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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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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週六到了,又是安安會面的日子,安安其實是個活潑、可愛的小女孩,但每

次安安和媽媽來到機構,兩個人總是一臉不開心。安安見到了爸爸,一小時的會 面時間,往往也十分鐘就吵著要回家。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次較為成功的 會面後,監督社工向我轉述,安安媽媽當著女兒和社工的面,大聲的跟女兒說:

「妳開心,我就不開心;妳不開心,我就開心,還不如讓他(安安爸爸)不開心,

我們都開心!」即便是社工事後轉述,仍可以感受到當下憤怒、負面情緒的滿溢,

也看到了安安爸爸的無奈。即便他努力的想要經營和女兒的關係,但過去與安安 媽媽發生的暴力議題,在女兒身上造成了難以痊癒的傷痛,女兒的冷淡回應讓他 力不從心、留下了滿滿的失落和無力。

安安的故事和狀況在監督會面服務當中相當常見,家長雙方的怨懟與情緒,

展現在與孩子的關係和會面監督場域上,顯得糾結又令人不捨。「未成年子女會 面交往服務」(以下簡稱監督會面服務),是1998 年家庭暴力防治法自國外引進 的未成年子女會面制度(supervised visitation)。該服務自從 1998 年引進到國內 距今已有10 餘年,在國內已有一定的發展時間。所謂的未成年子女監督會面服 務,其設立的目的是考量「孩子的最佳利益」,提供有親密暴力、兒虐或疏忽、

家長物質濫用等議題的家庭一個機構式的親子會面場所(Parker, Rogers, and Collins, 2008)。因上述家庭議題而無法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家長,在機構內,可以 藉由專業人員的協助,在確保孩子以及同住家長安全的狀況下,讓孩子能在專業 人員的陪同下與探視家長會面、活動,以維繫孩子與探視家長間的親子關係。文 獻指出,長期穩定的會面有利於孩子依附關係的建立,但孩子經歷雙親家暴、離

環境,穩定的提升親子關係,監督會面服務便因應而生(Saini, Van Wert, and Gofman, 2012)。因此,監督會面服務所欲提供的服務目的,涉及了以下幾個概 念:首先,監督會面服務自國外引進台灣,其設立目的是考量到當受暴婦女離開 地回應(Parker et al, 2008)。是以社工人員對於家暴相對人進入服務中的感受以

變會逐漸顯現(Gondolf, 2004)。研究的評估印證了相對人有其改變的可能。但 就相對人處遇計畫而言,李雅琪(2007)整理了國內外家暴相對人處遇計畫的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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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李雪櫻,2014)。就目前國內針對監督會面服務的文獻而言,由家暴相對 人角度出發的研究,尚未累積豐富的研究基礎,有需要藉由更深入的探討和認識,

彌補研究、文獻上之不足。Birnbaum 與 Alaggia(2006)針對美國監督會面服務 也提出了研究上的評論與建議,其指出,監督會面自1980 年代末期已有一定的 拓展,所累積的文獻也明確的指出監督會面服務所能帶來的正面效益與影響,也 就是藉由引導親子雙方持續性的接觸,對於離婚或分居的案件而言,會讓孩子有 更好的社會-情緒適應以及正向的親子關係。然而,目前研究上的問題出在於,

監督會面服務在專業領域上卻乏對監督會面成效的實證性研究與產出,而此一部 分也是為未來研究的發展方向,以增進研究上的深度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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