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的問題核心是探討草嶺社區歷經九二一地震 1999 年至 2019 年,20 年來不 同的權力群體與經濟發展演替以及什麼樣的力量讓草嶺社區可以由 Ω 階段到 α 階段,
而α 階段如何進入新的演替。
九二一地震後,草嶺社區仍不斷受到其他干擾事件影響,這些干擾事件又是如何影 響草嶺的發展。本研究將草嶺社區視為一個生態系統,本研究觀察這個系統中的權力群 體,而,這個系統中會有不同的物種/權力群體,這些權力群體依照不同的尺度可以分為 中央政府單位(例如,行政院921 地震震災災後重建委員會、林務局等)、地方政府(例 如,雲林縣政府、古坑鄉公所)、地方(例如,草嶺居民、草嶺社區發展協會、草嶺觀光 協會),這些權力群體彼此之間可能是合作的關係也可能不是,這些群體的思維與互動 即是造就草嶺社區的發展,也能理解草嶺社區這個區域中經濟、生態、社會系統的複雜 性,至於,干擾事件則會影響到這個草嶺社區系統的運行,故,干擾事件也是需要納入 去探討的,研究架構如圖3.1 研究架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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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1. 研究架構圖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資料收集方式主要有兩種。第一,藉由二手資料的蒐集瞭解草嶺社區的區域 概況,以利未來探討草嶺社區的發展過程,並蒐集相關數據,說明Panarchy 三個變相對 於草嶺社區的影響,以及權力群體如何介入草嶺社區。第二,面對面的訪談,實際到草 嶺社區進行田野調查與受訪者互動,透過面對面的訪談瞭解當地居民對於草嶺社區的發 展以及草嶺社區相關權力群體之關係,有助於拆分九二一地震後草嶺發展的驅力。
本文在資料蒐集的過程中,注意以下原則:第一、多重證據的來源;第二、研究資 料庫與最後研究報告是分開的;第三、一連串的證據鏈,也就是研究問題,所蒐集的資 料和所導出的結論之間有詳細清楚的連結(尚榮安,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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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料蒐集
本研究先透過查閱與蒐集相關研究調查、政府開放資料瞭解草嶺社區的區域概況,
這些資料除確保本研究能深入瞭解當地情況,比起田野調查的資料更能保持本研究的客 觀性。除此之外,在瞭解草嶺村的自然環境與歷史背景,能幫助本研究對草嶺村的發展 有初步認識。
(一)權力群體介入草嶺程度
為瞭解草嶺社區中不同時期,各權力群替如何介入到系統中,本研究除透過與居民 面對面的訪談資料以及過去的新聞報導,也蒐集不同政府單位(權力群體)每年對於草 嶺地區之建設經費,做為不同時期各權力群體界入草嶺社區證據之一。雲林縣政府以及 古坑鄉公所經費資料來源採用台灣採購公報網中資訊,台灣採購公報網中資料現階段只 能追溯至2000 年,其此雲林縣政府及古坑鄉公所經費指單筆大於 10 萬元受到《政府採 購法》所規範之。
表3.1. 各權力群體經費劃分
經費來源 說明
中央政府各單位 中央政府單位跨越雲林縣政府,直接將經費透過NGO 團 體或者由臨時特殊條例(例如:九二一震災重建暫時行條 例)
雲林縣政府各單位 雲林縣政府預算經由議會審查通過,中央政府撥款給雲林 縣政府,招標單位為雲林縣政府。
古坑鄉公所 古坑鄉公所預算經由鄉代表審查通過,由雲林縣政府撥款 至古坑鄉公所,招標單位為古坑鄉公所。
備註:此雲林縣政府及古坑鄉公所經費指單筆大於 10 萬元受到《政府採購法》所規範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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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Panarchy 系統中之變相中證據
本研究在使用政治生態學分析納入 Panarchy 理論架構,藉由 Panarchy 幫助本研究 瞭解各式各樣的權力群體在草嶺社區中的演替歷程,同時,三個變相:潛力、聯結、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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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對面訪談
本研究雖然有運用到生態學相關概念,不過,不同於生態學之調查方式,生物並不 會為自己表述立場只能用客觀數據來表達,本研究為了能更加瞭解當地發展,將採取訪 談的方式,在質性研究當中訪談是經常可見的一種研究方式,本論文採取的是面對面的 訪談方式,每次僅與一位受訪者進行訪談,訪談對象以草嶺村當地的居民為主,可以簡 單將受訪者對象分類為:普通居民、NGO 團體負責人、村長。透過與當地居民的接觸與 到當地田野調查,更是能幫助本研究去瞭解該地區的發展過程。
在田野調查的過程中,詢問草嶺在九二一地震後整體發展的看法,好的發展該是如 何?現今草嶺發展的情況維和?不去預設立場,保持客觀性不去受到受訪者的意識影響,
對於首訪者的談話內容抱持著質疑的態度,並嘗試與受訪內容對話,以追求草嶺村的發 展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