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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方法與程序

一、研究的方法

基於本研究是以研究參與者之主觀經驗為主體,探索其經驗脈絡,故採用質 性研究方法,以深度訪談法進行研究設計的規畫及資料的蒐集與分析。

(一)質性研究的取向

質性研究源自於社會人文科學的典範,社會現象間有些複雜的關係可以 用數字來表示,但這絕非意味著所有的現象(概念、變相)都可以被轉換成數 字,因此質性研究強調研究對象的不可化約、實質和非數字性(王雅各,

2004,第一章)。

質性研究是以被研究者為本位,重視研究者本身對情境的解釋與闡釋,

且不受先前建構所限制,能在研究情境中提供生動、完整的描述,更能夠對 所要研究之經驗和情境產生全面性和統整性的描述,具有深入理解經驗或現 象意義之優點(吳芝儀,1999)。

本研究在於探討家暴相對人完成處遇計畫後,對於飲酒行為、家庭關係 和處遇歷程做深入的探索,透過研究對象的眼睛看世界,瞭解其眼中所看到 文化及人類團體行為,以當事人本身的解釋及動機為依據(劉仲冬,1996),

期待透過深入的理解和描述,由多面向探索處遇計畫成效的本質與整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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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訪談的方式

深度訪談用於質性研究,有別於一般性的單純訪談,強調雙方共同進行 意義建構的過程。主要目的乃期望能夠透析訪談的真正內幕、真實意涵、衝 擊影響、未來發展以及解決之道,其不只在探究受訪者內心真正的想法,更 能夠以深入人心的方式獲得最真實的資訊(萬文隆,2004) 。

研究者進行「家庭暴力相對人處遇成效評估之研究」,不是要從化約的 量表中來推論的行為法則或推論其因果脈絡,而是想要深入瞭解團體成員參 與處遇計畫的經驗和影響性探索,進一步評估處遇計畫的成效。因此,透過 深度訪談法將能讓研究參與者在與研究者共同建構出的自然安全情境下,向 研究者表達或揭露自己內在的想法與經驗,使資料能夠更周詳及完整的呈 現。

高淑清(2008)指出質性深度訪談,藉由半結構或非結構的訪談方法,能 讓受 訪者在彈性空間中說出他們對生活經驗的主觀感受。再加上,Tutty 等 人提到,半結構式訪談相較於結構式訪談與非結構式的訪談具有下列幾項優 點(轉引自潘淑滿,2004) :

1.對特定議題往往可以採取較為開放的態度,來進行資料收集工作,半 結構式的訪談經常會讓研究者有意外的收穫。

2.當受訪者在訪談過程受到較少限制時,往往採取開放態度來反思個人 經驗。

3.當研究者的動機是要深入瞭解個人生活經驗或將訪談資料進行比較 時,半結構式的訪談是非常合適的方式。

綜合上述因素,研究者在進行本研究時,將採取質性研究半結構式的深 度訪談進行,並營造開放、尊重與安全的談話氣氛,引導研究參與者述說,

以獲取豐富的資料,呈現研究的完整性。

研究參與者包含完成家庭暴力處遇計畫之相對人及其家庭成員,針對研 究參與者之主觀經驗、當事人的內在觀點及人們解釋其經驗的內在過程進行 探索(簡春安等人,2004),同時使用「團體成員」、「參與處遇者」取代「家 暴相對人」一詞,「成員家屬」取代「家暴受害人」,作以尊重研究參與者 之主體性,研究參與者在其已熟悉的團體輔導場域或家中及接受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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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程序

本研究之研究程序的流程遵循下列幾個步驟進行:確認訪談大綱、進而 尋求研究參與者、正式進行訪談、資料整理和分析、信度效度檢核,以及撰 寫研究報告,其詳細敘述如下,並如圖 3 所示:

圖 3 研究程序流程圖

資料來源:據研究程序繪製整理

(ㄧ)確定訪談大綱

研究者根據研究動機及閱讀相關理論和文獻後,形成最初的概念,擬定 訪談主題及訪談大綱,經過專家建議,修正後完成研究訪談大綱,以符合研 究目的與研究資料收集的完整性。

(二)邀請研究參與者

研究者將於完成研究訪談大綱後,開始招募研究參與者,透過電話聯繫 確認符合本條件之完成處遇計畫的成員,並徵詢成員及其家屬之意願,皆同 意下及成為研究參與者。隨後研究者親自與研究參與者會談,向研究參與者 說明研究主题,目的與過程,並告知録音與保密原則相關事項。研究者在徵 得研究參與者口頭同意後,正式發出訪談邀請函與參與簽訂研究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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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正式訪談

在確定研究參與者之後,將正式進行訪談並注意以下原則:

1. 訪談時間與地點:訪談時間將配合研究參與者非工作時間,以考量 訪談過程之最低干擾、最高投入狀態為原則,在受訪者同意下,並 不排除於週末假日的時間進行 ;訪談地點原則上以所居住地或附近 之讓研究參與者感到寧靜、舒適、安全及不受干擾的談話空間。

2. 訪談態度:研究者將會依訪談大綱依序進行,然同時考量研究參與 者當時狀況,適時調整順序,並鼓勵研究參與者盡量說明自己的看 法或感受

3. 訪談策略:當研究參與者回答不出時,研究者給予沉默、思考的時 間,必要時再予以舉例或引導,盡量讓受訪者有充分的思索及回答。

4. 訪談中斷:若在談訪過程中,研究參與者談及衝突事件或傷心事件 太過於激動,研究者會終止問題的詢問,關注研究參與者的心情並 適時安撫情緒。

5. 訪談結束:根據訪談大綱收集受訪者經驗文本,在持續訪談互動中,

直到受訪者對於主觀經驗表達以完整度和意識的最深度,每次時間 大約 90~120 分鐘,將視資料收集完整度安排實際訪談次數。

6. 訪談紀錄:在每次訪談中進行訪談錄音,結束後研究者會紀錄訪談 札記,並詢問或回憶研究參與者的感想與感受予以紀錄。

(四)資料分析

研究者根據正式研究訪談大綱進行訪談並在訪談結束後,將訪談資料轉 謄為逐字稿以進行內容分析,反覆仔細閱讀逐字稿,找出和研究相關的陳 述,將資料片斷化,區分成有意義的單元,找出隱含的意義,再歸納成主題 群,最後從主題群中抽取抽象觀念,探索研究問題。

(五)信效度檢核

為提升本研究之信效度,研究者在研究前將對此研究議題進行省思,避 免主觀想法影響訪談過程。再者,研究者對於訪談文本資料,將根據本研究 目的、動機、問題與相關文獻資料,進行編碼及斷句。此外,研究者除了一 再檢視逐字稿內容之外,將適時邀請研究參與者修正或補充不足之處,藉此 增加本研究之信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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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撰寫研究報告

將三組研究參與者在完成處遇計畫後之訪談資料統整,形成經驗文本 後,研究者將進行研究資料統整及繕寫研究結果階段,與協同分析者共同完 成研究資料分析,檢視內容之正確性。最後,研究者根據研究結果提出結論 與後續研究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