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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知識就是財富」、「資訊就是力量」,把資訊教育列入正式的教育之中,唯 恐資訊不足而造成國力落後,而積極協助老師發展資訊應用的能力,成為各國資 訊政策的重要支柱之一(林玉佩,2000)。西元 2007 年 Amazon 推出 Kindle 第一 代,同年1 月 9 日發佈 Apple 公司推出 i-Phone 第一代,2010 年 Apple 推出 i-Pad 就成功開啟美國市場電子書,相對的也開啟電子敎科書的市場(鄭竹軒,2017)

近年來,先進國家紛紛都在電子教科書政策上做公開宣示,美國歐巴馬政府 宣布「2017 年每一位學童將都有電子教科書可用」(Toppo,2012)、加拿大最大教 育集團Eminata Group 與出版社 Pearson 合作,期望「2014 年前將所有課程數位 化」(蔡義昌,2011)、韓國教育部計畫「2015 年將國小至高中所有紙本教科書電 子化」(教育部,2011)、日本預計「2015 年中小學童將全面導入電子教科書」(

蔡佩珊,2010),而香港教育局長則在 2012 年提出「電子教科書市場開拓計劃」

,期望2015 年前全面使用電子教科書(香港政府新聞網,2012)。顯見發展電子 教科書已是各國政府推展教育之首要重點。

隨著科技與網路設備的發展,敎師的教學方式不完全仰賴傳統的紙本教科書

,電子教科書的使用已越來越普遍。電子教科書整合紙本教科書的教學內容、圖 片、習作內容及教學重點,透過科技的應用,將傳統的紙本教科書整合成教學用 數位教材,再加上數位化的教學工具及其它教學網路資源,為傳統的教學注入新 的動力,教師運用電子教科書上的網路與影音教材,讓學生的學習沒有界線,並 即時提供更多樣的學習素材,以提升學生學習的意願,增進學習的效果(鄭碧瑤 等人,2015)。國內學者的研究都顯示出,目前國內教師使用電子教科書的意願 很高,也都認為對教學有幫助(吳沛憶,2013)。電子教科書的教學過程容易引起 學生的興趣,因為電子教科書提供許多影音、圖片、動畫、遊戲等,這是傳統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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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書無法呈現,老師也可以在電子教科書中配合工具的使用,例如:遮罩、標記 重點、放大縮小等工具,教學過程有助師生互動,提升教學效果。李叔真(2010) 的研究發現,教師的教學技巧若能不斷的精進,是可以啟發學生的學習動機將越 高,而學習成效也會越佳。Topping & Ferguson(2005)認為,學生學習成效與師生 間的互動有關,尤其以高層次的問題互動,對於學生的理解更好。所以對於教師 的教學行為與學生的學習有直接關係。Hall & Harding(2003)的研究證明,許多 課程設計實施成敗的關鍵在於教師的教學行為。Block,Oaker & Hurt(2002)甚至認 為,教師有效的教學行為對學生學習成就的影響性比課程設計大。由此可見,教 師的教學行為與學生的學習成效具有非常直接的關係。更多國外學者指出電子 教科書對教學行為的影響(Mulholland et al.,2015)。尤其對國小教師的態度是值得 關注的議題。因此有關教師教學行為之研究被受重視,而教師的教學行為又直接 深受教師個人的教學態度所影響。所以教師使用電子教科書進行教學的不同態 度,對教師表現出來的教學行為有何差異?以及教師使用電子教科書進行教學 時,會表現出什麼樣的教學行為?是研究重點。

另一方面;當你在網路上搜尋關於 3C 產品的媒體報導時,都可找到許多3C 產品對於兒童的影響的文章。例如:「別讓 3C 產品影響兒童之語言發展」(黃宏 舜,2014),「科技產品對兒童身心的 10 個不良影響」(朱文,2014)、「幼兒常玩 3C 近視高風險」(林惠琴等人,2015)、「兒盟:半數兒童重度沈沉溺 3C 家長玩 更兇」(蒲孝如,2015)、「3C 陪玩缺互動幼兒說話慢半拍」(王璐華,2014)、「

小孩哭鬧、好動,竟是因為3C 看太多?」(陳瑩山,2016)等。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少法),104 年修正草案修正兒少 法第43 條第 5 項明定:「兒童及少年不得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致 有害身心健康。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 年為前項。各款行為,若違反依照第91 條情節嚴重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 萬元以下罰鍰。」。至於多少才算「合理時間」?則授權衛生福利部明確定義。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 表示,國健署建議的是兩歲以下禁用,兩歲以上 的「合理時間」為一次卅分鐘,兒少每卅分鐘就得離開 3C 產品讓眼睛休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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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鐘)。

張秀鴛舉例,假設阿公阿嬤發現孫子成天沉迷電玩,不肯休息,雙親卻都不 管,就可錄影向社會局檢舉。至於國、高中生若用 3C 產品做功課或查資料,則 會寬鬆認定,相關細節仍待商榷(自由時報電子報104.01.24)。法條已開始施實

,到目前法規細節仍未確定,但上課使用也是規範範圍內(電話詢問衛服部保護 研究期刊 62卷3期,125-158。

林建宏、洪 唯晃、鄭榮

祿 2017年08月

教師對電子教科書的認知及使用意願之探討。管理資 訊計算 6卷特刊2,96-105。

3 張簡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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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 http://wwwedu.kh.edu.tw

從敎育的角度來看,補習班是敎育的重要一環,現今競爭激列的社會環境中

年份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文理類 971 1056 1130 1230 1286 1345 1386 1443 1490 1566

外語類 288 301 314 318 325 330 336 343 350 313

技藝類 131 142 146 152 160 162 162 164 169 170

合計 1390 1499 1590 1700 1771 1837 1884 1950 2009 2049 單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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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給師生。但面對不同的師生,科技帶給人們的知覺感受必定也有不同程度的差 異,並非所有的師生都適合用電子書或電子敎科書。學者Davis(1986)曾提出 科技接受模式(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 TAM),探討消費者對於資訊科技 之感受與行為意向,經常用來解釋或預測個人使用新興科技的接受度及使用之 影響因素,瞭解外部變項對使用者內部信念、態度與意圖之影響,進而影響使用 者對於科技產品的使用意願。另一方面 Szajna(1996)提 TAM 修正科技接受度模 式,去除「態度變項」之後的模式。本研究參考Davis 等人(1989)的科技接受模 式與Szajna(1996)修正後之科技接受模式,以用 Szajna(1996)提 TAM 修正科技接 受度模式為主要理論基礎,來瞭解兒童補敎業英語敎師使用電子敎科書之情形,

據以加入之外部變項來探討兒童補習班敎師對於電子敎科書的認知有用性、認 知易用性及使用意願之變項內容,另一方面探討兒童補習班英語教師在對兒少 法規的認知下,使用電子敎科書意願之研究,加入敎師對兒童使用 3C 的態度為 調節變項。

綜合上述觀點,本研究探討兒童補敎業英語敎師在教學上使用電子教科書的 使用意願與影響使用意願之相關因素。以作為兒童補習班未來欲選用電子敎科 書之參考,此為本研究之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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