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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範圍及其限制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範圍及其限制

第五章說故事在閱讀教學上的應用、第六章演故事在閱讀教學上的應用、第 七章相關理論建構實踐應用的場域,都得配合情境處理,所以要運用到社會學方 法。所謂「社會學方法,在此專指研究語文現象或以語文形式存在的事物所內蘊 的社會背景方法……它的有效性已不是靠『觀察、調查、實驗』等方式來保證,

而是靠『解析』文本的功力以及從文本中萃取自己所要的證據」,「這樣的社會學 已可稱之為『文本社會學』。它包含兩個層面:一是解析語文現象或以語文形式 存在的事物是如何的被社會現實所促成;-是解析語文現象或以語文形式存在的 事物又是如何的反應了社會現實。」(周慶華,2004a:87-89)而上述的課題在

「冀其發生」的前提下,都會跟這兩個層面相呼應。

據周慶華在《語文研究法》一書中對所列舉的各項研究方法可知,每種研究 方法都有它的侷限,無法完全顧及研究對象的每個層面。(周慶華,2004a)因此,

只能儘量以各種研究方法互相搭配,以便使我的論述能夠順利進行!

第三節 研究範圍及其限制

根據上述,本研究的範圍劃定是:說演故事、閱讀教學的課題、說故事在閱 讀教學上的應用、演故事在閱讀教學上的應用、相關理論建構實踐應用的場域,

這些都是我所要處理的。茲將其分述如下:

說演故事:故事藉由「說」將故事裡的情節傳達到聽者耳裡,可見傳遞者所 處位置的重要性。當我們說故事時,不僅是說故事裡的文字,更重要的是體會主

兩~四歲 五~六歲 八歲 十歲 因果關係 單一情節 加入反應迴響 情節緊密

圖1-2-2 兒童故事基架圖

角的經歷,再經由聲調適切地傳達出劇情曲折的變化,使一層不變的文字,活生 生的呈現在聽者的心目中,且能深深影響聽者的心靈。故事另一層次的提升是加 入「演」的成分,兒童自小就會玩辦家家酒遊戲,扮演對學生來說其實是已具有 的能力,配合學習目標、按照兒童的能力發展、興趣和生活經驗,透過肢體伸展、

語言聲音的表達等親身經歷而設計的課程,一定能深得學生的喜愛。(黃郇瑛,

2005:14)

閱讀教學的課題:這裡所謂的閱讀教學題材是文字故事書,所以漫畫書就不 在我的討論範圍內。文字故事書一般所指的讀者是八至十二歲左右的學生,因為 這個年齡層的學生學會的字越來越多,生活領域也從家庭逐漸走向學校甚至社 區,生活從單純變成多采多姿;智力、理解力和從前大有不同,故事書的選材也 從單一情節轉變成複雜情節。其實,這階段的孩子更需要藉故事書來自我學習、

逐漸成長,這樣的改變與學生心理發展有重大的關係。因為符合他們的發展,才 能適時提供他們感興趣或必要的經驗。這年齡的學生主要發展是尋求獨立,團體 的友誼及互動,是非善惡、價值觀的判斷能力,建立模仿學習的偶像及更豐富的 想像力、創造力及解決問題的能力。文字故事書也有許多類型,不同的類型有不 同的趣味與文學特性,因此對於這年齡的學生閱讀教學選材不得不特別重視!

(林玉体,1999:37-103)

說故事在閱讀教學上的應用:說故事時,大聲的念給學生聽,孩子自然對字 的音和形產生印象,甚至不自覺中認得不少的文字,進而激發孩子閱讀的興趣,

養成閱讀的習慣。當面對的是年齡較大的學生時,老師不妨將其中精采的部分唸 給全班聽,鼓勵學生自己去閱讀,再跟學生討論故事的內容,引導學生提出自己 的看法或讓學生去預測故事內容,讓他們多方想像也是不錯的作法。(同上,

1999:105-133)

演故事在閱讀教學上的應用:演的形式多樣化,黃郇瑛表示:她和一位朋友 聊到小時候的學習經驗,問她還記不記得小時候學華文時讀過的課文,對方想了 想說都忘光了,只記得學過孟母三遷的故事。再問她為何仍記得,她說:「當時 老師讓我們用演的,大家分組,從劇本到演出,每個人都很投入,絞緊腦汁想辦

法演出各種不同的版本,現代版的、古代版的、連超時空版的都出現,大家玩得 很高興。我還記得我演的是孟母……」聽到朋友那一次的經驗,再次印證,當戲 劇元素適切的融入學習活動,特別是語言的學習,不但可以將抽象的文字變成能 感動的具體經驗,把學習的內容記得更清楚。尤其透過「扮演」了解文學作品的 背後深層意義,不僅對語文學習有莫大的助益,還可以在戲劇虛擬的情境中發揮 更多的創意。(黃郇瑛,2005:14)

相關理論建構實踐應用的場域:表演、比賽、讀書會、家庭聚會及其他場合 的應用。表演──學生許多人都玩過角色扮演的遊戲,表演是活絡閱讀教學的形 式,應該是一種隨著學生的感覺走,不應過分強調制式的教條,以免毀了學生的 興致。比賽──談到比賽就不得講到技巧,比賽者的膽識、說得一口標準的國語、

選材的內容、外型的討喜等,都是指導者所要注意的。讀書會──透過群體的閱 讀正式思考型的討論,讓學生閱讀的面向不再是平面,多角度的思考讓學生更深 入而細心的思考文本裡的深奧秘密。家庭聚會──客廳就是舞臺,故事的呈現的 方式從聽到演或者操作布偶,都以親子間能互相參與為主,甚至鼓勵自己的孩子 能利用肢體語言表達故事的情節,進而促進家庭中和諧的氣氛。其他場合──不 在上述那些場域範圍內的都算,可以隨需要而隨時發揮。

至於本研究的限制,由於坊間的兒童書籍相當多,依據前引吳英長的說法,

兒童從小的生活經驗以及聽取的故事都會在他心中建立一個故事基架。(詳見前 節)因此,我們選定的閱讀教材以符合兒童發展為主,如寓言、傳說、童話、故 事、傳記、少年小說等,這也是我要舉為試煉取證的。對於戲劇裡的成人劇因為 劇情不斷複雜化,不太符合學生的心理發展,所以將它排除於非本研究的範圍 外。此外,本研究僅能就中文及翻譯文本進行討論印證,無法詳為列舉其他並廣 作發揮;相關的實務探討,還有待本理論建構後另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