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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範圍限制

(一)個案研究法

個案研究法是從單一個案開始,乃探索事務的初端。個案研究就像是一個 漏斗,研究前端是寬廣的一端,研究者盡量蒐集可能成為研究主體或資料來源的 對象與地點、可能的研究落點與佈下研究大綱,然後進行資料蒐集起、檢視與探 索資料,並決定研究進行的方向。隨著工作進行逐漸收攏對焦,此時研究活動縮 小到特定的研究場域、對象主體、素材課題、問題與主體。從廣泛的探索開始,

挪向較具體的資料蒐集與分析。個案研究只對特別的個人或團體蒐集完整的資料,

再對問題的前因後果做深入的剖析。個案研究法是對一個場域、單一個體、文件 資料儲存庫或某一特定事件做鉅細靡遺的檢視,是指採取各種方法蒐集有效的完 整資料,對單一的個人、事件或社會單位做縝密而深入研究的一種方法。

所謂個案,必是有問題的事件,所以把「個案法」(case method)稱為「問 題法」(problem method)。其一,為能使研究者提出可以解決問題的可行方案,

每個個案應該要有一個或數個中心問題,這些問題可能相當清晰,或是可能不甚 明顯,稱之為「潛在問題」,則必須經過研究分析之後才能顯示。其二,個案法 有其實務面,不盡是羅列問題,更能解決問題的有關資料的周延。

個案研究之問題取向與目的性,約略如下:1、描述與分析情境、事件或過 程。由特定的情境中的參與者,所說出的議題或過程,提供詳細的描述與分析。

2、提供建立假設的來源,可以發展概念或模式。許多研究者認為,個案研究不 能作為考驗假設或建立結論的方法,但不失為試探與發現取向的研究。3、確認 政策問題或解決問題。主要是解決個人、個案、事件、社群的問題。4、提供具 體的實例,貢獻在於量化研究的先驅及大規模研究方案。從個案研究所獲得的具 體實例,可以更容易幫助了解、歸納、分析所發現的普遍性原則,與協助詮釋較 狹隘的焦點研究。5、評鑑方案的具體化。評鑑是組織內有系統的研究,使革新 或方案能發展成為更富結構性設計之前的價值判斷。質性研究的個案研究易於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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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雙方之溝通,及彰顯組織之成果、過程與價值(陳萬淇,1995;王文科,1994)。

個案研究實施的流程,可以精簡歸納為三個步驟:先確定個案研究對象、透過各 種方式調查並蒐集所需資料、進行個案分析研究在寫出分析報告。

(二)深度訪談法

所謂的深度訪談法,即是基於特定目的去拜訪他人,藉由對談的方式而獲 知受訪者對於特定事項的意見,即為訪談(interview)。訪談通常採取一般對話的 形式進行,但有別於一般的日常對話。二者的差別在於:一、訪談具有明確的目 的,因此對談的歷程與內容,均經過特意的安排和控制,以便取得所要的訊息。

二、進行訪談的過程中,訪問者與受訪者的關係並不對等,主要由訪問者向受訪 者探求訊息,而且這種關係得雙方默認(Kadushin,1990)。

訪談法有些類似於口頭的問卷調查。訪問者以面對面的方式向受訪者提出 問題,受訪者不需在問卷上填答,而以口述的方式直接回答訪問者的問題。因為 受訪者的答案沒有預先設定的形式,所以受訪者的答覆紀錄,往往以逐字稿的方 式記錄下來,以免因為有缺漏,導致資料分析時對受訪者看法的誤解。深度訪談 法視為質性的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研究者將訪談過程視為交談事件(speech events),且強調訪問者與受訪者雙方共同進行建構的過程(Mishler,1986)。

深度訪談法,並非訪問者去挖掘受訪者既有的想法與情感,而是透過雙方 互動的過程,就若干議題經由對談,互相感染情緒,建構選擇與決定的經歷,而 思考出的意見。因此深度訪談所得之資訊,是訪問者與受訪者藉由持續互動歷程 共同營造而來。深度訪談的內容因訪談狀況而變,是訪談過程中訪問者與受訪者 雙方共同做成的決定。過程中,雙方呈開放式互動,採取開放式問題與隨機應變 的回答程序,為半結構式的調查。著重的訊息在於全面性深度的陳述意見,故受 訪者數量難以增加,為小樣本的調查,受訪者為獨特個體。訪問者態度投入主動,

積極參與議題的討論與受訪者的思緒建構。深度訪談法適用於專家訪談,以取得 與一般受訪者難以提出的專業見解(管倖生等,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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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方向的選擇方面,將有兩個方向去做訪談。其一,乃是針對 The One 中山概念店的經營與設計密集加值做訪談。內容包含 The One 中山概念店行銷包 裝故事性、品牌打造、新東方風格的設計理念、設計目標及達成預想、產業化過 程的對象構思等等,訪談對象是 The One 產品設計部經理以及資深設計師翁俊杰 先生。其二,針對 The One 南園人文客棧,將針對園區的體驗打造的做訪談,訪 談內容包含園區設計密集是如何達成、遊園與餐廳與旅館三者結合之構思、舊有 歷史遺跡轉型經營、設計密集之故事性選擇、品牌楷模的範例建構等等。訪談對 象是前 The One 南園開發處總監與前 The One 行銷副總呂家玢小姐。

二、 研究範圍限制

本篇論文的研究範圍限制,有以下五點:

(一) 本研究具有時間的斷點性。因為作為個案研究的 The One 異數宣言,

是在 2003 年成立之後,至今依舊持續穩定發展中的設計企業集團。所以對於研 究範圍上,是有時間點的侷限性存在的。因為本研究之個案,依舊在持續穩定的 發展中,發展的業務與累積之經驗等等都是不斷的前進變化的,所以本篇論文僅 能就到 2012 年為止的資料作蒐集研究。至於未來如何變化,蓋不在本篇研究的 範圍內。同時,本篇論文的立論,也是針對此時期之所得資料整理之後的呈現,

至於後續變化之影響,亦非本篇論文可控制之因素。是以筆者僅能針對撰寫論文 的研究時間斷點作為本篇論文的研究範圍限制。

(二) 本研究是以台灣的在地設計產業之發展,作為空間地理上的研究限制 範圍。選擇以台灣在地的設計產業作為研究範圍的限制,也是因為要結合在地發 展,方才有參考的價值,也更能提供思考台灣未來發展之路的省思。是以雖然 The One 異數宣言有將其展業務拓展到中國的北京等地,然則本篇論文僅以在台 灣本地發展的 The One 中山概念店,以及 The One 南園人文客棧作為個案研究的 對象。北京店與對岸之範疇,也不屬於本篇論文研究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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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The One 異數宣言企業集團的業務範圍,本篇論文僅以 The One 中山概 念店以及 The One 南園人文客棧作為研究對象。而本研究選擇兩者作為研究個案 之原因,乃在於兩者皆符合符號經濟之設計密集的實踐,以及體驗經濟的體驗場 域創造,與研究主軸相符。至於 The One 異數宣言其他業務,則不在本篇論文研 究範圍,包含 The One 異數風格旅行社以及品牌整合顧問服務等等。The One 異 數風格旅行社的業務範圍均在中國,其遊歷之地點也皆非是在台灣,是以雖有設 計密集之加值過程,依舊捨棄作為研究之對象。品牌整合顧問服務,則涉及其他 企業隱私,同時亦欠缺體驗場域之營造,亦不與本篇論文的主軸貼近,是以亦不 在本篇論文研究的範圍限制之內。

(四)本研究雖有消費者訪談,但是也僅就與本篇論文相關者做整理研究,對 於消費者心理學、不同消費者的接受喜好程度、消費者之間的個體差異等研究,

雖然屬於重要的參照因素,但蓋不在本論文研究範圍內。本篇論文僅就來訪 The One 中山概念店以及 The One 南園的消費者們,其對於兩個案的設計密集加值的 接受度,還有整體的體驗場域的氣氛接受度等等,做研究資料的蒐集整理,以輔 助本篇論文的整體立論,可獲得消費者之數據支持。其他面向的消費者研究,則 不在本篇論文研究範圍限制之內。

(五)本研究主軸在於探究 The One 中山概念店,以及 The One 南園人文客棧 兩個案是如何實踐設計密集,以及打造體驗場域。設計密集的加值具體成果,包 括實際經濟效益數據成長等等,並非本篇論文之研究主軸。本篇論文僅以符號經 濟之設計密集實踐方式,以及體驗經濟的體驗場域打造方式,以個案研究做整理 呈述。設計密集之實踐方式甚多,本篇論文也僅以此兩個案做整理呈現,以期能 對於欲從事設計密集加值者,能有參考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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