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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 論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基 於 以 上 所 述 , 本 研 究 主 要 目 的 在 探 討 不 同 背 景 的 自 然 科 教 師 在 教 學 信 念 、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與 教 學 行 為 的 現 況 並 分 析 其 相 關 情 形 。 具 體 言 之 , 本 研 究 擬 達 成 之 目 的 如 下 :

一 、 台 東 縣 自 然 科 教 師 背 景 現 況 為 何 ?

二 、 自 然 科 教 師 教 學 信 念 、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的 內 涵 及 教 學 行 為 之 現 況 為 何 ? 三 、 探 討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自 然 科 教 師 在 教 學 信 念 、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方 面 有 何

差 異 ?

四 、 自 然 科 教 師 的 教 學 信 念 、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與 教 學 行 為 的 相 關 情 形 。 根 據 以 上 研 究 結 果 , 作 成 結 論 並 提 出 建 議 , 以 提 供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 學 校 行 政 單 位 及 教 師 本 身 教 育 專 業 成 長 、 自 我 檢 核 與 未 來 研 究 者 之 參 考 。

第三節 名詞釋義

一、自然與生活科技課程

包 含 物 質 與 能、生 命 世 界、地 球 環 境、生 態 保 育、資 訊 科 技 等 的 學 習 、 注 重 科 學 及 科 學 研 究 知 能 , 培 養 尊 重 生 命 、 愛 護 環 境 的 情 操 及 善 用 科 技 與 運 用 資 訊 等 能 力 , 並 能 實 踐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

二、國民小學自然科教師

本 研 究 所 指 稱 之 自 然 科 教 師,係 指 於 我 國 九 十 四 學 年 度 於 台 東 縣 公立 國 民 小 學 擔 任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課 程 教 學 之 教 師 。

三、教學信念

是 教 師 對 教 育 事 務 、 教 育 理 想 及 基 本 教 育 原 理 的 確 定 和 信 奉 。 本 研 究 所 指 的 教 學 信 念 包 含 以 下 兩 個 層 面 :

(一)對教師的教學信念

確 信 教 育 是 促 進 個 人 發 展 與 社 會 進 步 的 動 力、確 信 教 師 是 影 響 教 學 成 敗 的 關 鍵 人 物、確 信 教 師 應 有 適 度 的 專 業 自 主 權,且 教 師 能 省 察 自 己 在 專 業 知 能 方 面 的 優 缺 點、能 思 考 改 進 專 業 行 為 的 方 法。願 意 與 教 師 同 儕 合 作、願 意 參 與 進 修 活 動,提 升 專 業 水 準、願 意 以 教 育 工 作 為 終 身 志 業 、 願 意 參 與 校 務 發 展 , 貢 獻 一 己 之 力 。

(二)對學生的學習信念

確 信 每 位 學 生 都 是 可 造 之 材、確 信 學 生 學 習 的 進 步,才 是 教 師 教 學 的 成 功、應 兼 顧 學 生 的 興 趣 與 知 識 的 結 構、確 信 學 習 方 法 的 指 導 , 重 於 知 識 的 傳 授 。

其 操 作 型 定 義 為 填 答 問 卷 上 之 第 二 部 份 得 分 為 準,得 分 愈 高 者 表 示 愈 傾 向 進 步 取 向 的 教 學 信 念 , 反 之 則 為 傳 統 取 向 的 教 學 信 念 。

四、專門學科素養

所 謂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 是 指 對 教 師 專 修 科 目 , 如 國 語 、 數 學 、 自 然 科 、

社 會 科 , 以 及 藝 能 科 目 所 需 具 備 的 學 識 及 教 學 能 力 。 在 本 研 究 中 係 指 自 然 科 教 師 在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中 , 不 僅 要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學 識 , 同 時 也 須 瞭 解 何 種 教 材 , 何 種 知 識 內 容 , 適 合 何 種 年 齡 或 程 度 的 學 生 , 以 及 以 何 種 方 式 施 教 最 為 有 效 。 其 具 操 作 型 定 義 , 為 填 答 問 卷 上 之 第 三 部 份 得 分 為 準 , 得 分 愈 高 者 表 示 其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愈 高 。 研 究 者 參 考 文 獻 歸 納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內 涵 包 含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過 程 技 能 、 專 門 知 識 、 教 材 教 法 、 教 學 資 源 應 用 等 四 項 。 分 述 如 下 :

(一)過程技能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科 學 探 究 過 程 之 心 智 運 作 能 力 的 增 進 , 稱 「 過 程 技 能 」 。

(二)專門知識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知 識 基 礎 , 包 括 科 學 學 門 的 實 質 結 構 及 形 成 結 構 的 知 識 。

(三)教材教法

包 括 教 學 計 劃 、 教 材 編 選 、 運 用 教 學 法 、 教 學 技 術 … 等 , 能 分 析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各 單 元 的 概 念 、 知 識 縱 向 和 橫 向 的 聯 結 , 熟 悉 靈 活 運 用 思 考 學 習 環 和 學 童 互 動 , 隨 時 隨 地 留 意 身 邊 的 素 材 , 將 其 編 輯 成 課 程 教 材 , 並 和 學 童 教 學 相 長 。

(四)教學資源應用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 隨 時 隨 地 留 意 身 邊 的 素 材 , 能 夠 製 作 和 運 用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教 學 資 源 , 如 校 園 資 源 、 視 聽 設 備 資 源 、 教 學 用 具 、 教 材 資 料 及 社 教 機 構 … 等 。

五、教師教學行為

本 研 究 之 教 學 行 為 是 指 教 師 在 教 學 過 程 中,在 教 學 過 程 中 所 表 現 出 來 的 行 為 , 其 涵 蓋 的 層 面 可 分 為 知 識 與 學 習 觀 、 課 程 與 教 學 、 學 習 評 量 三 個 因 素 層 面 來 了 解 國 小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教 師 的 教 學 行 為 , 並 將 教 學 行 為 區 分 為 進 步 與 傳 統 二 個 取 向 。

依 據 湯 仁 燕 ( 1993) 、 顏 銘 志 ( 1996) 的 研 究 取 向 將 教 學 信 念 區 分 為 進 步 取 向 與 傳 統 取 向 。 進 步 取 向 即 為 強 調 知 識 是 不 確 定 的 、 可 變 的 , 學 習

是 由 學 生 主 控 的 , 課 程 應 與 學 生 的 生 活 經 驗 配 合 , 教 師 對 教 學 內 容 與 方 式 有 專 業 自 主 的 決 定 權 , 學 習 評 量 多 元 化 。 傳 統 取 向 則 為 強 調 知 識 是 永 恆 不 變 的 , 學 習 是 由 教 師 主 控 的 , 課 程 由 專 家 所 設 計 的 , 教 師 必 須 遵 守 教 育 當 局 所 規 定 的 教 學 內 容 與 方 式 , 注 重 紙 筆 評 量 。

其 操 作 型 定 義 為 填 答 問 卷 上 之 第 四 部 份 得 分 為 準 , 得 分 愈 高 者 表 示 愈 傾 向 進 步 取 向 的 教 學 行 為 , 反 之 則 為 傳 統 取 向 的 教 學 行 為 。

第四節 研究的範圍與限制

一、 研究範圍

茲 就 本 研 究 的 「 對 象 」、「 內 容 」 及 「 課 程 」, 說 明 本 研 究 的 範 圍 。

(一)就研究對象方面

本 研 究 係 以 擔 任 台 東 縣 九 十 四 學 年 度 公 立 國 民 小 學 之 自 然 與 生 活 領 域 教 師 為 對 象 。

(二)就研究內容方面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教 師 教 學 信 念 、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及 教 學 行 為 之 相 關 性 。 其 中 , 本 研 究 所 界 定 之 教 學 信 念 , 包 括 : 1.對 教 師 的 教 學 信 念 2.對 學 生 的 學 習 信 念 ;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則 包 含 :1.過 程 技 能 2.專 門 知 識 3.教 材 教 法 4.教 學 資 源 應 用。教 學 行 為 則 涵 蓋 的 層 面 可 分 為 知 識 與 學 習 觀 、 課 程 與 教 學 、 學 習 評 量 三 個 因 素 層 面 。 至 於 背 景 變 項 方 面 , 本 研 究 僅 討 論 自 然 科 教 師 性 別 、 任 教 年 資 、 師 資 養 成 背 景 、 擔 任 職 務 、 畢 業 科 系 、 擔 任 自 然 科 教 師 的 原 因 、 擔 任 自 然 科 教 師 年 資 、 服 務 學 校 規 模 及 服 務 學 校 所 在 地 區 之 影 響 。

(三)就國民小學自然與生活科技課程而言

是 以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教 育 部 所 頒 定 之 「 九 年 一 貫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課 程 綱 要 標 準 」 為 依 據 。

二、研究限制

(一)就研究設計方面

本 研 究 採 問 卷 調 查 法 方 式 收 集 實 證 資 料 , 再 以 量 化 的 統 計 分 析 , 探 討 各 變 項 之 間 的 關 係 及 差 異 情 形 , 是 屬 於 量 化 的 研 究 。 由 問 卷 調 查 法 所 獲 得 的 樣 本 意 見 , 難 免 由 於 無 法 控 制 填 答 情 境 , 受 試 者 在 填 答 問 卷 時 , 可 能 受 到 其 認 知 、 情 緒 、 主 觀 判 斷 等 主 客 觀 因 素 的 影 響 , 而 出 現 不 夠 縝 密 且 不 符 實 際 之 填 答 ; 同 時 , 未 能 再 以 質 的 研 究 方 法 ( 如 晤 談 ) , 加 以 深 入 研 究 。 因 此 , 在 內 容 分 析 或 結 果 之 解 釋 上 , 會 產 生 一 定 程 度 之 誤 差 , 亦 是 本 研 究 的 限 制 之 一 。

(二)就研究變項方面

1.教 學 信 念

本 研 究 以 對 教 師 教 學 的 信 念 、 對 學 生 學 習 的 信 念 ; 事 實 上 對 教 師 教 學 信 念 一 定 還 有 其 他 功 能 需 求 本 研 究 未 能 全 面 涵 蓋 , 亦 為 限 制 之 一 。

2.專 門 學 科 素 養 內 涵

本 研 究 經 文 獻 參 考 後 以 過 程 技 能 、 專 門 知 識 、 教 材 教 法 、 教 學 資 源 應 用 為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之 內 涵,恐 有 失 偏 頗,無 法 含 蓋 全 部 意 涵,

因 此 其 結 果 之 推 論 會 有 一 定 之 限 制 。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 研 究 為 瞭 解 台 東 縣 國 小 自 然 科 教 師 的 教 學 信 念 、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及 教 學 行 為 之 概 況 及 其 相 關 。 因 此先行 閱 讀相關 的 文獻及 研 究結果 ,以 助 於 本 研究架構之形成及建立適當、周延的設計,並奠定理論基礎。本章共分四部 分:第一節,先進行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的了解;第二節整理教師教學信念 與教學行為之意義探討;第三節探討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教學中應具備的專 門學科素養與基本能力;以下分別敘述之。

第一節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教 育 部 於 民 國 八 十 七 年 頒 佈「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總 綱 」,內 容 包 括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改 革 之 基 本 觀 念 、 課 程 目 標 、 應 培 養 之 基 本 能 力 、 課 程 學 習 領 域 、 實 施 要 點 以 及 內 涵 特 色 等 其 教 育 之 目 的 以 培 養 人 民 健 全 之 人 格 、 民 主 素 養 、 人 文 涵 養 、 強 健 體 魄 及 思 考 、 判 斷 與 創 造 能 力 , 使 其 具 有 國 家 意 識 與 國 際 視 野 之 現 代 國 民 。

跨 世 紀 的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應 培 養 具 備 人 本 情 懷 、 統 整 能 力 、 鄉 土 與 國 際 意 識 , 以 及 能 進 行 終 身 學 習 之 健 全 國 民 。 故 對 於 課 程 的 安 排 , 則 以 個 體 的 發 展 、 社 會 文 化 及 自 然 環 境 等 三 個 面 向 為 主 軸 , 並 區 分 為 語 文 、 健 康 與 體 育 、 社 會 、 藝 術 與 人 文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及 綜 合 活 動 等 七 大 學 習 領 域 。 其 中 學 習 領 域 為 學 生 學 習 之 主 要 內 容 , 而 非 學 科 名 稱 , 各 學 習 領 域 得 依 學 生 性 向 、 地 區 需 求 及 學 校 環 境 特 色 , 提 供 選 修 課 程 。 統 整 領 域 的 合 科 教 學 取 代 分 科 教 學 、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提 供 學 校 及 教 師 更 多 彈 性 教 學 的 自 主 空 間 , 配 合 學 生 的 學 習 需 要 設 計 教 材 及 教 學 活 動 以 減 少 對 教 科 書 的 依 賴 , 充 分 且 完 整 的 結 合 課 程 教 學 與 評 量 , 各 層 級 分 工 的 課 程 行 政 措 施 取 代 中 央 集 權 式 的 課 程 統 治 等 。

一、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課程綱要概述

綱 要 內 容 包 括 基 本 理 念 、 課 程 目 標 、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與 十 大 基 本 能 力 之 關 係 、 實 施 要 點 ( 分 為 教 材 編 選 、 教 學 實 施 、 教 學 方 法 、 教 學 評 量 等 四 項

說 明 )以 及 附 錄( 教 材 內 容 要 項、次 主 題 之 細 目、學 校 本 位 課 程 設 計 等 )。

(一)基本理念

人 類 觀 察 自 然 , 並 且 研 究 各 種 現 象 變 化 的 道 理 , 於 是 產 生 科 學 ; 同 時 對 其 巧 妙 的 應 用 , 以 適 應 環 境 , 改 善 生 活 , 於 是 乃 有 技 術 。 認 知 自 然 的 現 象 和 自 然 的 演 變 規 則 , 使 我 們 能 應 用 自 然 運 作 的 原 理 , 於 是 就 有 了 各 種 的 創 造 發 明。透 過 科 學 技 術 的 進 步,人 類 善 用 機 具、材 料 、 方 法 、 知 識 和 創 意 等 資 源 , 增 強 自 己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氣 象 預 報 讓 我 們 減 少 損 失 ; 食 品 的 加 工 與 保 存 讓 我 們 享 受 了 美 味 , 這 些 都 是 科 學 與 技 術 對 我 們 生 活 的 種 種 影 響 。 學 習 科 學 , 讓 我 們 學 會 如 何 去 進 行 探 究 活 動 ; 學 會 觀 察 、 詢 問 、 規 劃 、 實 驗 、 歸 納 、 研 判 , 也 培 養 出 批 判 、 創 造 等 各 種 能 力 。

自 然 、 科 學 、 技 術 三 者 是 一 脈 相 連 , 前 後 貫 通 的 , 我 們 對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的 學 習 應 有 四 點 基 本 的 認 識 : 1.應 為 國 民 教 育 必 須 的 基 本 課 程 。 2.以 探 究 及 實 作 的 方 式 來 進 行 , 強 調 手 腦 並 用 、 活 動 導 向 、 設 計 與 製 作 兼 顧 、 知 能 與 態 度 並 重 。 3.應 該 培 養 國 民 的 科 學 精 神 及 素 養 。 4.以 學 習 者 的 活 動 為 主 體 , 重 視 開 放 架 構 和 專 題 本 位 的 方 法 。

(二)課程目標

1.培 養 探 索 的 興 趣 與 熱 忱 , 並 養 成 主 動 學 習 的 習 慣 。

2.學 習 科 學 與 技 術 的 探 究 方 法 及 其 基 本 知 能 , 並 能 應 用 於 當 前 和

2.學 習 科 學 與 技 術 的 探 究 方 法 及 其 基 本 知 能 , 並 能 應 用 於 當 前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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