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立法委員的選區認知與選區經營模式
第一節 研究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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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
第一節 研究發現
本篇文章的研究主題為立法委員選區經營模式的持續與變遷,以第三至第 八屆的立法委員為研究的對象,在研究方法上採用問卷調查、深入訪談以及參 與觀察三種方式,以便深入了解立法委員的選區經營模式。筆者以選制改革做 為本研究的自變數,因為選制改革包含許多面向,筆者僅以選制變化、選區重 劃以及立委席次減半作為本研究的探討重點。除了選制改革外,還有兩個中介 變數,分別為立法委員的代表角色以及選區認知,筆者認為,受到選制改革的 影響,立法委員的代表角色與選區認知會開始轉變,進而影響到立法委員的選 區經營模式。
第四章的部分,筆者探討了選制改革對於立法委員代表行為的影響,由於 國會議員原先就在與行政單位的立法競逐上處於劣勢,加上新選制為單一選區 制,國會議員為選區爭取到的利益具有高度可辨識性,因此,會驅使國會議員 在雙重代表角色上更向選區代表的角色傾斜。筆者以三個面向來檢視這個假設,
第一個面向是立法委員的資源分配,包含服務處的設置、助理人員的配置以及 立法委員的時間分配,是否受到選制改革的影響而出現變化。在服務處的數量 上,雖然屆期之間差異性不大,但是透過深入訪談的資料,還是可以得知有立 委為了因應服務案件的增加而增設服務處。選制改革以後,每位立委所配置的 公費助理人數增加,然而這些增加的名額並未被分配在立法院,反而是服務處 助理的人數較前幾屆大幅增加,這顯示立法委員在國會與選區之間,選擇將資 源分配於後者。最直接的則是立法委員的時間分配,在屆期間的比較上可以很 輕易地發現,立法委員分配在國會的時間愈來愈少,相反的,分配在選區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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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則愈來愈多,因此,從資源配置的角度來說,立法委員確實是愈來愈偏向於 選區代表的角色。
第五章探討的主題則是選制改革對於立法委員選區認知的影響。選制改革 包含選制改變、選區重劃以及立委席次減半,這些因素都會對於立委員有的選 區認知造成衝擊,其中影響最大的就是連任選區。依照Fenno 的同心圓理論,
立法委員的選區認知由外由內共有四層,分別為:地理選區、連任選區、主要 選區以及個人選區。愈是內層代表與立委關係愈是親近,也可以說對於立委的 連任具有愈大的影響力。連任選區位於同心圓模型的第二層,在立委心目中,
連任選區分佈著他的支持者,但是這些支持者可能不是那麼堅定,他們投票給 現任立委可能是基於政黨認同,或是上次選舉的時候,另外一名參選者看起來 更討厭,這些不確定因素使得他們在即將到來的選舉中充滿變數,相對的,對 立委而言,這些被歸類在連任選區中的人也並不是十分可靠。
依據調查研究的結果,立法委員所受理的服務案件數量逐屆增加,在新選 制之下,立委必須獲得選區過半數的選票才能當選,如果能妥善的處理這些服 務案件,將有可能把原本被歸類於地理選區當中的選民,轉變為對立委有好感,
可以被歸類到連任選區的選民,這對於立委的競選連任將會是很大的助益,因 此,問卷調查的結果顯示,選制改革以後,立法委員在處理紅白帖行程的態度 上變得較舊選制時期來的更為積極。
除了要擴大連任選區之外,有不少立委在深入訪談的過程中提到,選制改 革前後,選區經營方式確實有所不同。選制改革以前,一些不重要的行程,立 委可以選擇不出席或派遣助理參加,但是在選制改革以後,選區選民格外注意 立委的動向,所以很多以往不參加的行程,現在立委都會盡量親自到場。因此,
在時間有限的情況下,選區認知就會被用來作為立委安排行程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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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選區行程非常繁忙的周末假日為例,如果行程的請託者是一般的選區選 民,那麼立委辦公室可能會派遣一般助理前往參加;如果行程的請託者是立委 的支持者,則立委辦公室會由主任代表參加;當行程的請託者是立委的重要樁 腳或是至親好友時,立法委員多數時候會選擇自己親自參加行程,這就是立委 利用選區認知安排行程的情形。在時間有限的情況下,立委當然會把時間分配 在參加重要請託者的行程上。
另一方面,服務案件的分類比行程安排更為複雜,除了以請託者的重要性 去分類之外,還必須考量案件內容的複雜程度。根據筆者的參與觀察,一般而 言,請託者在立委的認知中重要性愈高,則案件處理者的等級也會相對的提高,
像是金主、樁腳或是至親好友,這時候無論案件的內容為何,都會由委員親自 處理。以正常情況來說,因為委員通常能直接聯繫相關單位的高層,所以處理 案件的效率與成果會比主任或助理來的好一些。就算遇到真的無法處理的案件 時,請託者也會因為立委親自處理的誠意而感受到尊重。至於其他重要請託者 的案件一般會交由主任處理,就算不是由主任親自處理,也會由主任親自向對 方回覆,這麼做的理由一樣是要讓對方感受到委員對於請託案件的重視,而一 般請託者的案件,則大多交由助理接洽與處理。雖然職銜並不一定與處理案件 的能力畫上等號,但是案件的處理者是誰,相當程度地反映出立委對於此一案 件的重視程度。
有時候這個按照選區認知來分配案件的流程也會產生例外,當選民請託的 案件能作為立委政績或是引起媒體關注時,則案件處理者的層級會稍微提高一 些,本來一般選民的案件是交由助理處理的,這時候可能會轉交給主任處理;
原本重要請託者的案件是由主任處理的,這時候可能會由委員親自出馬。當案 件具有新聞價值或宣傳效果時,對於立委來說是塑造正面形象、獲得選民支持 的大好機會,為了加速案件處理的流程,並確保案件處理的結果符合預期,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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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會願意花費較高的成本在這些案件上面。
本文的主題在於探討選制改革後,立法委員選區經營模式的持續與變遷,
就持續的部份來說,無論在選制改革前後,只要是經由選區產生的立委,就有 動機去自己的經營選區,而在經營選區的過程當中,立法委員會逐漸建構起自 己對於的選區認知,這種同心圓的架構有助於立委對於選區事務的判斷,也是 立委要達成連任目標所不可或缺的。就變遷的部份而言,選制改革以後,,不 管在服務案件數或是選區行程數上,都較選制改革前的各屆來的多,加上單一 選區制之下,選區選民的注意焦點都集中在一名立委身上,所以立委在行程參 與或是案件處理上都更顯積極,這對於每位區域立委而言,都是嚴峻的考驗。
為了達成連任目標,立委在經營選區的時候會更加依賴自己的選區認知,以便 將各種資源,包含服務處、助理以及時間做最有效率的運用,這是選制改革以 後,立委選區經營模式的轉變。根據本文的研究結果,筆者相信這種趨勢將會 一直持續下去,成為區域立委選區經營模式的一種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