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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結果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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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結果與建議

本研究之主題為家暴相對人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服務」之經驗與改變內 涵及影響因素之探討。本研究藉由深度訪談法,訪談了五位有家暴衝突過往,現 使用監督會面服務且具有正向轉變經驗的探視父母與服務之主責社工。服務研究 目的分為三大部分:第一,了解相對人接受監督會面服務之經驗;第二,呈現相 對人在接受服務後的改變內涵;第三,分析促進或阻礙相對人改變的影響因素。

本章延續第四章的討論,並歸納綜合性的結論。

第一節 研究結果

壹、 接受服務的經驗

相對人接受服務的經驗可分為正向經驗及負向經驗。首先,在正向經驗上,

相對人明確指出了會面服務的助益,五位相對人中有四位相對人皆提到了會面服 務對於親子關係的促進及增強。親子關係的維繫及穩定的探視機會,是相對人在 接受服務過程中最主要的正向經驗,同時,對相對人而言,可以看見其亟欲在子 女面前建立正向形象。重建親子關係為監督會面的主要目的,與相對人的經驗相 符合。除了會面服務本身的助益之外,相對人對於會面社工的協助予以良好的評 價。是以,相對人正向經驗的累積可視為正向循環,社工在親子互動技巧上的示 範和教導、子女會面的促進,讓相對人的會面狀況益加進步。

受訪相對人的負向經驗則主要可分為四個來源,除自身因為一連串家庭衝突 與親情斷裂的痛苦與矛盾心境外,也源自會面中的挫折與對社工及暴力指控的反 彈。在本研究中,可以清楚的看見相對人在面對家暴指控及社工預設立場所展現 的烙印感及負面標籤中的掙扎。王美毅、林東龍和王增勇(2010)指出,以我國 現今家暴防治體制去脈絡化地將相對人獨立出來承擔家暴責任,相對人的暴力行 為被視為個人身心病理因素或認知上的父權心態所導致而成。在個人歸因的理解

社工及相對人皆提到的改變內涵。Labarre、Bourassa、Holden、Turcotte 和 Letourneau (2016)針對相對人處遇成效所做的研究提出,同理心的建立與促進 正向的親子關係是相對人主要的改變標的,其與本研究所提出之結果相符。

Labarre 等人(2016)的研究也指出,不同相對人處遇方案的核心改變技術相似,

多利用親情作為激發改變的著力點、指出暴力對子女的影響、針對減少暴力行為 提出應對策略、鼓勵相對人更關注子女的最佳利益。對比相關文獻,除了親子互 動關係改善及同理心的建立外,本研究更發現藉由監督會面服務的介入,相對人

衝突下的孩子會經歷更多的撕裂及傷害(Bancroft, Silverman, and Ritchie, 2011)。

處在父母高衝突狀態的孩子,容易面臨到「夾在父母中間(feeling caught between parents)」的感受,左右為難的狀況。忠誠兩難主要展現在三個層面上:(1)父 母雙方都想要討好,想與父母都維持正向的關係。但要各自在相互敵視的雙方間 維持正向的感受,會帶給子女沉重的壓力及困境,進而陷入忠誠兩難當中;(2)

突,所因應的策略最終都導致了負向的壓力及糾結(Amato, and Afifi, 2006)。子 女陷入忠誠兩難,在本研究的五個案件中都有發生,從受訪相對人及受訪社工都

Walker 等人(2014)提出影響相對人改變的促進因素有三個(1)負向的情 緒反饋,如罪惡感、羞愧感、擔心暴力行為的後果所引起的恐懼等等的負向情緒。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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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拒會面,在會面中會盡可能地阻饒或介入會面。(2)同住方抗拒會面,無法消 除面對相對人的焦慮,並過度揣測相對人的想法或行為。

(三)會面涉入司法訴訟阻礙改變

本研究發現,隨著會面的進行,司法訴訟會對相對人與同住方、子女的關係 帶來極大的影響。每當訴訟的重啟,父母雙方在法庭上的攻防,穩定正向的會面 品質又會受到破壞。漫長的訴訟過程,讓相對人陷入泥沼。社工也指出,部分進 入監督會面服務的家庭,親權訴訟仍在進行中。會面的內容、記錄以及社工的觀 察會被法院系統用來作為訴訟的依據。然而,一旦會面涉入訴訟,會讓原本就緊 繃的氛圍更加錯綜複雜。探視子女涉及到了訴訟的考量,探視的品質及受影響。

研究指出,當探視方清楚的了解到,會面的內容並不會作為法院評估的依據時,

探視會面的品質會有顯著的改善(Parker et al, 2008),此部分可以與本研究作為 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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