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討論

第一節 研究結果討論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五章 討論

第一節 研究結果討論

在基本資料的分析結果中,在新聞性質的部分,資優生自殺相關事件的報導 多集中在純淨新聞,其次為讀者投書,,相較之下鮮少深入探討自殺社會情境因 素,或者能夠提出討論與建議的社論或專題評論,顯示出主流報紙媒體對資優生 自殺問題的深度探討稍嫌不足。由此可推論,在資優生自殺事件發生之後,報紙 媒體刊出新聞報導後,不少讀者對此議題有不同觀點的解讀與個人意見,在編碼 中也發現,許多投書的讀者多半自己也是資優生,少部分為學者專家,過去曾是 資優生的經驗也可透過投書告訴社會大眾有關資優生的情意特質與較容易有自 殺因子出現的原因,而學者專家則透過學理分析與研究發現,用數據和專業見解 來告知報紙讀者在此一事件背後的相關情境因素。

在國內外研究中,曾經探討報紙媒體報導自殺新聞時對自殺事件或自殺者的 立場態度,有發現超過七成以上的新聞態度皆為中立,而正面立場較負面立場來 得多。也有研究結果顯示,報紙媒體在報導自殺事件時,會強調自殺事件對社會 及其親友家屬所帶來的感受與衝擊性,並經常藉由自殺者親友或師長的言語,表 達「惋惜不捨」、「震驚」或「困惑」的情緒。(陳若齡,2004;Coyle & MacWhannell, 2002)

報紙媒體多半援引警察或鑑識人員的說法與解釋,不然就是從自殺者的學校 師長或親友中,直接取得與自殺事件相關的訊息,因師長是自殺學生在校接觸的 第一線觀察者,而親友則可熟知自殺學生的平日生活作息與個人身心狀況,對於 自殺新聞的報導可提供更進一步的詳盡解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7

這樣的現象也顯示出,報紙媒體普遍較常以事件導向的方式來報導自殺新聞,

其引用的消息來源大多圍繞單一自殺事件的人與事,比較缺乏其他面向或是更深 入的看法,如「醫師或救護人員」或「學者專家」的專業看法。由於資優生具有 獨特的情意特質,而這樣的特質對社會大眾來說認知程度較少,如同前述所言,

資優教育學界對於資優教育的認知推廣仍有待加強。在國內相關研究中,「家屬 親友等第三者」是最多出現次數比例,佔有 38.9%,而「消防或警調人員」的次 數比例佔有 30.7%。惟該研究只單一探討 2004 年的自殺新聞,分析對象並無特 定群體,可推測近年來新聞從業人員與新聞編輯室的工作方針有所轉變,因為警 察與鑑識人員屬專業鑑定者,也屬於第三方視角,在鑑識過程中也能提出相關調 查證據與線索,引述相關消息來源對於讀者來說較為客觀。國內文獻指出,報紙 媒體主要是來自警察或鑑識人員對案情的說明與調查結果,再來就是引述自殺者 親友、師長或同學的說法,較少學者專家或醫師對於自殺事件的看法或討論,許 多國外研究也都強調媒體引用專業消息來源的重要性(陳若齡,2004)。

前述文獻章節中提及,研究發現男性比女性更容易有自殺行為出現,男性的 自殺死亡率也高於女性,此一結果與本研究結果相符。在人口特質的部分,以性 別為例,本研究所分析之自殺報導性別比例分別為男性 79%與女性 21%,與衛 生福利部統計數據資料(男 67.8%;女 32.2%)和國內研究(男 65.8%;女 34%)

的情形相近,皆為男性的自殺比例較高。男性自殺的比例較高,與國內外的研究 相符,顯示男性在面對重大事件、生活難關等其他因素中,較容易有情緒的波動 而導致自殺(林憲等,1974;Weimann & Fishman, 1995;Coyle & MacWhannell, 2002)。本研究發現在資優生自殺事件的報導中,男性的比例遠高於女性,超過 五成以上;而在年齡部分,也有相同的結果發現,本研究結果顯示,高中職生和 大學生的自殺事件較多,總共超過八成以上,與文獻中提及青少年的自殺報導量 在各年齡層中最多,此論點與本研究結果相符。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美國疾病防治局(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曾就新聞 媒體在自殺報導中舉出幾種容易引發自殺行為渲染的類型,包含「簡化自殺的原 因」、「重複的持續報導或過度報導自殺事件」、「撰寫聳動的自殺新聞內容」、「詳 細報導自殺方法」、「呈現自殺為完成某種目的之工具或策略」、「將自殺行為和自 殺者美化或英雄化」以及「將焦點集中在完成自殺者的正面特質」。

在本研究探討報紙媒體如何報導自殺原因的部分,結果顯示多達四成六以上 的皆報導自殺原因為「個人因素」,編碼過程中也發現,大多數被編為個人因素 的理由均為「感情因素」,而其他如逃避責任、報復心理等原因則幾無出現。此 一現象也與前述文獻整理的研究發現相符,男性的自殺報導比例高,且因感情因 素自殺為原因的比例也最多。

在研究結果也顯示,報導對象真正有資優生身分之比例在全體研究樣本中僅 佔 16.4%,顯示超過八成以上的新聞未能對報導對象的資優身分予以明確查證。

報紙媒體面對資優生自殺事件時,所採取的報導形容用詞最多為「名校生」, 佔有 38.3%的比例,其次是「資優生」,佔有 30.8%的比例,接著是「績優生、

高材生或成績優異」,佔有 28%的比例。而本研究也特別交叉比對報紙媒體針對 資優生自殺事件的報導所採用的報導對象用詞與是否具有資優生身分,報導對象 確實是「鑑定入班資優生」的比例多達 51.5%;報導對象用詞為「資優生」但卻 非資優生身分,意即報導對象從未就讀過資優班,新聞中僅敘述其成績優異或表 現良好,此比例佔 24.2%;而報導對象用詞也為「資優生」,但從新聞敘述中並 無法得知其是否具有資優生身分,舉例而言,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設有資優班,

但「建中學生」的自殺報導內文中卻未提及是否同時就讀資優班,此類別比例也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9

而在「績優生、高材生或成績優異」的部分,所有報紙媒體在使用此形容用 詞的報導內容中,均無同屬「資優生」的情形出現,屬於績優生而非資優生的比 例高達 75%,未明確提及的比例為 25%。此外,也有建中生或台大生等自殺事 件,報紙媒體使用「名校生」的形容用詞,有高達 61%的比例無法得知自殺對象 是否具有資優生身分,與上述建中生的情形相同。

研究結果可推論,報紙媒體在報導資優生自殺新聞時,出現誤用「資優」身 分的情形出現。意即報紙媒體未能精確查證自殺對象的身分別,僅依據其就讀學 校、平日成績表現、生活情形等方面就給予「資優生自殺」、「資優生到底怎麼了?」

的標題與內文敘述,此一現象同樣也顯示媒體較為重視特定學校的學生(如台大 生、建中生)的自殺事件,可能容易造成社會大眾的誤解,認為這些學校的學生 容易出現自殺行為,反而簡化了其自殺原因。

編碼過程中也發現,多數報紙媒體好用「資優」一詞作為標題或貫穿全文,

但經常發現在文中無法確切得知報導對象是否真正具有資優生的身分,有時只要 是學業表現良好,或者就讀第一志願學校(如:建國中學、台灣大學等)的學生,

一旦這樣的學生發生自殺事件,新聞標題時常出現「資優」二字,但文內卻未曾 再提及。由此現象可知,新聞記者在報導的同時,無法確切掌握報導對象的資優 生身分別,進而造成誤用情形出現;而僅在標題中寫出「資優」二字,但文內未 提及。此與美國疾病防治局所提供的資訊與前述文獻探討新聞價值的部分可做呼 應,標題撰寫「資優」二字,可引起讀者注目,原因在於資優生是特定群體,而 資優生的自殺事件又具有重要性與不尋常性等新聞價值,因此容易被納入報導題 材中。

依據陳若齡(2004)的研究結果發現,選擇報導特殊、較為顯著與引人注目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的自殺事件雖然是報紙服膺新聞價值來報導新聞的特性,但若有選擇性的報導自 殺事件的情形出現,將可能導致社會大眾忽略實際自殺現象與問題,限制了一般 社會大眾對自殺的了解,以及對自殺該採取何種回應的思考。

依據資料結果顯示,資優生的自殺原因較無集中化的情形出現,在「學業表 現」和「個人因素」兩項自殺原因都佔有一定比例。由資料分析結果顯示,因「個 人因素」產生自殺行為的有 46.7%,而「學業表現」的自殺原因多達 36.4%,個 人因素幾乎皆為「感情因素」的原因而選擇自殺,此一現象與國內研究稍有不同,

國內研究顯示資優生最主要的壓力來源為「學業表現」(王文科,1994),接著為 教師的期待、雙親的期待、同儕的競爭與互動,最後才是個人因素。

在資優學生中,高中職學生的自殺比例最高,而其中最多的自殺原因為「學 業表現」,在該學級所有自殺原因中佔有 69.2%的比例,其次才是「個人因素」,

在該學級所有自殺原因中佔有 58%的比例。此結果與國內研究結果相符合,資優 生的主要壓力來源是「學業表現」。而大學生的自殺原因最多則是「個人因素」, 佔該學級所有自殺原因的 32%。依此可推論,資優高中生的壓力與自殺原因最主 要是學業壓力,而大學生過去雖有資優生身分別,但生活環境已與過去不同,課 業已不是最重要生活重心,因此「個人因素」佔了最多比例。

世界衛生組織(WHO)曾提出新聞從業人員在報導自殺事件時,應提供與 自殺防治有關的求助訊息、專線電話與相關社區資源,此一規範從本研究結果中

世界衛生組織(WHO)曾提出新聞從業人員在報導自殺事件時,應提供與 自殺防治有關的求助訊息、專線電話與相關社區資源,此一規範從本研究結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