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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國小自然科教師教學信念、專門 學科素養與教學行為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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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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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東大學教育學系所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林 自 奮 先生

台東縣國小自然科教師教學信念、專門 學科素養與教學行為之研究

研究生: 鍾佳蓉 撰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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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辭

時間過的真快,一轉眼三年的研究所生涯即將結束。這三年來有

歡笑、有煎熬、、、點點滴滴在心頭。一路走來要感謝許多人的指導、

關心、支持,心中無限感恩。

關於這本論文,首先要感謝的是我的指導教授林自奮老師。在撰 寫論文的過程中,給予我很大的空間與包容並悉心的指導與校正。在 老師身上我也學到了治學與做研究的精神和態度,老師學者的風範是 學生最佳的楷模。

其次要感謝的是口試委員梁忠銘教授及李暉教授對於我的論文 細心的審閱,提供了許多寶貴的意見使論文內容更加充實及完善。梁 教授學養豐富令人景仰;李教授精闢的見解與鼓勵讓我受益良多。

感謝同窗好友一路相伴互相鼓勵與打氣,讓研究所這三年過得溫 馨又充實,能認識你們真好!也非常感謝學校同仁,因為有你們的支 持與鼓勵,我才可以學業與工作兩邊兼顧順利拿到學位。

在這段求學過程中因身兼數職,常嘆分身乏術。由於先生的支 持、協助,孩子們的體諒、父母的鼓勵使我無後顧之憂,謝謝你們!

我最親愛的家人。

最後,向所有曾經給我協助與鼓勵的師長與朋友獻上我最誠摯的 謝意與祝福。

佳蓉

200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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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國小自然科教師教學信念、專門 學科素養與教學行為之研究

作 者 : 鍾 佳 蓉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所

摘 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台東縣擔任自然與生活科技教師之教學信念、專 門學科素養內涵與教學行為之現況,及不同背景變項之教師在自然科 領域的教學相關問題。所採取之研究方法為問卷調查法,以台東縣 91 所國小之自然科教師為研究對象。調查資料以平均數、標準差、

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事後多重比較與皮爾森積差相關等統計 方法,進行資料分析與處理。經分析結果本研究之主要發現如下:

一、擔任台東縣國小自然科教師以主任或組長兼任行政之教師為多數 佔 69%;教授自然科之年資在五年以下為多數佔 77.3%;通常是 因為配課關係而擔任自然科教學;非數理系畢業之教師多於數理 系畢業。

二、教師之教學信念傾向進步取向,畢業科系與學校地區變項間有差 異存在。

三、專門學科素養之得分以教學年資、教師兼行政職務、擔任自然科 教學年資高者、學校規模在 13 班∼24 班者得分最高。性別、師 資養成背景、畢業科系、擔任自然科教師原因、學校地區變項間 無顯著差異。

四、教師之教學行為傾向進步取向;教學信念、專門學科素養與教學 行為有顯著的正相關。

關 鍵 詞 : 自然與生活科技、教學信念、專門學科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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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Teaching Belief, Teachers' Professional Competence and Teaching Behaviors of the Natural Sciences and Living Technologies Teachers in Taitung

County

Jia-Rong Jhong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investigate the situation on the teaching belief, teachers’ professional competence and the teaching behaviors of the natural sciences and living technologies teachers (a.k.a. science teachers) in Taitung County, and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variables of teachers’

personal factors and school condition. This study utilizes questionnaire investigation, with multi-stage method, to draw out teachers of natural science and living technology from ninety-one public elementary schools in the Taitung County. Two hundred and three questionnaires are considered as effective. Data were processed and analyzed by average, standard deviation, T-test, one-way ANOVA, post-hoc Duncan’s multiple range tests and Pearson’s correlation analysis. By analyzing the empirical data, the main conclusions of this research are as follows:

1. 69.0 % of the science teachers in Taitung County’s elementary school hold administrative duty: 77.3% of the science teachers have taught science course less than five years; most science teachers teach science courses because of school’s assignment; Teachers who are not graduated from mathematics and science related departments are even higher than those are graduated from mathematics and science related departments.

2. The science teachers’ teaching belief in Taitung County tends to

progressive tendency. Some notable differences in teaching belief are

observed only in ‘the educational major’ and ‘school location variab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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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The scores of teachers’ professional competence are higher on high

‘teaching seniority’, ‘teachers who hold administrative duty’, high

‘science teaching seniority’ and ‘between thirteen classes and twenty-four classes in school size’. There is no notable difference in

‘sex’, ‘educational background’, ‘major’, ‘reason to become science teachers’ and ‘school location variables’.

4. The science teachers’ teaching behaviors in Taitung County tends to progressive tendency; significant positive correlation in teaching belief, teachers’ professional competence and the teaching behaviors are found.

Keywords: Natural sciences and Living Technologies Course, Teaching

Belief, Teachers’ Professional Competence

(8)

目 次

中文摘要---Ⅰ

英文摘要---Ⅱ

目 次---Ⅳ

表 次---Ⅵ

圖 次---Ⅸ

第一章 緒 論---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4

第三節 名詞釋意---5

第四節 研究的範圍與限制---7

第二章 文獻探討---9

第一節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9

第二節 教學信念與教學行為之意義---15

第三節 專門學科素養與基本能力---19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25

第一節 研究架構---25

第二節 研究工具---27

(9)

第三節 研究對象與實施程序---31

第四節 資料之統計處理---34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35

第一節 國小自然科教師背景變項現況分析---35

第二節 教學信念現況及差異分析---37

第三節 專門學科素養現況及差異分析---51

第四節 教學信念、專門學科素養對教學行為之分析---67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71

第一節 結論---71

第二節 建議---73

參考書目---77

中文部份---77

英文部分---80

附錄---81

附錄一 國小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教師教學現況調查表---81

附錄二 授權書---85

(10)

表 次

表 3-2-1 學者專家名冊---29

表 3-2-2 「問卷調查表」信度係數---30

表 4-1-1 背景變項之次數分配表---36

表 4-2-1 教學信念總分之次數分配表---38

表 4-2-2 教學信念不同向度之現況分析---39

表 4-2-3 不同性別教師在整體教學信念的 t 考驗---39

表 4-2-4 不同性別教師在教學信念各向度的 t 考驗摘要表---40

表 4-2-5 不同教學年資之教師在整體教學信念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40

表 4-2-6 不同教學年資之教師在整體教學信念之平均數、標準差---40

表 4-2-7 不同教學年資之教師在教學信念各向度的敘述統計值---41

表 4-2-8 不同師資養成背景之教師在整體教學信念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41

表 4-2-9 不同師資養成背景之教師在整體教學信念之平均數、標準差---41

表 4-2-10 不同師資養成背景之教師在教學信念各向度的敘述統計值---42

表 4-2-11 不同畢業科系教師在整體教學信念差異的 t 考驗---42

表 4-2-12 不同畢業科系教師在教學信念各向度的 t 考驗摘要表---43

表 4-2-13 不同工作職務之教師在整體教學信念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43

表 4-2-14 不同工作職務之教師在整體教學信念之平均數、標準差---43

表 4-2-15 不同工作職務之教師在教學信念各向度的敘述統計值---44

表 4-2-16 擔任自然科教師年資在整體教學信念之變異數分析摘要---44

表 4-2-17 擔任自然科教師年資在整體教學信念之平均數、標準差---44

表 4-2-18 擔任自然科教師年資在教學信念各向度的敘述統計值---45

表 4-2-19 擔任自然科教師原因之教師在整體教學信念之差異情形---45

表 4-2-20 選擇專長而擔任自然科教師在教學信念各向度之平均數、標準差---46

表 4-2-21 選擇興趣而擔任自然科教師在教學信念各向度之平均數、標準差---46

表 4-2-22 選擇配課而擔任自然科教師在教學信念各向度之平均數、標準差---46

表 4-2-23 選擇沒人要教而擔任自然科教師在教學信念各向度之平均數、標準---46

表 4-2-24 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在整體教學信念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47

表 4-2-25 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在整體教學信念之平均數、標準差---47

(11)

表 4-2-26 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在教學信念各向度的敘述統計值---47

表 4-2-27 不同學校地區之教師在整體教學信念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48

表 4-2-28 不同學校地區之教師在整體教學信念之平均數、標準差---48

表 4-2-29 不同學校地區之教師在教學信念各向度的敘述統計值---48

表 4-2-30 教學信念差異結果摘要表---49

表 4-3-1 教師專門學科素養不同向度之平均數、標準差---51

表 4-3-2 不同性別科教師在整體專門學科素養差異的 t 考驗---52

表 4-3-3 不同性別教師在專門學科素養各向度的 t 考驗摘要表---52

表 4-3-4 不同教學年資之教師在整體專門學科素養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53

表 4-3-5 不同教學年資之教師在整體專門學科素養之平均數、標準差---53

表 4-3-6 不同教學年資之教師在專門學科素養各向度的敘述統計值---53

表 4-3-7 不同師資養成背景之教師在整體專門學科素養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54

表 4-3-8 不同師資養成背景之教師在整體專門學科素養之平均數、標準差---54

表 4-3-9 不同師資養成背景之教師在專門學科素養各向度的敘述統計值---55

表 4-3-10 不同畢業科系教師在整體專門學科素養差異的 t 考驗---56

表 4-3-11 不同畢業科系教師在專門學科素養各向度的 t 考驗摘要表---56

表 4-3-12 不同工作職務之教師在整體專門學科素養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56

表 4-3-13 不同工作職務之教師在整體專門學科素養之平均數、標準差---57

表 4-3-14 不同工作職務之教師在專門學科素養各向度的敘述統計值---57

表 4-3-15 擔任自然科教師年資在整體專門學科素養之變異數分析摘要---58

表 4-3-16 擔任自然科教師年資在整體專門學科素養之平均數、標準差---58

表 4-3-17 擔任自然科教師年資在專門學科素養各向度的敘述統計值---58

表 4-3-18 擔任自然科教師原因在整體專門學科素養之差異情形---59

表 4-3-19 擔任自然科教師原因在整體專門學科素養之平均數、標準差---60

表 4-3-20 擔任自然科教師原因在整體專門學科素養之平均數、標準差---60

表 4-3-21 擔任自然科教師原因在整體專門學科素養之平均數、標準差---60

表 4-3-22 擔任自然科教師原因在整體專門學科素養之平均數、標準差---61

表 4-3-23 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在整體專門學科素養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61

表 4-3-24 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在整體專門學科素養之平均數、標準差---61

表 4-3-25 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在專門學科素養各向度的敘述統計值---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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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26 不同學校地區之教師在整體專門學科素養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62

表 4-3-27 不同學校地區之教師在整體專門學科素養之平均數、標準差---63

表 4-3-28 不同學校地區之教師在專門學科素養各向度的敘述統計值---63

表 4-3-29 教師專門學科素養不同向度得分之百分數---65

表 4-3-30 專門學科素養差異結果摘要表---65

表 4-4-1 教師教學行為總分之次數分配表---68

表 4-4-2 教學行為與教學信念及其各向度之相關係數摘要表---69

表 4-4-3 教學行為與專門學科素養及其各向度之相關係數摘要表---69

(13)

圖 次

圖 3-1-1 研究架構圖---27 圖 3-3-1 研究流程圖---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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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國 民 小 學 自 然 科 教 師 之 教 學 信 念 、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與 教 學 行 為 之 現 況 及 其 關 係 。 在 本 章 中 共 分 四 節 , 首 先 敘 述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 其 次,說 明 研 究 的 目 的 ;接 著 針 對 本 研 究 所 使 用 的 重 要 名 詞 加 以 解 釋;最 後 再 就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提 出 說 明 。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教 育 是 百 年 大 計,贏 得 教 育 才 能 贏 得 未 來。為 迎 接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到 來,

世 界 各 國 皆 進 行 教 育 改 革 期 能 成 為 未 來 世 界 之 強 國 。 我 國 政 府 乃 致 力 於 教 育 改 革 , 希 望 提 升 整 體 國 民 的 素 質 及 國 家 競 爭 力 。 於 是 教 育 部 依 據 行 政 院 核 定 之「 教 育 改 革 行 動 方 案 」,進 行 國 民 教 育 階 段 課 程 與 教 學 革 新 之 規 劃 , 並 於 九 十 學 年 度 開 始 實 施「 創 新 教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其 中,將 國 小 自 然 科 學 更 名 為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 其 最 終 目 標 在 提 升 國 民 的 科 學 素 養 ( 教 育 部 , 2000)。

在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以 學 習 領 域 取 代 學 科 能 力 的 變 革 之 後 , 一 連 串 的 教 育 政 策 鬆 綁 : 教 科 書 的 開 放 、 統 整 課 程 、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的 發 展 … 等 , 每 一 項 有 關 教 育 的 變 革 都 牽 動 著 學 生 的 學 習 及 教 師 的 教 學 。 例 如 : 教 科 書 內 容 的 文 字 越 來 越 少 , 教 學 活 動 著 重 在 藉 著 實 驗 操 作 的 研 究 中 培 養 學 生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科 學 的 興 趣 、 科 學 的 態 度 、 科 學 的 方 法 與 科 學 的 知 識 , 經 實 際 參 與 實 驗 的 操 作 過 程 引 發 兒 童 創 作 思 考 及 科 學 方 法 的 運 用 。 民 間 教 科 書 版 本 眾 多 , 教 師 是 否 能 評 選 出 適 合 的 教 科 書 且 能 使 教 學 活 動 達 到 上 述 之 目 標 , 確 實 是 教 師 專 業 上 的 挑 戰 。 又 如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為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之 重 要 內 涵 , 其 課 程 發 展 首 重 教 師 本 身 之 專 業 素 養 , 無 人 能 代 勞 , 因 為 每 所 學 校 之 客 觀 條 件 不 同 、 需 求 不 同 、 資 源 不 同 , 而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 學 習 領 域 更 是 包 羅 萬 象 必 須 借 重 教 師 本 身 , 方 有 利 於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之 發 展 。 再 如 掌 握 統 整 課 程 的 精 神 與 原 則 , 充 分 使 用 協 同 教 學 方 式 從 事 教 學 , 為 九 年 一 貫 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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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中 重 要 的 教 學 策 略 , 然 而 台 東 縣 地 處 偏 遠 後 山 , 根 據 台 東 縣 教 育 局 資 料 得 知 94 學 年 度 6 班 以 下 的 學 校 有 51 所 ( 佔 56% )、 7- 12 班 的 學 校 有 23 所( 佔 25% )、13- 24 班 的 學 校 有 12 所( 佔 13% )、25 班 以 上 的 有 5 所( 佔 6% )學 校 規 模 都 不 大,以 6 班 學 校 為 例: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三 至 六 年 級 一 週 總 節 數 約 為 12 至 14 節 通 常 為 1-2 位 自 然 科 教 師 擔 任 , 所 以 大 部 分 的 自 然 科 教 師 都 必 須 獨 立 作 戰 , 協 同 教 學 之 實 施 有 其 困 難 , 當 然 課 程 評 鑑 的 機 制 便 無 法 有 效 的 發 揮 。

任 何 教 育 改 革 方 案 , 最 後 終 究 需 由 教 師 來 執 行 , 因 此 ,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改 革 的 動 力 在 教 師 , 教 學 品 質 的 關 鍵 也 在 教 師 。 從 教 育 改 革 的 觀 點 來 看 , 不 論 是 教 育 制 度、課 程、教 材 教 法 的 變 革,一 切 促 進 教 育 進 步 的 改 革 措 施 , 最 終 且 最 重 要 的 推 動 者 是 教 師( 顏 銘 志,1996)。教 師 信 念 影 響 著 教 師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的 思 考 、 判 斷 和 決 定 , 也 影 響 著 教 師 對 教 學 理 念 與 經 驗 的 詮 釋 及 個 人 的 教 學 行 為 ,教 學 是 一 種 傳 授 技 能、知 識、態 度 與 價 值 觀,以 促 進 學 生 改 變 的 活 動 。 從 教 師 的 觀 點 而 言 , 教 學 是 一 種 解 決 問 題 的 活 動 , 教 師 透 過 溝 通 、 教 導 、 示 範 、 鼓 勵 、 表 徵 等 方 式 , 將 經 驗 、 概 念 、 原 理 原 則 傳 達 給 學 生;從 學 生 的 觀 點 而 言,教 學 是 一 種 培 養 解 決 生 活 問 題 能 力 的 學 習 活 動。

因 此 , 教 學 是 一 種 師 生 互 動 的 歷 程 , 是 一 種 融 合 了 科 學 與 藝 術 的 活 動 ( 林 進 材 , 1999) 。 教 學 行 為 是 一 種 科 學 , 也 是 一 種 藝 術 , 成 功 的 教 學 表 現 乃 運 用 教 室 管 理 的 科 學 技 術 及 創 造 學 習 環 境 的 藝 術 而 產 生 。 教 師 的 教 學 活 動 不 僅 主 宰 教 學 的 成 敗 , 更 是 教 育 品 質 的 重 要 指 標 。 教 師 在 教 學 歷 程 中 的 決 策 與 行 為 , 會 影 響 教 師 的 教 學 品 質 , 因 此 , 欲 期 教 學 活 動 順 利 進 行 , 探 討 教 師 在 教 學 歷 程 中 的 教 學 行 為,使 其 有 優 異 的 表 現,以 增 進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達 成 教 學 任 務 , 是 不 容 忽 視 的 重 要 課 題 ( 葉 金 裕 , 2001) 。 教 師 的 教 學 信 念 導 引 著 教 師 實 際 的 教 學 行 為 , 而 教 師 在 實 際 的 教 學 活 動 中 , 從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果 所 得 到 的 教 學 回 饋 , 也 會 修 改 教 師 先 前 的 教 學 信 念 , 如 此 不 斷 的 交 互 循 環 影 響( 王 恭 志,2000)。相 關 研 究 指 出:教 師 的 計 畫、決 定 及 行 動 , 受 其 教 學 信 念 的 影 響( Clark & Yinger,1977;Bauch,1984);教 師 的 教 學 信 念 與 決 定 會 影 響 其 教 學 行 為 。

為 適 應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推 廣 與 實 施 , 國 民 小 學 自 然 科 教 師 , 若 無 具 備 良 好 的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 在 教 學 上 無 法 遊 刃 有 餘 的 幫 助 學 生 在 科 學 學 習 主 動

(16)

探 索 上 達 到 事 半 功 倍 的 效 果 。 自 然 科 教 師 必 須 具 備 優 良 的 品 德 與 積 極 正 確 教 育 信 念 、 教 育 態 度 、 精 熟 教 學 原 理 和 方 法 外 , 尚 須 具 備 豐 富 的 自 然 科 學 知 識 和 自 然 科 教 材 教 法 、 實 驗 操 作 經 驗 及 教 學 資 源 製 作 與 應 用 等 能 力 , 方 能 勝 任 國 民 小 學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的 教 學 工 作 。 換 句 話 說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教 師 必 須 具 備 多 元 教 育 專 業 與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的 基 本 能 力 , 才 能 勝 任 教 學 , 有 效 推 動 自 然 科 學 教 育 , 為 國 民 小 學 自 然 科 學 教 育 奠 定 良 好 基 礎 。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實 施 下 自 然 科 教 師 應 具 有 下 列 幾 項 專 業 之 素 養 :( 1) 在 科 學 學 科 教 學 知 識 方 面 , 教 師 要 熟 悉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十 大 基 本 能 力 以 轉 化 教 學 行 動 ; 其 次 要 具 備 評 選 科 學 教 材 的 能 力 , 再 根 據 學 生 能 力 、 先 備 知 識 、 學 區 特 性 以 及 各 版 本 教 科 書 之 差 異 去 補 充 或 刪 改 教 材 ; 最 後 教 師 還 要 熟 悉 自 然 科 教 具 的 管 理 與 維 護 。( 2) 在 教 學 技 能 方 面 , 教 師 要 能 在 各 種 場 域 以 不 同 教 學 方 法 進 行 教 學 活 動 以 實 現 貼 近 學 生 生 活 之 學 習 內 容 。 教 師 亦 須 熟 悉 各 種 科 學 活 動 探 究 技 能 以 及 綜 合 歸 納 統 整 知 識 之 教 學 技 巧 。 最 後 還 要 能 發 揮 班 級 經 營 技 巧 、 活 用 各 種 輔 導 方 法 建 立 良 好 溝 通 管 道 。( 3) 在 專 業進 修 方 面 , 透 過 各 種 管 道 促 進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以 適 應 這 知 識 日 新 月 異 的 時 代 , 建 立 專 業 教 師 的 形 象 。

目 前 擔 任 科 學 教 育 的 教 師 其 專 業 能 力 如 何 ? 其 能 力 是 否 足 以 達 成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實 施 之 目 標 ? 根 據 劉 邦 珧 ( 2004) 查 詢 文 獻 的 結 果 發 現 , 對 於 自 然 科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能 力 的 有 關 研 究 大 部 分 都 在 發 展 教 師 專 業 能 力 的 量 表 , 亦 即 建 構 自 然 科 教 師 應 具 備 哪 些 專 業 能 力 之 研 究 , 而 較 少 將 量 表 做 實 際 的 調 查 。 因 此 , 對 於 目 前 國 小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能 力 的 情 況 很 值 得 進 一 步 的 了 解。研 究 者 在 擔 任 級 任 老 師 20 年 後 轉 任 行 政 人 員,所 教 授 的 科 目 因 配 課 的 關 係 不 再 教 自 己 具 有 專 長 且 感 興 趣 的 科 目 , 反 而 是 陌 生 的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課 程 。 有 關 自 然 科 的 專 門 學 科 知 識 薄 弱 、 自 然 科 教 學 法 未 臻 成 熟 , 面 對 教 學 時 總 令 人 心 中 忐 忑 不 安 , 壓 力 指 數 上 升 。 在 參 加 多 場 的 自 然 科 研 習 後 發 現 有 許 多 與 研 究 者 相 同 背 景 與 經 驗 的 夥 伴 , 因 此 想 更 進 一 步 了 解 台 東 縣 擔 任 國 小 自 然 科 教 師 之 現 況 。

有 關 教 學 思 考 的 研 究 顯 示 , 教 師 的 信 念 、 價 值 觀 與 個 人 的 哲 學 影 響 其 教 學 以 及 課 程 的 改 革 , 處 於 科 學 思 潮 的 轉 變 以 及 新 課 程 的 實 施 之 下 為 協 助 國 小 自 然 科 教 師 因 應 課 程 改 革 要 求 以 落 實 科 學 教 育 理 念 , 極 有 必 要 瞭 解 當

(17)

前 台 東 縣 自 然 科 教 師 之 教 學 信 念 。 教 學 被 視 為 一 種 專 門 職 業 , 需 要 教 師 的 專 業 知 識 與 特 殊 技 能 這 些 都 需 要 經 過 持 續 的 努 力 與 研 究 , 方 能 獲 得 和 維 持 。 由 於 知 識 的 快 速 更 新 , 科 學 教 師 所 應 具 備 的 專 業 素 養 , 為 因 應 時 代 的 需 求 不 斷 增 加 , 其 中 以 學 科 知 識 和 學 科 教 學 知 識 最 為 重 要 。 台 東 縣 地 處 偏 遠 、 學 校 規 模 不 大 且 教 師 師 資 養 成 背 景 又 非 常 多 元 , 都 是 由 哪 些 老 師 來 擔 任 自 然 科 教 師 呢 ? 他 們 是 在 什 麼 情 況 之 下 擔 任 自 然 科 教 師 的 , 是 興 趣 、 專 長 或 是 配 課 ? 是 否 具 有 足 夠 的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 他 們 的 教 學 信 念 是 否 會 影 響 其 教 學 行 為 ?

綜 合 以 上 所 述 , 有 必 要 了 解 台 東 縣 國 小 自 然 科 教 師 之 教 學 信 念 、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與 教 學 行 為 之 現 況 及 關 係 , 期 能 針 對 現 存 的 問 題 提 供 建 言 , 作 為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參 考 , 此 為 本 研 究 之 動 機 。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基 於 以 上 所 述 , 本 研 究 主 要 目 的 在 探 討 不 同 背 景 的 自 然 科 教 師 在 教 學 信 念 、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與 教 學 行 為 的 現 況 並 分 析 其 相 關 情 形 。 具 體 言 之 , 本 研 究 擬 達 成 之 目 的 如 下 :

一 、 台 東 縣 自 然 科 教 師 背 景 現 況 為 何 ?

二 、 自 然 科 教 師 教 學 信 念 、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的 內 涵 及 教 學 行 為 之 現 況 為 何 ? 三 、 探 討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自 然 科 教 師 在 教 學 信 念 、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方 面 有 何

差 異 ?

四 、 自 然 科 教 師 的 教 學 信 念 、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與 教 學 行 為 的 相 關 情 形 。 根 據 以 上 研 究 結 果 , 作 成 結 論 並 提 出 建 議 , 以 提 供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 學 校 行 政 單 位 及 教 師 本 身 教 育 專 業 成 長 、 自 我 檢 核 與 未 來 研 究 者 之 參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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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名詞釋義

一、自然與生活科技課程

包 含 物 質 與 能、生 命 世 界、地 球 環 境、生 態 保 育、資 訊 科 技 等 的 學 習 、 注 重 科 學 及 科 學 研 究 知 能 , 培 養 尊 重 生 命 、 愛 護 環 境 的 情 操 及 善 用 科 技 與 運 用 資 訊 等 能 力 , 並 能 實 踐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

二、國民小學自然科教師

本 研 究 所 指 稱 之 自 然 科 教 師,係 指 於 我 國 九 十 四 學 年 度 於 台 東 縣 公立 國 民 小 學 擔 任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課 程 教 學 之 教 師 。

三、教學信念

是 教 師 對 教 育 事 務 、 教 育 理 想 及 基 本 教 育 原 理 的 確 定 和 信 奉 。 本 研 究 所 指 的 教 學 信 念 包 含 以 下 兩 個 層 面 :

(一)對教師的教學信念

確 信 教 育 是 促 進 個 人 發 展 與 社 會 進 步 的 動 力、確 信 教 師 是 影 響 教 學 成 敗 的 關 鍵 人 物、確 信 教 師 應 有 適 度 的 專 業 自 主 權,且 教 師 能 省 察 自 己 在 專 業 知 能 方 面 的 優 缺 點、能 思 考 改 進 專 業 行 為 的 方 法。願 意 與 教 師 同 儕 合 作、願 意 參 與 進 修 活 動,提 升 專 業 水 準、願 意 以 教 育 工 作 為 終 身 志 業 、 願 意 參 與 校 務 發 展 , 貢 獻 一 己 之 力 。

(二)對學生的學習信念

確 信 每 位 學 生 都 是 可 造 之 材、確 信 學 生 學 習 的 進 步,才 是 教 師 教 學 的 成 功、應 兼 顧 學 生 的 興 趣 與 知 識 的 結 構、確 信 學 習 方 法 的 指 導 , 重 於 知 識 的 傳 授 。

其 操 作 型 定 義 為 填 答 問 卷 上 之 第 二 部 份 得 分 為 準,得 分 愈 高 者 表 示 愈 傾 向 進 步 取 向 的 教 學 信 念 , 反 之 則 為 傳 統 取 向 的 教 學 信 念 。

四、專門學科素養

所 謂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 是 指 對 教 師 專 修 科 目 , 如 國 語 、 數 學 、 自 然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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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會 科 , 以 及 藝 能 科 目 所 需 具 備 的 學 識 及 教 學 能 力 。 在 本 研 究 中 係 指 自 然 科 教 師 在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中 , 不 僅 要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學 識 , 同 時 也 須 瞭 解 何 種 教 材 , 何 種 知 識 內 容 , 適 合 何 種 年 齡 或 程 度 的 學 生 , 以 及 以 何 種 方 式 施 教 最 為 有 效 。 其 具 操 作 型 定 義 , 為 填 答 問 卷 上 之 第 三 部 份 得 分 為 準 , 得 分 愈 高 者 表 示 其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愈 高 。 研 究 者 參 考 文 獻 歸 納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內 涵 包 含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過 程 技 能 、 專 門 知 識 、 教 材 教 法 、 教 學 資 源 應 用 等 四 項 。 分 述 如 下 :

(一)過程技能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科 學 探 究 過 程 之 心 智 運 作 能 力 的 增 進 , 稱 「 過 程 技 能 」 。

(二)專門知識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知 識 基 礎 , 包 括 科 學 學 門 的 實 質 結 構 及 形 成 結 構 的 知 識 。

(三)教材教法

包 括 教 學 計 劃 、 教 材 編 選 、 運 用 教 學 法 、 教 學 技 術 … 等 , 能 分 析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各 單 元 的 概 念 、 知 識 縱 向 和 橫 向 的 聯 結 , 熟 悉 靈 活 運 用 思 考 學 習 環 和 學 童 互 動 , 隨 時 隨 地 留 意 身 邊 的 素 材 , 將 其 編 輯 成 課 程 教 材 , 並 和 學 童 教 學 相 長 。

(四)教學資源應用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 隨 時 隨 地 留 意 身 邊 的 素 材 , 能 夠 製 作 和 運 用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教 學 資 源 , 如 校 園 資 源 、 視 聽 設 備 資 源 、 教 學 用 具 、 教 材 資 料 及 社 教 機 構 … 等 。

五、教師教學行為

本 研 究 之 教 學 行 為 是 指 教 師 在 教 學 過 程 中,在 教 學 過 程 中 所 表 現 出 來 的 行 為 , 其 涵 蓋 的 層 面 可 分 為 知 識 與 學 習 觀 、 課 程 與 教 學 、 學 習 評 量 三 個 因 素 層 面 來 了 解 國 小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教 師 的 教 學 行 為 , 並 將 教 學 行 為 區 分 為 進 步 與 傳 統 二 個 取 向 。

依 據 湯 仁 燕 ( 1993) 、 顏 銘 志 ( 1996) 的 研 究 取 向 將 教 學 信 念 區 分 為 進 步 取 向 與 傳 統 取 向 。 進 步 取 向 即 為 強 調 知 識 是 不 確 定 的 、 可 變 的 , 學 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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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由 學 生 主 控 的 , 課 程 應 與 學 生 的 生 活 經 驗 配 合 , 教 師 對 教 學 內 容 與 方 式 有 專 業 自 主 的 決 定 權 , 學 習 評 量 多 元 化 。 傳 統 取 向 則 為 強 調 知 識 是 永 恆 不 變 的 , 學 習 是 由 教 師 主 控 的 , 課 程 由 專 家 所 設 計 的 , 教 師 必 須 遵 守 教 育 當 局 所 規 定 的 教 學 內 容 與 方 式 , 注 重 紙 筆 評 量 。

其 操 作 型 定 義 為 填 答 問 卷 上 之 第 四 部 份 得 分 為 準 , 得 分 愈 高 者 表 示 愈 傾 向 進 步 取 向 的 教 學 行 為 , 反 之 則 為 傳 統 取 向 的 教 學 行 為 。

第四節 研究的範圍與限制

一、 研究範圍

茲 就 本 研 究 的 「 對 象 」、「 內 容 」 及 「 課 程 」, 說 明 本 研 究 的 範 圍 。

(一)就研究對象方面

本 研 究 係 以 擔 任 台 東 縣 九 十 四 學 年 度 公 立 國 民 小 學 之 自 然 與 生 活 領 域 教 師 為 對 象 。

(二)就研究內容方面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教 師 教 學 信 念 、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及 教 學 行 為 之 相 關 性 。 其 中 , 本 研 究 所 界 定 之 教 學 信 念 , 包 括 : 1.對 教 師 的 教 學 信 念 2.對 學 生 的 學 習 信 念 ;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則 包 含 :1.過 程 技 能 2.專 門 知 識 3.教 材 教 法 4.教 學 資 源 應 用。教 學 行 為 則 涵 蓋 的 層 面 可 分 為 知 識 與 學 習 觀 、 課 程 與 教 學 、 學 習 評 量 三 個 因 素 層 面 。 至 於 背 景 變 項 方 面 , 本 研 究 僅 討 論 自 然 科 教 師 性 別 、 任 教 年 資 、 師 資 養 成 背 景 、 擔 任 職 務 、 畢 業 科 系 、 擔 任 自 然 科 教 師 的 原 因 、 擔 任 自 然 科 教 師 年 資 、 服 務 學 校 規 模 及 服 務 學 校 所 在 地 區 之 影 響 。

(三)就國民小學自然與生活科技課程而言

是 以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教 育 部 所 頒 定 之 「 九 年 一 貫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課 程 綱 要 標 準 」 為 依 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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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限制

(一)就研究設計方面

本 研 究 採 問 卷 調 查 法 方 式 收 集 實 證 資 料 , 再 以 量 化 的 統 計 分 析 , 探 討 各 變 項 之 間 的 關 係 及 差 異 情 形 , 是 屬 於 量 化 的 研 究 。 由 問 卷 調 查 法 所 獲 得 的 樣 本 意 見 , 難 免 由 於 無 法 控 制 填 答 情 境 , 受 試 者 在 填 答 問 卷 時 , 可 能 受 到 其 認 知 、 情 緒 、 主 觀 判 斷 等 主 客 觀 因 素 的 影 響 , 而 出 現 不 夠 縝 密 且 不 符 實 際 之 填 答 ; 同 時 , 未 能 再 以 質 的 研 究 方 法 ( 如 晤 談 ) , 加 以 深 入 研 究 。 因 此 , 在 內 容 分 析 或 結 果 之 解 釋 上 , 會 產 生 一 定 程 度 之 誤 差 , 亦 是 本 研 究 的 限 制 之 一 。

(二)就研究變項方面

1.教 學 信 念

本 研 究 以 對 教 師 教 學 的 信 念 、 對 學 生 學 習 的 信 念 ; 事 實 上 對 教 師 教 學 信 念 一 定 還 有 其 他 功 能 需 求 本 研 究 未 能 全 面 涵 蓋 , 亦 為 限 制 之 一 。

2.專 門 學 科 素 養 內 涵

本 研 究 經 文 獻 參 考 後 以 過 程 技 能 、 專 門 知 識 、 教 材 教 法 、 教 學 資 源 應 用 為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之 內 涵,恐 有 失 偏 頗,無 法 含 蓋 全 部 意 涵,

因 此 其 結 果 之 推 論 會 有 一 定 之 限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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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 研 究 為 瞭 解 台 東 縣 國 小 自 然 科 教 師 的 教 學 信 念 、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及 教 學 行 為 之 概 況 及 其 相 關 。 因 此先行 閱 讀相關 的 文獻及 研 究結果 ,以 助 於 本 研究架構之形成及建立適當、周延的設計,並奠定理論基礎。本章共分四部 分:第一節,先進行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的了解;第二節整理教師教學信念 與教學行為之意義探討;第三節探討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教學中應具備的專 門學科素養與基本能力;以下分別敘述之。

第一節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教 育 部 於 民 國 八 十 七 年 頒 佈「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總 綱 」,內 容 包 括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改 革 之 基 本 觀 念 、 課 程 目 標 、 應 培 養 之 基 本 能 力 、 課 程 學 習 領 域 、 實 施 要 點 以 及 內 涵 特 色 等 其 教 育 之 目 的 以 培 養 人 民 健 全 之 人 格 、 民 主 素 養 、 人 文 涵 養 、 強 健 體 魄 及 思 考 、 判 斷 與 創 造 能 力 , 使 其 具 有 國 家 意 識 與 國 際 視 野 之 現 代 國 民 。

跨 世 紀 的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應 培 養 具 備 人 本 情 懷 、 統 整 能 力 、 鄉 土 與 國 際 意 識 , 以 及 能 進 行 終 身 學 習 之 健 全 國 民 。 故 對 於 課 程 的 安 排 , 則 以 個 體 的 發 展 、 社 會 文 化 及 自 然 環 境 等 三 個 面 向 為 主 軸 , 並 區 分 為 語 文 、 健 康 與 體 育 、 社 會 、 藝 術 與 人 文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及 綜 合 活 動 等 七 大 學 習 領 域 。 其 中 學 習 領 域 為 學 生 學 習 之 主 要 內 容 , 而 非 學 科 名 稱 , 各 學 習 領 域 得 依 學 生 性 向 、 地 區 需 求 及 學 校 環 境 特 色 , 提 供 選 修 課 程 。 統 整 領 域 的 合 科 教 學 取 代 分 科 教 學 、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提 供 學 校 及 教 師 更 多 彈 性 教 學 的 自 主 空 間 , 配 合 學 生 的 學 習 需 要 設 計 教 材 及 教 學 活 動 以 減 少 對 教 科 書 的 依 賴 , 充 分 且 完 整 的 結 合 課 程 教 學 與 評 量 , 各 層 級 分 工 的 課 程 行 政 措 施 取 代 中 央 集 權 式 的 課 程 統 治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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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課程綱要概述

綱 要 內 容 包 括 基 本 理 念 、 課 程 目 標 、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與 十 大 基 本 能 力 之 關 係 、 實 施 要 點 ( 分 為 教 材 編 選 、 教 學 實 施 、 教 學 方 法 、 教 學 評 量 等 四 項

說 明 )以 及 附 錄( 教 材 內 容 要 項、次 主 題 之 細 目、學 校 本 位 課 程 設 計 等 )。

(一)基本理念

人 類 觀 察 自 然 , 並 且 研 究 各 種 現 象 變 化 的 道 理 , 於 是 產 生 科 學 ; 同 時 對 其 巧 妙 的 應 用 , 以 適 應 環 境 , 改 善 生 活 , 於 是 乃 有 技 術 。 認 知 自 然 的 現 象 和 自 然 的 演 變 規 則 , 使 我 們 能 應 用 自 然 運 作 的 原 理 , 於 是 就 有 了 各 種 的 創 造 發 明。透 過 科 學 技 術 的 進 步,人 類 善 用 機 具、材 料 、 方 法 、 知 識 和 創 意 等 資 源 , 增 強 自 己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氣 象 預 報 讓 我 們 減 少 損 失 ; 食 品 的 加 工 與 保 存 讓 我 們 享 受 了 美 味 , 這 些 都 是 科 學 與 技 術 對 我 們 生 活 的 種 種 影 響 。 學 習 科 學 , 讓 我 們 學 會 如 何 去 進 行 探 究 活 動 ; 學 會 觀 察 、 詢 問 、 規 劃 、 實 驗 、 歸 納 、 研 判 , 也 培 養 出 批 判 、 創 造 等 各 種 能 力 。

自 然 、 科 學 、 技 術 三 者 是 一 脈 相 連 , 前 後 貫 通 的 , 我 們 對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的 學 習 應 有 四 點 基 本 的 認 識 : 1.應 為 國 民 教 育 必 須 的 基 本 課 程 。 2.以 探 究 及 實 作 的 方 式 來 進 行 , 強 調 手 腦 並 用 、 活 動 導 向 、 設 計 與 製 作 兼 顧 、 知 能 與 態 度 並 重 。 3.應 該 培 養 國 民 的 科 學 精 神 及 素 養 。 4.以 學 習 者 的 活 動 為 主 體 , 重 視 開 放 架 構 和 專 題 本 位 的 方 法 。

(二)課程目標

1.培 養 探 索 的 興 趣 與 熱 忱 , 並 養 成 主 動 學 習 的 習 慣 。

2.學 習 科 學 與 技 術 的 探 究 方 法 及 其 基 本 知 能 , 並 能 應 用 於 當 前 和 未 來 的 生 活 。

3.培 養 愛 護 環 境 、 珍 惜 資 源 及 尊 重 生 命 的 態 度 。 4.培 養 與 人 溝 通 表 達 、 團 隊 合 作 及 和 諧 相 處 的 能 力 。 5.培 養 獨 立 思 考 、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並 激 發 創 造 潛 能 。 6.察 覺 和 試 探 人 與 科 技 的 互 動 關 係 。

(三)分段能力指標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的 主 要 目 標 可 說 是 在 於 提 升 國 民 的 科 學 與 科 技 素 養 , 依 其 屬 性 和 層 次 來 分 類 。 學 生 在 學 習 各 階 段 所 應 得 之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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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為 : 1.過 程 技 能 。 2.科 學 與 技 術 認 知 。 3.科 學 本 質 。 4.科 技 的 發 展 5.

科 學 態 度。6.思 考 智 能。7.科 學 應 用。8.設 計 與 製 作。在 設 計 教 學 活 動 時 , 宜 依 指 標 所 提 示 基 準 , 於 教 學 中 達 成 。

(四)分段能力指標與十大基本能力的關係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的 學 習 在 於 經 由 適 當 的 教 材 內 容 與 探 究 活 動 中 , 獲 得 科 學 與 科 技 素 養 的 增 進 。 而 科 學 素 養 的 增 進 , 即 等 同 於 促 進 課 程 目 標 所 揭 示 之 「 基 本 能 力 」 的 培 養 。

(五)實施要領

1.教 材 編 選

( 1)學 習 領 域 將 相 關 的 科 學 知 識 放 在 一 起 做「 統 整 性 的 編 組 」。

( 2) 以 學 生 為 學 習 活 動 主 題 的 教 學 模 組 教 材 設 計 。

( 3)教 材 設 計 結 合 科 學、技 學 和 社 會,並 以 生 活 為 重 心 設 計 。

( 4)教 材 組 織 可 依 生 活 議 題、學 科 概 念 展 延、基 本 概 念、自 然 現 象 的 表 徵 等 來 選 材 。

( 5)教 材 編 選 時 融 入 科 學 史 資 料,使 學 生 得 以 藉 助 科 學 發 現 過 程 之 了 解 , 體 會 科 學 本 質 及 科 學 探 究 的 方 法 和 精 神 。 2.教 學 方 法

( 1) 以 學 生 學 習 活 動 為 主 題 。

( 2) 學 習 領 域 之 實 施 應 以 統 整 教 學 為 原 則 。

( 3) 教 學 目 標 轉 化 以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方 式 敘 寫 。

( 4)教 學 應 透 過 科 學 性 探 究 活 動,依 解 決 問 題 流 程 進 行 設 計 , 教 學 活 動 盡 量 採 用 分 工 合 作 的 模 式 來 進 行 。

3.評 量 方 面

( 1)評 量 方 法 應 採 多 元 化 方 式 如 口 頭 詢 問、實 驗 報 告、專 題 報 告 … 等 等 方 式 進 行,並 具 有 引 發 學 生 反 省 思 考 的 功 能 及 意 義 。

( 2)教 學 評 量 應 以 課 程 目 標 為 依 歸,考 察 學 生 是 否 習 得 各 階 段 之 基 本 能 力 即 學 習 進 度 。

( 3) 除 由 教 師 考 評 之 外 , 得 輔 以 學 生 自 評 及 互 評 來 完 成 。

( 4) 注 重 教 師 自 我 教 學 評 鑑 的 工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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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 學 實 施

( 1)教 師 宜 對 各 項 教 學 活 動 擬 定 教 學 計 畫,使 教 學 得 以 在 有 目 標 規 劃 下 循 序 漸 進 的 進 行 。

( 2)教 師 宜 設 計 及 經 營 學 習 的 環 境,使 學 生 有 時 間、空 間 從 事 學 習 活 動 。

( 3)運 用 學 校、社 區 或 校 外 自 然 環 境,提 供 學 生 各 種 可 供 學 習 的 資 源 。 利 用 各 種 教 學 媒 體 與 資 源 來 進 行 教 學 。

( 4)廣 泛 運 用 各 種 教 學 策 略 及 適 當 的 教 學 方 法,以 提 升 學 生 對 本 領 域 的 學 習 興 趣 。

( 5)教 師 應 參 酌 學 生 的 學 習 能 力,調 整 其 教 材 教 法。並 顧 到 學 生 個 別 差 異 , 給 予 適 當 的 輔 導 。

綜 觀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之 教 學 是 以 探 究 及 實 作 的 方 式 來 進 行 , 強 調 手 腦 並 用 、 活 動 導 向 、 設 計 與 製 作 兼 顧 、 知 能 與 態 度 並 重 。 在 學 習 的 過 程 中 以 學 習 者 的 活 動 為 主 體 , 重 視 開 放 架 構 和 專 題 本 位 的 方 法 , 來 培 養 國 民 科 學 與 技 術 的 精 神 及 素 養 , 給 學 生 一 些 帶 得 走 的 科 學 基 本 能 力 。 整 個 課 程 的 構 想 與 理 念 非 常 注 重 學 習 過 程 的 經 驗 累 積 ( 過 程 技 能 ) 與 科 學 態 度 的 培 育 。

二、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課程之特色與教材教法

劉 偉 哲 ( 2003) 認 為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 領 域 有 以 下 的 特 色 : 1.課 程 的 鬆 綁 , 給 與 學 校 與 教 學 者 較 大 的 自 主 性 與 彈 性 , 卻 也 考 驗 教 學 者 的 自 主 能 力 與 科 學 素 養 。 2.強 調 基 本 能 力 的 培 養 , 知 識 必 須 統 整 在 生 活 變 化 的 脈 絡 之 中 , 現 行 的 概 念 、 態 度 、 方 法 模 式 的 課 程 也 能 被 包 含 在 內 。 3.注 重 協 同 教 學 , 以 不 同 專 長 的 教 師 組 成 教 學 群 進 行 協 同 教 學 , 並 善 用 社 區 資 源 。 4.落 實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 賦 予 學 校 自 主 權 , 考 量 社 區 與 環 境 的 差 異 與 需 求 , 發 展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 5.融 入 環 保 、 資 訊 、 兩 性 、 人 權 、 生 涯 發 展 、 家 政 等 六 大 議 題 。 6.善 用 教 學 媒 體 , 例 如 網 路 、 影 片 等 等

石 明 卿( 2001)以「 九 年 一 貫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和 原 有 的「 國 民 小 學 自 然 科 學 課 程 」 的 內 涵 互 相 比 較 : 1.強 調 課 程 、 學 科 與 學 習 領 域 統 整 的 精 神。2.以 能 力 指 標 作 為 教 材 發 展 及 教 學 活 動 設 計 之 重 要 參 考。3.以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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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為 學 習 主 體 , 以 生 活 經 驗 為 學 習 重 心 , 以 環 境 議 題 為 主 題 的 學 習 。 4.重 視 教 師 的 專 業 自 主。5.強 調 合 作 的 團 隊。6.重 視 多 元 的 教 學 場 埸 與 社 區 教 學 資 源 的 運 用 。

陳 伯 璋( 1999)指 出 本 次 課 程 改 革 反 映 了 五 項 重 要 理 念:1.學 校 本 位 : 以 學 校 為 中 心 發 展 具 有 學 校 特 色 與 意 義 的 課 程 。 2.課 程 統 整 : 以 統 整 課 程 取 代 分 科 教 學 。 3.空 白 課 程 : 提 供 教 師 專 業 自 主 的 彈 性 教 學 時 間 與 空 間 。 4.能 力 本 位:課 程 的 核 心 是 基 本 能 力 的 培 養。5.績 效 責 任:訂 定 學 力 指 標 作 為 學 校 及 教 師 的 績 效 責 任 。

方 德 隆 ( 1999) 提 出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設 計 的 四 大 重 點 : 1.以 培 養 現 代 國 民 所 需 的 基 本 能 力 為 課 程 設 計 的 核 心 架 構 。 2.以 學 習 領 域 合 科 教 學 進 行 取 代 分 科 教 學。3.提 供 學 校 及 教 師 更 多 彈 性 教 學 空 間。4.降 低 上 課 時 數 減 輕 學 生 負 擔 。

盧 秀 琴 ( 2001) 指 出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特 色 有 以 下 數 點 : 1.重 視 學 校 本 位 發 展。2.落 實 教 師 的 專 業 自 主。3.教 學 的 內 容 與 形 式 可 由 各 校 自 行 發 展 。 4.重 視 課 程 的 統 整 。 5.明 定 彈 性 課 程 的 教 學 時 數 。 6.強 調 基 本 能 力 的 培 養 。 7.以 學 力 指 標 進 行 評 鑑 。

陳 中 德 ( 2002) 指 出 編 輯 九 年 一 貫 教 科 書 時 , 仍 應 維 持 學 科 的 完 整 性 與 系 統 性,注 重 知 識 的 統 整、內 容 的 統 整、概 念 的 統 整 及 生 活 議 題 的 統 整 ,

「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 之 內 容 向 度 分 述 如 下 :

( 一 ) 教 材 方 面

1.以 「 合 科 教 學 」 課 程 為 主 。 2.注 重 國 中 小 教 材 編 輯 的 連 貫 性 。 3.「 教 科 書 」 非 唯 一 教 材 。

4.多 元 教 材 來 源 ( 包 含 各 地 鄉 土 教 材 、 教 師 補 充 教 材 等 ) 。

( 二 ) 教 材 選 編

1.提 供 教 師 自 主 選 編 的 彈 性 。 2.提 供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的 發 展 。

3.各 校 成 立 「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 來 負 責 課 程 選 編 。

( 三 ) 研 討 議 題

1.加 入 跨 科 目 的 環 境 、 資 訊 、 兩 性 等 社 會 議 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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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強 調 科 學 、 技 學 和 社 會 (STS)的 交 互 作 用 。 3.加 入 科 學 史 和 科 學 本 質 的 相 關 內 容 。

( 四 ) 教 材 結 構

1.以 生 活 的 問 題 為 結 構 中 心 。 2.以 解 決 問 題 的 活 動 來 進 行 學 習 。

3.「 大 單 元 」 或 「 主 題 統 整 」 等 方 式 進 行 教 學 。 4.教 材 編 輯 適 合 進 行 「 班 群 教 學 」 。

( 五 ) 教 學 方 法

1.以 學 生 活 動 為 主 體 , 由 「 實 作 中 」 來 進 行 學 習 。 2.以 「 小 組 活 動 、 個 人 負 責 」 , 注 重 「 合 作 學 習 」 。 3.以 「 探 究 」 為 學 習 活 動 。

( 六 ) 教 學 目 標

以 基 本 能 力 的 培 養 為 目 標 。

為 達 成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的 實 施 , 教 師 們 應 增 加 能 力 分 述 如 下 :

( 一 ) 課 程 設 計 : 認 識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並 加 以 實 施 之 能 力 。

( 二 ) 課 程 內 容:能 統 整 本 領 域 和 其 他 領 域 教 學 內 容 及 與 其 他 教 師 協 同 教 學 的 能 力 。

( 三 ) 科 目 節 數:彈 性 時 間 的 增 加,教 師 必 須 具 備 設 計 主 題 教 學 活 動 之 能 力 。

( 四 ) 教 材 編 選:選 用 符 合 學 校 地 區、學 生 特 質 與 需 求 的 教 材,或 自 行 編 輯 、 設 計 合 適 的 教 科 用 書 和 教 材 的 能 力 。

( 五 ) 教 材 實 施:具 備 擬 定 學 年 課 程 實 施 計 畫、主 題 教 學 計 畫 等 等 能 力 , 並 按 照 設 計 內 容 實 施 教 學 的 能 力 。

( 六 ) 教 學 評 量 : 具 備 多 元 評 量 之 能 力 。

( 七 ) 教 學 評 鑑 : 應 具 備 教 學 評 鑑 及 檢 討 改 進 的 能 力 。

( 八 ) 課 程 目 標:具 備 在 設 計 主 題 教 學 活 動 時 搭 配 適 當 之 能 力 指 標 之 能 力 。

( 九 ) 教 材 內 容:增 加 了 生 態、環 保、生 活 科 技、資 訊 等 相 關 學 科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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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學 專 業 知 能 。

( 十 ) 教 學 方 法:增 加 統 整 教 材 內 容 設 計「 生 活 化、主 題 式 教 學 模 組 」 的 能 力 。

第二節 教學信念與教學行為之意義

欲 瞭 解 何 謂 教 師 教 學 信 念 須 先 對 「 信 念 」 一 詞 進 行 思 考 , 進 而 才 能 對

「 教 師 教 學 信 念 」 加 以 定 義 。

信 念 是 個 體 行 為 的 基 礎 , 是 界 定 目 標 與 參 考 的 依 據 , 而 教 師 信 念 的 重 要 性 , 就 在 其 與 教 學 的 密 切 關 聯 。 所 有 教 師 對 於 自 己 的 工 作 、 班 級 經 營 、 教 學 方 式 、 角 色 扮 演 與 責 任 都 持 有 某 些 信 念 , 而 擁 有 不 同 的 教 學 信 念 之 教 師,會 展 現 不 同 的 教 學 行 為。亦 即 教 學 信 念 是 教 師 教 學 行 為 的 幕 後 指 引 者,

教 學 信 念 導 引 著 教 師 的 教 學 行 為 。 教 師 的 教 學 信 念 與 教 師 的 教 學 成 效 , 亦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王 恭 志,2000)。因 此,欲 瞭 解 教 師 的 教 學 活 動 與 教 學 行 為,

則 必 須 先 探 討 教 師 的 教 學 信 念 。

一、信念的涵義

美 國 文 學 家 Emerson 談 及 信 念 ( belief) 對 人 們 的 意 義 :「 我 們 是 天 生 具 有 信 念 的 人,人 能 秉 持 信 念 就 像 果 樹 能 開 花 結 果 般 自 然。」( 引 自 高 強 華,

1993) 亦 有 學 者 認 為 : 信 念 就 像 隱 藏 在 海 面 下 的 大 冰 山 , 支 撐 著 海 面 上 的 小 部 分 冰 山 一 般 , 對 人 類 的 行 為 具 有 重 要 的 影 響 。 信 念 雖 然 隱 藏 於 人 們 的 心 中 , 但 卻 為 人 們 行 為 的 根 基 。 它 指 引 人 們 不 斷 做 決 定 , 主 導 著 人 們 的 思 想 ( 王 恭 志 , 2000)。 由 此 可 見 , 信 念 對 人 們 的 影 響 相 當 深 遠 。

王 恭 志( 2000)引 述「 美 國 韋 伯 國 際 英 文 辭 典 」對「 belief」之 定 義 所 做 的 解 釋 , 可 具 體 分 為 :

( 一 ) 信 念 是 對 人 或 對 事 的 依 賴 、 信 心 或 相 信 之 意 志 的 陳 述 或 習 慣 。

( 二 ) 信 念 是 對 信 仰 、 真 理 所 真 正 信 服 的 程 度 。

( 三 ) 信 念 是 對 一 些 主 張 真 實 的 事 物 或 現 象 的 確 信 或 感 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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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信 念 是 對 一 些 真 實 性 所 做 立 即 的 確 信 或 感 覺 。

( 五 ) 信 念 是 對 主 義 、 觀 點 、 學 理 、 信 條 、 意 見 、 確 信 之 事 物 或 目 標 相 信 的 程 度 。

對 於 信 念 的 涵 義 , 有 學 者 將 其 視 為 一 種 心 理 狀 態 。 認 為 信 念 是 個 人 所 持 有 且 信 以 為 真 的 一 種 心 理 狀 態 或 態 度 , 此 一 心 理 狀 態 或 態 度 是 個 人 經 由 經 驗 的 建 構 , 對 某 些 人 、 事 、 物 或 情 境 的 真 假 、 好 壞 及 行 動 的 與 否 所 做 的 評 價 與 判 斷( 高 強 華,1992;湯 仁 燕,1993;潘 雅 芳,1996;林 進 材,1997;

蘇 冠 榮 , 1999; 廖 居 治 , 2000; 馮 雯 , 2002) 。

另 有 學 者 將 信 念 視 為 一 種 個 人 特 質 、 成 長 經 驗 與 所 處 環 境 交 互 作 用 後 對 某 種 事 物 或 命 題 產 生 一 種 完 全 接 納 或 認 同 的 思 想 或 態 度 , 此 種 思 想 或 態 度 一 部 分 為 人 們 所 知 覺 , 另 一 部 分 則 不 為 人 們 所 察 覺 ; 當 面 對 新 環 境 、 刺 激 或 個 體 被 要 求 提 出 自 己 的 想 法 時 , 其 信 念 即 在 個 人 言 行 當 中 , 有 意 無 意 的 表 現 出 來 並 被 個 體 所 察 覺( 顏 銘 志,1995;王 怡 甯,2000;王 恭 志,2000)。

莊 冠 威 與 王 恭 志 亦 從 心 理 學 的 、 哲 學 的 、 社 會 學 的 角 度 對 於 信 念 的 涵 義 來 加 以 探 討。莊 冠 威( 1998)從 心 理 的 角 度 而 言,「 信 念 」是 一 種 認 知 ; 從 社 會 學 的 角 度 而 言 , 「 信 念 」 是 意 識 重 塑 的 一 種 過 濾 器 ; 從 哲 學 角 度 而 言 是 關 懷 人 生 終 極 的 一 種 心 理 狀 態 。 王 恭 志 ( 2000) 從 哲 學 角 度 來 看 , 信 念 是 一 種 對 事 物 價 值 的 判 斷 , 信 念 的 內 容 有 真 假 對 錯 之 分 , 信 念 被 視 為 半 邏 輯 或 準 邏 輯 的 一 種 思 危 方 式。心 理 學 角 度 來 看,信 念 是 心 理 的 思 維 模 式,

信 念 受 到 先 前 經 驗 以 及 當 前 環 境 的 影 響 而 產 生 , 是 一 種 內 在 的 想 法 以 及 對 價 值 觀 的 判 斷 。 從 社 會 學 的 觀 點 來 看 , 信 念 是 指 人 們 在 社 會 的 文 化 因 素 與 經 濟 因 素 的 影 響 下 , 所 形 成 的 一 種 持 久 性 的 態 度 、 價 值 觀 以 及 意 識 形 態 。 然 而 這 種 持 久 性 的 態 度 、 價 值 觀 以 及 意 識 形 態 也 會 隨 著 社 會 的 變 遷 而 加 以 改 變 。

綜 合 以 上 研 究 可 知 , 信 念 是 指 一 種 內 心 的 想 法 , 對 某 一 命 題 或 事 物 信 以 為 真 且 堅 信 不 移 的 想 法 , 表 現 出 完 全 接 納 贊 同 的 態 度 , 並 且 會 受 到 先 前 經 驗 及 後 天 環 境 的 影 響 。 但 是 有 些 信 念 可 外 顯 於 行 為 , 有 些 可 藉 由 觀 察 或 言 談 推 測 而 得 。 信 念 是 引 導 個 人 思 考 與 行 為 的 準 則 , 我 們 也 可 以 說 信 念 是 個 人 自 小 到 大 所 經 歷 對 周 遭 人 事 物 的 看 法 之 經 驗 的 累 積 , 其 中 包 括 認 知 、 情 意 與 技 能 的 成 份 , 會 時 時 引 導 著 個 體 的 行 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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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學信念的涵義

教 師 對 於 自 己 在 教 學 時 的 角 色 任 務 、 學 生 的 特 性 、 學 生 應 如 何 學 習 、 課 程 教 學 目 標 所 在 、 教 學 策 略 的 使 用 、 評 量 方 式 的 實 施 等 均 有 自 己 的 想 法 及 主 觀 做 法 。 那 麼 , 什 麼 是 教 師 信 念 呢 ?

教 育 學 術 界 對 於 教 師 與 教 學 的 研 究,約 在 1970 年 代 發 生 研 究 焦 點 的 巨 大 轉 變 , 學 者 從 原 本 試 圖 詳 盡 分 析 教 師 外 顯 行 為 的 研 究 觀 點 , 轉 而 強 調 探 討 教 師 在 教 學 歷 程 中 的 內 在 心 理 層 面 與 認 知 的 歷 程( 蘇 冠 榮,1999)。教 學 信 念 的 研 究 因 而 萌 生 並 帶 動 一 股 研 究 風 潮 。 然 而 , 各 學 者 因 研 究 的 目 的 、 對 象、領 域、研 究 方 法 與 評 鑑 工 具 的 不 同,對 教 學 信 念 的 解 釋 也 有 所 不 同 。 且 教 學 信 念 一 詞 的 界 說 亦 眾 多 分 歧,諸 如 教 育 信 念、教 師 信 念、教 師 知 覺 、 教 學 取 向 、 教 學 型 態 、 教 師 觀 點 、 教 學 關 注 、 教 學 知 覺 與 思 考 、 教 學 態 度 等 。

張 毓 忠 ( 1998) 研 究 歸 納 出 教 師 教 學 信 念 有 三 :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能 教 學 的 信 念 、 實 施 教 學 之 信 念 、 評 量 的 信 念 、 教 室 與 科 技 實 驗 室 管 理 之 信 念 ; 林 清 財 ( 1989)亦 根 據 杜 威 的 想 法 將 教 師 的 教 學 信 念 分 為 (1)進 步 的 : 即 認 為 知 識 是 私 人 的,學 習 是 學 生 主 控 的,在 教 學 歷 程 中,教 師 是 獨 立 自 主 的 , (2)保 守 的:即 認 為 知 識 是 公 共 的,學 習 是 教 師 主 控 的,而 教 師 只 是 科 層 體 制 中 的 一 部 份 , 其 行 動 受 體 制 所 限 制 等 兩 種 取 向 ; 一 些 學 者 從 傳 統 取 向 與 進 步 取 向 探 討 教 師 的 教 學 信 念 , 主 張 傳 統 取 向 的 教 師 強 調 知 識 是 特 定 的 , 教 學 內 容 、 教 學 方 式 與 學 校 規 則 需 遵 從 教 育 當 局 的 規 定 , 師 生 關 係 維 持 疏 遠 而 正 式 的 關 係 , 教 學 注 重 一 致 性 的 課 程 與 行 為 , 不 因 學 生 的 個 別 差 異 而 有 所 區 別 。 進 步 取 向 的 教 師 則 強 調 知 識 是 不 確 定 的 、 可 變 的 , 學 校 課 程 應 配 合 學 生 的 生 活 經 驗 及 學 校 環 境 , 教 師 對 教 學 內 容 、 教 學 方 式 與 學 校 規 則 有 專 業 自 主 的 決 定 權 , 師 生 間 維 持 非 正 式 的 親 近 關 係 , 且 應 適 應 學 生 的 個 別 差 異 以 分 配 教 學 資 源 及 應 用 不 同 的 教 學 方 法 。 因 而 將 教 學 信 念 定 義 為 教 師 在 教 學 歷 程 中 , 對 教 學 歷 程 中 的 一 些 相 關 因 素 , 個 人 所 持 有 且 信 以 為 真 的 觀 點 ( 湯 仁 燕 , 1993; 顏 銘 志 , 1995; 廖 居 治 , 2000; 馮 雯 , 2002) 。 甄 曉 蘭 和 周 立 勳 ( 2001) 從 學 科 的 觀 點 研 究 國 小 教 師 自 然 科 學 的 教 學 信 念 , 將 自 然 科 學 教 學 信 念 區 分 為 「 知 識 與 學 習 」 、 「 教 學 任 務 」 、 「 教 學 歷 程 」 與 「 教 學 評 鑑 」 等 四 個 層 面 : 知 識 與 學 習 指 自 然 科 學 的 知 識 是 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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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 或 變 異 、 學 生 學 習 是 否 能 主 動 探 究 ; 教 學 任 務 指 在 自 然 科 教 學 過 程 中 依 賴 老 師 指 導 或 藉 由 問 題 探 究 讓 學 生 討 論 與 操 作 ; 教 學 歷 程 包 括 以 發 表 啟 發 的 方 式 鼓 勵 學 生 、 強 調 教 師 教 導 正 確 的 知 識 、 教 學 準 備 的 重 要 性 和 教 室 常 規 的 維 持 ; 教 學 評 量 強 調 紙 筆 評 量 或 多 元 評 量 ; 教 學 策 略 主 張 依 課 本 說 明 進 行 操 作 或 實 驗 ( 學 科 為 主 ) 或 讓 學 生 討 論 、 嘗 試 並 設 計 活 動 以 發 現 原 理

( 以 學 生 為 主 ) 。 因 此 , 他 們 認 為 自 然 科 學 教 學 信 念 是 指 教 師 對 自 然 科 學 學 科 知 識 的 本 質 、 教 學 的 任 務 、 如 何 有 效 進 行 教 學 與 學 習 的 看 法 。

教 師 在 教 學 歷 程 中 對 知 識 、 學 習 、 課 程 、 教 學 、 教 師 自 己 、 學 生 、 評 量 、 學 校 及 社 會 環 境 等 因 素 所 持 有 且 信 以 為 真 的 一 種 內 心 想 法 , 此 種 想 法 進 而 引 導 教 師 的 教 學 行 為 。

三、教學信念與教學行為

教 師 如 何 進 行 教 學 ? 如 何 傳 達 他 的 理 念 給 學 生 ? 這 一 個 實 施 的 歷 程 我 們 都 可 稱 之 為 教 學 行 為。各 學 者 對 教 學 行 為 的 內 涵 定 義 為 何 ? 以 下 分 述 之。

所 謂 教 學 , 是 教 導 者 針 對 受 教 者 所 設 計 的 一 套 傳 授 教 材 的 特 殊 形 式 , 其 中 包 含 了 對 教 學 的 目 標 、 內 容 、 程 序 、 方 法 、 資 源 、 學 生 參 與 等 的 統 整 決 定( 張 春 興,2001)。而 學 者 張 俊 紳( 2000)指 出 教 學 行 為 是 教 師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與 學 生 的 一 切 語 言 交 互 行 為,包 括:班 級 學 習 活 動 方 式、教 學 內 容 、 班 級 認 知 歷 程 、 教 學 形 式 、 教 學 互 動 方 式 、 學 生 對 教 師 教 學 的 感 受 程 度 。 然 則 , 在 學 校 情 境 、 甚 至 只 要 師 生 間 有 接 觸 , 不 管 是 語 言 行 為 或 非 語 言 行 為 , 例 如 , 肢 體 動 作 、 面 部 表 情 等 , 學 校 情 境 、 課 室 情 境 、 甚 至 是 在 社 會 情 境 中 發 生 的 , 這 些 行 為 都 對 學 生 是 有 影 響 的 , 所 以 非 語 言 的 交 互 行 為 也 應 屬 於 教 學 行 為 的 範 疇 。 總 而 言 之 , 教 學 行 為 是 指 教 師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與 學 生 的 一 切 語 言 和 非 語 言 的 交 互 行 為 , 包 括 對 教 學 的 目 標 、 內 容 、 程 序 、 方 法 策 略 、 資 源 、 學 生 參 與 等 的 統 整 決 定 、 班 級 學 習 活 動 方 式 、 班 級 認 知 歷 程 、 教 學 形 式 、 教 學 互 動 方 式 、 學 生 對 教 師 教 學 的 感 受 程 度 。

教 師 信 念 不 僅 影 響 著 教 師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的 思 考 、 判 斷 和 決 定 , 也 影 響 著 教 師 對 教 學 理 念 與 經 驗 的 詮 釋 及 個 人 的 教 學 行 為 ( 李 毓 清 、 楊 志 強 , 2000)。教 師 在 課 堂 上 所 表 現 的 一 切 語 言 和 非 語 言 的 交 互 行 為,包 括 對 教 學 的 目 標 、 內 容 、 程 序 、 方 法 策 略 、 資 源 、 學 生 參 與 等 的 統 整 決 定 、 班 級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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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 活 動 方 式 、 班 級 認 知 歷 程 、 教 學 形 式 、 教 學 互 動 方 式 、 學 生 對 教 師 教 學 的 感 受 程 度 等 等 皆 透 過 教 學 行 為 對 於 學 生 的 學 習 產 生 了 相 當 程 度 的 影 響 。

第三節 專門學科素養與基本能力

近 年 來 教 育 專 業 化 蔚 為 潮 流 後 , 「 教 師 需 要 具 備 什 麼 知 識 才 能 勝 任 教 學 工 作 」 的 課 題 , 再 度 引 起 學 者 與 大 眾 們 的 關 心 , 一 般 認 為 構 成 專 業 的 條 件 , 需 有 一 套 完 整 的 知 識 體 系 ( 孫 耀 永 , 1998) 。 專 業 能 力 是 指 從 事 專 業 工 作 時 所 需 的 能 力 。 專 業 能 力 不 僅 包 括 個 人 在 認 知 、 情 意 、 技 能 上 的 具 體 表 現 水 準 , 而 且 還 牽 涉 個 人 的 工 作 角 色 或 職 務 上 的 需 求 。 因 此 ,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能 力 乃 是 教 師 從 事 教 學 工 作 時 所 應 具 備 的 專 業 能 力 。 一 般 來 說 「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能 力 」 常 和 「 教 師 教 學 素 養 」 、 「 教 師 教 學 基 本 能 力 」 、 「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知 能 」 等 名 詞 互 相 通 用 , 其 差 別 在 對 教 師 教 學 專 業 內 涵 是 採 取 廣 義 或 狹 義 的 看 法 。 劉 邦 珧 ( 2004) 指 出 教 師 專 業 能 力 應 可 概 略 畫 分 為 : 1.

教 師 專 業 態 度 與 專 業 倫 理 。 2.教 師 教 學 專 業 能 力 , 例 如 專 門 學 科 知 識 、 課 程 設 計 編 選、教 學 實 施、評 量 能 力 … 等 等。3.教 學 行 政 處 理 能 力。4.班 級 經 營 與 教 室 管 理 能 力 。

研 究 者 研 究 的 對 象 為 國 小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教 師 , 因 此 將 針 對 國 小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做 探 討 , 期 從 文 獻 中 歸 納 出 自 然 科 教 師 應 具 備 之 素 養 與 能 力 。

學 生 對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課 程 學 習 成 就 的 好 壞 , 教 師 的 教 學 信 念 與 專 門 學 科 素 養 是 相 當 關 鍵 的 因 素 之 一 , 教 師 該 具 備 哪 些 專 業 能 力 才 能 培 養 出 具 備 科 學 素 養 的 國 民 乃 是 科 學 教 育 的 重 要 目 標 。

一、科學素養的意涵

有 關 「 素 養 」( literacy) 一 詞 原 本 是 指 「 具 備 讀 和 寫 的 能 力 」, 但 隨 著 時 代 的 演 進,目 前 已 泛 指「 能 掌 握 文 化 上 重 要 資 訊 的 過 程 」,或 是「 能 自 由 且 廣 泛 地 解 讀 所 選 擇 的 知 識 和 訊 息 」。 從 現 今 素 養 的 定 義 來 看 「 科 學 素 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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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提 倡 , 無 非 是 希 望 生 活 在 科 技 時 代 的 人 們 , 都 能 對 科 學 和 技 學 具 備 基 本 的 知 識,進 而 有 利 用 它 們 的 能 力。簡 單 地 說,只 要「 對 科 學 本 身 」以 及「 有 關 科 學 的 應 用 」 有 初 步 認 識 的 人 , 就 具 備 了 所 謂 的 「 科 學 素 養 」。

培 養 具 備「 科 學 素 養 」( scientific literacy)的 現 代 公 民 是 當 今 科 學 教 育 的 主 要 目 標 之 一、。我 國 雖 然 在 1975 年 國 民 小 學 自 然 科 課 程 標 準 之 總 目 標 裡 以 明 文 出 現「 養 成 具 有 科 學 素 養 的 公 民 」的 敘 述( 教 育 部,1975),但 直 到 1985 年 和 1995 年 , 國 、 高 中 才 分 別 將 「 科 學 素 養 」 一 詞 納 入 理 化 課 程 標 準 的 目 標 中( 教 育 部,1985,1995)。在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 學 習 領 域 的 課 程 綱 要 指 出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的 學 習 , 在 於 提 升 國 民 的 科 學 素 養 』。而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改 革 的 科 學 素 養,是 指 過 程 技 能、科 學 本 質、思 考 智 能、科 學 認 知、科 學 態 度 和 科 學 應 用( 教 育 部,1998)。所 以 現 今 的 科 學 教 育 在 重 視 科 學 概 念、科 學 方 法、科 學 態 度 之 外,也 特 別 加 入『 科 學 本 質 』 的 探 討 。 而 科 學 素 養 所 涵 蓋 的 範 圍 並 不 是 只 有 知 識 、 過 程 和 技 能 而 已 , 它 還 包 括 認 識 科 學 與 社 會 的 關 聯 、 科 學 的 歷 史 、 科 學 的 倫 理 , 以 及 對 科 學 的 鑑 賞 ( appreciation) … 等 等 。

綜 合 各 家 學 者 對 於 「 具 有 科 學 素 養 的 國 民 」 之 特 徵 看 法 如 下 :

楊 龍 立 ( 1995) 回 顧 自 然 課 程 的 發 展 , 指 出 1960 年 以 前 自 然 課 注 重 自 然 世 界 的 理 解,偏 重 科 學 知 識 的 學 習,此 時 連 實 驗 活 動 也 不 多。1960 年 代 西 方 出 現 的 科 學 教 育 改 革 運 動,轉 而 注 重 科 學 知 識 的 結 構 化、過 程 技 能、

實 作 經 驗 及 發 現 教 學 法 , 到 1970 年 代 科 學 教 育 界 開 始 逐 漸 提 倡 「 科 學 素 養 」。

陳 中 德( 2002)研 究 指 出 1.對 科 學 的 本 質 充 分 的 瞭 解 2.表 現 出 對 社 會、

科 學 、 技 學 有 關 議 題 的 興 趣 3.具 有 擴 展 科 學 興 趣 與 知 識 的 能 力 。

石 明 卿( 2001)整 理 各 學 者 之 研 究 得 到:1.培 養 具 有 科 學 素 養 的 公 民 , 是 科 學 教 育 的 最 終 目 標 , 而 對 所 謂 「 科 學 素 養 」 的 詮 釋 , 則 會 因 社 會 的 需 求、對 科 學 本 質 的 闡 釋 不 同 及 科 技 的 發 展 等 等 因 素,而 產 生 差 異。2.Deboer

( 1991) 整 理 文 獻 結 果 發 現 , 最 常 被 提 到 與 「 科 學 素 養 」 有 關 的 概 念 有 : 科 學 與 社 會 的 關 係 、 科 學 倫 理 方 面 、 科 學 的 本 質 、 科 學 的 概 念 與 知 識 、 科 學 與 技 術、科 學 與 人 性 等。3.因 STS 的 興 起,具 有 科 學 素 養 的 公 民 指 能 了 解 科 學 、 技 學 與 社 會 的 交 互 作 用 , 同 時 運 用 這 一 些 知 識 以 解 決 個 人 、 社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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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日 常 生 活 的 問 題 。

張 玉 山 ( 2001) 指 出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的 目 的 在 培 養 國 民 的 科 學 素 養 , 重 視 開 放 架 構 和 專 題 本 位 的 方 法 , 強 調 首 腦 並 用 、 活 動 導 向 、 設 計 與 製 作 兼 顧、知 能 與 態 度 並 重 的 學 習。此 外,1993 年 的 課 程 將 年 級 做 為 分 段 目 標 的 單 位 , 而 九 年 一 貫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 則 將 國 小 階 段 分 成 三 階 段 , 教 學 目 標 的 達 成 與 否 , 則 視 教 學 是 否 符 合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的 表 現 情 形 而 定 。 故 1993 年 課 程 著 重 於 對 自 然 現 象 的 了 解 , 強 調 自 然 科 學 的 完 整 知 識 體 系 ; 而 九 年 一 貫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係 以 學 生 為 主 體 , 以 個 人 或 小 組 合 作 的 學 習 模 式 , 以 解 決 問 題 策 略 為 中 心 等 多 元 的 方 式 進 行 教 學 , 以 培 養 具 科 學 素 養 的 現 代 國 民 。

洪 文 東 ( 1996) 指 出 因 應 時 代 、 文 化 、 社 會 的 演 變 , 科 學 教 育 的 教 育 目 標 與 發 展 趨 勢 , 由 早 期 的 以 培 養 科 學 家 為 標 的 , 轉 變 成 注 重 全 民 科 學 素 養 ; 而 培 養 全 民 科 學 素 養 的 第 一 要 義 就 是 在 了 解 科 學 的 本 質 。 培 養 學 習 者 對 於 科 學 本 質 的 理 解 , 可 以 進 一 步 促 進 學 習 者 對 於 科 學 內 容 的 學 習 、 促 進 對 科 學 知 識 的 理 解 、 提 昇 對 於 科 學 學 習 的 興 趣 、 改 進 對 於 科 學 的 判 斷 、 促 進 科 學 教 學 的 多 元 化 發 展 。

從 科 學 素 養 定 義 的 擴 大 , 至 少 具 有 下 列 兩 項 意 涵 :( 1) 科 學 素 養 的 向 度 和 內 容 是 隨 著 時 代 和 科 學 的 演 進 而 改 變 的 , 所 以 整 體 而 言 , 科 學 素 養 培 育 的 過 程 是 動 態 的 ;( 2) 相 形 之 下 , 科 學 教 育 所 要 傳 達 的 科 學 素 養 將 涵蓋 更 多 的 內 容 , 如 此 便 增 加 了 培 育 上 的 複 雜 度 。 然 而 , 從 學 習 主 體 性 來 看 , 義 務 教 育 中 的 科 學 教 育 之 主 旨 在 提 供 每 個 人 都 具 備 基 礎 的 科 學 認 知 能 力 , 建 立 學 習 者 對 科 學 的 基 本 態 度 和 價 值 。 也 就 是 說 , 此 一 階 段 的 培 育 往 往 影 響 日 後 學 習 者 對 科 學 所 採 取 的 態 度 和 定 位 , 是 形 塑 學 習 者 學 習 科 學 之 主 體 性 的 重 要 關 鍵 。 而 義 務 教 育 之 後 , 學 習 者 由 於 自 己 的 目 標 和 興 趣 的 關 係 , 選 擇 繼 續 接 受 不 同 的 教 育 途 徑 , 因 此 科 學 對 每 個 人 生 活 上 的 意 義 自 然 就 不 盡 相 同 , 科 學 素 養 的 養 成 也 就 有 程 度 上 的 深 淺 差 別 。

從 事 科 學 教 育 的 教 師 本 身 將 會 是 培 育 學 生 科 學 素 養 的 重 要 關 鍵 , 因 為 教 師 對 科 學 的 認 識 和 信 念 , 以 及 教 學 所 偏 重 的 科 學 素 養 面 向 , 都 可 能 會 直 接 或 間 接 地 就 主 導 了 學 習 者 對 科 學 的 認 知 、 態 度 和 價 值 觀 。

對 從 事 科 學 教 育 工 作 者 來 說 , 提 供 給 學 生 的 科 學 學 習 不 但 要 超 越 「 名

數據

圖  次
表 3-2-2:「 國 小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教 師 教 學 現 況 調 查 表 」 之 信 度 係 數   分 量 表   向 度   α 值   教 師 教 學 信 念   .8645  學 生 學 習 信 念   .8672 教 學 信 念   總 量 表   .8780  教 學 行 為   總 量 表   .8840  (一)教師基本資料(第一部份)  1.個 人 變 項  欲 了 解 擔 任 台 東 縣 國 小 自 然 科 老 師 其 性 別 比 例 、 教 學 年 資 與 教
表 4-1-1: 背 景 變 項 之 次 數 分 配 表   變 項   次       數   百 分 比 
  ( 1) 男 : 102( 人 )   50.3( % )   性 別   ( 2) 女 : 101  49.7.0  ( 1) 3 年 以 下 : 15  7.4  ( 2) 4∼ 6 年 : 44  21.8  ( 3) 7∼ 10 年 : 44  21.8 教 學 年 資   ( 4) 10 年 以 上 : 100  49.0  ( 1) 師 專 畢 業 : 13  6.4  ( 2)
表 4-2-1: 教 學 信 念 總 分 之 次 數 分 配 表   分 數   人 數   百 分 比   累 積 人 數   累 積 百 分 比   51.00  52.00  53.00  56.00  58.00  60.00  61.00  62.00  63.00  64.00  65.00  66.00  67.00  68.00  69.00  70.00  71.00  72.00  73.00  74.00  75.00  76.00  77.00  78.00  79.00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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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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