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觀點與研究概念
一、研究觀點
傳統漢人宗教形式的研究中,C.K. Yang 以「結構—功能」的角度,將宗教分 成制度性宗教(institutional religion)與普遍性宗教(diffused religion)兩種形式。
制度性宗教是指具有系統的宗教理論、儀式、組織,並且獨立於世俗的社會制度 之外的一種宗教體系。普遍性宗教則是緊密地與世俗的概念、結構與社會秩序
(social order)等結合在一起,並以其信仰與儀式發展具有組織的體系,成為一般 社會中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並且,普遍性宗教也像是一種風俗的習慣,在漢人每 日的生活中扮演著一些普遍性的功能。(C.K. Yang,1991:20~21)因此,在臺灣 的民間信仰研究多半被置於漢人社會文化的反映,或運作的機制上來討論,大致 有宗教的文化象徵、宗教組織與社會組織的分合、儀式分析與探討其文化理念和 規範社會秩序的價值、集體情感或個人神秘經驗等面向。(張珣,2002:80)
人類學家張珣曾說明隱藏在漢人宗教研究背後的框架是「漢人社會的連結」、 與「帝國和地方的銜接」等議題(張珣,2002:78~79),並說明學界大致採用三 種途徑來處理這類的問題。一種是從「文化象徵理論」的角度著手,如 C.K. Yang 以地方與國家的層次,以宗教觀念解釋漢人整體社會的整合;另一是從「結構功 能理論」的角度切入,如 Skinner 在四川發展的中地模型,從市場到社會體系再與 國家社會連結;Freedman 從中國華南的地緣性宗族研究,發展出宗族模型;以及 以臺灣為田野提出的祭祀圈理論。其三則是採取上述兩者的「綜合途徑」,並以權 力的連結作為切入的面向,如 Sangren 與 Duara。(張珣,2002:98~101;陳緯華,
2004:129~140)張氏也指出在人類學界的宗教研究中,功能論者認為一切價值、
觀念、象徵均直接或間接源於社會組織,結構論者則探討社會結構與象徵結構的 內部成分與內部關係,而象徵—文化論者則假設象徵自成一獨立體系,不但主張 文化體系的象徵、儀式、宗教重要於社會體系,更認為文化的意義、價值與態度 塑造了社會組織。(張珣,2003:21)
由此看來,民間信仰研究的成果聚焦在社會整合、社會結構、結構化歷程或 文化象徵的詮釋上。地理學界的民間信仰研究大致不脫離這個框架,不同的是關 注的焦點或採取的解釋基礎。地理學家認為科學間的差別,不在使用的方法或研 究對象,而是提出的一組問題以及發掘這組問題所持的觀點不同(施添福,1979:
45),地理學所謂的人地、區域及空間三大傳統,代表地理學家研究及回答問題時 所持的觀點。(施添福,1980:204)潘朝陽曾指出地理學的民間宗教研究大致以 歷史向度為背景,探討的路徑主要有:一、依據空間理論,研究民俗宗教的空間 結構、傳播擴散等現象;二、依據人地理論,可從民俗宗教中探討其所蘊含的環 境識覺或認知;三、依據區域理論,探討研究區域內民俗宗教的獨特性及其在區 域內和其他現象之間的關係。(潘朝陽,1986:145)
就本文來說,首先,為解釋鎮瀾宮的發展必須從臺灣民間信仰的發展、政府 政策的轉變等作為研究的背景,以瞭解時代的脈絡與鎮瀾宮發展的契機。其次,
為了瞭解鎮瀾宮進香活動的意義與功能,需從進香活動最基本的元素著手,即從 空間的(spatial)角度,分析歷年停、駐駕廟宇的地點、相對位置特性,進香路線 的增減與變遷,以提供分析的素材與基礎;再從人地關係(man-land relation)的 角度,研究大甲地區內部的人群互動過程、鎮瀾宮組織的形成與改變,以瞭解鎮 瀾宮內部整合成功的關鍵;再從區域的(region)視角,觀察形構進香空間的力量、
過程與其所代表的象徵意涵。
二、研究概念
為了有效分析進香過程的各項要素,研究時必須對其定下相關的操作型定 義,以概括化各項田野的素材,而有助於分析其相互關係、作用程度等。據此,
本研究的相關研究概念與定義如下:
(一)進香、刈火與繞境的定義
學界大致上認為進香與刈火的意義是不同的(表 1-1),「進香」的屬性較為中 立,不一定要有權利或義務的關係,可以單純的指前往其他廟宇的捻香、拜佛或 禮貌性參訪的活動。另外,進香活動可以是個人對廟宇,也可以是廟宇對廟宇的 進香,可能是村落內的廟宇間禮貌上的往來、社會性的互動,或是對祭祀圈中較 核心的廟宇或其他地區香火鼎盛的大廟進香,以沾染更多神明的靈氣或是獲得神 明的保佑。
「刈火」或「刈香」通常與「分香」儀式後的母廟和子廟的關係有關,意即 分香的子廟必須在一段的時間內前往母廟刈火,以再度取得母廟的香火,透過母 廟的香火來增加子廟的香火靈力;這類儀式相對之下具有權利或義務的關係,有 時還具有強迫的性質。通常母廟都是香火較旺盛、靈力地位較高的廟宇,藉由刈 火也能加強與權威性大廟的連結,增加自身廟宇的靈力,提供信徒供奉、信仰的 基礎。此外,透過例行性的進香、刈火等信仰儀式的舉辦,也有重新組織或加強 地方認同的功能,維持與整合地方社會的運作。
表 1-1 學術界對進香相關詞彙的定義或概念
學 者 名詞 定 義 或 概 念 資料來源
廖漢臣 掛香 下級的神往謁上級的神。 廖漢臣,
1965:74。
進香 往寺廟拈香禮拜神佛。
1986:50。
陳維新
1989:74。
(二)廟宇—中地理論與祭祀圈
中地理論是德國地理學家 Walter Christaller,透過消費者和商人的消費互動行 為所提出來的概念。所謂「中地」是指提供其周圍居民商品和服務的地方,其範 圍稱為互補區(complementary region)。中地所提供的商品稱為中心性商品,其商 品的價值愈高則需求頻率愈低,稱為高級商品,提供高級商品的中地則稱為高級 中地;反之,若價值較低而需求頻率較高則稱為低級商品,其中地稱為低級中地。
(Christaller,1966:14~22)此外,Christaller 透過居民欲接受某一中地的商品服 務時,所願意付出的代價而產生的經濟距離(economic distance),以來界定各類商 品的「商品圈」(the range of centeral goods),以及商人維持營運所需的最少消費人 數的範圍,即「商閾」(threshold)。(陳國川,1989:147)
歷來地理學家從事臺灣民間信仰研究時,對廟宇與其舉行祭祀活動的範圍、
居民分布等,大致採用中地理論的概念,將廟宇視為一個中地,其舉行祭祀的範 圍則為其互補區,進而分析其形構與作用。首先,從中地的形成與分布的角度來
看,有些廟宇因奉祀的神明位階較高、或廟宇的歷史悠久、神格的屬性、代表之 功能的象徵、漢人移民的社群與開發的歷史等因素,因中地的功能較強、位階較 高,故形成較大的互補區,例如許多位於市街地區的媽祖廟。反之,有些廟宇屬 於角頭或地區性的祭祀中地,屬於特定聚落民與地區居民的祭祀廟宇,其涵蓋的 互補區較小,或其神明所能提供的信仰需求較少,而成為低級的中地,例如角頭 的土地公廟等。其次,從中地的位階來看,擁有類似高級中地機能的廟宇,因其 可提供的信仰基礎較多,或附帶的信仰功能較為完善,而能擁有較大的互補區,
例如有些廟宇能提供求籤、改運、收驚、給神當契子、安太歲、點光明燈、安斗 等功能(林美容,1993:167),並且,除了功能本身之外,其還會受到靈感所影 響,一般信徒眾多、香火旺盛的大廟,尚須搭配許多的靈驗感應的流傳;對信徒 來說,有些事情小廟的神明並沒有能力幫忙,必須由大廟的神明來處理(陳緯華,
2008:70~73)。第三,地方的廟宇在發展的過程中若能增加其提供的機能,以及 獲得更多信徒的支持,則能提升其中地的等級,進而擴大互補區的範圍。例如近 年來許多廟宇每逢慶典、佳節,或面對一些特別的事件時,會提供一些特別的信 仰服務,如借取發財金、許願卡、摸春牛、摸金雞、金元寶、開運大鐘、鑽轎底、
點文昌燈等。
而人類學家在研究臺灣民間信仰時,也有著類似中地理論的概念,唯其說法 與討論的面向稍有不同。林美容認為地域性的民間信仰組織是漢人移民臺灣的一 項獨特的發展之一,描述的是漢人傳統村庄組織及村庄聯盟的關係,而除了地方 性的祭祀圈之外,還有區域性的信仰圈發展,反映的是漢人以民間信仰的方式達 到社會連結的功能。(林美容,2006:28)就概念上來看,祭祀圈是「以主祭神為 中心,共同舉行祭祀的居民所屬的地域單位(林美容,1986:53)」、「祭祀圈是一 種地方性的民間宗教組織」、「祭祀圈涵蓋的範圍可能是一個村庄或數個村庄」等,
而信仰圈有著類似祭祀圈的描述方式,通常歷史悠久的廟宇較有可能發展出跨區 域的信仰圈,兩者不同的地方大致為信仰圈內的成員是志願的、不完全是固定的、
活動是非節日性、日常性的。(林美容,2006:29~38,註5)地區性廟宇與其信 徒的分佈產生祭祀圈,如圖 1-1 中A,其祭祀圈大致等於信仰圈或信仰圈並不存在,
信徒來自祭祀圈內,對廟務有其權利與義務的關係。另外,當廟宇因為歷史悠久、
靈力位階崇高、香火鼎盛或其他因素等,使其有跨區域的信徒、神明會等參與廟 宇活動而形成信仰圈,將使該廟成為跨區域的信仰中心,如圖B,其信徒的來源較 多元、分布的範圍也較廣。
從上述這些描述性的定義來看,祭祀圈和信仰圈指涉的就是廟宇與信徒所產 生的空間關係,廟宇與信徒不能單獨的存在。本研究引用廟宇—祭祀圈、信仰圈 的概念,主要在於說明廟宇除了自身之外,更代表著祂所屬的信徒,或是有形的、
從上述這些描述性的定義來看,祭祀圈和信仰圈指涉的就是廟宇與信徒所產 生的空間關係,廟宇與信徒不能單獨的存在。本研究引用廟宇—祭祀圈、信仰圈 的概念,主要在於說明廟宇除了自身之外,更代表著祂所屬的信徒,或是有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