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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球是一項反應快速、移位頻繁的高爆發力運動,在羽球選手的培育過程 中,選手行為意圖是很重要的。在培訓的過程中如果沒有強烈的行為意圖支持,

選手半途而廢的比例將會很高(張兆煒,2001)。邱芳玲(2002)研究指出,羽 球選手的訓練過程中,除了接受科學、專業、系統、規律的外在技能訓練之外,

選手本身也須需具有百折不撓的精神毅力,如此才能協助達到技術和體能的顛 峰,進而創造傲人的成績表現。由此可見,想成為一位成功的羽球選手,除了不 斷精進本身的羽球技能之外,內在心理層次的因素也是重要的關鍵。因此本研究 的重要性可從實務上及學理上兩方面來看:

一、實務上的重要性

羽球訓練過程可以分為啟蒙教學、基礎訓練、提高及突尖等三種階段(李誠 志,1992)。啟蒙教學及基礎訓練階段的年齡大約在7-9歲,也正好是我國學制當 中的國小階段。因此透過本研究對高雄市國小羽球隊員參與羽球團隊訓練之行為

意圖的探討與暸解,在實務上能提供更多有關羽球參與意圖的資訊,提供羽球教 學現場教學者參考,用以鼓勵更多具有羽球運動天份的國小學童,加入學校羽球 團隊,提升羽球運動風氣,並且增進選手對自己心理層面的了解程度,讓國小學 童對參與羽球這項運動更加執著與熱愛,另一方面也藉由學校運動團隊的組訓,

使得體育政策推展更具效果,達成促進國小學童規律運動的教育目的。

二、在學理上的重要性

探討運動參與或持續行為的理論相當多,在眾多行為理論當中,Ajzen(1985)

於 1985 年所提出的計畫行為理論近年被廣為運用在各領域以解釋或預測個體的 各種行為意圖與行動,是目前研究人類行為意圖最廣為接受的理論(鍾蕙如,

2008)。參與的動機廣泛的存在於人類行為當中,有關參與動機的研究已經累積 了不少,但是審視當前研究文獻,以國小學童為研究對象的參與運動團隊動機研 究,大多偏重於外在支持的探究與解釋,對於國小學童本身內在心理的行為意圖 研究則還有許多不足之處。本研究的成果可以做為激發國小學童參與羽球團隊訓 練意圖之參考,並進一步提供各級學校做為推展羽球運動之重要依據。

第五節 名詞操作型定義

一、羽球團隊

胡政宏(2004)認為運動代表隊是指運用課餘時間,對某些熱愛體育的學生 就某項運動進行系統性訓練的團體。本研究之「羽球團隊」的操作定義為高雄市 國民小學由專任教練或體育教師施以系統訓練後,代表學校對外參與競賽之羽球 團隊而言。

二、行為意圖

根據 Fishbein & Ajezn(1975)的定義,行為意圖係指某人想從事某特定行 為的意願程度,程度越強則從事該行為的可能性越大。而影響個人行為意圖則可 分為兩大因素,分別是為個人因素與社會因素(Ajzen & Fishbein,1980)。本研 究所指之行為意圖係指高雄市國小羽球隊員對於參加羽球團隊訓練主觀判斷。

三、態度

指個人對於實行某種行為所感受到的知覺,或是對於執行某種行為的評價 Ajzen(1991)。本研究之態度係指高雄市國小羽球隊員對參與羽球團隊行為之個 人能感受。

四、主觀規範

指個體從事某項行為時,預期重要參考人或團體是否支持、同意其該項行為 之壓力(Ajzen, 1991)。本研究之主觀規範係指高雄市國小羽球隊員對於重要參 考人與團體對其參與羽球團隊之行為是否支持、同意的壓力認知。

五、知覺行為控制

指對想從事之某特定行為所知覺到的困難或容易程度的主觀評價(Ajzen, 1991)。本研究之知覺行為控制係指高雄市國小羽球隊員對參與羽球團隊可行性 之個人能力評估。

六、高雄市

本研究所指之高雄市係為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升格前之高雄市。下轄鹽埕、

鼓山、左營、楠梓、三民、新興、前金、苓雅、前鎮、小港與旗津等 11 區。

第六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本研究係以改制前高雄市國民小學 100 學年度經註冊且在學學童為研究範 圍,研究結果無法推論到其他縣市之學童。

二、本研究對於填答者於填答時的情緒、態度、情境及意願,研究者無法 確實掌控,只能夠就實際所獲得的資料進行分析研究。

第貳章 文獻探討

本章節主要在針對運動參與動機和計畫行為理論相關的研究文獻進行探 討,共分為五節。第一節:國小學童參與運動團隊之相關研究;第二節:計畫行 為理論分析;第三節:計畫行為理論於運動參與之相關研究;第四節:兒童參與 體育活動行為意圖之相關研究;第五節:文獻總結。

第一節 國小學童參與運動團隊之相關研究

我國法律將兒童定義為未滿 12 歲之人,而在醫學上也以 6 歲做為孩童時期 分界(黃富源,1994)。孩童後期這個階段常被稱為運動能力發展黃金時期,國、

中小時期也是養成運動習慣的最佳時期(鄭志富,2003),因此行政院在「挑戰 2008 國家重點發展計畫」中特將「一人一運動」的目標納入「活力青少年養成 計劃」裡,鼓勵學生能在求學早期階段就養成期良好的運動習慣,而運動團隊在 本質上就是一種規律運動習慣的養成。如果能針對學童參與運動團隊的行為心理 作深入剖析,進而實際運用在提升學童參與運動團隊的實務上,相信一定能提高 學童參與運動團隊的比例,讓更多學童在有限的健體領域課程之外,培養出屬於 自己的規律的運動習慣,達到促進健康生活、培養健全體魄的國民教育目標。不 過研究者基於此一信念針對近期國內針對國小學童參與運動團隊相關研究分析 後發現,以參與動機面向來探討參與國小學童參與運動團隊的研究篇幅頗多(鄭 錦綉,2000),而對於學童參與行為意圖的研究篇幅卻相對貧乏,其意義代表目 前現今國內對於國小學童參與運動團隊相關研究偏重於參與動機面向的探討,而 針對參與運動之意圖與行為發生的可能性研究則明顯不足。有關近期國內國小學 童參與運動團隊相關研究面向整理如表 2-1 所示。

表 2-1 國內近期國小學童參與運動團隊相關研究一覽表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針對國小學童參與運動團隊的行為,若單純只從參與動機的面向做探討,研 究所得結果大多僅能消極解釋影響參與或阻礙的因素有哪些,卻無法針對個體參 與運動團隊行為意圖以及實際行動的可能性做預測。這顯示在針對國小學童參與 運動團隊的行為心理上,若要能更進一步的瞭解其參與意願以及參與的可能性,

勢必需要改採更具解釋能力之研究理論與方法。有鑑於此,基於上述從國小學童 參與運動團隊文獻所歸結出的缺遺,本研究將應用 Ajzen 所提出的計畫行為理論 為依據,對影響國小學童參與羽球團隊的影響因素做更積極的探討。

第二節 計畫行為理論分析

計劃行為理論的發展(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TPB)源自於理性行動 理論(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 TRA),理性行動理論認為行為發生完全取決 於理性的個人意志控制,但是許多學者的研究發現,人類行為的發生不只受個人 意志影響,也會因為受到非意志性因素左右,因此Ajzen(1985)修改了理性行 動理論的缺點後,加入了知覺行為控制變項,提出了計劃行為理論(江郁君,

2009),使其能對能更有效的解釋和預測人類行為的發生原因。主要包涵行為態 度、主觀規範、知覺行為控制三個決定因素,行為或行為意圖的產生會直接或間 接受到這三個因素所影響,其理論運行機制如圖2-1所示:

研究者 研究對象 研究面向

許建民(2004) 桃園縣參與運動代表隊的國小高年級學童 行為意圖 鄒瑞嬋(2006) 台北市國小羽球運動員 參與動機 王智賢(2008) 臺北市國小田徑運動代表隊選手 參與動機 蔡佳和(2008) 基隆市國小四、五、六年級參加運動團隊之學童 參與動機 張嘉宜(2008) 高雄市國小女童及運動代表隊教練 參與動機 張淑惠(2008) 高雄市國小桌球代表隊之學童 參與動機 張俊一

許建民(2008)

新竹市國小參與暑期運動育樂營五年級學生 行為意圖 莊武龍(2009) 臺北市國小教育盃籃球錦標賽選手 參與動機

一、行為意圖

Fishbein & Ajzen(1975)認為行為意圖(Intention)是指個體從事某項特 定行為的行動傾向機率,行為的意圖越強烈,則個人執行該行為的可能性就越 高,行為意圖是行為在表現之前的心理決定。行為意圖的形成會受到「態度」、

「主觀規範」、及「知覺行為控制」等三個主要因素的影響(郭乃禎,2009)。

二、行為態度

行為態度(Attitude Toward the Behavior, AB)是指個體對人、事、物或

環境所抱持的正面或負面的評價(Ajzen, 1985)。其內涵可區分為「結果評價」

與「行為信念」兩方面。「結果評價」包含實用性評價、經驗性評價以及整體性 評價等面向,是指個體對行為發生後所產生結果的評價。「行為信念」則是以期 望價值理論(expectancy-value theory)的角度來分析,當個體知覺執行該行為 後,會帶來好的結果的可能性越高時,當其對該行為的結果評價會越好,個體對 此行為態度會更正向進而增強從事該行為的意圖;反之,如果對該行為的結果評 價越差,則從事該行為的意圖便會降低。

行 為 意 圖

實 際 行 為 態度

主觀規範

知覺行為控制

圖 2-1 計劃行為理論架構圖(Ajzen, 1991)

三、主觀規範

主觀規範(Subjective Norm, SN)是指個體對於是否從事某項行為所知覺到

的社會壓力

這些社會壓力可能來自於父母、配偶、同儕團體、親密朋友、上司…

等等個體所認定的重要關係人(important others)(郭乃禎,2009)。Ajzen(1985)

認為主觀規範可從「規範信念」與「順從意願」的乘積總和來評量;規範信念是 指個體對於重要關係人對自己的看法所抱持的期待認知。當重要關係人

認為主觀規範可從「規範信念」與「順從意願」的乘積總和來評量;規範信念是 指個體對於重要關係人對自己的看法所抱持的期待認知。當重要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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