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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第二節 研究設計

質性研究不同於量化研究,對於訪談對象的選取,並不以代表性為核心,重視訪談對 象能否提供深度和多元資料為原則,故通常不採用隨機抽樣來選取樣本,而以相關理論的需 要、研究資訊的豐富性,來選擇訪談對象及樣本數(許育光,2000;潘淑滿,2003)。本研 究採取立意抽樣選取研究對象,充分運用研究者已知之資料、快速取得符合特殊目的之研究 對象、以及在控制下形成理想之樣本名單(Monette, Sullivan and DeJong, 2005,引自胡 孟菁,2013),同時為增加抽樣來源的多元性,研究者亦採滾雪球抽樣的策略,將本研究 目的、受訪者應具備的條件等資訊告知田野中關鍵報導人或守門員,再由他們從其社會網 絡推薦其他合適之受訪人選。由於研究主題涉及社會工作者與照顧者相互期待之角色內涵,

攸關此二角色間之互動關係,以個體為主的研究方式難以蒐集到雙方互動型態之資料,故 採取配對訪談,研究者同步邀請適合的社會工作者與照顧者,再由社會工作者介紹符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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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照顧者,或由照顧者介紹符合標準的照顧者,以同時了雙方對關係的主觀詮釋,並能展現 雙方互動之型態,拓展研究的深度與廣度(陳冠伶,2010;顏珮名,2014)。

一、精神病患照顧者

面對精神疾病出現在家庭生活中,不同社會位置的照顧者,如父母、子女、手足 及配偶等,各有其情感、經濟與實際分工上所表現的獨特作用,影響著照顧者如何認 知自我與如何詮釋照顧經驗。為增添對照顧者社會位置差異與心理衛生社會工作者相 互角色期待內涵影響之認識,本研究受訪對象須符合下列原則:(1)過去一年內至少 與精神病患共同生活六個月,參與治療性活動和生活照顧工作與責任;(2)現有或曾 經接觸過精神醫療與社區復健等機構心理衛生社會工作者之照顧者 。受訪對象為經醫 院、社區復健中心、康復之家、會所、家屬團體等機構轉介,符合本研究受訪條件之 父母、手足、配偶或子女照顧者各 1-2 位,並邀請其推薦有接觸經驗之心理衛生社會 工作者。

二、心理衛生社會工作者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須符合下列原則:(1)目前正在心理衛生機構從事社會工作業 務;(2)現有或曾經提供精神病患照顧者服務;( 3)在心理衛生機構服務年資在一 年以上,且有意願接受訪問之社會工作者。 研究者考量到自身對於研究對象族群的熟 悉度以及人力、時間的有限性,將從既有認識之中、北部等地區之(精神科專科或綜 合)醫院、社區復健中心、康復之家、會所模式等心理衛生機構 社會工作者邀請協助 推薦條件合適之社會工作者以及照顧者配合研究,期每位受訪照顧者能配搭醫院、社 區復健中心、康復之家、會所等複數場域之心理衛生社會工作者, 社會工作者訪談人 數由照顧者狀況而定。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包含 13 位精神病患照顧者以及 26 位心理衛生社會工作者,共 計 39 位研究參與者進行研究(參見表三、四)。其中照顧者,除 Cb、Cd1、Ce5、Ce6 等 4 位由工作人員介紹外,多為家屬團體參與者,照顧身分為子女者有 3 位、1 位為 手足、2 位為配偶及 7 位為父母,照顧對象所患疾病以思覺失調症為主(10 位)、其 次為躁鬱症(3 位),照顧時間從 4 年到 36 年不等,除 3 位居住於中部外,均居住於 北部,共有 10 位女性、3 位男性,平均年齡為 55 歲,教育程度從國小到研究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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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105.12.08 Ce4 父母 思覺失調症 20 年 北部 男 67 歲 國中 民間信仰 105.11.10

105.10.28 Wa2 社區復健中心 專任管理員 8 年 北部 女 30 歲 大學本科系 10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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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觀,於研究訪談過程影響與評價受訪者的表述,然限制是研究者可能會缺乏對受訪者表 述之相關工作情境的敏感度。故研究者在訪談前,會閱讀相關文獻,與熟識之實務社會工作 者互動,以增加自身對研究主題的敏感度,並在訪談過程中透過澄清、再次詢問等方式,瞭 解受訪者所欲表達的想法,此外,若訪談內容有不清楚之處,則會在文獻檢閱後再次訪談受 訪者,以降低研究者經歷對訪談與研究資料敏感度可能較為缺乏的限制。

二、 訪談大綱

訪談進行前,研究者徵求受訪者同意,簽訂參與研究同意書(詳見附件一),確保研究 參與者之權益,並寄出訪談大綱(詳見附件二)供參酌。研究者根據文獻回顧內容與研究問 題擬出半結構式訪談大綱,並根據研究參與者對題目的了解程度以及回答內容作因應,包括 靈活調整題項的順序、口語的解釋,隨機適時修正訪談的問題甚至方向(陳向明,2002),

分成心理衛生社會工作者與照顧者兩個版本,均按照以下訪談架構進行:

(一)工作經驗與方法:描述社會工作者與照顧者實際工作感受、工作方法、特殊互動經驗。

(二)角色期待: 心理衛生社會工作者與精神病患照顧者 對自己與彼此的想像、行為表現 的要求與期待、在不同服務輸送場域中角色如何展現,以及不同場域角色知覺如何調整、有 哪些因素或歷程會影響相互期待之認知、行動的修正與調整。

(三) 反思與回饋:反思社會工作者與照顧者工作中所遭遇的滿意或困難之處,以及回饋 任何對現行政策與實務有關的想法與意見。

(四) 基本資料: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宗教信仰,照顧者包括所照顧對象的疾病類別、

程度、罹病期間與家庭成員,社會工作者則包括職稱、從事心理衛生相關領域之工作年資、

在現機構服務之年資等。

參、資料處理與分析

潘淑滿(2003)指出質性資料分析主要由三個要素組合而成,包括:資料化約、展現、

結論,在資料處理與分析之前,應訂定一套具有系統的資料管理步驟,以便在資料處理與分 析過程中,能提升引用資料的品質。訪談完成後,研究者將錄音檔轉譯為文本逐字稿,接著 根據研究目的與問題,將研究所得之原始資料進行系統化、條理化,然後用逐步集中和濃縮 的方式將資料反映出來,最後對資料進行意義解釋(陳向明,2002)。本研究以主題分析的 方式分析資料,Ezzy(2002)定義主題分析為一種研究者嘗試從蒐集資料中以系統性的觀察 與紀錄定義出主題的過程,主題分析的編碼程序和紮根理論同樣包含開放編碼、主軸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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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選繹性編碼等三個步驟,所不同處在於主題分析並不像紮根理論以建構理論為目的。此 外,趙淑珠(2005)指出在進行對偶研究時,需留意關係間的型態、規則與權力進而了解其 互動內涵。本研究對心理衛生社會工作者與精神病患照顧者進行配對訪談,在每組參與者的 個別主題分析完成,亦以照顧者的社會位置作為單位,試圖對照顧者之社會位置對與社會工 作者相互期待之角色內涵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比較。上述三層次編碼方法依序為(潘淑滿,

2003;林本炫,2005;胡孟菁,2013):

一、 開放編碼:研究者透過反覆閱讀文字逐字稿,以逐行分析方式從中標示與研究問題相 關的、受訪者強調的、一再重複的、在地的用語等關鍵字句、關鍵事件,依此簡化資料與命 名、發展概念。

二、主軸編碼:研究者將所整理出的概念進行比較與分類,有系統地整理概念與概念間之關 係,排除層次較低的概念,將具有相同性質之概念加以群聚、累積,形成更高層次且抽象的 類別,並建立類別之間關係,得出研究的幾項主軸。

三、選擇性編碼:在主軸編碼的基礎上,研究者釐清與研究主題相關性較高之內容,進行資 料的選擇,接續建立最具分析與解釋力的「核心類別」 及其次類別,做最後案例資料與概 念架構的整合,以此作為詮釋研究問題的根據。