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竊盜犯罪的問題是人類社會中最傳統的犯罪問題,也一向是世界各國最主要 的犯罪類型之一。世界各國在防治犯罪方面,感到最困擾的犯罪也就是竊盜犯罪,
因為竊盜犯罪行為常在民眾的週遭發生,防不勝防,不僅可造成民眾財產的鉅額 損失,同時更容易造成民眾對竊盜犯罪所造成的恐懼感及生活上不安全感,而且 竊盜犯罪一向是發生率最高的犯罪型態。以民國102年(2013)刑案統計為例,
當年警方共登錄刑案發生數共298,967件,竊盜案件(含汽車竊盜)發生數為82,496 件,就占所有犯罪27.59%%,占總刑案的4分之1(法務部,2014)。如此看來竊 盜犯罪行為幾乎每天都有可能在我們身邊上演,民眾無時無刻對竊盜犯罪的發生 倍感威脅,認為隨時都有可能成為竊盜犯罪的被害客體,而民眾對國家平時治安 的好與壞,也都以竊盜犯罪在全國的發生率高或低作為衡量的基準。所以說,該 如何防治竊盜及提昇竊盜破獲率應該已成為全國民眾最為關切的問題。
然而想要探索竊盜犯罪的真實現況的數字並不容易,因為竊盜犯罪存在著有 極高的犯罪黑數(Dark Figure of Crime)的問題。由於大部分的民眾因嫌麻煩而 缺乏主動報案的意願,究其原因有可能是部分民眾因為損失輕微而缺乏意願將竊 盜案件陳報警方,更或許是因為恐懼怕影響自己的聲譽或遭到報復而隱匿不報。
除此之外,對警方偵辦案件缺乏信心亦可能因此而掩蓋竊盜案件,更有些少數警 察或因績效壓力而未將竊盜案件登錄,漠視報案民眾之權益,以提昇刑案整體的 破案率,而有警察吃案的情形之事發生,使真實的竊盜犯罪量並無法出現於官方 的統計資料上面。一般而言犯罪黑數具有以下的特性:1.犯罪情節較不嚴重 2.
財物損失較輕 3.輕微的身體傷害 4.沒有武器被使用 5.加/被害者關係密切(許春 金,2006)。而根據法務部一項住宅竊盜被害人之調查研究發現,台灣地區的住 宅竊盜被害者於遭竊後曾向警方報案者,僅占 56%,另有約 44%的被害人未曾 報案(法務部,1984)。另外對台北市民的一項抽樣調查亦發現對台灣地區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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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竊盜,有 82%的受訪者認為嚴重或很嚴重,而對台北市的住宅竊盜問題,則有 78%認為嚴重或很嚴重(李明,1986)。相對於我國官方破獲率,例如,民國 83 年(1994)之竊盜案件破案率高達約 64%,兩相比較,其實是存在有很高的差距。
所以,真實的竊盜犯罪數量應比官方的統計來得高(楊士隆等,2002)。
就全國的犯罪發生數與犯罪率方面來說,全國各級警察機關受理當年發生全 般刑案發生數,除了 93(2004)年到 94(2005)年之間增加了 6.28%外,在 94 年(2005)到 102 年(2013)都呈現了減少的趨勢;以 102 年(2013)的 298,967 件為最低,94 年(2005)的 555,109 件為最高。在犯罪發生率(或稱犯罪率,係 以每 10 萬人口中計萛受理刑案之發生件數)方面,與犯罪發生數有著相同遞減 的趨勢,以 94 年(2005)的 2,442 件為最高,102 年(2013)的 1,281 件為最低
(較 101 年減少 6.09%)(法務部,2014)。(如表 1)。
表 1 近 10 年全般刑案統計指標
年別
全般刑案 財產犯罪 暴力犯罪
發生數 犯罪率 發生數 犯罪率 發生數 犯罪率
(件) (件/十萬人
口) (件) (件/十萬人
口) (件) (件/十萬人口)
93 年 522,305 2,306 370,135 1,643.21 12,706 56 94 年 555,109 2,442 373,244 1,642.09 14,301 63 95 年 512,788 2,247 326,552 1,430.77 12,226 54 96 年 491,815 2,146 285,878 1,247.43 9,534 42 97 年 453,439 1,972 255,335 1,110.26 8,117 35 98 年 386,075 1,673 198,848 861.62 6,764 29 99 年 371,934 1,607 175,839 759.86 5,312 23
100
年 347,674 1,499 144,898 624.73 4,190 18 101
年 317,356 1,364 124,549 535.23 3,461 15 102
年 298,967 1,281 105,091 450.17 2,525 11 資料來源: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102 年(2013)犯罪狀況及其分析 21 頁
說明:(1)暴力犯罪包含強盜罪、搶奪罪、盜匪罪、恐嚇罪、擄人勒贖、殺人罪(不含過失致死)、
重傷害、強制性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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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財產犯罪包含竊盜罪、詐欺罪、背信罪、重利罪、贜物罪。
在 102 年(2013)全國各類刑案發生數以竊盜案件發生最多(占 27.59%), 公共危險案件其次(占 22.13%),詐欺案件居第三位(占 6.28%),但是在各類 犯罪案件的嫌疑人數方面則以公共危險案件最多(占 26.63%),竊盜案件其次(占 13.11%),傷害案件居第三位(占 6.10%)(法務部,2014),竊盜案件相較公共 危險案件雖然在發生數及嫌疑人的數量方面有些落差,但就實際上一般社會大眾 所面對的是社會所發生的案件而非針對事件的嫌疑人,而嫌疑人的部分應該是就 實際執行偵查勤務的司法警察人員所必須關切且較感興趣的事情,一般民眾較關 切自已週遭會不會遭到竊賊所覬覦,而無時無刻做好自身預防的措施,內心裡面 不難看見對竊盜案件所帶來的不安和驚恐(如表 2)。
表 2 102 年(2013)全般刑案發生數、破獲率、犯罪嫌疑人數 發生數(件) 發生數百
分比 破獲數(件) 犯罪嫌疑 人數(人)
犯罪嫌疑人數百 分比 總計 298,967 100% 258,802 255,310 100%
竊盜 82,496 27.59% 60,436 33,468 13.11%
詐欺 18,772 6.27% 12,839 14,548 5.70%
強盜搶奪 1,001 0.33% 947 1,104 0.43%
傷害 12,429 4.15% 11,503 15,586 6.10%
妨害性自主 3,752 1.25% 3,604 3,551 1.40%
公共危險 66,172 22.13% 66,121 67,986 26.62%
其他 114345 38.24% 103352 119067 46.63%
資料來源: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102 年(2013)犯罪狀況及其分析
觀察全國近十年來各類刑案件發生件數趨勢,竊盜案件自 93 年(2004)起 有逐年下降的情形,強盜搶奪案件則自 94 年(2005)起逐年下降,在詐欺案件 方面則從 97 年(2008)起有逐年下降的情形,反之在公共危險案件方面則從 93 年(2004)起有逐年上升的趨勢。但就發生數與嫌疑人數之間而言,各個主要的 案件的發生數與嫌疑人數差別並沒有多大,但就竊盜案件而言就有著重大的落差,
與其他的案類截然不同。就以 102 年(2013)竊盜案件破獲共計 60,436 件,但 犯罪嫌疑人卻只有 33,468 人,這其間有如此大的差距的原因,有可能是竊盜罪 的犯罪嫌疑人當中,有很多是屬於慣犯,常會有破獲數案,卻發現都是同一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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