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清華貳‧繫年》晉國史料釋讀與研究
第二節、 《繫年》第九章到第十四章晉國史料釋讀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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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繫年》第九章到第十四章晉國史料釋讀與研究
一、 《繫年》第九章:
晉襄公 (卒),霝(靈)公高(皋)幼,夫=(大夫)聚𠰔(謀)
曰:「君幼,未可奉承也,母(毋)乃不能邦?猷求 (強)君。」乃命
【五〇】 (左)行 (蔑)与(與) (隨)會卲(召)襄公之弟癕
(雍)也于秦。襄而〈夫〉人𦖞(聞)之,乃 (抱)霝(靈)公以 (號)
于廷曰:「死人可(何)辠(罪)?【五一】生人可(何) (辜)?豫
(舍)亓(其)君之子弗立,而卲(召)人于外,而 (焉)𨟻(將)
(寘)此子也?」夫=(大夫) (俛),乃 (皆)北(胅)之曰:「我 莫命卲(招)【五二】之。」乃立霝(靈)公, (焉) (葬)襄公。
【五三】
本章的主旨為晉靈公之立。關於靈公即位之事,《左傳》亦有所載,見於文 公六年。晉襄公死後,為立嗣之事晉國大夫的矛盾也漸漸浮出檯面,並且也讓秦、
晉兩國關係又更加惡化,前者在《繫年》簡文內較為模糊,而後者則必須連同第 十章一併觀之方能知曉。本章節對比《左傳》而言雖簡省了不少細節,然對於秦、
晉兩國關係之惡化則勾勒的更加清晰,同時也提供我們與傳世文獻中關於晉靈公 之立一事不同的版本。157
(一)、晉襄公卒
本段涉及之內容在簡文中為「晉襄公卒」至「乃命左行蔑與隨會召襄公之弟 雍也于秦」一段。本篇是《繫年》少數沒有寫年份的篇章,晉襄公在位共七年,
其卒年為《左傳》中的魯文公六年。襄公卒時,靈公仍年幼,晉國大夫認為靈公 尚未能奉之為君,大概仍不能治理國家,還是去求取較年長的公子為君吧。158於 是派先蔑與隨會去秦召回晉襄公之弟,也就是公子雍返晉繼位。
簡文所述如以上所交代,《左傳》對於大夫要立何公子則有一番較為長篇的 爭論:
157 陳民鎮:《清華簡《繫年》研究》,頁 86。
158 此處「猷」從李松儒之說,作為「更」、「還是」解。見李松儒:《清華簡《繫年》集釋》(上 海:中西書局,2015 年),頁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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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長,先君愛之,且近於秦。秦,舊好也。
置善則固,事長則順,立愛則孝,結舊則安。為難故,故欲立長君,有此 四德者,難必抒矣。」賈季曰:「不如立公子樂。辰嬴嬖於二君,立其子,
民必安之。」趙孟曰:「辰嬴賤,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為二嬖,
淫也。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國,辟也。母淫子辟,無威。陳小而 遠,無援。將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讓逼姞而上之,以狄故,讓季隗而己 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愛其子而仕諸秦,為亞卿焉。秦大而近,足以 為援,母義子愛,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會如秦,逆公 子雍。賈季亦使召公子樂於陳。趙孟使殺諸郫。159
根據《左傳》所載,晉國內部對於立何人為君有極大的意見分歧。趙盾首先發難,
認為應立公子雍,因其樂於行善且較為年長,立之則有固、順、孝、安四德,然 其中最主要之原因應仍是「近於秦」一事,趙盾認為秦是「舊好」,若迎公子雍 歸國即位,則對於飽受秦國連年侵擾的晉國將會獲得軍事上的舒緩,因此趙盾主 張立公子雍。而其政敵賈季則主張立公子雍之弟公子樂。公子樂為辰嬴所出,而 辰嬴受到懷公及文公兩位國君的寵愛,160立她的兒子,百姓必然安定。此處趙盾 以辰嬴輩分低下、公子樂無有威望;且仕於陳國,陳小而遠,將戰無外援,民則 不安的理由反駁賈季的提議。於是派出先蔑、士會前往秦國,迎接公子雍歸國繼 位。賈季也使人召回公子樂,而趙盾亦派人在在途中殺之。
比較《繫年》與《左傳》立國君一事上的敘事差異,前者對於時空背景簡單 交代後,便有結果:「乃命左行蔑與隨會召襄公之弟雍也于秦」,此處整理者也指 出,《左傳》文公六年載:「靈公少,晉人以難故,欲立長君」,而主謀為趙盾,
詳述他擁立公子雍的主張。簡文沒有突出他在此事中的作用及有關細節。161《左 傳》在立靈公一事上所著重者蓋非秦、晉關係,亦非所承嗣者何人,而是晉國卿 族間的鬥爭。在上文引述傳文之後,《左傳》仍舊書寫關於各大夫間如何相互傾 軋之事:「賈季怨陽子之易其班也,而知其無援於晉也。九月,賈季使續鞫居殺 陽處父……十一月丙寅,晉殺續簡伯。賈季奔狄。宣子使臾駢送其帑。」陽處父 本為趙衰之屬,因黨於趙氏且以為趙盾能因而使賈季與趙盾兩人互易中軍將、佐 之位,此事賈季怨陽處父而使續鞫居殺之。其後,晉國追究責任,殺續鞫居,而 賈季逃亡至狄。此處《左傳》隱去何人下令殺續鞫居,然據當時時空背景判斷,
159 楊伯峻編著:《春秋左傳注》,頁 550-552。
160 辰嬴即秦穆公之女懷嬴。楊伯峻注:「謂懷嬴者,當時猶晉懷公之妻也。後改嫁文公,故今改 謂為辰嬴,辰或其諡也。」見楊伯峻編著:《春秋左傳注》,頁 551。
161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頁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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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令之人應為趙盾。第一、陽處父乃趙氏之黨,更是舉薦趙盾文中軍將之人;再 者、此時靈公既立,然仍於襁褓之中,162而晉國之執政乃時任中軍將之趙盾;第 三、趙盾、賈季二人雖為同僚,亦為政敵。另外,趙盾「使臾駢送其帑」一事更 可看出其不懷好意。在夷地建軍之時,賈季曾辱臾駢,因此臾駢之從臣欲盡殺賈 氏之人以報復。然臾駢以「夫子禮於賈季,我以其寵報私怨,無乃不可乎?」之 語不加害賈季之眷屬,最後「送致諸竟」。然晉無人耶?由一執仇讎之人送其家 眷,趙盾此舉實是居心叵測。
關於此處晉卿相斵之事,清人顧棟高有此一說:「天生此三人(狐偃、趙衰、
胥臣)以昌晉之伯也。至再世以後,狐偃子射姑以易班殺陽處父矣;趙盾逐賈季、
放胥甲父矣。」163《左傳》記錄此事於靈公立之際,蓋因趙、賈相爭為晉卿相鬥 之始,晉卿族之興廢對於春秋之晉史而言相當重要,此後公室逐漸衰弱,除晉悼 復霸外,其餘時間大多由卿大夫主政,以致六卿專權,直到最後三家分晉。《左 傳》在此便藉由一國君繼位之事以傳晉卿不睦之始,是其敘事焦點。而《繫年》
未記趙、賈相爭之事,蓋因其仍著重在大國之間的關係,對於晉大夫之關係不感 興趣;抑或是《繫年》眼光與《左傳》不同,對於晉卿專權、公室衰弱的看法有 不同的見解,因此略過該事不記。
(二)、晉靈公之立
本段涉及之內容在簡文中為「襄夫人聞之」至「焉葬襄公」一段。「 」字 原考釋者釋為「悗」字,從㝃聲,讀為音近的「閔」,《爾雅·釋詁》:「病也」,訓 為病。164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有兩種意見,一認為「 」是「愍」字異體,
有「憐憫」之意;一種則認為讀為「俛」,訓為「低頭」。165張文庫引《左傳》文 公七年傳:「患穆嬴,且畏偪」一段,認為此處可讀為「俛」,是表示一種因憂懼 而表現出來的恭順。166於傳文與簡文對讀而言可相呼應,故從其說。
襄夫人,也就是《左傳》中的穆贏,抱靈公以號於廷一段載於文公七年傳,
簡文與傳文情節並無太大差異,此處仍隱去趙盾在其中扮演關鍵角色的要素。文 公七年傳曰:「宣子與諸大夫皆患穆嬴,且畏逼,乃背先蔑而立靈公,以御秦師。」
雖說諸大夫皆患穆嬴、背先蔑、御秦師,然傳文獨寫宣子之名便有意強化趙盾在
162 楊伯峻注:「此時當在襁褓中。」見楊伯峻編著:《春秋左傳注》,頁 550。
163 清‧顧棟高輯,吳樹平、李解民點校:〈晉狐偃、趙衰、胥臣論〉,《春秋大事表》,頁 2621-2622。
164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158 頁。
165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研讀劄記(一)》,復旦大學出土文 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1743。檢索日期:2020 年 2 月 24。
166 張文庫:《北鬥齊秦,南戰荊楚——清華簡《繫年》所見晉國史事研究》,頁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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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事之主導性及重要性,甚至在「啼於朝」後,穆贏又登門拜訪趙盾囑咐襄公 曾託孤之遺言,迫其立靈公。這些對於趙盾著墨較多的部分在《繫年》中盡皆被 隱去,侯文學認為這是《繫年》作者的立意在突出秦、晉的關係而非展示趙氏家 族的興衰。167其說確矣,趙盾在立靈公的風波中不僅逐狐氏於外,更將先氏、士 氏隔絕於秦國,傳文所言不僅只是趙盾主導這一切,更暗示其後趙盾將興其族,
攬晉之國政。另外,本章最後提到「乃立靈公,焉葬襄公。」此時序與《左傳》
不同,傳文記襄公於魯文公六年十月下葬,而靈公則立於七年;簡文此處所表達 的似乎是「於是立靈公為君,然後下葬襄公。」兩處所載雖不一,然此蓋傳聞異 辭耳,不妨文義。
二、 《繫年》第十章:
秦康公 (率)𠂤(師)以 (送)癕(雍)子,晉人𨑓(起)𠂤
(師),敗之于 (堇) (陰)。 (左)行 (蔑)、 (隨)會不 敢 (歸),述(遂)【五四】奔秦。霝(靈)公高(皋)立六年,秦公 以𡃣(戰)于 (堇) (陰)之古(故), (率)𠂤(師)為河曲 之𡃣(戰)。【五五】
此乃章承續上一章之事,晉國在這場立嗣風波中因襄夫人之故,最後確立靈 公繼位。此先前派去迎接公子雍的先蔑、隨會與秦國軍隊仍未知晉國已然發生變 化,仍率軍護送公子雍歸國。而晉已立新君,斷然不可再接納公子雍入國,因此 兩方交戰勢在難免。本章之敘事主軸為秦、晉再度交戰,事件的焦點在於更加惡 化的兩國關係,綜合前一章併看,《繫年》作者此處雖以晉靈公之立開場,然實 則仍關注於秦、晉兩國之外交互動,此即為《繫年》從六章始至本章所關注之焦 點。
(一)、秦、晉令狐之戰
本段涉及之內容在簡文中為「秦康公率師以送雍子」至「遂奔秦」一段。關 於兩軍交戰之地,簡文所載者為「 (堇) (陰)」,168《左傳》中乃言晉軍
167 侯文學、李明麗:《清華簡《繋年》與《左傳》敘事比較研究》,頁 40。
168 整理者認為「 」字從㬎聲,疑母緝部,與見母文部的「堇」通轉。見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 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159 頁。金宇祥指出整理者之說 顯然後到後世「濕」、「溼」通用的影響,把「 」字誤認從「𡌥」聲。「𡌥」的上古音在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