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鎮瀾宮的組織變遷與進香活動分期
第二節 鎮瀾宮管理組織的變遷
鎮瀾宮創建於清代中葉,歷來其廟務管理、祭祀主持等工作,大致由和尚或 在地居民組成的管理組織所掌管,自建廟至今,其管理組織的組成大致歷經五次 的變革(註9)。若以主要管理人的身份、選派方式或任期來看,大致可以分為 3 個時期:
一、和尚傳承時期(創建~1924)
本期主要是由和尚負責祭祀與綜理廟務,並以祖、師、生傳承的制度,從第 1 代傳承到大正 13 年(1924),總共歷經 8 代 19 人。(張慶宗,2005:98)和尚禪 師的任務為祭祀的主持、誦經,廟宇活動、事務的打理等,以維持傳統與延續廟 務為主要目的,對於廟宇的經營、發展層面較少涉及。
二、地方頭人時期(1924~1967)
(一)街庄民有期
大正 13 年(1924),第 8 代主持覺定禪師離開鎮瀾宮後(註10),遂由大甲、
大安、外埔與內埔等四庄(註11)信徒代表、保正,推派大甲帽蓆富商杜清為管 理人,昭和 11 年(1936),杜清過世後,再由其子杜香國擔任管理人。(張慶宗等,
2005:100)民國 35 年(1946)杜香國逝世後,各鄉鎮信徒代表再將鎮瀾宮的管 理組織,改為執行委員會的方式管理。
(二)執行委員會時期
執行委員會的委員大致由地方居民推派,其身份大致為鄉鎮長、村里長、日 治時代的保正、民意代表等地方頭人(表 2-1)。其中,主要管理人為大甲鎮長,
而大安、外埔與后里鄉長為副管理人,其他身份的委員得任常務委員、監察委員 或顧問。鎮瀾宮執行委員會 2 年改選 1 次,委員連選得連任,此制度共維持 23 年。
從委員的來源區域來看(圖 2-2),歷年執行委員以大甲鎮民所佔的人數比例最高,
比例約從 47%~59%左右,其次為外埔鄉與大安鄉,比例約 9%~23%,最後是 后里鄉,比例在 4%~6%之間。本時期的委員中以郭金焜最為重要,其擔任大甲 鎮長達 15 年,並前後擔任鎮瀾宮的管理委員長達 34 年之久。由於郭金焜處事公 道,為人誠實、清廉,並樂於捐獻助人、參與許多公益性質的活動,此外,其對 財務的管理也相當謹慎,多年下來替鎮瀾宮積存不少資金。由於個性穩重,對廟 務的管理也多延續傳統而少有變革,雖然作風較為保守,但每年力行的廟務活動 也為戰後鎮瀾宮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洪瑩發,2007:99~100。張珣,2008:
13~14)
表 2-1 歷年執行委員名錄
資料來源:張慶宗等,2005,頁 100~101;洪瑩發,2007,頁 140~148;李燕如,2007:135~154。
圖 2-2 歷年各鄉鎮執行委員的人數比例圖
三、組織選舉時期(1968~迄今)
(一)管理委員會時代
民國 50 年代,政府為了管理民間信仰與廟宇活動,曾透過地方政府、黨務組 織與警備總部等,進行廟宇的調查、管理活動。民國 58 年(1969),臺灣省政府 正式頒訂《臺灣省寺廟管理辦法》,在此之前,民國 57 年(1968)鎮瀾宮已配合 改組並選出管理委員,同時並由信徒代表會通過「鎮瀾宮組織章程暨管理委員會 辦事細則」(註12),由是,鎮瀾宮的管理組織正式改組為管理委員會。委員會中 以卸任的鄉鎮長、村里長或民意代表為主要信徒代表,組成信徒代表大會,選舉 推派管理委員與監察委員,並由管理委員會推選主任委員。
本時期的管理委員選舉中,因政府申令公務人員不得兼任寺廟的管理員(註 13),而民意代表不在此限(註14),因此,獲選管理委員的身份皆以在地的商人、
民意代表或是卸任的鄉鎮長、村里長為主(表 2-2),管理委員會共歷經 10 年,委 員任期 3 年,共選出 4 屆的委員。第 1 屆管理委員,大致延續執行委員時代的組 成方式,由地方退休的首長為主要管理人,如郭金焜、陳英桐、王龍等。第 2、3 屆主任委員由大甲地區的縣議員顏萬金當選,由於顏萬金於任內過世,而再由郭 金焜續任。第四屆主任委員由大甲商人曾福輝當選,隔年因改制財團法人,管理 委員會告終,而曾福輝也順利當選第 1 屆的董事長。(張慶宗,2005:102)
從管理委員產生的區域來看(圖 2-3),大甲鎮的席位最多,佔有超過一半以 上的比例,而大安、外埔兩鄉則大約各佔 1/5 的比例左右,后里鄉則約 5%。再從 主任管理員的身份比較,從郭金焜到顏萬金,再到曾福輝,主委的身份由地方首 長、頭人,轉變成地方民意代表,再到商人的身份。其中顏萬金,曾任大甲鎮民 代表、農會監事與三屆的臺中縣議員(註15),由於縣議員的身份特殊並與縣府的 往來密切,在戒嚴體制下,政府亟欲控制地方民間社會的運作,乃藉由顏萬金的 身份,從內部與外部政治力量的操作(註16),主導與控制鎮瀾宮的廟務運作,其 中,最重要的廟務改革事件,即為民國 63 年(1974)由顏萬金主導於信徒代表大 會中,議決廢除傳統的「頭家爐主」主持北港進香的制度。
早年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廟務、祭祀等事務,每年的北港進香活動則由頭家、
爐主負責籌畫辦理。(郭金潤,1988:40)頭家、爐主是在每年進香回鑾後,於媽 祖前擲筊選出下屆的人選,負責來年的進香活動事宜與收取丁口錢。民國 64 年
(1975)將北港進香活動全由管理委員會直接負責辦理後,自此,管理委員會將
「廟務運作」與「進香事務」合而為一,主導整個鎮瀾宮的運作。此外,進香費 用亦改為自由樂捐,不再募收丁口錢,不足額時由廟產支出,若有剩餘則移撥廟 方。(張慶宗等,2005:102)在這樣的轉變之下,一般咸認為以往「神選」的神 職人員,自此轉變為「人選」的神職人員,對鎮瀾宮來說,以後的進香活動的規 劃、品質較有保障,活動的經費也較能妥善運用,管理組織對進香活動能有全盤 的掌握。也有認為人選的神職人員不一定代表神明的意思,對於管理委員會的決 定,有時也帶有疑慮與不解。
表 2-2 歷年管理委員名錄
職稱 / 年份 分
區 民國 58 年(1969)管理委員 民國 63 年(1974)管理委員
主 任 委 員 大
甲 郭金焜 顏萬金(黑)(民國 64 年歿) /郭金焜(代)
常 務 委 員 大
甲 王仁壽(紅) 王仁壽(紅)
大 甲
李謀信(黑)、郭清江(黑)
吳明全(紅)、王 龍、李王土、
董 塗、周 川、盧 日、陳敏貫
郭清江(黑)、王天義(黑)、陳 松(黑)、
陳慶文(黑)、沈誌賢(黑)
吳明全(紅)、葉金鑾(紅)、劉江風(紅)
大
安 莊 傳(黑)、柯炳煌(黑)林 墻(紅)
外
埔 李萬于(紅)、張彩燿 李萬于(紅)、劉壽祿、陳振元 后
里 陳英桐(紅) 陳英桐(紅)
委 員
不
詳 劉文丁、盂曾榮、吳地城、邱乾琴 常務監察委員 大
甲 曾福輝(黑) 曾福輝(黑)
監 察 委 員 林竹根(大安、黑)、饒郡福 林竹根(大安、黑)、張彩燿(外埔)
顧 問
陳敏貫(大甲)、黃枝才(大甲)、李謀信(大甲、
黑)、沈誌賢(大甲、黑)、林銀河(大甲、黑)、
陳水居(大安、黑)、劉 川、紀竹山、王謀聲、
劉添喜、陳村田、劉進益、李元榮、饒周梅、蘇永 珍、劉賢來、李火塗、劉金柱、林 傳、陳清標、
林 灶、劉銓忠、詹益勝、陳萬賜、黃四方、李銀 宗
資料來源:張慶宗等,2005,頁 100~101;洪瑩發,2007,頁 140~148;李燕如,2007:135~154。
註:缺乏第 2、4 屆的資料。
圖 2-3 歷年各鄉鎮管理委員的人數比例圖
(註:含監察委員,但不含顧問人數與比例)
(二)財團法人時代
民國 67 年(1978),鎮瀾宮管理委員會再度改組,成立財團法人制度(註17),
其內部組織與管理方式則大致承襲管理委員會制度,由地方民意代表、卸任地方 首長擔任當然信徒代表,組織信徒代表大會為最高議事單位,並組成董事會與監
事會。從董事長的身份來看,第 1、2 屆董事長曾福輝與第 3、4、5 屆董事長王金 爐主要為大甲地區的商人,第 6 屆以後改由當時的臺中縣議會議長,後來選為立 法委員的顏清標擔任;而其他董、監事的背景,大多維持過去以地方民意代表、
商人為主要的管理人(表 2-3)。
從歷屆董監事的來源來看(圖 2-4),原則上是大甲選出 8 位董事 3 位監事,
而大安與外埔各選出 3 位董事與 1 位監事,后里鄉則有 1 位董事的席位。然而,
實際上各屆董監事的來源比例卻有異動,在前 5 屆的董監事席次總計,大甲人維 持以往佔總席次的一半以上。但第 6 屆顏清標擔任董事長以後,大甲的席次比例 逐屆下降,大安的比例相對地增加許多,而顏清標本身是沙鹿人,第 8 屆以後,
又增加 1 名來自臺中的監事(註18),因此,是否顏清標擔任董事長以來,有逐漸 開放董監事名額給非五十三庄人士參與的可能,可以再觀察。再就派系的角度來 看,歷屆以來董監事的席次,黑派多半擁有一半以上的席次,也代表著黑派較能 夠掌握鎮瀾宮的主導權。
本時期的特色主要在董事長的背景改變,執行委員會與管理委員會時期,主 要由郭金焜主掌鎮瀾宮的發展,郭金焜曾任大甲鎮長,為早期的地方仕紳、頭人 的身份,並且,早期的廟務多為地方性質,保守且儉樸的作風,讓郭氏對於鎮瀾 宮日後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其任職期間,鎮瀾宮的活動、發展改變較少,
以維持與延續傳統為主。然而,財團法人化後的鎮瀾宮,改由來自商界的曾福輝 和王金爐主掌領導,其以企業經營的方式與組織化的領導,並透過媒體、學界等 的宣傳,逐步經營鎮瀾宮與宣揚進香活動,使之漸漸地成為臺灣知名的媽祖廟。(洪 瑩發,2007:112~114)第 6 屆董事長選舉時,因爭取連任的王金爐與鄭銘坤的爭 執,後來鄭銘坤延請同是黑派的臺中縣議長顏清標居中妥協,一開始顏氏只答應 說當 3 個月的董事長,後來一直連任至今。
鎮瀾宮由臺中縣議長顏清標擔任董事長後,有助於帶入臺中縣政府的相關資 源,如民國 88 年(1999)起,縣政府舉辦臺中縣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並將 此列為臺中縣 12 項旗艦計畫之一(陳志聲總編,2006:2),藉此文化保存與推廣 之名,以及結合地方產業帶動地方的發展,這些名義與活動讓鎮瀾宮站上了地方 信仰活動舞台的核心,更提升了鎮瀾宮的地位與名氣。民國 91 年(2002),顏清
鎮瀾宮由臺中縣議長顏清標擔任董事長後,有助於帶入臺中縣政府的相關資 源,如民國 88 年(1999)起,縣政府舉辦臺中縣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並將 此列為臺中縣 12 項旗艦計畫之一(陳志聲總編,2006:2),藉此文化保存與推廣 之名,以及結合地方產業帶動地方的發展,這些名義與活動讓鎮瀾宮站上了地方 信仰活動舞台的核心,更提升了鎮瀾宮的地位與名氣。民國 91 年(2002),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