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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材料與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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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研究材料與範圍

本論文以《清華簡(貳)》與《清華簡(柒)》中涉及晉國史的材料做為研究 主題,並取傳世文獻相互對照。因此使用的材料可分為「出土文獻」及「傳世文 獻」二種,前者以《清華簡(貳)》與《清華簡(柒)》的部分篇章為材料,分別 為《繫年》、〈子犯子餘〉、〈晉文公入於晉〉以及〈趙簡子〉;由於傳世文獻所涉 及之材料甚多,因此筆者僅取同樣成書於戰國時代的《春秋左傳》,以及對晉史 有不少記錄的《國語》做為對讀參考文獻。據此,筆者將以簡文為底本,對於文 中出現的史料盡可能一一爬梳,其後再從傳世文獻中找出能夠相對應的材料作為 比較。倘若簡文所呈現的是新見的史料文獻,將以較有關聯性的材料進行前後推 敲,並找出較合理的解釋。

一、出土文獻

(一)、《清華簡(貳)》的部分

《清華簡(貳)》通篇即為《繫年》,共一百三十八支簡。除了最末簡以外,

其餘一百三十七支簡簡背都有排序編號,基本上沒有編連排序的問題。全篇二十 三章,據筆者統計,涉及晉史的篇章共有十四章,可參表一:15

表一

第二章 晉文侯殺攜惠王、逆平王

第六章 晉獻公廢儲之亂

第七章 晉、楚城濮之戰

第八章 秦、晉交惡

第九章 晉靈公之立

第十章 秦晉堇陰、河曲之戰

第十二章 楚子伐鄭、扈之會

第十三章 晉、楚邲之戰

第十四章 晉、齊鞌之戰

第十五章 晉、吳始通

第十六章 一次弭兵、晉楚鄢陵之戰

第十七章 晉、齊數戰

15 表內篇題為筆者自擬題,有時一篇簡文概括數個重大事件,因此不僅限於一個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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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二次弭兵、晉楚相爭

第二十章 晉吳、晉越為好

從上表可以看出,《繫年》涉及晉史的題材大多都是對外的國際關係,從第二章 開始,晉國登上當時的國際舞台,到第六章則開始有秦人介入晉國事務。而第七 章便出現了與楚爭霸的核心命題,往後到第二十章都仍述晉、楚爭霸之事,正如 童書業所言:「晉、楚兩國的歷史是一部《春秋》的中堅。」16基本上簡文和傳 世文獻的內容並沒有太多相悖之處,然仍有少部份歷史細節存在差異或是首見史 料。如第十二章關於「厲之役」一事,簡文言:「鄭成〈襄〉公自厲逃歸,(楚)

莊王遂加鄭亂。晉成公會諸侯以救鄭,楚師未還,晉成公卒於扈。」關於此事,

第一、對於「厲之役」一事,不僅《左傳》本身語焉不詳,歷來學者也對此事毫 無頭緒,成為春秋史上的一件懸案。第二、《左傳》於宣公九年皆云「晉侯會諸 侯於扈,晉侯卒,乃還。」之後才記錄楚伐鄭、晉救鄭之事。17整理者已指出此 處兩者明顯有差異。18又如第二十章晉越交好之事,則是首見於文獻之中。這不 僅能讓我們對於傳世文獻中的相關史事有新發現,或許更能夠解決涉及相關該史 事的的歷史問題,皆值得梳理釐清並探討。

(二)、《清華簡(柒)》的部分

《清華簡(柒)》〈子犯子餘〉、〈晉文公入於晉〉及〈趙簡子〉三篇並非全然 是以記史為主要目的的文獻。〈子犯子餘〉一篇整理者提到:「簡文的性質,類於

《國語》,記述重耳流亡到秦國時,子犯、子餘回復秦穆公的詰難,以及秦穆公、

重耳分別問政於蹇叔。」19認為本篇性質類似《國語》,筆者認為其說可以再修 正。《國語》一書乃「語」類作品之集大成者。20換言之,《國語》蒐羅許多不同 性質的「語」類文獻,例如有些記古語俗諺為主,有些記時事並對之作評論者,

或僅紀事而無論者。雖同為「語」類,其性質則有些許異同。正如整理者所言,

本篇性質類似《國語》,觀其內文所載,幾乎以對話構成全篇結構。然這並不代 表本篇毫無史料價值,簡文中狐偃及趙衰對於穆公幾近刁難的問答仍從容以對,

兩人回答的內容亦有各自輕重取捨。如《左傳‧昭公十三年》:「我先君文公……

16 童書業著,童教英導讀:《春秋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 年 4 月),頁 216。

17 楊伯峻編著:《春秋左傳注》,頁 700-703。

18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上海:中 西書局,2011 年 12 月),頁 164。

19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柒)》,頁 91。

20 黃麗麗:〈《國語》的性質與價值〉,《蘇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 8 卷第 1 期(2006 年 1 月),頁 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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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先大夫子余、子犯以為腹心。」21此處足以看出兩人對於重耳的重要性。結合 傳世文獻的比較,也讓我們更了解狐偃及趙衰在晉文公的陣營中,具有何等特殊 的地位。

〈晉文公入於晉〉一篇整理者認為與《左傳》、《國語》諸書多可印證,論說 兵制之處可補史籍之闕。22筆者則認為本篇簡文之體例與張以仁所認為《國語》

以記言的方式,求達到明德之目的的體例甚為相似。23開頭「晉文公自秦入於晉」

即為全文「導入語」。之後對於內政、刑獄、祭祀、農務、軍備的整頓即為「當 事人言行」。最後「元年克原,五年啟東道……九年大得河東之諸侯。」則為全 文的「驗辭」。且文中也隱約透露出晉文公不計前嫌、為君勤政的「明德」思想。

24除了在言談中涉及的內政與旗號兵制處可補史籍之闕外,簡文結尾的部分多可 與傳世文獻遙相呼應,少數相異的細節則可做為比較,亦有不少史料價值。

〈趙簡子〉一篇,據趙平安、石小力〈成鱄及其與趙簡子的問對——清華簡

《趙簡子》初探〉一文所談,亦應歸入「語」類文獻的範疇,並引述整理者之言:

「簡文對於研究春秋晚期的歷史和思想有一定的參考價值。」25簡文可分為前後 兩段解讀。前者是趙簡子與范獻子的對話,內容反映了如整理者所說的「微妙關 係」;後者是趙簡子與成鱄的問對。對於成鱄給趙鞅的建言所舉的三位晉國先君 不含晉文公,是否有什麼特別原因在其中?26包含趙、范二人的關係,還有內文 追述晉國先公的形象以及簡文想傳達的思想,都是可以加以著墨分析的部分。

二、傳世文獻

《左傳》一書時代橫跨極長、史料甚多,又因傅麗於經,編年散出,導致省 覽史料難以條貫。且晉史遍及全書,錯雜各卷之中。筆者自知學力不足,梳理將 多有遺漏,恐難以詳實取材。幸得先儒及近人學者的整理,將傳文以國別體、紀 事本末體等方式重新編纂成冊,以便今人檢覈。為不遺漏相關史料以及疏通文義,

引用書目主要分為兩類,一者以「紀事本末」性質之書,取高士奇《左傳紀事本 末》、27馬驌《左傳事緯》、28吳闓生《左傳微》29及韓席籌《左傳分國集注》,30

21 楊伯峻編著:《春秋左傳注》,頁 1352。

22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柒)》,頁 100。

23 張以仁:《春秋史論集》,頁 115。

24 張以仁:《春秋史論集》,頁 179。

25 趙平安、石小力:〈成鱄及其與趙簡子的問對——清華簡《趙簡子》初探〉,《文物》2017 年第 3 期,頁 85。

26 謝耀亭:〈清華簡《趙簡子》拾零——兼論其文獻學價值〉,《邯鄲學院學報》2018 年 2 期,頁 37。

27 〔清〕高士奇:《左傳紀事本末》(北京:中華書局,2015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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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翻覽對照。一者用以通讀訓詁生僻難字,取楊伯峻《春秋左傳注》、31、竹添 光鴻《左傳會箋》等書,32不致使望文生義。結合上述兩個方向,在行文的過程 中,對《左傳》在文句及史料雙方面力求有較穩定的掌握。

《國語》一書是記言體,撰作目的雖非記史,然在敘事過程中,往往保留不 少春秋的史料,尤其部分國別在記「事」的比重尤多,張素卿〈《國語》的「語」: 形式與內容——從評析〈祭公諫穆王征犬戎〉出發〉一文中提到:

《國語》的「語」,往往形諸君臣問答,而以答辭為主,此為其基本形式。

偶或君臣之間連番問答,答辭部分還是佔主要地位,甚至只簡述事件胅景,

然後直接記載具教導或諫諍作用的長篇偉論,諸如此類,當屬上述基本形 式的變化。〈周語〉、〈魯語〉、〈齊語〉、〈鄭語〉、〈楚語〉故然如此,至於

〈晉語〉、〈吳語〉和〈越語〉,其中有若干篇「事」的成分較重,語基本 形式相較,變化尤甚,有趨近敘事的傾向。然而,經張師以仁仔細考察,

認為:這不過是表面的浮泛觀察,乍看〈晉語〉諸篇似乎言、事雜出,其 實乃言繫於事,以記言為主的本質並無不同;其它如〈吳語〉、〈越語〉亦 莫不如此。33

這些「事」與「言」的目的基本上相同,張以仁認為許多記事是為了徵驗「言辭」, 並達到「明德」的效果。34筆者亦從此看法,然這並不代表這些「記事」不具史 料價值。「國語」的作者企圖以「言」教導讀者何謂「德」,但僅以「言」恐不足 以取信於讀者,便結合時人熟知的史事/史實,使其論點更具說服力。而這些史 事/史實藉由「明德」的企圖而保留至今,成為難得珍貴的史料。另外,司馬遷 在〈十二諸侯年表序〉及〈太史公自序〉等處皆提到《國語》。班固《漢書‧司 馬遷傳》贊曰復言:「故司馬遷據《左氏》、《國語》,采《世本》、《戰國策》。」35 其史料價值便不言自明了。

除上述所引述資料之外,筆者將不大量引述先秦各家子部書籍為參考史料之 底本。第一、子部書籍本非以治史為目的,時常混訛它事穿鑿一人、附會一事。

28 〔清〕馬驌:《左傳事緯》(濟南:齊魯書社,1992 年 6 月)。

29 吳闓生:《左傳微》(臺北:臺灣中華書局,1970 年)。

30 韓席籌:《左傳分國集注》(臺北:華世出版社,1978 年 12 月)。

31 楊伯峻編著:《春秋左傳注》。

32 〔日〕竹添光鴻會箋:《左傳會箋》,臺北:明達出版社,1982 年 9 月。

33 張素卿:〈《國語》的「語」:形式與內容——從評析〈祭公諫穆王征犬戎〉出發〉《中國古典 文學研究》1999 年 6 月第 1 期,頁 12-13。

34 張以仁:《春秋史論集》(臺北:聯經,1990 年 1 月),頁 110-112。

35 〔漢〕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 年 6 月),頁 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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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對於史料收集也不盡完全,缺乏編纂與整理,屢見前後不諧之說;第三、

子部文獻對於歷史事件時有改寫,以求符合其學說,恐不可盡信。因此對於這類 文獻大致上省略,非必要則不引述這類材料,避免混合他人他事而滯塞難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