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 研究範圍
本研究試圖以音樂民族學及音樂人類學的理論框架,搭配質性研究之研 究方法,對形成「北管」的文化深層結構進行剖析。研究範圍共有兩個主題,
分別為「北管」及「臺灣民間宗教」,又將此二主題皆置於「文化」研究的脈 絡下檢視之,而在「文化」、「北管」及「臺灣民間宗教」三者的交匯處,有 一個古老而傳統的社群,即「臺北靈安社」,本研究即以臺北靈安社出發,探 討北管在臺灣民間宗教中的文化意涵(參見圖 1-1 研究範圍示意圖)。以下則 分述本研究中北管的定義、地理區域,以及時間範圍。
圖 1-1 研究範圍示意圖 一、北管的定義
臺灣的「北管」泛指北方即福建以北、閩南語系之外地區傳來的音樂,
其唱詞與道白發音,多用帶有福佬腔的湖廣語。「北管」一詞實為一集合名詞,
不僅指稱樂種,也指稱劇種,更指稱了一種藝術文化型態。因此本研究在提 及此一複合式概念時,便會將「北管」一詞將上引號。與北管相關的專有名 詞,包括「子弟」、「亂彈」、「西皮」、「福祿」、「扮仙」、「排場」、「出陣」、「演 戲╱上棚」等,可區分職業與業餘表演者,也可區分不同音樂流派及演出形 式。另外廣義的北管也因被其他的樂種借用或吸收,而成為音樂系統的指稱,
北管
臺灣 民間 宗教 靈
安 社 文化
如布袋戲的劇目和後場音樂、歌仔戲的後場音樂,臺灣北部「正一派」的道 教儀式後場等,都屬於廣義的北管音樂。臺灣地區使用「北管」一詞是為區 別南管而來,南管是流行於閩南地區的地方音樂名稱,以閩南泉州為中心,
專指梨園戲或以上下四管為主的小樂隊演出,因此與南管在臺灣單指一種音 樂不同,北管是以多元的形式流傳於臺灣地區。
二、地理區域
本研究以 1871 年創立的「臺北靈安社」為主要研究對象,靈安社今位於 臺北市大同區歸綏街 116 號。歷史上臺北市經過清代「淡水廳」、「淡水縣」、
「臺北府」,以及日治時代的「臺北州」,至今日的「臺北市」等不同行政區 劃分。臺北市子弟軒社的分佈與歷史,亦與各地區的開拓史有密切的關係,
約於 1945 年前成立、歷史較為悠久的子弟軒社,大多分佈在本市早期開發的 地區,如「大加蚋堡」的「大龍峒」、「艋舺」、「大稻埕」地區,67臺北靈安社 即位於「大稻埕」地區。
大稻埕地區有三座作為信仰中心的古寺廟,分別為 1859 年建成的「霞海 城隍廟」、1867 年建成的「慈聖宮」,以及 1894 年建成的「法主公廟」。霞海 城隍廟,位於今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 61 號,由陳金絨奉祀、林右藻募建 廟宇,主祀霞海城隍,臺北靈安社向來為霞海城隍輿前的壓陣團體,所奉祀 之文武判官、謝范將軍亦供奉於霞海城隍廟內,靈安社的設立與存在與霞海 城隍廟密不可分。
慈聖宮,現址位於臺北市大同區保安街 49 巷 17 號,由林又藻等資建,
主祀天上聖母,與大稻埕地區另一子弟軒社—臺北平樂社擁有密不可分的關 係。法主公廟,則由大稻埕茶商共同資建,現址於臺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 344 巷 2 號,主祀張法主公聖君,是大稻埕茶商共同祀神,法主公廟則另與臺北
67 陳藍谷、范揚坤、鄧為丞等,《臺北市北管藝術發展史:論述稿》(臺北市:臺北市文化局出 版,2002),頁 8。
共樂軒擁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慈聖宮與法主公廟的神明聖誕遶境,靈安社皆
圖 1-2 靈安社附近主要宮廟軒社地圖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歷史圖資展示系統》,網址:
http://www.historygis.udd.taipei.gov.tw/urban/map,傅明蔚後製繪圖。備註:
共樂軒之標示為新址臺北市大同區民樂街 68 之 1 號。
三、時間範圍
臺北市的「北管」活動目前最早可以上推至 1851~1861(清咸豐年間)
開始,70第一個子弟軒社艋舺「新義軒」創立之時。因此,參考陳藍谷、范揚 坤、鄧為丞等所著之《臺北市北管藝術發展史:論述稿》及呂鈺秀《台灣音 樂史》,可將本研究的時間範圍斷代在「1851 年至今」。其間並區分為五個時 期,當中清代、日治時代、民國時期,分別為三個大範圍的歷史分期,而再 因歷史因素,將日治與民國各細分為兩期。因此,本研究之歷史斷代細分如 下:
第一時期,萌芽期,自 18th 至 1895 年,臺北靈安社便誕生於此一時期。
第二時期,高峰期Ⅰ,自 1895(明治 28 年)至 1937 年(昭和 12 年),此 間歷 1912~1925 大正時期,此階段是「北管」活動的第一次高峰期。
第三時期,衰落期Ⅰ,自 1937 至 1945 年,昭和 12 年太平洋戰爭爆發,日 本在臺灣實施「禁鼓樂」政策,北管活動皆停止,許多軒社、曲館也解散,
對臺灣傳統音樂影響甚鉅。
第四時期,高峰期Ⅱ,自 1945 至 1980 年,此階段是「北管」活動的第二 次高峰期,1970 年代由於傳播媒體逐漸發達,靈安社也錄製了北管唱片。
第五時期,衰落期Ⅱ,自 1980 年至今,由於社會變遷快速,「北管」活動 進入了衰落期,但此階段對於北管的學術研究卻進入了「高峰期」。
70 陳藍谷、范揚坤、鄧為丞等,《臺北市北管藝術發展史:論述稿》(臺北市:臺北市文化局出 版,2002),頁 9。
貳、 研究限制
本研究以臺北靈安社作為主要研究對象及田野地點,臺北靈安社是一個 子弟團體,是「北管」活動的其中一種型態,不能代表所有的北管團體及演 出模式。業餘的子弟團並不同於職業的亂彈戲班,不會進行商業演出,在本 研究中就無法涵蓋職業亂彈戲班的部份。另外就演出型態而言,子弟團的活 動主要分為「排場」、「陣頭」與「演戲」三類,演戲部份可歸類於北管音樂 分類的「後場伴奏」中,但「後場伴奏」尚包含「宗教儀式後場」,宗教儀式 後場則非由子弟團擔任,多由道士團為之,因此本研究也無法涵蓋這個部份。
此外,臺北靈安社屬於古路的福祿派系統,雖在日治時代及 1980 年代都 有搬演新路西皮戲的紀錄,但傳統仍以福祿派、古路的音樂傳承為主,因此,
本研究關於音樂文本、牌子體裁與演奏的分析,將以福祿派北管系統為主,
此亦為限制之一。因此,本研究以臺北靈安社為例,僅能論及「北管」的部 份活動及部份音樂現象,以此進行微觀的探討,而非對整體「北管」文化現 象的宏觀研究。
以上除了臺北靈安社作為子弟軒社及所屬派別的限制之外。臺灣的傳統 民間文化,在 1970、1980 年代後,隨著時空推移,社會環境發生重大改變,
時空環境已不適宜傳統子弟軒社生存。然而,臺北靈安社仍屹立至今(2014),
有其特殊的歷史社會背景,例如位處清末及日治時代臺北市最繁華的大稻埕 地區,富商們以雄厚的經濟實力帶動周圍子弟軒社的蓬勃發展,為靈安社留 下豐富的文物資產得以運用至今。此外,1970 年代當眾多軒社已逐漸不敵現 代化潮流而散館時,靈安社在企業家施合鄭的支持下,仍持續維持良好的運 作,並吸引學術文化界人士的參與,增加了靈安社的能見度與知名度,從而 持續受到社會關注至今。以上所列臺北靈安社獨特的背景,使本研究僅為眾 多臺灣北管社群的案例之一,而無法代表所有北管社群的概況。
另外,就資料蒐集方面,由於戲劇音樂等活動在傳統中國社會中,並不
屬於重要的、應被紀錄的事件,因此調查庶民文化生活最大的限制就是第一 手歷史文獻的缺乏。對於北管百年的歷史,將會面臨許多待補的空洞。而老 藝人相繼逝世,也使本研究深度訪談的報導人驟減,相較於 1980 年代學術界 展開之北管調查田野成果,20 年後的今天,筆者必須面對更加稀少、變遷更 加劇烈的田野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