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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

第四節研究程序、第五節資料處理。

第一節 研究架構

研究架構依據前述研究動機、目的並經文獻探討彙整而成,如 圖 3-1-1:

圖 3-1-1 研究架構圖

對學生學習特質瞭解程度 一、認知

二、情意

對實施區分性教學的態度 一、認知

二、情感 三、行動

專業背景變項

一、年資

二、特殊教育背景 三、資優教育背景 四、指導資優生的經驗 五、參與區域性資優方

案的經驗

六、推薦學生參與區域 性資優方案的經驗 七、推薦學生參與其他

資優方案的經驗

從研究架構圖 3-1-1 得知,本研究主要在瞭解屏東縣國小普通班教 師對學生學習特質的瞭解程度與對區分性教學的態度。此外,並探討不 同背景變項之教師對學生學習特質與對區分性教學態度的差異情形,以 及教師對學生學習特質的瞭解與對區分性教學態度的相關程度。基本架 構主要包括專業背景變項、對學生學習特質的瞭解、對區分性教學的態 度三大面向,各變項內涵說明如下:

一、專業背景變項

本研究主要的背景變項包含年資、特殊教育背景、資優教育背 景、指導資優生的經驗、參與區域性資優方案的經驗、推薦學生參 與區域性資優方案的經驗、推薦學生參與其他資優教育方案的經 驗,各變項分別說明如下:

(一) 年資:分為 5 年以下;6~10 年;11~20 年;21 年以上,共四項。

(二) 特殊教育背景:此部分變項分別為有,具有特殊教育類合格教師 證(含資格);有,曾修習特殊教育三學分或特殊教育研習達 54 小時以上;無,未曾修習特殊教育三學分或特殊教育研習未達 54 小時,共三項。

(三) 資優教育背景:此部分變項分別為有,具有資賦優異類合格教師 證(含資格);有,曾修習資優教育三學分或資優教育研習達 54 小時以上;無,未曾修習資優教育三學分或資優教育研習未達 54 小時,共三項。

(四) 指導資優生的經驗:此部分變項分別為有,曾經對資優生做深入 的課程指導;有,曾經指導資優生做獨立研究;有,班上曾經有 資優生,但無給予特別指導;無,沒有相關經驗,共四項。

(五) 參與區域性資優方案的經驗:此部分變項分別為有,曾經擔任區 域性資優教育方案的工作人員(含講師);無,聽過區域性資優教 育方案,但不曾參與;無,不曾聽過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共三 項。

(六) 推薦學生參與區域性資優方案的經驗:此部分變項分別為有,曾 經推薦學生參加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無,聽過區域性資優教育 方案,但不曾推薦學生參與;無,不曾聽過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

共三項。

(七) 推薦學生參與其他資優教育方案的經驗:此部分變項分別為有,

曾經推薦學生跳級;有,曾經推薦學生縮短修業年限;有,曾推 薦學生參與資優方案,但不在上列,且說明;無,共四項。

二、對學生學習特質的瞭解

本研究中,國小普通班教師「對學生學習特質的瞭解」指教師對班 上學生的學習特質的瞭解程度,其中包含對「認知」與「情意」的學習 特質面向。

三、對區分性教學的態度

本研究中,國小普通班教師「對實施區分性教學的態度」指教師對 資優生或具有學習潛能的學生在課程調整方面的態度,其中包含對實施 區分性教學的「認知」、「情感」與「行動」三個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