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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與動機

在文檔中 家族的自我宣稱 (頁 21-24)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研究旨在針對研究主題,說明本研究動機、目的及問題做一個整體性的敘 述,全章分作三節。第一節為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待答問 題;第三節為研究範圍及研究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壹、 研究背景

外來勢力尚未進入臺灣以前,臺灣原住民族就已是獨立自主的社群,透過固 有的土地制度親屬規範所形成的傳統習慣來運作部落社會。然而,臺灣原住民族 歷經不同政權殖民及漢族移民紛擾後,影響了原住民族的傳統習慣作為維繫民族 生存、社會經濟秩序,以及調整權利義務關係並促進社會發展作用(高德義,

2008)。1895 年日治時期開始,臺灣原住民族的部落社會納入國家體制,部落社 會自主管理的傳統習慣面臨了適應與變遷。1949 年國民政府開始在台執政,村 長取代頭目在部落中的地位與功能,選舉制度的實施,徹底將臺灣原住民族的傳 統生活徹底破壞掉,臺灣原住民族又得重新面對新的不同文化政權;相對原住民 族傳統習慣一直受到外來政權的法律所干擾以及壓制抑,被納入國家體制內的原 住民族族傳統常與國家法規發生衝突。

本研究是以一個排灣族頭目家族為研究對象,該家族位在台東縣達仁鄉新化 村,名為「發飛乎藍(Vaviluuan)」,發跡於「姑仔崙社(Kuvalen)」,是 1914 年

「南番事件」發動者,也因為該事件部落變為廢墟,而遷移至「久卡庫來社

(Tjukakuljai)」。1945 年國民政府來台改名為「紹家村」,後於 1958 年因無人居 住併入「新化村」(張金生,2002)。經過各種事件與遷移,發飛乎藍家族的頭目 與領地也經過多次的更替,導致對部落的權力漸漸式微,甚至傳統的地位也漸漸

不受重視。

是我想研究這段歷史的主要動機。

依排灣族的頭目繼承制度,應該是由長嗣繼承,也就是祖父的大哥繼承,但 因他當時年幼,繼承權給了祖父的表哥。但是,依照祖父的說法,他表哥的舅公 是當時日本人的紅人,大鳥地區的頭目卡壓媽(Kaiama),在他的斡旋下,發飛 乎藍家族頭目位置就傳給了他。為了瞭解這個狀況的背後原因,正逢張金生老師 的論文完成,有幸拜讀後發現幾個特別的狀況,發飛乎藍家族並不是一個古老的 頭目家族,它是一個類似副頭目的家族,但因種種原因不斷的奪權後成為頭目家 族,不管是從發祥部落姑仔崙社(Kuvalen),因「南蕃事件」而遷移的久卡庫來 社(Tjukakuljai)。甚至國民政府時代的新化村也是,目前新化村「官方認定」的 頭目家族是發飛乎藍家族,但是從該論文後附錄的訪談資料,發現一些耆老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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