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主要探討及分析海巡署東部地區巡防局志願役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之 離職意願、單位認同及組織承諾上,是否因個人屬性變項不同而差異。個人屬性 變項包含性別、位階、年齡、婚姻狀況、服務年資、教育程度、工作性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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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類別等。採用獨立樣本 t 檢定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等統計方法,來進行各項 資料分析,其中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若 p 值達到顯著水準後,在以事後比較考驗 之最小顯著差異法進行事後比較分析,檢定那幾個組別之間差異情形達到顯著水 準,並尌其組別間做差異性之比較分析。
一、不同性別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之差異分析
研究假設:不同性別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有顯著差異。
由表 4-4-1 分析說明如次:
(一) 離職債向之「離職意願」、「單位認同」、「組織承諾」、「整體情形」
構面:p 值均大於 0.05,未達統計上顯著水準,無顯著差異。
(二) 綜合上述,不同性別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均無顯著差異,顯示志願役 軍職同仁性別並不影響其離職債向,此部分呼應研究假設 2-1 為不成 立。
表 4-4-1 不同性別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之 t 檢定分析(N=186)
構面 男性(N=165) 女性(N=21)
帄均數 標準差 帄均數 標準差 p 值
離職意願 3.0167 .75551 2.9583 .86813 .744 單位認同 3.0614 .66454 3.0357 .85160 .872 組織承諾 3.1455 .64449 2.9841 .85943 .301 整體情形 3.0680 .62797 2.9935 .81935 .622
*P<.05;**P<.01;***P<.001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二、不同位階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之差異分析
研究假設:不同位階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有顯著差異。
由表 4-4-2 分析說明如次:
(一) 離職債向之「離職意願」、「單位認同」、「組織承諾」、「整體情形」
構面:p 值均大於 0.05,未達統計上顯著水準,無顯著差異。
(二) 綜合上述,不同位階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均無顯著差異,顯示志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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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同婚姻狀況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之差異分析
研究假設:不同婚姻狀況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有顯著差異。
由表 4-4-4 分析說明如次:
(一) 離職債向之「離職意願」、「單位認同」、「組織承諾」、「整體情形」
等構面:p 值均大於 0.05,未達統計上顯著水準,無顯著差異。
(二) 綜合上述顯示,不同婚姻狀況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均無顯著差異,顯 示志願役軍職同仁婚姻狀況並不影響其離職債向,此部分呼應研究假設 2-4 為不成立。
表 4-4-4 不同婚姻狀況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之 t 檢定分析(N=186)
構面 未婚(N=125) 已婚(N=61)
帄均數 標準差 帄均數 標準差 p 值
離職意願 2.9990 .76538 3.0328 .77524 .779 單位認同 3.1060 .66373 2.9611 .72404 .177 組織承諾 3.1707 .66447 3.0383 .68204 .207 整體情形 3.0847 .63938 3.0082 .67417 .453
*P<.05;**P<.01;***P<.001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五、不同服務年資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之差異分析
研究假設:不同服務年資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有顯著差異。
由表 4-4-5 分析說明如次:
(一) 離職債向之「離職意願」、「組織承諾」、「整體情形」構面:p 值大 於 0.05,未達統計上顯著水準,無顯著差異;另「單位認同」:p 值小 於 0.05,已達統計上顯著水準,有顯著差異,故本研究假設在「單位認 同」獲得支持。
(二) 進一步以 LSD 法進行事後比較法分析,由帄均數得知,志願役軍職同 仁會因「服務年資」在「單位認同」分析結果如下:
「單位認同」構面:「未滿 1 年」組大於「11-15 年組;「1-5 年」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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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同教育程度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之差異分析
研究假設:不同教育程度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有顯著差異。
由表 4-4-6 分析說明如次:
(一) 離職債向之「離職意願」、「單位認同」、「組織承諾」、「整體情形」
構面:p 值均大於 0.05,未達統計上顯著水準,無顯著差異。
(二) 綜合上述顯示,不同教育程度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均無顯著差異,顯 示志願役軍職同仁教育程度高低不同並不影響其離職債向,此部分呼應 研究假設 2-6 為不成立。
表 4-4-6 不同教育程度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N=186)
類別變項 人數 帄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事後比較 LSD 離職意願
.872 .420 1.高中(職) 100 3.0788 .83080
2.專科 15 2.9500 .63878 3.大學以上 71 2.9261 .69359 單位認同
1.111 .331 1.高中(職) 100 3.1163 .76382
2.專科 15 2.8583 .59362 3.大學以上 71 3.0194 .57579 組織承諾
1.660 .193 1.高中(職) 100 3.1933 .72153
2.專科 15 2.8778 .49388 3.大學以上 71 3.0869 .62033 整體情形
1.218 .298 1.高中(職) 100 3.1236 .72076
2.專科 15 2.8970 .53932 3.大學以上 71 3.0038 .55642
*P<.05;**P<.01;***P<.001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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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同工作性質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之差異分析
研究假設:不同工作性質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有顯著差異。
由表 4-4-7 分析說明如次:
(一) 離職債向之「離職意願」構面:p 值大於 0.05,未達統計上顯著水準,
無顯著差異;另「組織承諾」、「單位認同」、「整體情形」構面:p 值小於 0.05,已達統計上顯著水準,有顯著差異,故本研究假設在「單 位認同」、「組織承諾」、「整體情形」獲得支持。
(二) 進一步以 LSD 法進行事後比較法分析,由帄均數得知,志願役軍職同 仁會因「工作性質」在「單位認同」、「組織承諾」、「整體情形」上 產生不同結果,分析結果如下:
1. 「單位認同」構面:「勤管中心」組大於「機動巡邏站」組;「安 檢所」組大於「幕僚」組及「機動巡邏站」組。
2. 「組織承諾」構面:「安檢所」組大於「幕僚」組及「機動巡邏 站」組。
3. 「整體情形」構面:「勤管中心」組大於「機動巡邏站」組;「安 檢所」組大於「機動巡邏站」組。
(三) 綜上所述,不同工作性質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中的「單位認同」、「組 織承諾」、「整體情形」構面上有顯著差異,工作性質中勤管中心之志 願役軍職同仁對於離職債向中「單位認同」、「整體情形」構面認同程 度大於機動巡邏站同仁,而安檢所同仁之「單位認同」、「組織承諾」
構面認同程度皆大於幕僚及機動巡邏站同仁,且安檢所同仁之「整體情 形」構面認同程度大於機動巡邏站人員,在此呼應研究假設 2-7,為部 分成立。
表 4-4-7 不同工作性質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N=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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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變項 人數 帄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事後比較 LSD 離職意願
1.643 .181 1.幕僚 28 2.9821 .82124
2.勤管中心 46 3.0734 .55250 3.安檢所 91 3.0646 .80372 4.機動巡邏站 21 2.6726 .88871 單位認同
3.989 .009**
1.幕僚 28 2.9107 .81427
2.勤管中心 46 3.0408 .49445 2>4 3.安檢所 91 3.1992 .67211 3>1、4 4.機動巡邏站 21 2.6845 .77522
組織承諾
3.915 .010*
1.幕僚 28 2.8750 .80460
2.勤管中心 46 3.1558 .45596 3>1、4 3.安檢所 91 3.2564 .68597
4.機動巡邏站 21 2.8413 .67593 整體情形
3.208 .024*
1.幕僚 28 2.9269 .76695
2.勤管中心 46 3.0840 .43545 2>4 3.安檢所 91 3.1658 .66489 3>4 4.機動巡邏站 21 2.7229 .70972
*P<.05;**P<.01;***P<.001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八、不同工作地點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之差異分析
研究假設:不同工作地點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有顯著差異。
由表 4-4-8 分析說明如次:
(一) 離職債向之「離職意願」、「單位認同」、「組織承諾」、「整體情形」
構面:p 值均大於 0.05,未達統計上顯著水準,無顯著差異。
(二) 綜合上述顯示,不同工作地點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均無顯著差異,顯 示志願役軍職同仁工作地點不同並不影響其離職債向,此部分呼應研究 假設 2-8 為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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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8 不同工作地點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之 t 檢定分析(N=186)
構面 臺東地區(N=130) 花蓮地區(N=56)
帄均數 標準差 帄均數 標準差 p 值
離職意願 3.0029 .77204 3.0268 .76080 .846 單位認同 3.0933 .69924 2.9777 .65153 .293 組織承諾 3.1115 .68996 3.1637 63045 .628 整體情形 3.0654 .65338 3.0463 .64832 .855
*P<.05;**P<.01;***P<.001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九、小結
研究假設驗證情形:不同個人屬性變項志願役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之研 究假設二及假設 2-1 至 2-8 驗證分析結果如表 4-4-9 所示:
表 4-4-9 不同個人屬性變項志願役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之研究假設驗證表
研究假設內容 驗證結果
假設二:不同個人屬性變項志願役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有顯
著差異 部分成立
假設 1-1:不同性別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有顯著差異 不成立 假設 1-2:不同位階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有顯著差異 不成立 假設 1-3:不同年齡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有顯著差異 不成立 假設 1-4:不同婚姻狀況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有顯著差異 不成立 假設 1-5:不同服務年資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有顯著差異 部分成立 假設 1-6:不同教育程度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有顯著差異 不成立 假設 1-7:不同工作性質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有顯著差異 部分成立 假設 1-8:不同工作地點軍職同仁在離職債向上有顯著差異 不成立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