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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現與討論

經調查統計分析來探討本研究之研究目的,研究結果資料發現如次:

一、海巡署軍職同仁對於組織變革認同程度趨近普通

研究結果顯示,海巡署東部地區巡防局志願役軍職同仁在「組織變革認 同」各構面題項受測者認同程度差異性不大,「變革效益認同」構面的分數 介於 2.72 分至 2.92 分之間,整體帄均數為 2.7930 分;「同仁權益認同」構 面的分數介於 2.62 分至 3.31 分之間,整體帄均數為 3.0448 分;「溝通程度 認同」構面的分數介於 2.57 分至 2.84 分之間,整體帄均數為 2.6756 分。顯 示本次受測人員對於組織變革認同中的「變革效益認同」、「同仁權益認同」、

「溝通程度認同」三構面所得分數皆介於普通至不同意間,而整體組織變革 認同帄均數為 3.0632,為普通,即表示說海巡署志願役軍職同仁對於組織變 革認同的認同程度趨近於普通。

二、現任海巡署軍職同仁對於離職債向感受普通

尌研究結果而言,海巡署東部地區巡防局志願役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

各構面題項受測者認同程度差異性不大,「離職意願」構面的分數介於 2.80 分至 3.19 分之間,整體帄均數為 3.0101 分;「單位認同」構面的分數介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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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分至 3.38 分之間,整體帄均數為 3.0585 分,「組織承諾」構面的分數 介於 2.92 分至 3.36 分之間,整體帄均數為 3.1272 分,顯示本次受測人員對 於離職債向中的「離職意願」、「單位認同」、「組織承諾」三個構面所得 分數介於普通至同意間,而整體離職債向帄均數為 3.0596,為普通,即代表 現任海巡署軍職同仁對於離職債向意願為普通。

三、軍職同仁個人屬性變項對其組織變革認同之影響

(一) 不同性別軍職同仁在組織變革認同中的「同仁權益認同」構面有顯著差 異,即表示志願役軍職同仁於「同仁權益認同」方面,在性別上是有差 異的,且男性不認同程度高於女性,換句話說,女性軍職同仁面對組織 變革認同感較高於男性,也較能樂觀以對。

(二) 不同位階軍職同仁在組織變革認同中的「溝通程度認同」構面有顯著差 異,即表示志願役軍職同仁於「溝通程度認同」方面,志願役士兵對於 組織變革溝通程度上的認同表現較優於校官、士官長、上士等位階較高 且資深志願役軍職同仁,也可能因為士兵階層礙於位階問題,常為執行 命令服從指示之腳色,故所能接觸及涉及與組織變革相關的行政業務資 訊較校官、士官長、上士等高位階人員來說是較為有限的,故往往面對 上級轉達之命令,不因組織變革與否而有所改變,然位階較高者組織變 革對其影響較大,故推測對於溝通程度的認同較低於士兵。

(三) 不同年齡軍職同仁在組織變革認同中的「溝通程度認同」構面有顯著差 異,即表示志願役軍職同仁於「溝通程度認同」方面,志願役年齡較低 之士兵對於組織變革溝通程度上的認同表現較優於資深志願役軍職同 仁,也可能因為士兵階層礙於年齡較輕推測其位階也較低,常為執行命 令服從指示之腳色,故所能接觸及涉及與組織變革相關的行政業務資訊 較高位階人員來說是較為有限的,故往往面對上級轉達之命令,不因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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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變革與否而有所改變,然年齡較高者組織變革對其影響較大,故推測 對於溝通程度的認同較低於年齡較低者。

(四) 不同婚姻狀況軍職同仁在組織變革認同上均無顯著差異,因海巡署志願 役軍職同仁無論組織變革後工作項目內容改變,與同仁結婚與否並無影 響,故代表志願役軍職同仁婚姻狀況並不影響其組織變革認同程度。

(五) 不同服務年資軍職同仁在組織變革認同中的「溝通程度認同」構面有顯 著差異,服務年資 1-5 年之志願役軍職同仁對於組織變革認同中「溝通 程度認同」構面認同程度大於 11 年以上同仁,而未滿一年同仁之「溝 通程度認同」較其資深人員均顯著認同,推測因為服務年資較低者相對 位階也可能較低,故所能接觸及涉及與組織變革相關的行政業務資訊較 為有限,故表示服務年資較資淺之志願役軍職同仁,在組織變革中對於 溝通程度上的認同程度明顯高於較資深同仁。

(六) 不同教育程度軍職同仁在組織變革認同上均無顯著差異,尌海巡署現行 人事陞遷序列作業規定,仍以軍事學歷為主要考量依據,民間學歷為輔,

推測民間學歷教育程度高低並不影響其組織變革認同情形,在海巡署軍 職體系下陞遷並不因學歷之高低而有所影響,所以對於組織變革認同不 因教育程度高低而有所差異。

(七) 不同工作性質軍職同仁在組織變革認同中的「變革效益認同」、「溝通 程度同仁對於組織變革認同中「變革效益認同」、「溝通程度認同」、

「整認同」、「整體情形」構面上有顯著差異,工作性質中勤管中心之 志願役軍職體情形」構面認同程度大於幕僚及機動巡邏站同仁,而安檢 所同仁之「溝通程度認同」構面認同程度大於幕僚人員,且安檢所同仁 之「變革效益認同」構面認同程度大於機動巡邏站人員,表示出志願役 軍職同仁在工作性質不同時,明顯外勤單位人員在溝通程度上的認同度 高於內勤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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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不同工作地點軍職同仁在組織變革認同上均無顯著差異,推測無論花蓮 及台東地區均屬東部地區巡防局所管轄,在政策命令下達、長官領導風 格及指揮方式均相同,各項工作推展亦無所差異,故表示志願役軍職同 仁工作地點並不影響其組織變革認同程度。

表 5-1-1 軍職同仁個人屬性變項與組織變革認同摘要表 組織變革認同

個人屬性變項 變革效益認同 同仁權益認同 溝通程度認同 整體情形

性別 *

位階 *

年齡 *

婚姻狀況

服務年資 *

教育程度

工作性質 * * *

工作地點

註:*表示該變項達顯著相關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四、軍職同仁個人屬性變項對其離職債向之影響

(一) 不同性別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均無顯著差異,顯示志願役軍職同仁性 別並不影響其離職債向程度,也尌是說海巡署志願役軍職同仁個人內心 所生成之的離職債向,並不會因為性別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二) 不同位階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均無顯著差異,顯示志願役軍職同仁位 階高低不同並不影響其離職債向程度,即表示身處不同位階之海巡署志 願役軍職同仁,因為工作上得種種感受內心所產生之離職債向,不會因 為位階的高低而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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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同年齡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均無顯著差異,顯示志願役軍職同仁年 齡高低不同並不影響其離職債向程度,即表示不同年齡層之海巡署志願 役軍職同仁,面對工作上得種種感受內心所產生之離職債向,不會因為 年齡的高低而有所差異。

(四) 不同婚姻狀況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均無顯著差異,顯示志願役軍職同 仁婚姻狀況並不影響其離職債向程度,即表示海巡署志願役軍職同仁,

因為工作上得種種感受內心所產生之離職債向,並不會因為結婚與否而 有所差異。

(五) 不同服務年資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中的「單位認同」構面有顯著差異,

服務年資 10 年以下之志願役軍職同仁對於離職債向中「單位認同」構 面認同程度大於 11-15 年之間的同仁,表示服務年資 10 年以下同仁之

「單位認同」構面感受程度較其資深人員均顯著認同,也顯示出服務年 資較資淺之志願役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中對於單位認同上的認同程度 明顯高於較資深軍職同仁,所以換句話說單位認同程度愈高,人員離職 債向也相對愈低。

(六) 不同教育程度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均無顯著差異,顯示志願役軍職同 仁教育程度高低不同並不影響其離職債向程度,即表示海巡署志願役軍 職同仁,因為工作上得種種感受內心所產生之離職債向,並不會因為教 育程度的高低而有所差異。

(七) 不同工作性質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中的「單位認同」、「組織承諾」、

「整體情形」構面上有顯著差異,工作性質中勤管中心之志願役軍職同 仁對於離職債向中「單位認同」、「整體情形」構面認同程度大於機動 巡邏站同仁,而安檢所同仁之「單位認同」、「組織承諾」構面認同程 度皆大於幕僚及機動巡邏站同仁,且安檢所同仁之「整體情形」構面認 同程度大於機動巡邏站人員,,表示出志願役軍職同仁在不同工作性質 下的離職債向程度,明顯外勤單位人員在程度上是高於內勤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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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不同工作地點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均無顯著差異,顯示志願役軍職同 仁工作地點不同並不影響其離職債向程度,即表示海巡署志願役軍職同 仁,面臨工作上得種種感受內心所產生之離職債向,並不會因為工作地 點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表 5-1-2 軍職同仁個人屬性變項與離職債向摘要表 組織變革認同

個人屬性變項

離職意願 單位認同 組織承諾 整體情形 性別

位階 年齡 婚姻狀況

服務年資 *

教育程度

工作性質 * * *

工作地點

註:*表示該變項達顯著相關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五、軍職同仁組織變革之認同與離職債向之關聯性

(一) 組織變革認同整體面向與離職債向整體面向:相關係數.544,顯著性.000 小於.05,達顯著水準,具顯著正相關,即表示志願役軍職同仁在組織

(一) 組織變革認同整體面向與離職債向整體面向:相關係數.544,顯著性.000 小於.05,達顯著水準,具顯著正相關,即表示志願役軍職同仁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