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目的
當家庭用戶進入寬頻網路時,所具備的是源於電話撥接的經驗,因此,
DSL 商品對於家庭用戶吸引力是空前,但也造成許多認知的困難。DSL 的 吸引力來自於網路供應商及軟體商開發可以讓市場快速擴張的應用,例 如:網路電話、網路即時通訊、IPTV、VOD 等,並且編織這些應用對日 常生活帶來的重大改變,甚至可能對國家的經濟發展具有正面意義,例 如:以網路為基礎的線上遊戲,已成為南韓主要的出口產業之一,且產值 逐年增加 (Song, 2004),其成功部份歸因於寬頻網路的發展。因此,各國 政府紛紛推動各種網路基礎建設及網路應用更新計畫。例如:新加坡在 2003 年所推動的 Infocomm21,日本由「e-Japan 計畫」演變至現今的「u-Japan 計畫」,我國現在推動的「M 台灣計畫」,韓國所推動的「e-Korea 計畫」
等(見表1-2)。
但這些寬頻計畫的基本假設是家庭用戶會進入寬頻市場,否則提出再 多願景也無益。由於家庭用戶的進入意願主要看該商品所帶來的效用
(utility,以 U 代表)是否高於其願支付的價格(wiliness to pay,以 W 代 表)。如果該商品的效用低於家庭用戶願支付價格,這項商品將會無法出 售。如果以商品的價格為家庭用戶願意支付的價格的近似變數,則當該商 品的效用高於其市場價格時,消費者有需求時,就會買入該項商品。因此,
要販售的商品,其市場價格(price,以 P 代表)必須小於或等於消費者願 意支付的費用,而且要低於其效用(見公式1)(Brynjolfsson & Kemerer, 1996;
Gallaugher & Wang, 2002)。
P ≤ W ≤ U
(公式 1) 發展階段不同,以Hurlimann & Suter (2005) 針對世界各國寬頻滲透率,所 提出的寬頻發展階段為例(見圖1-2),南韓領先各國,處於成熟期;台灣、但DSL 價格與其商品特色的關係並非長久不變,外在力量如市場競爭 及政策會打破原本價格與商品特色之間的靜態平衡關係,進而左右家庭用 戶在DSL 選擇性多寡,所以,本研究的第二個研究目的即分析寬頻的政策 與市場,對DSL 商品特色多元化(由於名詞過長,簡潔起見,在後續可能 以DSL 多元化交替使用)造成何種影響。
表 1–2 亞太主要國家寬頻計畫
計畫名稱 主要項目
新加坡 Infocomm21 資訊通訊產業的樞紐
企業上網 政府上網 國民上網
資訊通訊人力資本
有利企業和消費者的環境
日本 u-Japan Ubiquitous 的網路整備
ICT 活用的深化 利用環境之整備
台灣 M 台灣 寬頻管道建置分項計畫
行動台灣應用推動分項計畫
韓國 e-Korea 推動電子化政府
協調建立資訊基礎環境
發展韓國IT 產業
促進民間創新應用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圖 1-2 寬頻發展階段
資料來源:(Hurlimann & Suter,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