高手發球的擊球動作。

(3)能高手高球過網且無造成高手發球犯規(高手發球成功)。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5

四、評分規準

本技術報告所訂定之排球發球技能評量之評分規準如下表 1-2 所述:

(一) 排球低手發球試題之評分規準:

表1-2

排球低手發球試題評分規準

得分數 分數意義 得分範例說明 1分 低 手 發 球 擊 球 前

或擊球當下犯規。

(1)未於裁判鳴發球哨後之八秒內執行低手發球。

(2)執行低手發球前或當下腳踩入非發球區。

2分 低 手 發 球 擊 球 後 犯規。

(1)球出界。

(2)球未過網。

3分 無低手發球犯規。 成功發球過網。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製作)

1. 得1分之分數意義:學生於執行低手發球擊球前或擊球當下犯規。

發球結果得1分之範例講解如下:

(1) 未於裁判鳴發球哨後之八秒內執行低手發球擊球。

(2) 執行低手發球之擊球前或擊球當下腳踩入非發球區。

2. 得2分之分數意義:學生於執行低手發球擊球後犯規。

發球結果得2分之範例講解如下:

(1) 執行低手發球之擊球後,球未過網。

(2) 執行低手發球之擊球後,球出界。

3. 得3分之分數意義:學生無低手發球犯規之情事。

發球結果得3分之範例講解如下:

(1)執行低手發球之擊球後,發球過網成功。

6

(二)排球高手發球試題之評分規準:

表1-3

排球高手發球試題評分規準

得分數 分數意義 得分範例說明 1分 高 手 發 球 擊 球 前

或擊球當下犯規。

(1)未於裁判鳴發球哨後之八秒內執行高手發球。

(2)執行高手發球前或當下腳踩入非發球區。

2分 高 手 發 球 擊 球 後 犯規。

(1)球出界。

(2)球未過網。

3分 無高手發球犯規。 成功發球過網。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製作)

1. 得1分之分數意義:學生於執行高手發球擊球前或擊球當下犯規。

發球結果得1分之範例講解如下:

(1) 未於裁判鳴發球哨後之八秒內執行高手發球擊球。

(2) 執行高手發球之擊球前或急求當下腳踩入非發球區。

2. 得2分之分數意義:學生於執行高手發球擊球後犯規。

發球結果得2分之範例講解如下:

(1) 執行高手發球之擊球後,球未過網。

(2) 執行高手發球之擊球後,球出界。

3. 得3分之分數意義:學生無高手發球犯規之情事。

發球結果得3分之範例講解如下:

(1)執行高手發球之擊球後,發球過網成功。

7

貳、評量之實施 一、研究場域

本技術報告之研究場域為研究者所任教之雲林縣某高中,評量之實施地點 為校內符合排球正式比賽規定的室內排球場地。

二、研究對象

接受評量的學生,全部皆為就讀於研究者所任教之高中的十年級之學生,

共有十個班級,396 位學生。其中 41 位參加預試評量的學生,免再參加期中考 時的排球發球技能實作評量。而參與此研究的十年級體育教師共有三位,分別 為研究者本人以及其他兩位體育專任教師。另有一位排球專任教練共同參與評 量試題內容效度之分析與確認。

三、研究時間與內容

本技術報告中所實施之排球發球表現技能實作評量,皆安排於受試班級於當 學期的體育科排球課程授課結束後。所有受測班級當學期的排球課程為期皆為兩 星期,每星期各兩節體育課程、全部共四節課程。

(ㄧ)預試時間與內容:

參加預試之十年級班級為研究者本人所任教之班級,此班級於當學期的 排球課程安排較早開始進行,以便提早於期中考週前完成預試及進行預試再 測評量。參加預試之班級,先於課程結束後隔週進行預試評量,再於預試實 施的二個星期後,進行預試評量之再測。

8

(二)期中考試時間與內容:

本技術報告之評量實施安排於完成當學期的體育科排球課程授課結束 約ㄧ到二個期後的體育科目期中考試期間。每個受試班級皆利用期中考週的 ㄧ堂體育課,完成全班學生之排球發球技能實作評量。

四、科技應用於教學評量

針對此技術報告中所設計之排球發球技能實作評量方法及評量規準,研究者 製作了PowerPoint檔及得分範例影片(見附錄一之排球發球評分規準PowerPoint 檔及高低分範例影音檔),幫助學生了解評量方法及評分規準。本技術報告中,

所有受試班級之體育教師皆於實施評量的前一堂課,於評量場地輔以投影設備,

以口頭親自講解方式詳細介紹評量實施方法及評分方式。研究者並於評量實施當 學期初之十年級體育教師教學研究會議中,與其他體育教師共同檢視PowerPoint 檔教學內容是否能完整並清楚闡述評量之方法及評分規準。

參、評量成績資料蒐集

本技術報告共分兩大階段實施排球發球實作技能之評量,以取得學生學生接 受排球發球技能實作評量之成績:

一、預試評量及預試再測評量

本技術報告中參與第一階段預試評量的十年級學生共有41位,於預試完成的 二個星期後,研究者對同樣41位參加預試的學生進行預試再測評量。

9

二、十年級全年級期中考評量

本技術報告於預試再測信度結果分析後,確定擴大於體育科期中考評量時實 施評量於全校其他十年級學生共355位,不包含已參加預試評量的41位學生。前 後共取得396筆十年級全年級期中考排球發球技能實作評量之成績。

肆、評量試題分析 一、效度分析

本技術報告採質化分析之研究方法於研究進行當學期開學時,於進行十年級 體育教師之教學研究會議中,討論教學計畫及期中考評量範圍,並邀請校內排球 專任教練共同審視本技術報告之評量方法及評分規準的適當性,採專家判斷法確 保排球發球技能實作評量試題內容之效度。

二、再測信度、試題難度與鑑別度分析

本技術報告採量化分析之研究方法,參照余民寧(2011)所討論之適合再測 信度的評量方式及試題難度與鑑別度之分析方式,藉由統計參加預試評量的41 位十年級學生之預試評量成績及預試再測評量成績,使用Microsoft Excel的數列 相關性係數公式,計算出低手發球試題、高手發球試題及整體試題的再測信度相 關係數。

並於評量全面實施於全校十年級學生、取得期中考評量成績共396筆後,使 用Microsoft Excel計算出低手發球試題、高手發球試題及整體試題之試題難易度 與鑑別度。

10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