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教 育 部 於 民 國 八 十 七 年 頒 佈「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總 綱 」,內 容 包 括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改 革 之 基 本 觀 念 、 課 程 目 標 、 應 培 養 之 基 本 能 力 、 課 程 學 習 領 域 、 實 施 要 點 以 及 內 涵 特 色 等 其 教 育 之 目 的 以 培 養 人 民 健 全 之 人 格 、 民 主 素 養 、 人 文 涵 養 、 強 健 體 魄 及 思 考 、 判 斷 與 創 造 能 力 , 使 其 具 有 國 家 意 識 與 國 際 視 野 之 現 代 國 民 。
跨 世 紀 的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應 培 養 具 備 人 本 情 懷 、 統 整 能 力 、 鄉 土 與 國 際 意 識 , 以 及 能 進 行 終 身 學 習 之 健 全 國 民 。 故 對 於 課 程 的 安 排 , 則 以 個 體 的 發 展 、 社 會 文 化 及 自 然 環 境 等 三 個 面 向 為 主 軸 , 並 區 分 為 語 文 、 健 康 與 體 育 、 社 會 、 藝 術 與 人 文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及 綜 合 活 動 等 七 大 學 習 領 域 。 其 中 學 習 領 域 為 學 生 學 習 之 主 要 內 容 , 而 非 學 科 名 稱 , 各 學 習 領 域 得 依 學 生 性 向 、 地 區 需 求 及 學 校 環 境 特 色 , 提 供 選 修 課 程 。 統 整 領 域 的 合 科 教 學 取 代 分 科 教 學 、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提 供 學 校 及 教 師 更 多 彈 性 教 學 的 自 主 空 間 , 配 合 學 生 的 學 習 需 要 設 計 教 材 及 教 學 活 動 以 減 少 對 教 科 書 的 依 賴 , 充 分 且 完 整 的 結 合 課 程 教 學 與 評 量 , 各 層 級 分 工 的 課 程 行 政 措 施 取 代 中 央 集 權 式 的 課 程 統 治 等 。
一、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課程綱要概述
綱 要 內 容 包 括 基 本 理 念 、 課 程 目 標 、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與 十 大 基 本 能 力 之 關 係 、 實 施 要 點 ( 分 為 教 材 編 選 、 教 學 實 施 、 教 學 方 法 、 教 學 評 量 等 四 項
說 明 )以 及 附 錄( 教 材 內 容 要 項、次 主 題 之 細 目、學 校 本 位 課 程 設 計 等 )。
(一)基本理念
人 類 觀 察 自 然 , 並 且 研 究 各 種 現 象 變 化 的 道 理 , 於 是 產 生 科 學 ; 同 時 對 其 巧 妙 的 應 用 , 以 適 應 環 境 , 改 善 生 活 , 於 是 乃 有 技 術 。 認 知 自 然 的 現 象 和 自 然 的 演 變 規 則 , 使 我 們 能 應 用 自 然 運 作 的 原 理 , 於 是 就 有 了 各 種 的 創 造 發 明。透 過 科 學 技 術 的 進 步,人 類 善 用 機 具、材 料 、 方 法 、 知 識 和 創 意 等 資 源 , 增 強 自 己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氣 象 預 報 讓 我 們 減 少 損 失 ; 食 品 的 加 工 與 保 存 讓 我 們 享 受 了 美 味 , 這 些 都 是 科 學 與 技 術 對 我 們 生 活 的 種 種 影 響 。 學 習 科 學 , 讓 我 們 學 會 如 何 去 進 行 探 究 活 動 ; 學 會 觀 察 、 詢 問 、 規 劃 、 實 驗 、 歸 納 、 研 判 , 也 培 養 出 批 判 、 創 造 等 各 種 能 力 。
自 然 、 科 學 、 技 術 三 者 是 一 脈 相 連 , 前 後 貫 通 的 , 我 們 對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的 學 習 應 有 四 點 基 本 的 認 識 : 1.應 為 國 民 教 育 必 須 的 基 本 課 程 。 2.以 探 究 及 實 作 的 方 式 來 進 行 , 強 調 手 腦 並 用 、 活 動 導 向 、 設 計 與 製 作 兼 顧 、 知 能 與 態 度 並 重 。 3.應 該 培 養 國 民 的 科 學 精 神 及 素 養 。 4.以 學 習 者 的 活 動 為 主 體 , 重 視 開 放 架 構 和 專 題 本 位 的 方 法 。
(二)課程目標
1.培 養 探 索 的 興 趣 與 熱 忱 , 並 養 成 主 動 學 習 的 習 慣 。
2.學 習 科 學 與 技 術 的 探 究 方 法 及 其 基 本 知 能 , 並 能 應 用 於 當 前 和 未 來 的 生 活 。
3.培 養 愛 護 環 境 、 珍 惜 資 源 及 尊 重 生 命 的 態 度 。 4.培 養 與 人 溝 通 表 達 、 團 隊 合 作 及 和 諧 相 處 的 能 力 。 5.培 養 獨 立 思 考 、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並 激 發 創 造 潛 能 。 6.察 覺 和 試 探 人 與 科 技 的 互 動 關 係 。
(三)分段能力指標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的 主 要 目 標 可 說 是 在 於 提 升 國 民 的 科 學 與 科 技 素 養 , 依 其 屬 性 和 層 次 來 分 類 。 學 生 在 學 習 各 階 段 所 應 得 之 能
力 為 : 1.過 程 技 能 。 2.科 學 與 技 術 認 知 。 3.科 學 本 質 。 4.科 技 的 發 展 5.
科 學 態 度。6.思 考 智 能。7.科 學 應 用。8.設 計 與 製 作。在 設 計 教 學 活 動 時 , 宜 依 指 標 所 提 示 基 準 , 於 教 學 中 達 成 。
(四)分段能力指標與十大基本能力的關係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的 學 習 在 於 經 由 適 當 的 教 材 內 容 與 探 究 活 動 中 , 獲 得 科 學 與 科 技 素 養 的 增 進 。 而 科 學 素 養 的 增 進 , 即 等 同 於 促 進 課 程 目 標 所 揭 示 之 「 基 本 能 力 」 的 培 養 。
(五)實施要領
1.教 材 編 選( 1)學 習 領 域 將 相 關 的 科 學 知 識 放 在 一 起 做「 統 整 性 的 編 組 」。
( 2) 以 學 生 為 學 習 活 動 主 題 的 教 學 模 組 教 材 設 計 。
( 3)教 材 設 計 結 合 科 學、技 學 和 社 會,並 以 生 活 為 重 心 設 計 。
( 4)教 材 組 織 可 依 生 活 議 題、學 科 概 念 展 延、基 本 概 念、自 然 現 象 的 表 徵 等 來 選 材 。
( 5)教 材 編 選 時 融 入 科 學 史 資 料,使 學 生 得 以 藉 助 科 學 發 現 過 程 之 了 解 , 體 會 科 學 本 質 及 科 學 探 究 的 方 法 和 精 神 。 2.教 學 方 法
( 1) 以 學 生 學 習 活 動 為 主 題 。
( 2) 學 習 領 域 之 實 施 應 以 統 整 教 學 為 原 則 。
( 3) 教 學 目 標 轉 化 以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方 式 敘 寫 。
( 4)教 學 應 透 過 科 學 性 探 究 活 動,依 解 決 問 題 流 程 進 行 設 計 , 教 學 活 動 盡 量 採 用 分 工 合 作 的 模 式 來 進 行 。
3.評 量 方 面
( 1)評 量 方 法 應 採 多 元 化 方 式 如 口 頭 詢 問、實 驗 報 告、專 題 報 告 … 等 等 方 式 進 行,並 具 有 引 發 學 生 反 省 思 考 的 功 能 及 意 義 。
( 2)教 學 評 量 應 以 課 程 目 標 為 依 歸,考 察 學 生 是 否 習 得 各 階 段 之 基 本 能 力 即 學 習 進 度 。
( 3) 除 由 教 師 考 評 之 外 , 得 輔 以 學 生 自 評 及 互 評 來 完 成 。
( 4) 注 重 教 師 自 我 教 學 評 鑑 的 工 作 。
4.教 學 實 施
( 1)教 師 宜 對 各 項 教 學 活 動 擬 定 教 學 計 畫,使 教 學 得 以 在 有 目 標 規 劃 下 循 序 漸 進 的 進 行 。
( 2)教 師 宜 設 計 及 經 營 學 習 的 環 境,使 學 生 有 時 間、空 間 從 事 學 習 活 動 。
( 3)運 用 學 校、社 區 或 校 外 自 然 環 境,提 供 學 生 各 種 可 供 學 習 的 資 源 。 利 用 各 種 教 學 媒 體 與 資 源 來 進 行 教 學 。
( 4)廣 泛 運 用 各 種 教 學 策 略 及 適 當 的 教 學 方 法,以 提 升 學 生 對 本 領 域 的 學 習 興 趣 。
( 5)教 師 應 參 酌 學 生 的 學 習 能 力,調 整 其 教 材 教 法。並 顧 到 學 生 個 別 差 異 , 給 予 適 當 的 輔 導 。
綜 觀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之 教 學 是 以 探 究 及 實 作 的 方 式 來 進 行 , 強 調 手 腦 並 用 、 活 動 導 向 、 設 計 與 製 作 兼 顧 、 知 能 與 態 度 並 重 。 在 學 習 的 過 程 中 以 學 習 者 的 活 動 為 主 體 , 重 視 開 放 架 構 和 專 題 本 位 的 方 法 , 來 培 養 國 民 科 學 與 技 術 的 精 神 及 素 養 , 給 學 生 一 些 帶 得 走 的 科 學 基 本 能 力 。 整 個 課 程 的 構 想 與 理 念 非 常 注 重 學 習 過 程 的 經 驗 累 積 ( 過 程 技 能 ) 與 科 學 態 度 的 培 育 。
二、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課程之特色與教材教法
劉 偉 哲 ( 2003) 認 為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 領 域 有 以 下 的 特 色 : 1.課 程 的 鬆 綁 , 給 與 學 校 與 教 學 者 較 大 的 自 主 性 與 彈 性 , 卻 也 考 驗 教 學 者 的 自 主 能 力 與 科 學 素 養 。 2.強 調 基 本 能 力 的 培 養 , 知 識 必 須 統 整 在 生 活 變 化 的 脈 絡 之 中 , 現 行 的 概 念 、 態 度 、 方 法 模 式 的 課 程 也 能 被 包 含 在 內 。 3.注 重 協 同 教 學 , 以 不 同 專 長 的 教 師 組 成 教 學 群 進 行 協 同 教 學 , 並 善 用 社 區 資 源 。 4.落 實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 賦 予 學 校 自 主 權 , 考 量 社 區 與 環 境 的 差 異 與 需 求 , 發 展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 5.融 入 環 保 、 資 訊 、 兩 性 、 人 權 、 生 涯 發 展 、 家 政 等 六 大 議 題 。 6.善 用 教 學 媒 體 , 例 如 網 路 、 影 片 等 等
石 明 卿( 2001)以「 九 年 一 貫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學 習 領 域 」和 原 有 的「 國 民 小 學 自 然 科 學 課 程 」 的 內 涵 互 相 比 較 : 1.強 調 課 程 、 學 科 與 學 習 領 域 統 整 的 精 神。2.以 能 力 指 標 作 為 教 材 發 展 及 教 學 活 動 設 計 之 重 要 參 考。3.以 學
生 為 學 習 主 體 , 以 生 活 經 驗 為 學 習 重 心 , 以 環 境 議 題 為 主 題 的 學 習 。 4.重 視 教 師 的 專 業 自 主。5.強 調 合 作 的 團 隊。6.重 視 多 元 的 教 學 場 埸 與 社 區 教 學 資 源 的 運 用 。
陳 伯 璋( 1999)指 出 本 次 課 程 改 革 反 映 了 五 項 重 要 理 念:1.學 校 本 位 : 以 學 校 為 中 心 發 展 具 有 學 校 特 色 與 意 義 的 課 程 。 2.課 程 統 整 : 以 統 整 課 程 取 代 分 科 教 學 。 3.空 白 課 程 : 提 供 教 師 專 業 自 主 的 彈 性 教 學 時 間 與 空 間 。 4.能 力 本 位:課 程 的 核 心 是 基 本 能 力 的 培 養。5.績 效 責 任:訂 定 學 力 指 標 作 為 學 校 及 教 師 的 績 效 責 任 。
方 德 隆 ( 1999) 提 出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設 計 的 四 大 重 點 : 1.以 培 養 現 代 國 民 所 需 的 基 本 能 力 為 課 程 設 計 的 核 心 架 構 。 2.以 學 習 領 域 合 科 教 學 進 行 取 代 分 科 教 學。3.提 供 學 校 及 教 師 更 多 彈 性 教 學 空 間。4.降 低 上 課 時 數 減 輕 學 生 負 擔 。
盧 秀 琴 ( 2001) 指 出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特 色 有 以 下 數 點 : 1.重 視 學 校 本 位 發 展。2.落 實 教 師 的 專 業 自 主。3.教 學 的 內 容 與 形 式 可 由 各 校 自 行 發 展 。 4.重 視 課 程 的 統 整 。 5.明 定 彈 性 課 程 的 教 學 時 數 。 6.強 調 基 本 能 力 的 培 養 。 7.以 學 力 指 標 進 行 評 鑑 。
陳 中 德 ( 2002) 指 出 編 輯 九 年 一 貫 教 科 書 時 , 仍 應 維 持 學 科 的 完 整 性 與 系 統 性,注 重 知 識 的 統 整、內 容 的 統 整、概 念 的 統 整 及 生 活 議 題 的 統 整 ,
「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 之 內 容 向 度 分 述 如 下 :
( 一 ) 教 材 方 面
1.以 「 合 科 教 學 」 課 程 為 主 。 2.注 重 國 中 小 教 材 編 輯 的 連 貫 性 。 3.「 教 科 書 」 非 唯 一 教 材 。
4.多 元 教 材 來 源 ( 包 含 各 地 鄉 土 教 材 、 教 師 補 充 教 材 等 ) 。
( 二 ) 教 材 選 編
1.提 供 教 師 自 主 選 編 的 彈 性 。 2.提 供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的 發 展 。
3.各 校 成 立 「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 來 負 責 課 程 選 編 。
( 三 ) 研 討 議 題
1.加 入 跨 科 目 的 環 境 、 資 訊 、 兩 性 等 社 會 議 題 。
2.強 調 科 學 、 技 學 和 社 會 (STS)的 交 互 作 用 。 3.加 入 科 學 史 和 科 學 本 質 的 相 關 內 容 。
( 四 ) 教 材 結 構
1.以 生 活 的 問 題 為 結 構 中 心 。 2.以 解 決 問 題 的 活 動 來 進 行 學 習 。
3.「 大 單 元 」 或 「 主 題 統 整 」 等 方 式 進 行 教 學 。 4.教 材 編 輯 適 合 進 行 「 班 群 教 學 」 。
( 五 ) 教 學 方 法
1.以 學 生 活 動 為 主 體 , 由 「 實 作 中 」 來 進 行 學 習 。 2.以 「 小 組 活 動 、 個 人 負 責 」 , 注 重 「 合 作 學 習 」 。 3.以 「 探 究 」 為 學 習 活 動 。
( 六 ) 教 學 目 標
以 基 本 能 力 的 培 養 為 目 標 。
為 達 成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領 域 的 實 施 , 教 師 們 應 增 加 能 力 分 述 如 下 :
( 一 ) 課 程 設 計 : 認 識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並 加 以 實 施 之 能 力 。
( 二 ) 課 程 內 容:能 統 整 本 領 域 和 其 他 領 域 教 學 內 容 及 與 其 他 教 師 協 同 教 學 的 能 力 。
( 三 ) 科 目 節 數:彈 性 時 間 的 增 加,教 師 必 須 具 備 設 計 主 題 教 學 活 動 之 能 力 。
( 四 ) 教 材 編 選:選 用 符 合 學 校 地 區、學 生 特 質 與 需 求 的 教 材,或 自 行 編 輯 、 設 計 合 適 的 教 科 用 書 和 教 材 的 能 力 。
( 五 ) 教 材 實 施:具 備 擬 定 學 年 課 程 實 施 計 畫、主 題 教 學 計 畫 等 等 能 力 , 並 按 照 設 計 內 容 實 施 教 學 的 能 力 。
( 五 ) 教 材 實 施:具 備 擬 定 學 年 課 程 實 施 計 畫、主 題 教 學 計 畫 等 等 能 力 , 並 按 照 設 計 內 容 實 施 教 學 的 能 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