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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採準實驗設計之單等組前後測設計,依研究者學校健康與體 育課程之體適能能力分組,取其第 2 組學生為實驗組,探究 12 週瑜伽 運動課程介入能否促進高職中重度智能障礙學生健康體適能產生影響。

教學實驗介入前一週,實驗組進行健康體適能各項要素前測。實驗 期間,實驗組接受 12 週瑜伽運動教學介入。第 13 週,再進行健康體適 能各項要素後測。

最後,彙整健康體適能各項要素之檢測結果資料,分析 12 週瑜伽 運動介入對高職中重度智能障礙學生在健康體適能的影響。

二、自變項、依變項及控制變項

(一)自變項:本研究之自變項為瑜伽運動,由研究者對受試者進行期 12 週,每週 2 節課,每節課 50 分鐘之瑜伽運動課程教學。

(二)依變項:本研究之依變項為受試者健康體適能檢測值之變化,研 究受試者於接受瑜伽運動 12 週教學介入前、後,進行健康體適能 檢測,以了解瑜伽運動介入對受試者健康體適能之影響。

(三)控制變項:為避免實驗變項之其他自變項,對實驗處理變項所發 生的效果產生混淆,對下列干擾變項加以控制、排除或予以析離,

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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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學時間:固定實驗介入時間,依研究者任教學校 105 學年度上 學期高職部三年級課表訂定「健康與體育」課程時間,每週 2 次,

每次 50 分鐘。

2.教學地點:固定於研究者任教學校之韻律教室上課。

3.教學設備:瑜伽墊、瑜伽磚、無線麥克風。

4.影響受試者學習狀況:瑜伽運動主要課程前之熱身運動,會帶領 學生靜坐及放鬆,避免學生因情緒或注意力因素影響學習,又瑜 伽運動課程前 1 小時,需避免進行職業或動態課程,避免受試者 疲勞,干擾學習成效。

5.受試者程度:受試者皆為研究者任教學校高職部三年級,中度重 度智能障礙學生。

6.教學者:教學者為研究者本人。研究者在民間瑜伽教室接受指導,

持續 3 年以上,熟悉瑜伽體位法。研究者於瑜伽運動課程設計與 授課前,均與具有合格證照的瑜伽教師及物理治療師進行討論,

以確保受試者之安全。

7.評量者:評量者為其他體育課之任課教師及研究者本人共同評量,

避免因評量方式不同或個人主觀因素產生偏誤。

8.受試者流失:在實驗處理期間,受試者可能會因某些因素退出實 驗,影響研究進行,是以,研究進行前,研究者會事先徵詢家長 同意,確認於實驗進行期間,不會有轉學、搬家、無故缺席等狀 況,以避免受試者流失之情事。

9.歷史事件:在實驗介入階段,受試者的生活環境或經歷中,可能 會改變健康體適能項度者,先予以排除或提醒,說明如下:

(1)於受試者收案標準中增列,瑜伽運動課程介入前 1 個月及介入期 間,未於課後時間參與其他體能訓練課程(含瑜伽課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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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於瑜伽運動課程家長說明書中註記,請受試者之照顧者留意,在 瑜伽運動課程進行期間,勿讓孩子暴飲暴食,並維持正常作息。

10.預期心理:為避免實驗組受試者因預期正在接受刻意的實驗處理,

而表現異乎尋常的好,產生霍桑效應。爰此,實驗組教學者於瑜 伽運動教學課程教學介入前之說明及介入中,應避免明示或暗示 受試者正在接受實驗,以增加內在效度。

圖 3-1 研究架構圖

依收案標準篩選出研究對象

實驗組

健康體適能前測 1.身體組成

2.柔軟度 3.肌肉適能 4.心肺耐力

健康體適能後測 1.身體組成

2.柔軟度 3.肌肉適能 4.心肺耐力

參與 12 週,每週 2 次,每次 50 分鐘 瑜伽運動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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