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研究背景
隨著總額預算及自主管理的逐步實施,台灣的醫療產業己進入
「公醫制度」的時代了。在公醫制度的精神下,醫療屬於公共財,醫 療服務由政府提供,而其財源不外乎來自保險費及稅收。而絕大部分 醫療資源由政府規劃及配置,以兼顧可近性及成本控制。最典型的制 度屬英國與加拿大,而目前國內實施的「自主管理」和加拿大系統「個 別總額」類似。
在健保實施逐漸進入穏定之後,因審查而導致的人力消耗,
及因此而產生健保局與醫療體系之間的緊張關係開始受到注意,
成為健保局推動「自主管理」方案的緣起。「自主管理」原本是一 個管理策略主要用於企業內部控制。後來也廣泛用於風險評估、
審計會計的內部控制,亦有運用於非營利機構甚至公務機關的行 政成本效益分析(McNamee, 2003)。然而,所謂「醫院自主管理」,
可以定義為保險人與醫療服務提供者,共同就醫療服務利用達成 一致的管理目標,並且以雙方同意最有效率的方法分工合作朝此 目標執行,亦是一種費用審查技術。即是由醫院與健保局雙方洽 定未來一定期間內,採免除專業審查的作法(楊筱慧,2003)。在
度陷入不知所從的狀態,且因點值與其他醫院一起浮動,醫院喪 失一部份參與的誘因。但近日在「醫院個別預算」、「醫院卓越計 劃」的概念下,又重新獲得實施的活力參與空間。
為了有效運用醫療資源,提升醫療服務品質,提高醫師之醫 療專業自主性,降低行政成本,簡化健保醫療給付費用的申報程 序,因此,健保局在為確保醫療品質,又不影響民眾就醫的權益 下,提出了自主管理方案,其主要目的係透過個別醫院協商模式 前瞻性的設定未來一年的預算目標,以達到醫療費用自主及著重 醫療品質管理的目的,期望在有限醫療資源下,減少不必要浪費,
並對其服務量及醫療行為做合理的控制(陳孝平,2002)。
健保局推行「醫院自主管理」之初,其目的在於改善健保局 與醫院的互動與互信,回饋指標資料,以協助醫院內部管理的提 升,並簡化審查作業,降低行政負荷。在民眾方面,則提升其享 有高醫療品質的權利。然而,部份參與自主管理的大型醫院,因 受限於健保局理想之門診支出與住院支出比例為 45:55,進而開始 擴大輕症病患之住院比例,卻對保險給付不敷成本的重症病患想 盡方法讓其轉院,因此出現「邱小妹妹」的現象。且醫院以提高 掛 號 費 來 因 應 點 數 不 足 造 成 的 虧 損, 使 病 患 就 醫 的 附 加 成 本 提 高,短期內雖能收到以價制量的效果,卻可能因此提高弱勢族群
的就醫門檻。
因此,本研究期望調查醫院有、無加入自主管理對於醫院成 本 控 制 與 相 關 管 理 策 略 的 因 應 情 形, 以 了 解 醫 院 總 額 支 付 制 度 下,醫院自主管理對於醫院的衝擊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