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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章旨在闡述本研究之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名詞釋義 及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壹、研究背景

隨著時代的更迭,特殊教育在近五、六十年歷經一連串的重要改革。從 1960 年代的「反機構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正常化」(normality)訴求,

1970 年代的「回歸主流」(mainstreaming)訴求,1980 年代的「以普通教育為 首」(Regular Education Initiative, REI)的教育改革,到 1990 年代以後的「融 合」(inclusion)及「自我決策」(self-determination)、「自我授權」

(self-empowerment)訴求,世人對特殊教育的思維模式,已從早期的排斥隔 離轉為現今的包容接納,身心障礙者人權的重視和教育機會均等理念的推廣成 為世界趨勢,特殊教育學生的教育安置也因而倍受關注(謝金龍,2008)。郭 為藩(1995)指出當國家的教育體制發展到一定的階段後,身心障礙者的權益 必定受到關注。因此,特殊教育的發展動向已成為國家進步的重要指標。世界 各國致力於推動特殊教育,一方面是基於人權的理由,一方面是基於社會的需 要,同時也是基於法律的訂定(吳武典,1995)。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於 1994 年 6 月在西班牙舉行「特殊需求教育世界年 會議」(UNESCO world conference on special needs education),以「接近與品 質」(access and quality)為主題,發表《薩拉曼卡宣言》(The Salamanca Statement),主張特殊教育需求(special education needs)學生有權利進入普通 班就讀,而且學校必須提供以學生為中心,同時符合學生需求的教育。同時強 調各國的政策立法、教育學校改革 、師資培訓、社區及父母角色等各方面必 須進行革新,以落實融合教育,進而達成全民教育的理想(陳明聰,2000)。

從國際組織如聯合國的倡導,我們確認融合教育已受到相當的重視(邱明芳,

2001)。而融合教育已儼然成為現代教育發展的趨勢,其實施成效也成為各國 人權保障及教育發展之績效指標(于承平、羅清水、林俞均、王菊生,2013)。

實現教育機會均等並落實有教無類、因材施教、充分就學與適性發展的教 育目標,是臺灣多年來積極推廣的教育理想(王木榮,2000)。在國際教育改 革的帶動及重視融合教育的影響下,臺灣近年來亦明顯看出融合教育的發展趨 勢。蘇燕華和王天苗(2003)指出,1995 年發表之《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教育 報告書》,包含「零拒絕的教育理想」以及「人性化的融合教育」兩項理念(教 育部,1995),以及 1996 年發布之《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揭示五大改革重 點中的「帶好每位學生」(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1996),皆明確支持融 合教育的理念。1997 年修正公布實施的《特殊教育法》(教育部,1997),法 令中雖然沒有出現「融合」一詞,但已將具有融合精神的相關條文予以明文規 定,如第十三條:「各級學校應主動發掘學生特質,透過適當鑑定,按身心發 展狀況及學習需要,輔導其就讀適當特殊教育學校(班)、普通學校相當班級 或其他適當場所。身心障礙學生之教育安置,應以滿足學生學習需要為前提下,

最少限制的環境為原則。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每年重新評估 其教育安置適當性」。文中已經清楚指出「最少限制環境」的原則,「最少限制 環境」語詞的選用顯然是受到美國 94-142 法案所影響。同時亦指出「滿足學 生需要」與「每年重新評估其教育安置之適當性」,顯示身心障礙學生的教育 不單是安置的問題,也需考量個體適應普通班學習環境所需要的協助,還要定 期進行學生安置後的適應評估。又第十四條規定:「為使就讀普通班之身心障 礙學生得到適當之安置與輔導,應訂定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之安置原則與 輔導辦法。」明文確立將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在普通班內。由此得之,臺灣的政 策法令已將融合的理念帶進教育體制內,希望以此減少需要特殊教育需求的學 生被標記的負面作用。

為確立融合教育的重要性,2009 年 11 月公布修正的《特殊教育法》(教

育部,2009)第十八條中明列:「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 置,應符合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之精神。」「融合」二字 首次正式納入政策條文中,再度顯明政府推動融合教育的決心和立場。教育部 也透過全國教育局(處)特教科長特教專業知能研習活動,宣導推動普通班融 合現場支援服務方案(教育部,2010),期使透過明文規範與研習會議讓融合 教育的精神受到重視。

根據 103 年度下學期(2015/3/20 更新)特殊教育通報網的資料指出,國 小階段的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在普通班接受特教方案的人數比例為 9.9 %,而安 置在普通班接受分散式資源班特教服務的比例為 69.2 %,巡迴輔導學生佔 8.8%,三者合計高達 87.9 %的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在一般學校的普通班中接受 教育;安置在傳統集中式特教班的身心障礙學生僅佔 10.7 %,安置在普通班 身心障礙學生人數的比例不但遠遠高於集中式特教班,人數比例亦有逐年增加 的趨勢。可是身障生的障礙種類繁多,障礙的程度也因人而異,認知與行為能 力往往有別於同齡的一般兒童,身心障礙學生在普通班就讀是否能增進學習的 成效,是很多教師和家長心中的疑慮。

從國內外研究中發現融合教育實施的成效是有爭議的。吳昆壽(1998)提 出融合對所有學生的主要好處是,有機會在學校和相當年齡的同學在一起學習;

和障礙的學生相處較久的時間,學生有機會互動、溝通和工作在一起,並漸漸 發展出對於個別的差異性和相似性的了解、尊重和敏感,並使教育資源發揮最 大的效用。對於接受融合教育的身心障礙學生而言,融合的好處是與同儕和老 師間有較佳的互動;會比在特殊班級中接受抽離式教育的學生較少標記作用並 增加學生的自尊;可以避免確認學生是否接受特殊教育等不必要的困擾;有利 於二元教育系統的解體。

Lipsky 與 Gartner(1997)的研究指出,融合安置中的重度障礙學生比隔 離安置者在學業上有較高的主動反應;Salend 與 Duhaney(1999)也發現,融 合對普通學生並不會造成干擾,反而從中獲益。Pearpoint(1989)認為融合教

育的實施,能反應出真實生活中「人」的差異性,並透過同儕互動學習尊重、

接納的觀念與態度,建立友誼,分擔責任;Salend 與 Garrick(1999)也認為 在某些融合教育情境中,特殊需求學生與普通生之間的互動如果較頻繁者,會 獲得較高的社會性支持,發展出較持續且深厚的友誼,社會技巧也有所進步。

但是亦有研究顯示融合教育的實施成效是呈現負面效果的。秦麗花(2001)

提到對國內實施融合教育的困難,一是融合教育由特殊教育界推出,不僅普通 班教師無法普遍認同,連特殊教育教師也難以苟同;二來學校教育行政組織缺 乏彈性,大多數教師不願改變或突破現狀;三是特殊教育教師與他人合作與提 供諮商的經驗不足;最後是臺灣的社政、醫療和教育機構各自為政,資源無法 整合運用,經驗也無法互相傳承或支援,支援網絡難以建立,以致實施起來事 半功倍。王天苗(2002)的研究中也顯示多數安置在普通班的特殊需求學生,

所接受的教學品質是令人質疑的,而特殊需求學生的家長亦感受到孩子遭到他 人的誤解或拒絕。蘇燕華、王天苗(2003)的研究指出,特殊需求學生與同儕 互動的質與量會隨著年級增加而降低,常有被同儕排斥的現象,產生自我概念 低等負面情形發生。

Taylor、Richards、Goldstein 與 Schilit (1997)以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教 師為研究對象,調查他們對融合教育情境的觀點。研究結果顯示,年資較深的 教師比較不能接受融合教育的觀念;雖然所有教師大致上認可融合教育的理念,

但是普通教育教師不能面對身心障礙的學生在他們班上。Jenkins 與 Jewell

(1994)主張融合教育計畫應把重度障礙者排除,因為他們的需求遠超出普通 教師所能負擔的程度,若將重度障礙者納入普通教育環境中,對普通生及教師 是不公平的。Bunch、Lupart 與 Brown(1997)更直接指出,教師為了照顧特 殊需求學生,會降低對普通生的注意,有些教師認為特殊需求學生會影響班級 常規,使普通生受教品質降低。綜合上述的研究顯示,「融合教育」的立意良 好,但實施成效仍具有爭議性。姑且不論其正反意見,最終的實施成效應以身 心障礙學生能獲得適當的學習教育為首要。

貮、研究動機

昔日臺灣普通班的特殊生人數不多,但近十幾年來,由於社會和生活大環 境的轉變,加上特教鑑定安置機制的進展,特殊生的出現率變為提高,尤其在 普通班中的學障和情障類學生人數較過往增加不少,因此愈來愈多的普通班教 師必須正視面對特殊生的出現,及調整自身由普通班教師轉換為融合班教師角 色的心態。邱上真(2000)指出,很多教師反應,將特殊生安置在普通班中,

不但增加了他們的工作量,也帶給他們不少的負擔和壓力。究竟國小融合班教 師在實施融合教育後產生哪些教學困擾,致使他們教導特殊生的意願不高;且 在面對教學困擾的問題下,融合班教師又是如何因應及運作其班級教學和管理,

此皆為研究者所欲探討了解的內容,亦是本研究的動機之一。

再者,從臺灣融合教育的文獻探討中發現,大部份研究多採實證學派,重 視量化研究,尤以問卷調查為最普遍的研究方法。在量化研究結果的數字下,

再者,從臺灣融合教育的文獻探討中發現,大部份研究多採實證學派,重 視量化研究,尤以問卷調查為最普遍的研究方法。在量化研究結果的數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