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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有教無類」、「因材施教」是我國推行教育的最高宗旨,而特殊教育係以此宗旨,

針對在學習上以及生活適應上有特殊需求的學生來提供的特殊教育的服務。由於特殊教 育一直被視為已開發國家進步發展的重要指標,因此,特殊教育不僅是一種專業的服 務,更是目前教育系統重要的一環。為了保障特殊兒童能獲得更佳的教育品質的服務,

因此,特殊教育專業服務必須接受定期的評鑑,由此可知,特殊教育評鑑已成為提升特 殊教育品質方法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而瞭解特殊教育評鑑之真正涵義,亦為特殊教 育工作者必要課題之一(吳美麗,2000)。

近年來面對知識經濟全球 e 化的衝擊,社會大眾對於教育與學校品質有更高的期望

(施定芬,2004),然而傳統教育「只問耕耘,不問收穫」的觀念,已無法滿足凡事講 求績效的時代需求了(林蒼毅,2006),教育已不能再不計成本的投資。教育與企業經 營最大的不同在於對「成本效益」的看法,企業管理講求「最小的投入與最大的產出」,

然 而 教 育 投 資 追 求 的 是 「 合 理 的 投 入 與 最 大 的 產 出 」, 亦 即 「 教 育 成 本 效 益 」

(cost-benefits)的看法,主張付出教育機會成本之後,相對可以享受更好的效益成 果(吳清基,1998)。雖然教育投資無法等同於企業投資,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推算出 結果,但是,可以透過教育評鑑的機制,來提升教育投資的效益。

近年來,政府對於教育評鑑的工作日趨重視。民國 84 年「中華民國身心障礙報告 書」提出 10 大課題,其中第 5 項工作「加強計畫執行評鑑,增進身心障礙教育成果」, 提出特殊教育的評鑑,應採定期分類辦理,並加強追蹤改善,強調了特殊教育評鑑的重 要性;民國 85 年行政院「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強調,「教育行政當局未來需逐步的

從管理角色調整為監督角色,教育評鑑就成為未來非常重要的工作」;民國 88 年「教育 基本法」第 13 條明文規定,政府及民間為能提升教育品質、促進教育發展,應該加強 教育研究及教育評鑑的工作。此法的公佈,確立了教育評鑑工作之辦理與推動的法源基 礎;中央政府為了落實特殊教育法之精神與規範,在特殊教育法規範下,民國 87 年修 正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21 條明文規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於各階段特殊教育,應 至少每兩年評鑑一次;其評鑑項目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單位定之。」民國 91 年該條文 又增補了一項「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特殊教育之績效,中央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應至少每兩年訪視評鑑一次。」特殊教育的評鑑乃由過去專案性、重點性的 實施,轉為常態性、持續性的工作(王振德,2004)。總而言之,近年來,政府不斷的、

積極的推動立法及評鑑的最終目的,乃在於積極的保障特殊兒童接受特殊教育的品質。

各地方政府教育局對所管轄學校辦理特殊教育評鑑,自民國 86 年修正特殊教育法 及其施行細則發佈後,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至少每兩年辦理一次特殊教育評鑑,至 今也有辦理 2 至 4 次不等的評鑑工作。以研究者所服務的雲林縣為例,已辦理 4 次國民 階段身心障礙類特殊班特殊教育評鑑的工作,研究者本身雖未曾親自參與過評鑑業務,

但是,由雲林縣 92 年特殊教育班評鑑實施計畫之目的,「為了落實特殊教育法之精神,

保障身心障礙學生受教權;加強改進學校特殊教育教學環境,提升本縣特教品質」深深 體會到,縣內特殊教育的發展與方向,以及特殊教育品質的優劣,乃深受縣政府對特殊 教育評鑑工作的重視與落實程度之影響,這是研究動機之一。

研究者整理 2000 年至 2008 年國內特殊教育評鑑相關的研究發現,對學校行政人員 以及教學現場的特殊教育教師而言,雖然對特殊教育評鑑能保障並提升教育品質的精 神,抱持肯定與支持的態度,但同時也表示準備評鑑業務所需的書面資料,是龐大的精 神負擔與壓力的來源(王招蘭,2005;郭素琴,2005;鄭菀宜,2006),研究者雖未曾 親自參與過學校的特殊教育評鑑工作,但在觀察資源班教師因為準備接受評鑑所需的書 面資料過程,相當費時且費力,這是引起研究者想針對特殊教育評鑑進行研究的動機之

二。此外,國內近年來對特殊教育評鑑相關的研究約有 10 篇,所探討的層面包括針對 評鑑方案做探討、實施意見或現況之調查研究以及國小教育人員對特殊教育評鑑壓力之 研究等,尚未有針對參與評鑑的人員對評鑑滿意度進行調查研究,且其中也未見有將身 心障礙家長團體納入研究對象,這是研究動機之三。

研究者從教育部 89 年、91 年及 93 年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報告書中發 現,雲林縣 91 年以及 93 年評鑑結果分別為良等以及優等,進步顯著,因此研究者想進 一步探討雲林縣 89 年至 96 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評鑑之目的、實施方 式與評鑑方案內容,從中了解雲林縣實施特教評鑑過程、評鑑方案規劃與實施效益之情 形,這是研究動機之四。

同時,研究者想了解雲林縣共實施 4 次特殊教育評鑑以來,受評者、評鑑者及身心 障礙家長團體對特教評鑑目的、原則、評鑑方案內容、評鑑實施方式、評鑑結果與處理、

實施評鑑之正面效益、負面效益等主題之認知與看法及滿意度為何?受評者、評鑑者及 家長對雲林縣特教評鑑實施的優缺點與建議為何?這是研究動機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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