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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方法設計

有關研究方法設計,袁方(2002)等曾提出研究方法策略包括有歷史法、實 驗法、調查法、檔案分析法、以及個案研究法等,整體上又可分為質化研究以 及量化研究方式。其中,有關質化研究,其目的不同於量化研究較著眼於操作 變項,或驗證先前的假設,而是從研究個案中了解重要議題,質化研究研究者 可以運用實際參與觀察或深度訪談方式,系統化地記錄研究對象回答或表現,

從中加以分析,也可同時輔以其他資料來補充或佐證,研究方法上較有彈性。

另外質化研究對於資料的蒐集及分析不受數量化限制,而可配合被訪對象 及研究問題的性質而動態調整,除可讓所獲得資料內容較為豐富外,也給研究 者較大的詮釋空間,彌補量化研究的不足之處。

其中,質性研究方法最常使用為個案研究法,林佩璇(2000)曾提出,個案 研究方法主要探討研究個案在特定情境下的活動,期能瞭解其獨特性或複雜 性,著重於發生過程而非結果。另外,藉由瞭解現象或事件情境脈絡,而非只 是特殊變項。所以個案研究可視為一種研究策略,藉選擇單一個案採用各種方 法如觀察、訪談、調查等蒐集完整個案資料,掌握整體研究主軸發展的情境脈 絡及意義。

此外,黃俊英(1994)也曾提出,個案研究法主要重點在於描述某些特殊事 物和特徵研究設計,其特別專注探討有限數目之事件和情況,以及相關事件的 互相影響關係,針對少數樣本全盤性和深入討論,並作為決策和判斷相似事務 的未來依據方向。

Yin(1989)研究則提出實證研究中最廣為採用為個案訪談法,通常進行方式 為經由關鍵人員訪問、電話訪問等來蒐集第一手資料,而也由於許多企業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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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作的資訊不容易經由一般調查方法或實驗法來取得獲得,訪談法可以有效解 決此類問題。

而楊國樞等(1975)等曾提及,個案訪談法是藉由安排針對研究對象的面對 面交談,所以有更多機會發現嶄新問題,特別是那些複雜而抽象的問題。故而,

傳統上因統計所得到爭論較大的研究結果,可以用研究訪談方式提升研究資料 的效度。有關個案訪談方法,整理相關優點如下:

1. 可設計訪談大綱,並因受訪人的知識程度或瞭解程度,提出更深入的新問題,

有更大討論空間

2. 訪談大綱無法全部列舉與研究相關問題,但可透過面對面訪談讓受訪者回答 更多問題,特別針對複雜和抽象的問題

3. 讓受訪人自由發表意見,而研究者可某種程度內控制問答方向

4. 訪談彈性大,可針對某些特殊事件,透過實際互動過程以某種方式加強其意 義

5. 訪談法具有較多機會透過實際互動過程中,觀察受訪者的語言或表情等,提 升所得資料的效度和信度。

而本研究在個案訪談方法設計過程,主要擬以半結構深度訪談方式為主,

參與觀察方式為輔,蒐集研究對象相關資料,並針對所蒐集之相關研究資料進 行歸納與分析。主要採取方式為研究者透過設計訪談結構上一定程度上的方向 控制,但也希望受訪者能夠積極參與。除了讓受訪者針對訪談大綱問題正式回 答外,也期望能在標準化訪談方法中,更能夠清晰表達己身觀點或見解,因而 採半結構深度訪談,以期得到一個較完整深入的訪談結果。

整體而言,本研究擬採取個案研究法,在個案分析中,除了個案訪談法外,

文獻資料分析法亦為常用的研究方法,如 Stewart &Kamins(1993)等曾提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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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文獻資料分析法主要廣採次級資料來源如政府機關研究、法人產業報告、報 章雜誌或期刊論文等,可提供研究者一個便捷且經濟方法,回答不同問題,研 究者也可以將原始資料所蒐集的資料,作為一個歸納彙整或運用不同方向分析。

故本研究擬綜合文獻分析法以及訪談法來對研究個案進行深入的分析與探 討,並藉由相關文獻資料探討結果、規劃研究架構,並藉此設計訪談大綱,後 續進行實地訪談分析,也可避免因個案訪談法所帶來過程中可能不良互動而影 響研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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