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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 緒論

本章旨在於說明研究的背景與動機,並解釋研究問題的性質與目的,共分為五節。

第一節、研究背景;第二節、研究目的與問題;第三節、研究範圍與限制;第四節、

研究重要性;第五節、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背景

由於受到時代的變遷,隨著 3C 產品、網際網路、Facebook 等資訊傳遞普及的情 況下,青少年易受到社會不良事件影響,使得青少年行為偏差問題日益漸增,而校園 霸凌的事件也層出不窮, 顯示青少年的人與人之間相處的道德意識已嚴重出現問題,

不僅單單只是霸凌者和被霸凌者之間的關係,甚至是漠視不出聲的旁觀者,我們也應 須關注。然而,受到社會經濟的不景氣的影響,雙親終日在外工作,鮮少有親子共處 的時間,已經成為常態,或是交由祖父母照顧比例也越來越高,而隔代教養其教導能 力有限,以及面臨少子化的影響,家長對於小孩的過度寵愛,造就於家庭教育功能逐 漸式微 (謝孟芳,2014),因此學校教育顯得尤為重要。

近年來,教育部積極推動品德教育,於 2004 年頒布「品德教育促進方案」,以五 年為一期,實施至今已進入第三期,品德教育已逐漸在眾多學校獲得重視並納入校務 發展計畫,而在實施方面,更注重課程發展、教師教學設計、教學策略以及學習評量 的能力,希望透過活動性課程的實施能深化學生經驗、反省與內化,使品德教育由學 校教育正向擴展到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 (教育部,2014),進而落實十二年國教中六大 目標之一培養現代公民素養-教養/美感素養。

學校所教授的正式課程中,體育課受到大部分學生的喜愛 (黃鴻文,2003),而體 育課有別於其他在教室教學的科目,動態的身體活動遠比靜態的課堂學習更有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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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且具有高度的情緒以及人際互動的特性 (林靜萍、丁立宇,2013),然而運動情境 也是行為表現最直接的場合之一,是啟發與導正行為的良好機會 (劉一民,2005),因 此若能投其所好,將品德教育融入在運動經驗中,或許可以潛移默化,降低青少年的 偏差行為,提升個人與社會責任。而傳統的體育教學所進行的學習活動,活動性質以 技能為主,因技能具有外顯特徵,在教學上也能按部就班、有系統性的實施;其次為 認知,認知較容易與技能結合,讓學生循序漸進的學習;最後是情意,但情意和技能 的相關性不盡然對等,如運動能力很好的學生,未必能在運動場上展現良好的運動家 精神,而認知的增加也不盡然地導致情意相對等的發展 (郭豐洲、黃奕仁,2007)。

教育是一項專業的工作,因此身為未來體育教師的體育師資生,自然需要經過特 別的訓練,而教育實習的目的為讓體育師資生能在理論與實務之間相互驗證,將所學 知識應用於教學現場,以獲得教育專業的成長 (陳國泰,2011)。然而,體育師資生從 試教獲得的經驗通常以教學技巧為主 (張甄玲、林靜萍,2012),在教學設計上如何兼 顧認知、情意與技能將會是一大考驗。而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 (Teaching personal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TPSR) 是由美國伊諾大學教授 Hellison 在 1995 年提出,由於美 國文化背景的差異和資源的不足,此模式最初是為了幫助弱勢和偏差行為的青少年等 具高風險學生,例如輟學、藥物濫用、校園暴力等,其目的使他們對自己負責,並對 他人有所貢獻。目前,美國、紐西蘭等世界各國,開始廣泛在體育課程中實施個人與 社會責任模式,對象不再以弱勢和偏差行為的青少年等具高風險學生為主,而是用於 一般學生。

除此之外,在教學使用上面,推廣對象除了體育教師之外,目前也逐漸受到師資 培育者的重視,將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列為師資培育的主要課程內容之一 (André & Mandigo, 2013)。而使用模式本位教學的教師們表示,他們所學的教學模式知識和經驗 來自於他們在師資培育時期,因此如果沒有受任何的訓練,其實施將會有難度。基於 此,如何使體育師資生在師資培育時期所學的教學模式,持續應用到教師生涯中,其 中會受到個人、同事、學生、家長、學校主任的影響,而影響最大的是過去在師資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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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課程中,學習這些教學模式的自身經驗 (Gurvitch, & Blankenship, 2008)。而 Hall (1982) 指出,最初的試教經驗將會長久的影響和形成體育師資生的教學風格、教育信 念與態度。將感覺事件都在我們有關世界的知識背景中得到處理,並賦予它們意義。

因此,在職前體育師資培育的過程中,應提供大量的機會讓體育師資生練習,提供機 會給師資生進行理論與實踐的統整、考驗並修正個人教學經驗重要階段,將成功的經 驗及正面效益,延續至未來的體育教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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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根據上述研究背景,以「體育師資生實施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之探討」為主題,

探討體育師資生實施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時面臨的實際情形,下述為研究目的與問題 之說明。

一、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探討體育師資生實施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之經驗,了解體育師資生在 體育教學實習課程期間修習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的知覺情形,及教學實習期間實施的 過程面和反思面,經由體育師資生在教學現場面臨情形與困境之經驗,其運用策略與 方法,作為日後師資培育單位之參考。

二、研究問題

(一) 瞭解體育師資生在實施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前對此模式的知覺情形為何?

(二) 瞭解體育師資生在教學實習中實施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所面臨的實際情形與問 題為何?

(三) 瞭解體育師資生在實施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教學後對此模式的知覺情形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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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以體育師資生實施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 (TPSR),探討體育師資生在體育 教學實習課程期間修習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的知覺情形,及教學實習期間教學現場所 遇到的實際情形為何,故本研究範圍與限制如下 :

一、研究範圍 (一) 研究參與者

本研究體育師資生為臺北市某國立大學體育學系四年級學生,具有中等師資培育 教育學程,且修習體育教學實習課程,共 24 位。以立意取樣選取研究參與者 3 名,在 105 年 3 月至 4 月,參與臺北市某公立完全中學的教學實習。

(二) 研究內容

研究者在集中實習前,先進行訪談以了解研究參與者對TPSR的知覺情形,在集中 實習時進入實際教學現場,進行試教影片拍攝,了解實施TPSR情形。體育師資生依實 習輔導教師所提供之教學項目,作為實施TPSR之試教內容,每位研究參與者計實施8堂 TPSR體育課教學,一週2堂,共計4週。研究者對研究參與者以參與觀察的方式進行課 程錄影,透過資料蒐集與分析瞭解TPSR實踐情形,以作為後續研究將TPSR納入師資培 育課程應用之參考。

(三) 研究期程

本研究以 104 年 3 月至 4 月至臺北市某公立完全中學進行集中實習,依照學校行 事曆以及體育課程安排,每位體育師資生各有 8 堂體育課程,每堂課為 45 分鐘 (國中 課堂時間),資料蒐集過程中同時進行資料分析,並於 105 年 6 月提出整體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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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為體育師資生實施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之探究,學校受限於臺北市某公立 完全中學,因時間、空間、人力之因素,以臺北市某國立大學的體育師資生為主,進 行資料蒐集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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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重要性

一、促進品格教育的推展

體育課有別於其他科目,擁有更多與他人互動的機會,提供人際互動的學習情境,

而體育課的學習多以技能為主,學生品格上的教育通常透過運動情境潛移默化下學 習,因此實施個人於社會責任模式進行教學,將能更明確的將品格教育融入教學中。

基於此,若在師資培育階段,讓體育師資生熟悉此模式,並瞭解其實施上之效益和困 境,將有助於日後師資培育之發展和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之推廣。

二、響應教育革新之趨勢

近年來我國積極推動十二年國教,六大目標之一為培養現代公民素養-教養素 養,運用多元感知,與周遭人、事、物進行良好的溝互動與溝通,並希冀擁有正向 積極的學習態度及展露舉止合宜的行為表現。論品格、教養,這些都是要靠後天的 學習與仿效,因此體育課程中實施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對品格教育積極的融入為 日後教學之趨勢。

三、研究方面

當前國內體育教師較少運用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進行教學,其主要原因為在師資 培育的過程中尚未有學習此模式的經驗,或是曾學習過此模式,但不熟悉此模式的運 作,因此本研究欲探究體育師資生實施個人與社會責任模式實施前、實施中和施實後 的知覺情形,以供日後體育師資培育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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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名詞釋義

本節依照研究內容解釋相關名詞,將體育師資生、集中實習、專家教師和個人與 社會責任模式分點敘述如下:

一、體育師資生

以培養健全之國民中學健康與體育領域,體育專長及高級中等學校體育師資之學 生。本研究「體育師資生」為臺北市某國立大學體育學系四年級學生,在 104 學年度 第二學期修習體育教學實習課程,並在臺北市某公立完全中學進行教學實習。

二、教學實習

為體育教學實習課程中一環,通常為期一個月到中等學校,進行現場實地試教活 動,提供體育師資生應用所學之教育理論、教學方法,及實施其教學理念的機會,以 作為日後體育教學之參酌。本研究「教學實習」為體育師資生在臺北市某公立完全中

為體育教學實習課程中一環,通常為期一個月到中等學校,進行現場實地試教活 動,提供體育師資生應用所學之教育理論、教學方法,及實施其教學理念的機會,以 作為日後體育教學之參酌。本研究「教學實習」為體育師資生在臺北市某公立完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