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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討論

本節係針對研究結果中值得討論的議題進一步做論述,並結合文獻探 討作一討論,相關整理如下:

壹、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使用者之現況

經研究發現可以看出在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之服務使用者之人口特質,

大抵而言與相關調查研究結果相符。(內政部、南投縣政府,2010)其中有 近八成的服務使用者年齡集中在 65〜84 歲間,且以女性居多,一方面固然 與女性平均餘命(83 歲)高於男性(76.2 歲),另一方面現代老年女性較 老年男性有較高的社會參與意願也有關連(謝美娥,2012)。而參與社區照 顧關懷據點活動的服務使用者中,大多為已婚或與人同住,九成以上育有 子女,僅不足一成為未婚或單獨生活,但若進一步分析,卻有近五成服務 使用者目前為「單身或配偶已死亡」,顯示雖然曾有婚姻,但可能因為身體 健康因素或其他原因,導致配偶死亡而獨自生活或與子女生活(58.3%)。

又因年輕人白天工作因素,故前往據點使用服務者逾七成為自行前往。在 前往據點使用服務的受訪者中,有近半數罹患一種以上慢性病,其中以高 血壓患者最多,佔有慢性病民眾 53.1%。而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提供每週至 少一次以上之健康促進活動,讓服務使用者在「來據點以後,我覺得健康 狀況變得比較好」的題項上平均有 8.25 分,整體「生理健康」構面亦有 8.13 的平均值,顯示受訪者普遍認為前往據點使用服務對身體是有幫助的。此 舉亦呼應陳俊雄(2006)的研究,社區關懷據點推動具有提供老人健康活 動場所的效益。故照顧年邁且尚無失能情形長者,建立在地的初級預防照 護服務,推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是讓社區培植社區能力的一種方式。

貳、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使用者個人特質會影響服務滿意度

從研究結果來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使用者在接受完社區照顧關 懷據點所提供之服務以後,會受到服務使用者的前往方式、有無陪伴者前 往以及自覺健康等因素影響,其中又以服務使用者前往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且皆為自行前往據點的受訪者滿意度高於由據點提供接送服務的受訪者。

研究者推測原因可能與接送需另外收費以及多數的受訪者皆為自行前往

(87.7%)有關,而能自行前往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接受服務者,身體功能 應仍維持一定水平以上,故其對據點所提供之服務,應能有較高之參與度 與配合度,故在接受服務之後,會有顯著的高滿意度產生。而在服務使用 者自覺健康因素(罹患慢性病數量)上,與服務品質呈現正相關,與徐淑 貞(2001)、藺寶珍、顏妙芬(2001)等人之研究結果相近,即罹患越多慢性 病者(自覺健康程度越差者)其接受服務後,對服務的滿意度會比較高,

顯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所提供之服務項目,應能對接受服務者產生一定的 正向改變(例如:吃藥頻率下降或體力上升)。

參、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使用者個人特質會影響服務使用者主觀生活品 質之因素

透過研究發現,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使用者主觀生活品質不因性 別、年齡、婚姻狀況、有無子女、陪伴者及居住型態等因素的不同而有所 差異,此結果 Gabriel and Bowling(2004:17)對英國老人的調查(年齡 與性別對老人生活沒有顯著差異)結果類似。國內學者陳美光(1997)、梁 金麗(2001)等亦提出人口學變項中,年齡、性別、籍貫、婚姻狀態、有 無宗教信仰及居住型態等變項,與健康相關生活品質無顯著相關。而在服 務使用者的前往方式、服務使用時間、付費情形、宗教信仰、教育程度、

自覺健康等因素中,則會有所顯著差異或相關,此部分則與林柳吟(2002)、 藺寶珍、顏妙芬(2001)、黃璉華(1992)、林宜憲(2013)、Lee, Ko, & Kyung (2005)、Fernandez-Ballesteros et al.(2007:37)等人的研究 呼應。

從第四章的分析結果中,可以發現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的服務使用者其 前往據點的方式,對主觀生活品質的感受有顯著差異,且是自行前往者之 平均數高於由單位接送者,研究者推測可能與自行前往據點的服務使用 者,其原本就擁有較佳之生活品質有關,此論述於進行迴歸分析得到進一 步的印證,該變項並未在迴歸分析中達顯著,納入影響主觀生活品質的因 子中。而使用者使用據點服務越久,其在「主觀生活品質-自我信念」構面 中,反呈現顯著負相關,推測與服務使用者年紀越來越大以及缺乏新的刺 激有關。服務使用者在剛接觸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時,能接觸許多新的朋友,

拓展新的人際關係圖,也會覺得有許多人在關心他(如據點志工、其他服 務使用者),但隨著時間的過去,當一開始的熱情不再,自我信念便有下滑 的趨勢了。在服務使用者付費部分,有額外付費的使用者,其「主觀生活 品質-自我信念」的平均數顯著高於未付費者,可能與其付費後,額外得到 服務有關(如用餐)。而學歷在識字〜國小之服務使用者,其主觀生活品質 的平均數顯著高於不識字或國中以上的服務使用者。自覺健康程度越差 者,其在接觸據點服務後,「主觀生活品質-自我信念」也伴隨提升(正相 關)。

綜上所言,對前往據點接受服務的民眾而言,影響其主觀生活品質最 為重要的有四個因素,第一為「對據點服務的滿意度-服務品質」:有良好的 服務品質,能使服務使用者之主觀生活品質大幅提升。第二則為「對據點 服務的滿意度-認同感」:服務使用者對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的認同感,亦能小 幅提升服務使用者之主觀生活品質。第三為「教育程度」:當服務使用者非 為不識字,有看懂文字,其生活品質亦會獲得微幅提升。第四為「服務時 間」,當接受服務的時間越長,主觀生活品質不升反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